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當晚大約十點半,我走進又走出西七十二街的普根酒吧。
大約一小時前開始飄起細雨。街上的人大多撐着雨傘。我沒有,但我有頂帽子。我停在行人路上,戴正帽子,調整帽檐。我看到對街停着一輛通用水星轎車,引擎沒有息火。
我往左轉,走到頂尖酒吧。我看見“男孩”丹尼坐在後頭一張桌子,但還是走向吧枱,指名找他。我講話聲音一定非常大,因為不少人都側目看我。酒保指指後面,我才朝里走去。
他已經有人作陪。和他同桌的是個苗條的狐面女郎,頭髮跟他一樣白,但她的白,大自然可不敢誇口邀功。她的眉毛拔得很厲害,前額發亮。
“男孩”丹尼介紹說她叫布賴娜(Bryna)。
“跟心絞痛(agnina)押韻。”他說。“當然也別忘了陰道(Vagina)。”
她笑起來,露出細小尖利的犬齒。我拉過一把倚子重重坐下。
我說:“‘男孩’丹尼,傳話出去吧。金·達基嫩男友的事我全知道了。我知道誰殺了她,也知道她為什麼被殺。”
“馬修,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找她的男朋友這麼費勁?因為他不出來活動,原因就這麼簡單。不上俱樂部、不賭博、不四處閒蕩。也不認識什麼人。”
“你喝了酒,馬修?”
“你認為你是誰,西班牙宗教大審判①?你管我有沒有喝酒?”
“我只是奇怪啊。你音量很大。”
“呃,我是想跟你講金的事情,”我說,“講她男友。知道嗎?他在珠寶界,不是很有錢,但也餓不死。日子過得去就是。”
“布賴娜。”他說,“到化妝間去補個妝吧。”
“噢。她不用避開。”我告訴他,“我看她的妝還好好的嘛。”林
“馬修——”—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現在跟你講的已經不是什麼秘密,‘男孩’丹尼。”
“好,隨你。”
“這個珠寶商。”我繼續說,“依我看,他本來只是金的嫖客,不過後來事情有了變化。不知怎麼的,他愛上了她。”
“這種事情不是沒有。”
“沒錯。總之,他掉進愛河。同時,有人聯絡上他。他們有些貴重珠寶沒經過海關,也沒有所有權書。翡翠,哥倫比亞翡翠,上好的品質。”
“馬修,請你告訴我,你他媽的跟我說這些幹嘛?”
“這是個很有趣的故事啊,”
“你不只是跟我講,你在跟這一屋子的人講。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幹嘛?”
我看着他。
“好吧。”他頓一下后說,“布賴娜。注意聽着,親愛的。這瘋子想談翡翠。”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哥倫比亞人。”我說,“這是他們的作事方式。他們如果有個理由殺誰,就會把全家一起幹掉,”
“老天爺。”
“也許他們覺得這樣可以殺雞敬猴。”我說,“我看多了,這種例子常常上報,尤其在邁阿密。他們往往血洗全家,就因為那次毒品交易甲耍了乙。哥倫比亞是個富有的小國家,他們有最好的咖啡、最好的大麻,最好的古柯礆。”
“以及最好的翡翠?”
“沒錯,金的珠寶商男友沒結婚。我本以為他結婚了,所以才打聽不到他半點消息,其買他還是單身。也許他在愛上金以前從沒談過戀愛。總之他單身,沒妻子,沒孩子,父母也死了。你想毀了他全家,你會怎麼做?你會去殺他女友。”
布賴娜的臉刷地變得跟她頭髮一樣白。她不喜歡聽到女友被殺的故事。
“兇手的手法很專業,”我繼續說,“因為他特別注意不留下證據,我們一點痕迹也找不到。不過不知怎麼他決定當個屠夫,而不是拿支無聲手槍打幾槍了事。也許他對妓女有偏見,也許他對全世界的女人都不滿。不管原因是什麼,金被他砍得慘不忍睹。
“事後他清洗乾淨,把大砍刀和臟毛巾打包好,然後離開那裏。他留下貂皮外套還有皮包的錢,但卻拿走戒指。”
“因為戒指值錢?”
