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就是兩個相愛的人的故事。是這樣:他們相愛而無成見。那是在書本之外發生的。我在這裏說的,我不想在書里說,但是現在我不應忘記把它說出來,儘管找到要說的字詞有點困難。這種愛情有寄托在不可能寫之中。這是一種寫作還達不到的愛情。太強烈,比人還要強烈。它根本不是組織而成。它活在黑夜,大多時間是在沉眠不醒之中。不,不,愛情一開始,一般也就自行組成,即使是在禁阻體驗它的全部阻力周圍,它也要那麼去做,給自己創造出種種風俗習慣,人們吃飯,睡覺,他們接吻,他們爭執,又和好,還試圖去自殺,有時他們又彼此脈脈含情,有時他們彼此離異,分開以後又回來,有時他們也談一些別的事,他們並不天天都是涕泗滂淪。在這裏,他們什麼也做不成,他們不做愛,他們在等待,等待混沌的黑暗到來,有時他竟想殺死她。我相信他一定會殺她,大概他真地做到了,不過我覺得那是一個勉強的結局,為時尚早。可以說,那是一種無主題的荒謬的愛情,這樣說仍不免抽象,不真切。不,這還是說我已說過的那種愛情吧,一種已經在愛的愛情,它已經長人並且留存在一切人們可說是按照宗教品位論證過的那種境界之中,由此它可能接近於渴求痛苦,接近於要求某種曖昧不明的理性,這種理性要求那種痛苦,以便追憶沒有形象沒有面容沒有聲音那種無顯現的不在,不過它已經把人體整體地裹挾而去,就像是處在音樂功能的支配下,被引向那種與不知是從什麼形式重負下解脫出來相伴隨出現的激情。

是的,這樣一本書就是在人們之間不被承認的那種愛情,他們禁止說出他們在其不了解的力量支配下相愛這一事實。不過他們是在相愛。這樣說也還是沒有說明白。那是無法宣告的。它無時不在逃遁避走。那就是無能。可是它畢竟存在着。在他們所共有的那種迷狂之中,對於他們來說,又是屬於個人性質的,也是他們感情的同一體。他們之間發生並使他們結合在一起的那種情況,他們從中是不是看到一些什麼?我不知道。至於愛情,他們比別人更懂得在愛情中有所為而無言的含義,但是他們卻不相當於愛情以便共同去體驗。他們生活在另一個故事發生的地方,就好像他們是另一些人似的。當有人相說愛,一般說他們是以愛情來相愛的,在這裏,這些人並不懂得相愛,不過是在經歷一種愛情罷了。在他的嘴上找不到把它說出的那個字。有慾望,在性方面,也不能表達,這就把愛情抽空了。隨後就是喋喋不休,還要縱飲。不,不。對此,只有為之痛哭。

書上的那些人物,我認識他們,他們的故事我並不知道,正像我不知道我的故事一樣。我沒有故事。同樣,我也沒有生活。我的故事,每天,每天的每一秒鐘,都被生命的現時擊得粉碎。我決沒有可能清楚看到人們說的所謂他的生活。只有關於死亡的思想,或是對那個男人和我的孩子的愛,才把我聚集歸一。我活下來就像是我絕無可能接近於一種存在模式。我常常問自己,人們敘述他們的生活究竟是以什麼為基礎。是這樣,敘事範例是有很多,都是按照時序、外部事件作為起點。人們一般都採納這種範例。人們從他的生活開始起步,沿着事件發生的軌道,戰爭,地點的變換更替,結婚,最後歸結到現時。

