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富蘭克林
我想先介紹一部十八世紀寫成的書。各國的文學史都很少提到自傳,而在為數不多的自傳中,沒有一本比本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更具有歷久不衰的趣味性。全書文如其人,寫得樸素而令人愉快。富蘭克林在學習寫作方面下過一些功夫,這本書不僅敘述生動,而且提供了一幅生氣橫溢而又真實可信的自畫像。我實在不理解,為什麼提到富蘭克林,美國人往往吹毛求疵,說他的教訓平庸無奇,他的理想卑下鄙俗。事實上,他只是不太富於浪漫主義色彩。富蘭克林敏銳而講究實際,他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他希望為本國人民謀幸福,然而他的目光極為銳利,絕不受他們欺矇。他時常以狡猾的幽默利用他們的弱點,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些目的,有時是自私的,但大多數是對人民有利的。他喜歡生命中光明美好的事物,然而也能夠從容不迫地接受挫折。他勇敢而慷慨,是位好夥伴。他談吐機智而辛辣,一點也不假正經,喜歡醇酒,也喜歡女人。他擁有可驚的多方面的才藝。富蘭克林的一生,快樂而有意義。他為他的國家、州郡以及他所居住的城市,作了許多偉大的貢獻。我覺得他是個典型的美國人,就像約翰遜博士是個典型的英國人一樣。我常常想,為什麼富蘭克林本國的人們似乎不大欣賞他,很可能,是因為他完全不擺噱頭。
霍桑
現在讓我們趕快進入十九世紀。這裏有三位傑出人物:赫爾曼·梅爾維爾、華特·惠特曼和愛德格·愛倫·坡。如果一定要我選出三位天才的美國作家,我肯定毫不猶豫地選擇這三個人。但是此刻我不想去談這三位作家。因為,我最感興趣的是美國風味,我想,讀者最感興趣的也是這點。所以,我不打算按編年次序敘述。我只準備提出那些可讀性強的書籍。任何人要是沒有讀過這些書,是個極大的損失。讀過這些書的人,一定會既覺得愉快,又有所收穫。
然而,我應當承認,近來我重讀了霍桑的《紅字》,得到的快樂和益處都很有限。最近四十年來,美國至少出現了六位比霍桑優秀得多的作家。僅僅由於偏見,以及由於他們和我們生活在同一時代,才使我們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不過,《紅字》畢竟是一部名著,略為讀過一些書的美國人,都不會漏掉這本書。但對我而言,倒是那篇題為《稅關》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為它寫得生動、明快、幽默。
一本小說要吸引讀者,必須讓人覺得它十分可信。書中人物的舉止行動若是違反常識,作者便失去了掌握讀者的力量。霍桑的這篇小說,一開頭就碰到一個難題。女主角海斯特·白蘭明明有搬到任何地方的自由,她為什麼偏偏決定留在她的恥辱已被揭露的地方。她在那裏生活,實在難以忍受。作者安排的理由,是她對亞瑟·狄姆斯台爾的愛情。她愛得如此深沉,以致寧願繼續留在他任職的地方,而不顧自己會遭到莫大的屈辱。但是霍桑還疏忽了一點,她為什麼不跑到一個偏遠的地方去秘密生下孩子呢?這真叫人想不通。既然後來他們可以乘船私奔到歐洲去,那麼孩子降生之前,情況緊急,他們為什麼不採用這個方法逃避世人的譴責呢?霍桑缺乏創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賦。他筆下的那個當丈夫的,只是含有惡意的一個肉團,而不是一個活人。女主角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至於那個可敬的牧師先生,在決心與他所愛的人私奔以後,焦急地想知道他們要搭乘的那條船的啟航時間,這時候他才開始有了生命。
我推薦你們讀《紅字》,不是因為它的故事,而是因為它的文辭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霍桑從十八世紀的大作家們那裏學得了許多東西,從而形成了自己的風格。他有構造精妙句子的特殊才能。他能寫出一句長達半頁的句子,由許多從屬句構成,而且這些句子念起來音調鏗鏘,節奏均衡。他能寫得富麗堂皇而繁複多變。他的散文豐富多彩,既不單調也不誇張。他的隱喻往往意味深長,直喻則十分貼切。總之,霍桑的文章體現了尊嚴與明快的結合,既悅目又悅耳。
梭羅
文學史上將霍桑歸入康科德派,而愛默生和棱羅也是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所以,接下去就談談這兩位作家。《在康科德與梅里馬克河上一周》,有些讀者很喜歡,也有些讀者對它興趣不大。我自己讀這本書的時候,雖然並不覺得無聊,但也不十分入迷。這本書的文體十分清晰,不拘形式,淡泊而優雅。不過,要是我有一天被暴風雪圍困在美國西部大草原上,和我做伴的是一個聾啞人,我在小木屋裏東翻西找,只找得到一本《在康科德與梅里馬克河上一周》,我一定會大失所望。
人們根據作品來推測,一定會以為這本書的作者性格相當活潑,具有一些奇妙的經驗和特殊的知識。然而,梭羅實際上是個不太勤奮的人,知識面也並不廣。他讀過的那些書,並不富於新意。他的感情力量也很有限。
梭羅發現,如果一個人限制自己的欲求,那麼,你只需要付出不多的代價就能滿足它們。這個道理我們早就知道了,霍桑說過:"養成與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的習慣,為一個人的修身養性很有好處。"對於一個從事寫作的人來說,這點尤其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