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亞,1980年代

爸爸愛美國的理想。

正是在美國生活,讓他得了潰瘍。

我記得我們兩個走過幾條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麗莎白湖公園散步,看着男孩練習揮棒,女孩在遊戲場的鞦韆上咯咯嬌笑。爸爸會利用步行的機會,長篇大論對我灌輸他的政治觀點。“這個世界上只有三個真正的男人,阿米爾,”他說,他伸出手指數着,“美國這個魯莽的救世主,英國,還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會揮揮手,發出不屑的聲音,“他們都像是饒舌的老太婆。”

他關於以色列的說法惹惱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們指責他親近猶太人,而這實際上就是反對伊斯蘭。爸爸跟他們聚會,喝茶,吃點心,用他的政治觀念將他們氣瘋。“他們所不明白的是,”後來他告訴我,“那跟宗教毫無關係。”在爸爸眼裏,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島嶼,雖然處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圍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顧着出賣石油賺錢,毫不關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這個,以色列干那個,”爸爸會模仿阿拉伯人的語氣說,“那做些事情啊!行動啊!你們這些阿拉伯人,那麼去幫巴勒斯坦啊!”

他討厭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齒的蠢貨”。早在1980年,我們還在喀布爾,美國宣佈抵制在莫斯科舉辦的奧運會。“哇!哇!”爸爸充滿厭惡地說,“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個捏軟柿子的傢伙居然只說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認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長了勃列日涅夫的氣焰。“他不配掌管這個國家。這好像讓一個連自行車都不會騎的小孩去駕駛一輛嶄新的卡迪拉克。”美國,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個強硬的漢子,一個會被看得起、會採取行動而非一籌莫展的人。朗奴·列根就是這樣的硬漢。當里根在電視現身,將俄國稱為“邪惡帝國”,爸爸跑出去,買回一張照片:總統微笑着豎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來,掛在入門的牆上,將它釘在一張黑白的老照片右邊,在那張照片裏面,他繫着領帶,跟查希爾國王握手。我們在弗里蒙特的鄰居多數是巴士司機、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濟金生活的未婚媽媽,確切地說,全都是被裏根的經濟政策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藍領工人。爸爸是我們那棟樓惟一的共和黨員。

但交通的濃霧刺痛他的眼睛,汽車的聲響害他頭痛,還有,花粉也讓他咳嗽。水果永遠不夠甜,水永遠不夠乾淨,所有的樹林和原野到哪裏去了?開頭兩年,我試着讓爸爸參加英語培訓班的課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語,但他對此不屑一顧。“也許我會把‘cat’拼出來,然後老師會獎給我一顆閃閃發光的星星,那麼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會這麼咕噥。

1983年春季的某個星期天,我走進一家出售平裝舊書的小店,旁邊是家印度電影院,往東是美國國家鐵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說等我五分鐘,他聳聳肩。他當時在弗里蒙特某個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橫跨弗里蒙特大道,走進一家雜貨便利店,店主是一對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們白髮蒼蒼,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則換過髖骨。“他現在看起來像《無敵金剛》了,”她總是這麼笑着對我說,張開沒有牙齒的嘴巴。“記得《無敵金剛》嗎,阿米爾?”接着阮先生會學着李·梅傑斯,怒眉倒豎,以緩慢的動作假裝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閱一本破舊的麥克·漢默[1]MikeHammer,美國作家邁克·斯畢蘭(MikeSpillane1918~)創作的系列恐怖小說主角。[1]懸疑小說,這當頭傳來一聲尖叫,還有玻璃碎裂的聲音。我放下書,匆匆穿過馬路。我發現阮先生夫婦在櫃枱後面,臉如死灰,緊貼牆壁,阮先生雙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雜誌架,一個裝牛肉乾的破罐子,爸爸腳下還有玻璃的碎片。

原來爸爸買了橙子,身上卻沒有現金。他給阮先生開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證。“他想看我的證件,”爸爸用法爾西語咆哮,“快兩年了,我在這裏買這些該死的水果,把錢放進他的口袋,而這個狗雜碎居然要看我的證件!”

