第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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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讓我一口猜中。張國良確實是去了衡陽,確實是為錢而去。
張國良的“女朋友”是衡陽人,長的還可以,撇開像唐小姐這類文藝界專業出身的人,她算是漂亮的。好像比秦曉芸還漂亮些,但絕對不及秦曉芸可愛,差遠了。主要差別是秦曉芸洋氣,她不土不洋;秦曉芸天真活波,她忸里做作;秦曉芸單純真摯,她勢利虛榮。
“女朋友”中專畢業,本來是在宏大公司做文員的,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也不知是她主動的還是張國良主動的,反正和“張老闆”搞到了一起,正兒八經地做起了“老闆娘”。在我來公司之前,全鳳凰岡的人大約都知道她是宏大的“老闆娘”。有沒有實際搞到錢誰也說不清,但虛榮心已經賺足了,甚至可以說是得到了空前的滿足。聽說就在我來的前幾天,“丈母娘”還親自從衡陽趕來鳳凰岡,實地考察了“女婿”的實力。“女婿”說眼下這個廠條件是差了些,主要是對大陸的政策還吃不準,現在已經摸准了,馬上就投資幹個大的。“女婿”不僅說,而且還把“丈母娘”帶到當時正在建設中的那兩棟新廠房面前,請“丈母娘”做主,看挑哪間好。“丈母娘”很有見識,當即給予原則指導:第一,設備重,應選一樓,腳踏實地發展快;第二,就東不就西,迎着太陽好長。“女婿”言聽計從,當即與母女倆一起找到村主任,說:“東頭一樓那個最大的開間我要了,現在就付定金。”把個“丈母娘”羨慕得要死,恨不能自己年輕二十歲,當即問“女婿”:你爸爸還好嗎?
張國良這次衡陽之行主要是為了籌款。本來是不需要的,但沒想到蕭博儒不聲不響地來了個釜底抽薪,將自己的妹妹安排進來當了會計,一下子斷了財路,什麼辦法都用盡了,資金還是不夠,只好硬着頭皮來求“丈母娘”。
張國良很懂得做事情的路數,來衡陽之前就先做好了“女朋友”的工作。他對“女朋友說:“其實錢是夠的,但為了爭取客戶,我已經對他們說好是‘送二結一’,也就是說,頭一批先不收錢,用了再說,等到第二批貨到時才結第一筆款,這樣就押了一批款,流動資金就沒有了,所以急需解決一筆流動資金。”
“女朋友”不放心,她問:“如果別人只定這一批貨,下次不在你這裏進貨了怎麼辦?如果第二批貨到了對還不付第一筆款怎麼辦?”
張國良說:“不會的。這些客戶都是長期用戶,不可能只定一批下次不進貨。再說大家都是台灣人,台灣人在島內可以爾虞我詐,但出了島還是比較團結的,至少我們之間做長期生意不會賴賬。”
“其實我這都是為了你,”張國良趁熱打鐵,“我只有真正當老闆了,你才是真正的老闆娘。而且,我也只有賺到大錢了,才能和她離婚,與你正式結婚。”
“女朋友”沒說話,仍然在低頭想着什麼,而張國良已經陷入美好的遐想之中,他說:“我們去歐洲旅行結婚,在古羅馬的大教堂舉行盛大的婚禮!我有許多同學在歐洲,我請他們全部來參加我們的婚禮,我們要讓上帝作證,證明我們倆是真心相愛的。我要讓你成為世界上最風光的新娘!”說著,張國良還情不自禁地將“女朋友”一頓熱吻,“女朋友”費了很大的勁才醒過來。說:“我媽媽有錢。”
張國良此時對“錢”好像根本不在意,在意的完全是感情。他彷彿沒有聽清楚“我媽媽有錢”這句話的意思,“答非所問”地說:“到那時候,我們就將你媽媽接到台灣來,讓她伴着阿里山日月潭的風光安度晚年。對了,你媽也不能太保守,我們應該為她張羅個老伴,台灣有很多有錢的老單身,他們非常希望找一個溫柔賢惠的大陸女人共度晚年。你媽媽那麼漂亮,肯定沒問題的。”
天知道“女朋友”在電話里跟她媽媽怎麼說的,反正他們倆這次去衡陽就是去拿錢的。“丈母娘”不僅將老伴的工傷費悉數奉獻,而且還從兄弟姐妹那裏又湊了幾萬。本來錢幾乎就要到手了,但女朋友的一個舅舅突然之間提出了疑問,他將姐姐拉到一邊說:“不對呀,姐姐,我們兄弟姐妹幾個人錢湊在一起不過二十萬,一個台商為了二十萬跑這麼遠來求我們,你不覺得奇怪嗎?”
“這有什麼奇怪?”丈母娘說,“你沒聽說如今越是有錢的人越缺錢嗎?實話對你說吧,這點錢人家本來是不需要的,是我實地看了他那裏的生意很好,有意想參一股。你姐夫死了,我將來不靠女兒女婿靠誰呀?”