“有克能。目前沒有鐵證說戒指一定值錢,就我所知那只是切割過的玻璃,是她買給自己的,不過也有可能真是翡翠,就算不是,兇手或許並不知道,死人身上的幾百塊錢不拿,表示你不搶死人,這是一回事。放個可能值上五萬塊的翡翠不碰,可又是另一碼事了——尤其如果那翡翠本來就是你的。”
“我懂。”
“星河旅館的前台是哥倫比亞人,一個叫做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的年輕小伙了。也許這只是巧合,城裏現在多得是哥倫比亞人。也許兇手選星河是因為他認識在那兒工作的什麼人。不過這不重要。考爾德倫可能認識那個兇手,或者至少他知道那人來頭,不敢張揚。等警察第二次上門找他談話,考爾德倫就不見了。也許是兇手的朋友要他消失、也許是考爾德倫自己決定要避避風頭。譬如說,回老家卡塔赫納,要不就是搬到皇後區別處的出租公寓去。”
要不也許是被宰了,我心想。那也有可能。不過我懷疑。這批敗類要殺人的話,會把屍體扔在光大化日下供人欣賞。
“另外還有個妓女遇害。”
“索尼婭·亨德里克斯。”我說,“她是自殺。也許是金的死引發的,所以或許殺金的人得對桑妮的死要負點責任。不過她的確是自殺死的。”
“我說的是那個流鶯。”
“甜心·布盧。”
“就是她。她又為什麼被殺?好把你引上歧路?問題是你本來就沒摸對路。”
“是沒有。”
“那原因是什麼?你認為兇手殺了頭一個以後,發了狂?他內心有什麼被引爆起來,讓他想再干一回?”
“我想那是部分原因。”我說,“除非喜歡頭一次,沒有人會狠到連下兩次毒手。我不知道他跟兩個受害者有沒有性行為,不過他從殺人得到的樂趣絕對跟性有關。”
“所以他殺甜心和金只是為了滿足性變態?”
布賴娜臉色又開始泛白。聽說有人因為交錯男友而被殺已經夠糟了,聽到有個女人莫名其妙被殺更糟糕。
“沒錯。”
“我是可以守口如瓶,馬修,不過布賴娜可不一定。她認為腦子裏堆太多沒說的想法,會把頭骨炸掉,所以她不會冒險。再說,你講話音量大得半個屋子人都可以聽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
“我想也是。你打的是什麼注意?”
“我要兇手知道我知道什麼。”
“這消息保證傳得很快。”
“我要你幫忙傳話,‘男孩’丹尼。我就要離開這兒,我打算走回旅館,也許先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個把鐘頭。然後我會繞過拐角,回房間。”
“你想找死啊、馬修。”
“這個狗雜種只殺女人。”我說。
“甜心只是半個女人,也許他正在朝殺男人邁進。”
“也許。”
“你要他對你採取行動?”
“看來如此,不是嗎?”
“我看你是瘋了,馬修。你一到這兒,我就想攔住你,想讓你冷靜下來。”
“我知道。”
“現在可能已經太遲了。不管我傳不傳話。”
“早就太遲了。我來這兒之前,先去了城北。你知道羅亞爾·沃爾登?”
“當然,我認得羅亞爾。”
“我跟他談過。據說羅亞爾跟一些哥倫比亞來的人做過點小生意。”
“他會傳出去的。”“男孩’丹尼說,“他也是那圈子裏的。”
“所以他們可能已經知道了。不過你還是傳個話吧,比較保險。”
“保險。”他說,“壽險的反義詞是什麼?”
“不知道,”
“死亡險。也許他們現在就等在外頭,馬修。”
“可能。”
“你打電話報警怎麼樣?他們會派輛車來,把你送到別處錄口供。這批雜種拿了納稅人的錢,也該做點事情了。”
“我要那個兇手。”我說,“我要和他單挑。”
“你又不是拉丁人,哪來的這股蠻勁兒?”
“傳話吧,‘男孩’丹尼。”
“再坐一會兒。”他上身前傾,聲音壓低,“你不想空手走出這兒吧?再坐一會兒,我拿樣東西給你。”
“我不用手槍。”
“不,當然不用。誰用得着呢?你可以奪走他的大砍刀,讓他把刀吃了,然後打斷他兩腿,把他扔在巷子裏,自生自滅。”
“好主意。”
“讓我給你拿把槍好嗎?”他直視我的眼睛,“你已經有一把了,”他說,“在身上,現在。對不對?”
“我從來不需要手槍。”我說。
那會兒我也不需要。走出頂尖酒吧時,我把手插進口袋,摸着那把點三二的槍托和槍管。誰需要它?