“爸爸,這又不是針對你。”我說,朝阮氏夫婦擠出微笑,“他們理應查看證件的。”

“我不歡迎你在這裏,”阮先生說,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後轉向我,“你是個很好的年輕人,但是你爸爸,他是個瘋子。這裏再也不歡迎他。”

“他以為我是小偷嗎?”爸爸抬高了聲音說,外面圍滿了旁觀的人,“這是個什麼國家?沒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說,她探出臉來,“你走開,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別叫警察。我把他帶回家,請別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帶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說。他戴着金絲眼鏡,眼睛一直望着爸爸。我隔着門去拉爸爸,他出來的時候踢飛一本雜誌。我說服他別再走進去,然後轉身到店裏向阮氏夫婦道歉,告訴他們爸爸處境艱難。我把家裏的電話和地址給了阮太太,告訴她估計一下損失了多少東西。“算好之後請打電話給我,我會賠償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從我手裏接過紙片,點點頭。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時抖得更厲害,那讓我很生爸爸的氣,他把一個老太太嚇成這樣。

“我爸爸仍在適應美國的生活。”我解釋着說。

我想告訴他們,在喀布爾,我們折斷樹枝,拿它當信用卡。哈桑和我會拿着那根木頭到麵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頭上刻痕,劃下一道,表示他從火焰升騰的烤爐取給我們一個饢餅。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樹枝上的刻痕付錢給他。就是這樣。沒有問題,不用身份證。

但我沒告訴他們。我謝謝阮先生沒叫警察,帶爸爸回家。我燉雞脖子飯的時候,他在陽台抽煙生悶氣。我們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飛機,到如今已經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適應期。

那晚我們默默吃飯。爸爸吃了兩口,把盤子推開。

我的眼光越過桌子,望着他,他的指甲開裂,被機油弄得髒兮兮的,他的手指刮傷了,衣服散發出加油站的味道——塵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個再婚的鰥夫,可是總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懷念賈拉拉巴特的甘蔗地,還有帕格曼的花園。他懷念那些在他屋裏進進出出的人們,懷念索爾市集擁擠的通道,他走在那裏,和他打招呼的人認得他,認得他的父親,認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個祖宗的人們,他們的過去交織在一起。

對我來說,美國是個埋葬往事的地方。

對爸爸來說,這是個哀悼過去的地方。

“也許我們應該回到白沙瓦。”我說,盯着在玻璃杯裏面的水上浮動的冰塊。我們在那裏度過了半年的光陰,等待移民局核發籤證。我們那間滿是塵灰的房子散發出臟襪子和貓糞的氣味,但住在我們周圍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認得他們。他會邀請整條走廊的鄰居到家裏吃晚飯,他們中多數都是等待簽證的阿富汗人。當然,有人會帶來手鼓,也有人帶手風琴。茶泡好了,嗓子還可以的人會高歌一曲,直到太陽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邊更開心,爸爸,那兒更有家的感覺。”我說。

“白沙瓦對我來說是好地方,但對你來說不是。”

“你在這兒工作太辛苦了。”

“現在還好啦。”他說,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經理之後。但在天氣潮濕的日子,我總能見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見過他在飯後,頭冒冷汗去拿止痛藥瓶子的模樣。“再說,我又不是為了自己才讓我們兩個來到這裏的,你知道嗎?”

我把手伸過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學生哥兒的手,乾淨柔軟;他的是勞動者的手,骯髒且長滿老繭。我想起在喀布爾時,他給我買的所有那些卡車、火車玩具,還有那些自行車。如今,美國是爸爸送給阿米爾的最後一件禮物。

我們到美國僅一個月之後,爸爸在華盛頓大道找到工作,在一個阿富汗熟人開的加油站當助理——他從我們到美國那天就開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輪班十二小時,爸爸給汽車加油、收銀、換油、擦洗擋風玻璃。有好幾次,我帶午飯給他吃,發現他正在貨架上找香煙,油污斑斑的櫃枱那端,有個顧客在等着,在明亮的熒光映襯下,爸爸的臉扭曲而蒼白。每次我走進去,門上的電鈴會“叮咚叮咚”響,爸爸會抬起頭,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雙眼因為疲累而流淚。