丈母娘說著竟哭起來,舅舅想着算了,反正我就拿了三萬,就算是為了自己的姐姐吧。
二十萬到手后,張國良當即真的成了台灣大老闆,馬上對丈母娘和幾個舅舅表示:親戚中誰要是沒事幹的,來深圳找我,全安排。
一句話說得丈母娘光彩照人,“女朋友”的一家一夜之間成了豪門望族,整條街上都知道丈母娘成了“台屬”,說不定當年春節就能趕上台胞團拜會,幾個舅舅走起路來頭顱自然昂起三十度。
人的預感有時是很準的。張國良拿到這二十萬現金后就一直有一種要出事的感覺,所以他很緊張。
錢在“女朋友”身上,即使遇上打劫的也未必能搜出。他們拿女人的長絲襪當袋子,一萬一萬地排好,然後綁在“女朋友”的腰上,“女朋友”因此看上去就像懷孕四五個月的孕婦。張國良自己身上另裝了幾千塊錢,即使真遇上打劫的,光天化日之下,劫匪拿到幾千塊之後也會溜之大吉的,決不會再向一個孕婦下手。既然如此,還能出什麼事呢?或許是自己嚇自己。
蕭博儒已經報了案,他向警方提供了確鑿的證據,證明他的經理和出納攜款外逃,要求警方協助緝拿。蕭博儒不僅向派出所報了案,而且向深圳市台灣事務辦公室作了口頭和書面彙報,並將這一情況連同派出所和市台辦的反饋信息一起傳真給有關客戶。
張國良和他的“女朋友”剛回到鳳凰岡,立即被警察帶走。在派出所里,張國良對蕭博儒提出的指控舉不出反證,只好強調自己並不是“攜款外逃”,事實是自己也開了公司,挪用了宏大公司一部分流動資金,一旦自己運轉起來,肯定會補上這個窟窿的,絕無“攜款外逃”之意。並且說:如果是“外逃”,還會自己回來嗎?
既已承認挪用,人也就暫時扣留,並進行檢查,當即從“女朋友”身上搜出二十萬,恰好是蕭博儒報失的數字,十六萬現金和四萬車床欠款,人臟俱獲。
蕭博儒給派出所送了錦旗:“台商衛士,神警神速。”
又通報市台辦,說案子已破,感謝協助。同樣的文字也傳真給有關客戶。
張國良和“女朋友”被抓之後,宏大廠一下子熱鬧起來,成了整個鳳凰岡的“明星企業”。我去洗頭時,洗頭妹和老闆娘都熱情地向我打聽這打聽那,我說我不知道,這是他們台灣人之間的事,但有一點我說了:宏大公司是蕭老闆的,張國良只是為他打工的。後來村主任在廠長的帶領下來到廠里,找蕭博儒說情,說你們都是台灣人,既然錢已經追回來了,算了吧。蕭博儒對村主任很客氣,但關於放人的事,他說他做不了主,這是警察的事,我沒辦法。
沒過兩天,“丈母娘”來了,吵着找蕭博儒要人,被蕭博儒的妹妹頂回去:人是警察抓的,管我們什麼事?張國良在台灣的老婆和丈母娘都沒管,你算他什麼人?
但後來蕭老闆又突然親自去派出所替張國良說情,說念其初犯,並且錢已如數追回,希望不予追究。派出所看張國良是台灣人,本來就照顧三分,現在被挪用的錢已全部追回,失主本人又來求情,加上鳳凰岡村裏面也出面找過西鄉派出所和寶安公安分局,考慮到張國良現在也已經註冊了自己的公司,也是“台商”了,這件案子可以解釋為台商與台商之間的經濟糾紛案,現在既然雙方已經講和了,派出所也就做順水人情將張國良和他的“女朋友”放了。
對於蕭博儒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主動去派出所保張國良出來,我一直想不通,只是以為台灣人之間確實很講義氣,後來還是他妹妹無意中說漏嘴了:這個張國良本來就與蕭博儒的姐夫沾親帶故,否則蕭博儒當初也不會請他來做總經理的。我想,後來肯定還是他姐夫出面了,蕭博文才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不是他姐夫的面子大,而是他姐夫的資產大,蕭博儒在生意上還要仰仗他姐夫。
張國良出來之後,這件事我以為就算是過去了。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張國良,聽工人說他在東莞的一家台灣廠打工,也有人說他到龍岡去辦了一家花鼓廠,發展得還不錯。到底是什麼情況我也不知道,這事真好像是永遠過去了,與我無關了。突然有一天,“董事長信箱”又收到一封神秘的檢舉揭發信,信上說張國良已經找了人,準備殺了丁先生。蕭老闆經過慎重考慮,還是將這封信給我看了。並且實話告訴我:這個張國良在台灣時就與黑社會有染。那一刻,我像是接到了生死牌,眼前立刻浮現港台影視上黑社會殺人的各種場面,想到了我年邁的父母和剛會跑的兒子,想到了老婆。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迅速逃離,趕快回家。
我沒想到我這麼怕死。我對蕭博儒說:“你不要對任何人說我家在哪裏。”
“那當然。”
“這裏只有你一個人知道我家的情況。”
“是的,你放心。”
“我今天就走,馬上走,你送我到廣州機場,直接送上飛機。”
“沒問題。”
路上,蕭博儒塞給我一個信封,我捏了捏,大約有幾千塊,說:“謝謝。”
蕭博儒握住我的手,說:“你這都是為了我。”
我說:“你怎麼辦?他會不會對你下手?”
蕭博儒沒說話,眼睛看着遠方,似乎很遠、很遠。這時候我突然感到他的眼光中有一種令人琢磨不透的東西。但反正我也離開他了,不去深想了。
臨上飛機時,蕭博儒對我說:“先在家歇段時間,我在江蘇的業務很快就要開展起來,你要是願意,可以幫我負責那邊的業務。那些人你在無錫都見過,熟人。隨你自己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