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禍

書 禍

我在乘車時讀的書是專門挑選出來的。如《Reader'sDigest》、《NewYorker》、《Time》都是我乘車時的最佳讀物。它們便於攜帶,內容又多是美國社會的熱門話題,讀起來立刻使人很投入,還有一點,這些雜誌的重點文章的長度一般與我的旅途相仿,這樣我可以在下車后將它“遺忘”在坐椅上,它或許可以使另一位乘客的旅途沉悶得以減緩。從閱讀中獲得的充實感使旅途無形中縮短了,主觀感覺上一定會比自己駕車短許多。尤其是交通不順暢情形下的駕駛,滿腹怒氣又無處發泄,那樣的一分鐘可以長得像半輩子。

不過我也因為乘車讀書闖過禍。十多年前的一個禮拜日,我爸爸約了幾位客人一同晚餐,家裏人手不夠,便打發我去北京的西單菜市場買兩條魚和半隻火腿。我當時正在讀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須把自己囚於其中方能讀出所以然的書。從西單菜場回家的電車上,我已在《城堡》深處。只聽售票員吆喝:“北太平庄啦!”腳先於我的意識,我已躥出車門,而腦子裏仍是《城堡》的種種迷津。木木獃獃走到家,爸爸開門便問:“東西呢?”我反問:“什麼東西?”爸爸眼睛鼓了起來:“咦,等你買的魚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張開——東西全忘在車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罵也罵不出的樣子:女兒畢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個客。他幾乎捶胸頓足:“你讓客人吃什麼?!”他頂好客又頂怕虧待客人。我趕忙認錯“我讀書讀糊塗了。要不,我再跑一趟?”當然是來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時菜場來了鮮魚,排隊至少也要個把鐘頭。

到了美國,正和我先生在戀愛階段,一天一個女友得了感冒,臨時請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謂的“工”是照料一個兩歲的小女孩,每小時有五塊現款的工錢。小女孩的母親是一位藝術評論家,當時正在趕寫一篇舞蹈評論文章。她匆匆教給我換尿布、喂飯、放卡通片等技術要領,就潛入地下室寫作去了。我先生(那時還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電話來,說他下班會很晚,可能酒店已關門了。我自告奮勇,說打完工我立刻就去買酒,我知道這瓶酒對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聖誕前夜喝一瓶Hennesy,而他們住在以摩門教為主要宗教的鹽湖城,那裏的酒比別處貴很多,因此這瓶總是由他們的兒子做禮物送給他們。這已經成了他們的家庭傳統。我結束了八小時對換尿布和卡通片的經營,拿到四十塊錢現款,買了酒並請店員給了它最豪華的節日包裝。天擦黑時我己擠在下班人群里走進了地鐵。一找到個光線較好的位置,我馬上打開隨身帶的一本英漢字典。那時我在準備考CRE,想出個背字典的愚蠢辦法來提高單詞量。於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發現自己已坐過了兩站。下了車總覺得步伐飄然得有點可疑。直走到家門口,才發現兩手是空的,才猛然省悟到換了八小時尿布掙來的錢,已去了一半,只好趕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錢拿出來,再買一瓶Hennesy。從那以後,我每次因乘車讀書而誤事時,我先生總要提起那兩瓶Hennesy,他為我感到痛惜:換一天的尿布,幾乎一文錢也沒落下。他對不可理喻的我苦笑:“唉,你丟這丟那,不是乘錯車,就是下錯站,怎麼就從來沒丟過書呢?”倒真是的,我這人吝惜兩樣東西:一是書,二是稿紙。似乎是個腦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舊的窮酸書生。

一次在華盛頓開往紐約的火車上,我讀完了《Lolita》,一時間淚流滿面,哽咽不止。一車廂的人都旁觀我的搐動,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輕女士戳戳她的男友,問他可知緣由,那男友聳聳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蒼,表示只有天曉得。那次損失最小,只把一片從加拿大買的牛皮書籤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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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米亞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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