被聘請那天,爸爸和我到聖荷塞[1]SanJose,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城市。[1]去找我們的移民資格審核官杜賓斯太太。她是個很胖的黑人婦女,眼睛明亮,笑起來露出兩個酒窩。有一回她跟我說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聲音讓我想起熱牛奶和蜂蜜。爸爸將一疊食物券放在她的櫃枱上。“謝謝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說,“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國,我有工作。非常感謝,杜賓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歡接受施捨。”

杜賓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撿起來,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們在開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經常說的“耍她一下”。“我干這行十五年了,從來沒人這麼做過。”她說。就是這樣,爸爸結束了在收銀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擔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濟金買食物。爸爸走出福利辦公室時,好像大病初癒。1983年那個夏天,我20歲,高中畢業。那天在足球場上擲帽子的人中,要數我最老了。我記得球場上滿是藍色袍子,學生的家人、閃光的鏡頭,把爸爸淹沒了。我在二十碼線附近找到他,雙手插袋,相機在胸前晃蕩。我們之間隔着一群人,一會兒把他擋住,一會兒他又出現。穿藍色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擁抱,哭泣;男生和他們的父親拍掌慶賀。爸爸的鬍子變灰了,鬢邊的頭髮也減少了,還有,難道他在喀布爾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裝——他只有這麼一套,穿着它參加阿富汗人的婚禮和葬禮——繫着那年他五十歲生日時我送的紅色領帶。接着他看到我,揮揮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學校的鐘樓為背景,替我拍了張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種意義上,那日子與其說是我的,毋寧說是他的。他朝我走來,伸手攬住我的脖子,親吻了我的額頭。“我很驕傲,阿米爾。”他說。他說話的時候眼睛閃亮,那樣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讓我很高興。

那晚,他帶我到海沃德[1]Hayward,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廳,點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說,他的兒子秋天就要上大學了。畢業之前,我就上大學的事情跟他稍稍爭論過,告訴他我想工作,補貼家用,存些錢,也許次年才上大學。但他恨鐵不成鋼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閉嘴。

晚飯後,爸爸帶我去飯店對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線陰暗,牆壁上散發著我素來不喜歡的啤酒酸味。男人們頭戴棒球帽,身穿無袖上衣,玩着桌球,綠色的桌子上煙霧升騰,裊裊繞着熒光燈。爸爸穿着棕色西裝,我穿着打褶長褲和運動外套,顯得格外引人注目。我們在吧枱找到位子,坐在一個老人身邊。老人頭上有個麥克羅啤酒的商標,發出藍光,將他那張滄桑的臉照得病懨懨的。爸爸點了根香煙,給我們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興了!”他自顧自地向每個人宣佈,“今晚我帶我的兒子來喝酒。來,請給我的朋友來一杯。”他的手拍在那個老人背上。老頭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沒有上排的牙齒。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強迫自己,還沒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經幹掉三杯了。他請那個老頭一杯蘇格蘭烈酒,還請那四個打桌球的傢伙一大罐百威。人們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後背。他們向他敬酒,有人給他點煙。爸爸鬆了松領帶,給那個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幣,指指電唱機。“告訴他,來幾首他最拿手的。”他對我說。老人點點頭,向爸爸敬禮。不久就響起鄉村音樂,就像這樣,爸爸開始宴會了。

酒到酣處,爸爸站起來,舉起酒杯,將它摔在遍地鋸屑的地板,高聲喊叫。“操他媽的俄國佬!”酒吧里爆發出一陣笑聲,大家高聲附和,爸爸又給每個人買啤酒。

我們離開的時候,大家都捨不得他走。喀布爾,白沙瓦,海沃德。爸爸還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開着爸爸那輛土黃色的舊別克世紀轎車,駛回我們家。爸爸在路上睡著了,鼾聲如氣鑽。我在他身上聞到煙草的味道,還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車的時候,他醒過來,嘶啞的嗓音說:“繼續開,到街道那邊去。”

“幹嗎,爸爸?”