有一些書是難以觸摸到的,這裏的《80年夏》①,《大西洋人》,在莎利瑪爾花園中大叫的副領事,女乞丐,麻風病的那種氣味,M.D,《洛爾·瓦·斯泰因》,《情人》,《痛苦》,《痛苦》,《痛苦》,還有《情人》,海倫·拉格拉奈爾,學生宿舍,大河上的光芒。《大堤》已經變得不可觸及了,某些與人有關的因素由另一些因素取代,這些因素不致引動讀者的好奇心,我極想讓他讀到,所以讓故事保持一個距離,以減少危險,一切都應該歸結到那個原初的故事,那個故事已經失落不見了。這一情況一直延續到《情人》。所以在我一生中包括有兩個少女和一個我。《大堤》的故事就是這樣。在1986年那個可怕的夏季,在寫這最後一本書的時候②,事情的發生,我並沒有看到。在這個故事裏,地點改變,當然,那是親身生活過的,書在什麼地點,在什麼層次上,在怎樣一個副詞上說了謊,說謊的情況是很難發現的,可能僅僅在一個字上說過謊。我決不認為在慾望方面說謊。只有男人遭到你的肉體嚴厲拒斥,那樣的情況才會發生。無論怎麼說,那本書講的的確是生活過的故事。我按特殊事例處理它,不是作為類型事例處理。寫作的時間也許已經過去,經受過的痛苦我必然時時都會回想到。痛苦總是要留下來的,而且永遠不會改變,感情也是一樣。在《情人》或是《痛苦》中,感情依然是灼熱的,還在拍擊跳動。這種感情在這些書里還在發出迴響,一有風吹草動,那些聲音在我耳中都能聽到。在這裏,什麼也沒有,我什麼也聽不見,看不見。我是被那些人接混到一起了。而我所做的就是講一個不可能的故事,就像我在一個女人與一個同性戀者之間講一個可能的故事一樣,所以我要做的就是講一個愛情故事,愛情故事永遠是可能的,即使它在那些人眼中顯現為不可能,那些人與寫作是相距很遠的——因為寫作並不是與可能的樣式相關,或者說,與故事不相干。可能,我是有意說到這個問題,甚至就在這裏說,但是不成功,做不到,我的意思是說:在他們中間,只有愛情,而沒有愛情故事。也就是說,我想說的是指有一次在他們相互關係的交會點上,在某一天夜裏,愛情像一面光的網在黑暗中顯現。可能有一次,在某一個確定的時刻,故事直接指向愛情。

①《80年夏》是作者一本記敘體作品,1980年出版;電影《大西洋人》,1981年出版,小說《大西洋人》,1982年出版;“莎利瑪爾花園大叫的副領事……”指小說《副領事》,1965年出版;《洛爾·瓦·斯泰因》即小說《洛爾·斯泰因的迷狂》,1864年出版;小說《情人》1984年出版;小說《痛苦》,1985年出版;《大堤》即小說《太平洋大堤》,1950年出版。

②此處可能是暗示與作者的小說《埃米莉·L》(1987)相關之事。

如果寫虛假的東西,即使是略帶虛假,讓我取得很大的成效,這在我也是極其少見的。為弄清這一點,我現在無疑正竭盡全力寫這本書。我必須進入最佳的感情狀態,以求好好對待這本書,我不應該像對待傷害人、仇視人的對象、一種奇向自身的兇器那樣去對待它。有什麼情況發生就讓它發生吧。好像聽到有人說過,寫作無法再向上提升,說寫作不管你願意不願意總是已經走到門前大門緊閉就止步不前了,可是我認為正好相反,寫作仍然通行無阻,什麼都可以穿行而進,大門緊閉不管根據什麼都可以長驅直入。這樣,書一定有什麼同羅蘭·巴特式的潛在文論相近似,我有許多思想,我要把它炫示於外,小說有時就是證明,例如那些獲獎小說。換句話說,我還沒有從中走出來。我處在歷史環境下,就像我沉到海里,投入一條長河,但是,把愛情、把人野蠻化,仍然不充分,對我來說,我是太重要了。距此還相差很遠。

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麼做。每天經歷的事並不就是每天發生的事。發生的事就是那沒有經歷過的當天出現的最為重大的事。無事發生,那恰恰是最值得加以思考的事件。也許應該帶着我的行裝、我飽經風霜的容顏、我的年齡、我的職業、我的狂暴、我的瘋狂進入寫作,也帶上你,你也應該留在書里,帶着你的行囊、你的光澤的面容、你的年齡、你的優閑放任、你的可怕的狂暴、你的瘋狂、你的驚人的超凡人聖。但是這仍然還不夠。

什麼妥協,什麼在樣式上需按慣例做出“合理佈局”,對它嗤之以鼻,丟掉它,這種愛情的不可能性我要面對面去抗爭,我們沒有後退,我們也沒有救援,這是一種來自遠古的愛情,簡直不可想像,又是這麼奇詭,我們並不在意,對它我們不需去勘察體認,我們生活在其中經受它就像它原本現身於其中一樣,不可能,確實,但不要去干預,也不要去做什麼,以求免遭殘害免受痛苦,不要逃避,不要摧殘,也不要走離。但這還是遠遠不夠。

在交付書稿之前,一直到最後一天,在這期間,我認為可能我還是不要把書槁拿出去出版,當時只有我一個人思慮這件事,可是太晚了,最後還是他們佔了上風,拿去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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