“只管開過去,”他讓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進外衣的口袋,掏給我一串鑰匙,“那邊。”他指着停在我們前面的一輛轎車。那是一輛舊款的福特,又長又寬,車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認不出是什麼顏色。“它得烤漆,我會讓加油站的夥計換上新的避震器,但它還能開。”

我看着鑰匙,驚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轎車。

“你上大學需要一輛車。”他說。

我捧起他的手,緊緊握住。淚水從我眼裏湧出來,我慶幸陰影籠罩了我們的面龐。“謝謝你,爸爸。”

我們下車,坐進福特車。那是一輛“大都靈”。“海軍藍。”爸爸說。我繞着街區開,試試剎車、收音機、轉向燈。我把它停在我們那棟樓的停車場,熄了引擎。“謝謝你,親愛的爸爸。”我說。我意猶未盡,想告訴他,他慈祥的行為讓我多麼感動,我多麼感激他過去和現在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知道那會讓他不好意思,“謝謝。”我只是重複了一次。

他微微一笑,靠在頭枕上,他的前額幾乎碰到頂篷。我們什麼也沒說,靜靜坐在黑暗中,聽着引擎冷卻的“嘀嘀”聲,遠處傳來一陣警笛的鳴叫。然後爸爸將頭轉向我,“要是哈桑今天跟我們在一起就好了。”

聽到哈桑的名字,我的脖子好像被一對鐵手掐住了。我把車窗搖下,等待那雙鐵手鬆開。

畢業典禮隔日,我告訴爸爸,秋天我就要去專科學校註冊了。他正在喝冷卻的紅茶,嚼着豆蔻子,他自己用來治頭痛的偏方。

“我想我會主修英文。”我說,內心忐忑,等着他的回答。

“英文?”

“創作。”

他想了想,啜他的紅茶,“故事,你是說,你要寫故事?”我低頭看着自己的雙腳。

“寫故事能賺錢嗎?”

“如果你寫得好,”我說,“而且又被人發掘的話。”

“被人發掘?機會有多大?”

“有機會的。”我說。

他點點頭。“那你在寫得好和被人發掘之前準備幹什麼呢?你怎麼賺錢?要是結婚了,你怎麼撐起自己的家庭?”

我不敢看着他的眼睛,“我會……找份工作。”

“哦!”他說,“哇!哇!這麼說,如果我沒理解錯,你將會花好幾年,拿個學位,然後你會找一份像我這樣卑微的工作,一份你今天可以輕易找到的工作,就為渺茫的機會,等待你拿的學位也許某天會幫助你……被人發掘。”他深深呼吸,啜他的紅茶,咕噥地說著什麼醫學院、法學院,還有“真正的工作”。

我臉上發燒,一陣罪惡感湧上心頭。我很負疚,我的放縱是他的潰瘍、黑指甲和酸痛的手腕換來的。但我會堅持自己的立場,我決定了。我不想再為爸爸犧牲了。這是最後一次了,我咒罵自己。

爸爸嘆氣,這一次,扔了一大把豆蔻子到嘴裏。

有時,我會開着我的福特,搖下車窗,一連開幾個鐘頭,從東灣到南灣,前往半島區[1]東灣(EastBay)、南灣(SouthBay)和半島區(Penisula)均為三藩市城區。[1],然後開回來。我會駛過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縱橫交錯、棋盤似的街道,這裏的人們沒有和國王握過手,住在破舊的平房裏面,窗戶破損;這裏的舊車跟我的一樣,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們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鉛灰色的鐵絲柵欄圍起來,亂糟糟的草坪上到處扔着玩具、汽車內胎、標籤剝落的啤酒瓶子。我駛過散發著樹皮味道的林陰公園,駛過巨大的購物廣場,它們大得足可以同時舉辦五場馬上比武競賽。我開着這輛都靈,越過羅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過一片住宅區,那兒的房子有景觀窗,銀色的獅子守護在鍛鐵大門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噴泉在修葺完善的行人路排開,停車道上沒有福特都靈。這裏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爾的房子看起來像僕人住的。

有時候,在星期六我會早起,朝南開上17號高速公路,沿着蜿蜒的山路前往聖克魯斯。我會在舊燈塔旁邊停車,等待太陽升起,坐在我的轎車裏面,看着霧氣在海面翻滾。在阿富汗,我只在電影裏面見過海洋。在黑暗中,挨哈桑坐着,我總是尋思,我在書上看到,說海水聞起來有鹽的味道,那是不是真的?我常常告訴哈桑,有朝一日,我們會沿着海藻叢生的海灘散步,讓我們的腳陷進沙里,看着海水從我們的腳趾退去。第一次看到太平洋時,我差點哭起來。它那麼大,那麼藍,跟我孩提時在電影屏幕上看到的一模一樣。

有時候,夜幕初降,我會把車停好,爬上橫跨高速公路的天橋。我的臉壓着護欄,極目遠望,數着那緩緩移動的閃閃發亮的汽車尾燈,寶馬,紳寶,保時捷,那些我在喀布爾從來沒見過的汽車,在那兒,人們開着俄國產的伏爾加,破舊的歐寶,或者伊朗出產的培康。

我們來到美國幾乎快兩年了,我仍為這個國家遼闊的幅員驚嘆不已。高速公路之外,還有高速公路,城市之外還有城市,山脈之外還有峰巒,峰巒之外還有山脈,而所有這些之外,還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群。

早在俄國佬的軍隊入侵阿富汗之前,早在鄉村被燒焚、學校被毀壞之前,早在地雷像死亡的種子那樣遍佈、兒童被草草掩埋之前,對我來說,喀布爾就已成了一座鬼魂之城,一座兔唇的鬼魂縈繞之城。

美國就不同了。美國是河流,奔騰前進,往事無人提起。我可以進這條大川,讓自己的罪惡沉在最深處,讓流水把我帶往遠方,帶往沒有鬼魂、沒有往事、沒有罪惡的遠方。

就算不為別的,單單為了這個,我也會擁抱美國。

接下來那個夏天,也就是1984年夏天——那年夏天我滿21歲——爸爸賣掉他的別克,花了550美元,買了一輛破舊的1971年出廠的大眾巴士,車主是阿富汗的老熟人了,先前在喀布爾教高中的科學課程。那天下午,巴士轟鳴着駛進街道,“突突”前往我們的停車場,鄰居都把頭轉過來。爸爸熄了火,讓巴士安靜地滑進我們的停車位。我們坐在座椅上,哈哈大笑,直到眼淚從臉頰掉下來,還有,更重要的是,直到我們確信沒有任何鄰居在觀望,這才走出來。那輛巴士是一堆廢鐵的屍體,黑色的垃圾袋填補破裂的車窗,光禿禿的輪胎,彈簧從座椅下面露出來。但那位老教師一再向爸爸保證,引擎和變速器都沒有問題,實際上,那個傢伙沒有說謊。

每逢星期六,天一亮爸爸就喊我起來。他穿衣的時候,我瀏覽本地報紙的分類廣告欄,圈出車庫賣場的廣告。我們設定線路——先到弗里蒙特、尤寧城、紐瓦克和海沃德,接着是聖荷塞、米爾皮塔斯、桑尼維爾,如果時間許可,則再去坎貝爾。爸爸開着巴士,喝着保溫杯裏面的熱紅茶,我負責引路。我們停在車庫賣場,買下那些原主不再需要的二手貨。我們搜羅舊縫紉機,獨眼的芭比娃娃,木製的網球拍,缺弦的結他,還有舊伊萊克斯吸塵器。下午過了一半,我們的大眾巴士後面就會塞滿這些舊貨。然後,星期天清早,我們開車到聖荷塞巴利雅沙跳蚤市場,租個檔位,加點微薄的利潤把這些垃圾賣出去:我們前一天花二毛五分買來的芝加哥唱片也許可以賣到每盤一元,或者五盤四元;一台花十元買來的破舊辛格牌縫紉機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也許可以賣出二十五元。

到得那個夏天,阿富汗人已經在聖荷塞跳蚤市場佔據了一整個區域。二手貨區域的通道上播放着阿富汗音樂。在跳蚤市場的阿富汗人中間,有一套心照不宣的行為規範:你要跟通道對面的傢伙打招呼,請他吃一塊土豆餅或一點什錦飯,你要跟他交談。要是他家死了父母,你就好言相勸;要是生了孩子你就道聲恭喜;當話題不可避免地轉到阿富汗人和俄國佬,你就悲傷地搖搖頭。但是你得避免說起星期六的事情,因為對面那人很可能就是昨天在高速公路出口被你超車擋住、以致錯過一樁好買賣的傢伙。

在那些通道里,惟一比茶更流行的是阿富汗人的流言。跳蚤市場是這樣的地方,你可以喝綠茶,吃杏仁餅,聽人說誰家的女兒背棄婚約,跟美國男友私奔去了;誰在喀布爾用黑錢買了座房子,卻還領救濟金。茶,政治,醜聞,這些都是跳蚤市場的阿富汗星期天必備的成分。

有時我會看管攤位,爸爸則沿着過道閑逛。他雙手莊重地放在胸前,跟那些在喀布爾認識的熟人打招呼:機械師和裁縫兜售有擦痕的自行車頭盔和舊羊毛衫,過道兩邊是原來的外交官、找不到工作的外科醫生和大學教授。

1984年7月某個星期天清早,爸爸在清理攤位,我到販賣處買了兩杯咖啡,回來的時候,發現爸爸在跟一位上了年紀、相貌出眾的先生說話。我把杯子放在巴士後面的保險杠上,緊鄰里根和布殊競選1984年總統的宣傳畫。

“阿米爾,”爸爸說,示意我過去:“這是將軍大人,伊克伯·塔赫里先生,原來住在喀布爾,得過軍功勳章,在國防部上班。”

塔赫里。這個名字怎麼如此熟悉?

將軍哈哈乾笑,通常在宴會上,每當重要人物說了不好笑的笑話,人們就會聽到這樣的笑聲。他一頭銀髮整齊地梳向後面,露出平滑的黃銅色前額,濃密的眉毛中有撮撮白色。他身上聞起來有古龍水的香味,穿着鐵灰色的三排扣套裝,因為洗熨了太多次而泛着亮光,背心上面露出一根懷錶的金鏈子。

“這樣的介紹可不敢當。”他說,他的聲音低沉而有教養。“你好,我的孩子。”

“你好,將軍大人。”我說,跟他握手。他的手貌似瘦弱,但握得很有力,好像那油亮的皮膚下面藏着鋼條。

“阿米爾將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作家。”爸爸說。我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他剛念完大學一年級,考試門門都得優。”

“是專科學校。”我糾正他。

“安拉保佑。”塔赫里將軍說,“你會寫我們國家的故事嗎,也許可以寫寫歷史?經濟?”

“我寫小說。”我說著想起了自己寫在拉辛汗送的皮面筆記本裏面那十來個故事,奇怪自己為什麼在這個人面前突然有些不自在。

“啊,講故事的。”將軍說,“很好,人們在如今這樣的艱苦歲月需要故事來分散注意力。”他把手伸在爸爸的肩膀上,轉向我。“說到故事,有一年夏天,你爸爸跟我到賈拉拉巴特去獵野雞,”他說,“那次真叫人稱奇。如果我沒記錯,你爸爸打獵跟他做生意一樣,都是一把好手。”

爸爸正在用鞋尖踢着擺在我們的帆布上一把木製網球拍。“有些生意而已。”

塔赫里將軍露出一絲禮貌而哀傷的微笑,嘆了口氣,輕輕拍拍爸爸的肩膀。“生活總會繼續。”他把眼光投向我,“我們阿富汗人總是喜歡誇大其詞,孩子,我聽過無數人愚蠢地使用‘了不起’這個詞。但是,你的爸爸屬於少數幾個配得上這個形容詞的人。”這番短短的話在我聽來,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轍:用的場合太多了,閃亮得有些造作。

“你在奉承我。”爸爸說。

“我沒有。”將軍說,他側過頭,把手放在胸前表示尊敬,“男孩和女孩得知道他們父親的優點。”他轉向我,“你崇敬你的爸爸嗎,我的孩子?你真的崇敬他嗎?”

“當然,將軍大人,我崇敬他。”我說,要是他別叫我“我的孩子”就好了。

“那麼,恭喜你,你已經快要長成一位男子漢了。”他說,口氣沒有半點幽默,沒有諷刺,只有不卑不亢的恭維。

“親愛的爸爸,你忘了你的茶。”一個年輕女子的聲音。她站在我們後面,是個身材苗條的美人,天鵝絨般的黑髮,手裏拿着一個打開的保溫杯和一個塑料杯。我眨眨眼,心跳加快。她的眉毛又黑又濃,中間連在一起,宛如飛翔的鳥兒張開的雙翅,筆挺的鼻子很優雅,活像古代波斯公主——也許像拓敏妮,《沙納瑪》書中羅斯坦的妻子,索拉博的媽媽。她那長長睫毛下面胡桃色的眼睛跟我對望了一會兒,移開了視線。

“你真乖,我親愛的。”塔赫里將軍說,從她手裏接過杯子。在她轉身離去之前,我見到她光滑的皮膚上有個鐮狀的棕色胎記,就在左邊下巴上。她走過兩條通道,把保溫杯放在一輛貨車裏面。她跪在裝着唱片和平裝書的盒子中間,秀髮傾瀉在一旁。

“我的女兒,親愛的索拉雅。”塔赫里將軍說。他深深吸了一口氣,看來想換個話題了,他掏出金懷錶,看了看時間。“好啦,到時間了,我得去整理整理。”他和爸爸相互親吻臉頰,用雙手跟我握別。“祝你寫作順利。”他盯着我的眼睛說,淺藍色的雙眼沒有透露出半點他心裏的想法。

在那天剩下的時間裏,我總忍不住望向那輛灰色的貨車。

在我們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來了。塔赫里,我知道我以前聽過這個名字。

“是不是有過關於塔赫里將軍女兒的流言蜚語啊?”我假裝漫不經心地問爸爸。

“你知道我的,”爸爸說,他開着巴士,在跳蚤市場出口長長的車隊中緩慢前進。“每當人們說三道四我都會走開。”

“可是有過,是嗎?”我說。

“你為什麼要問呢?”他猶疑地看着我。

我聳聳肩,擠出微笑:“好奇而已,爸爸。”

“真的嗎?真是這樣嗎?”他說,眼光露出一絲狡獪,看着我的眼睛,“你該不是對她有意思了吧?”

我把眼光移開,“拜託,老爸。”

他微微一笑,驅車離開跳蚤市場。我們朝680公路前進。有那麼一會兒,我們並沒有說話。“我所聽到的是她有過一個男人,而且事情……不是太好。”他神情嚴肅地說,好像跟我說她得了乳癌一樣。

“哦。”

“我聽說她是個淑女,工作賣力,待人也不錯。但自那以後,再也沒有媒人敲響將軍的家門。”爸爸嘆氣,“這也許不公平,但幾天內發生的事情,有時甚至是一天內發生的事情,也足以改變一生,阿米爾。”

那晚我輾轉反側,老想着索拉雅·塔赫里的鐮狀胎記,想着她那優雅的筆挺鼻子,想着她明亮的眼睛跟我對望的情景。我的思緒在她身上遲疑不肯離去。索拉雅·塔赫里,我的交易會公主。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追風箏的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外國文學 追風箏的人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