這樣一把小槍根本就沒多大威力。
尤其是你又沒法強迫自己扣下扳機。
我走在街上。還在下雨,但雨勢並沒有增大。我壓壓帽檐,仔細環顧四周。
水星轎車停在街對面。我認出它是因為它有皺褶的擋泥板。我站着沒動,那車開始發動引擎。水星已經掉了頭。朝我開來。綠燈亮了,我走到對街。
我把槍握在手裏,手插在口袋裏。我的食指擱在扳機上,我還記得前不久扳機在我指下顫動的感覺。
那時我也是在這條街上。
我繼續往市中心走去。我幾次越過肩膀朝後看,水星車直跟在我後頭保持着不到一個街區的距離。
我神經一直綳得很緊,到了以前我拔過槍的路段時尤其緊張,我忍不住頻頻回顧,等着看這輛車子斜向朝我衝來。有一回聽到嘎吱的剎車聲響,我不由自主打個突,這才發現那聲音起碼是兩個街區以外傳來的。
神經過敏。
我走過我曾經倒在行人路上翻滾的地點。我查看當初酒瓶摔破的地方。那兒還有一些玻璃碎片,不過我不能確定是不是同樣的碎片。每天都有很多打碎的酒瓶。
我繼續一路走向阿姆斯特朗酒吧。到了那兒,我走進門,點了份胡桃派和咖啡。我右手還是插在口袋裏,四下環顧,一個人也沒漏掉。吃完派后,我右手插回口袋,左手拿起杯子喝咖啡。
過了一會之後,我又叫杯咖啡。
電話鈴響,特里娜去接,然後走向吧枱。那兒坐了個粗壯的傢伙,發色暗金。她跟他說了什麼,他便走向電話。他談了幾分鐘,四處張望一下,走到我這桌來。他兩手都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他說:“斯卡德?我叫喬治·萊特納。我想我們沒見過。”他拉過一張椅子坐下,“剛才是喬。”他說,“外頭沒啥動靜,啥都沒有。他們全在水星車裏孵蛋,另外還有兩個神槍手等在對街二樓的窗口。”
“很好。”
“我在這屋裏頭,前頭桌子還坐了兩個。我看你才進門就認出我們了。”
“我認出你了。”我說,“我本來在想,你不是警察就是兇手。”
“耶穌基督,想什麼呢?這地方不錯,你沒事就到這裏晃蕩吧?”
“沒以前那麼經常。”
“這兒挺舒服的。可惜今天只能喝咖啡。改天非來這兒喝酒不可。今晚他們咖啡銷路特好,有你跟我。還有前頭那兩個。”
“咖啡很香。”
“是啊,不壞。比我們在局裏喝的好多了。”他點上香煙,“喬說其他地方也沒動靜。市中心你女朋友那兒有兩個人在看着,另外幾個人在東區保護那三個妓女。”他露齒而笑。
“我們只能想到這些人,其他的就沒法辦了。”
“嗯。”—棒槌學堂·E書小組—
“你打算在這兒待多久?喬猜那傢伙要不已經準備出擊,要不打算今晚按兵不動。我們可以掩護你從這兒走回旅館的每一步路,當然我們沒法保證不會有狙擊手從樓頂或者高窗開火。我們之前巡查過樓頂,不過這種事很難講。”
“我看他不會遠距離動手。”
“那我們就沒什麼好擔心的,而且你也穿了防彈背心。”
“嗯。”
“會有幫助。當然,背心有網孔,可能防不住刀刺,不過我們不可能讓他靠你太近。照我們想,如果他在外頭,他會在這兒和你旅館的門口之間採取行動。”
“我也這麼想。”
“打算什麼時候上陣?”
“再過幾分鐘。”我說,“乾脆把咖啡喝完。”
“聽着,”他起身說,“去他的,好好喝個夠吧。”
他回到吧枱的位子。我喝完咖啡,站起來,走進洗手間。
我在那兒檢查我的點三二,確定槍膛里有一輪子彈,另外還有三輪備用。原本可以跟德金再要兩個彈藥筒,裝進空槍膛里。如果真開口的話他八成會給我一把火力更強的大槍。不過他連我帶了點三二手槍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想告訴他。照我們的安排,我根本不必動槍,兇手會自投羅網。
只是事情發展不在我們控制之下。
我付了賬,留下小費。不會成的,我可以感覺到。那婊子養的不在外頭。
我跨出門。雨勢稍弱。我看看那輛水星車,瞥一眼對街大樓,暗暗納悶警方的狙擊手到底藏在哪兒。無所謂,反正今晚他們不會有事做的。我們的獵物沒有上鉤。
我走向五十七街,盡量靠近路沿——以防萬一,他也許躲在哪個陰暗的門廊下。我慢慢往前走,希望我猜得沒錯,他不會從遠距離動手。因為防彈背心不是萬無一失,而且也擋不了頭部中槍。
不過不要緊。他不在那兒。媽的、我知道他不在那兒。
即便這樣,我踏進旅館時,呼吸還是自然了許多。我或許有點失望,但也稍稍舒了口氣。
大廳有三個便衣警察,他們馬上跟我亮明身份。我和他們站了沒多久,就看到德金單獨進來。他摟了摟他們其中一人,然後朝我走來。
“我們聯手出擊。”他說。
“看來是如此。”
“媽的。”他說,“我們沒留什麼漏洞。也許他看出苗頭不對——怎麼看的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也許他昨天就飛回他奶奶的波哥大去了,我們給他設了個陷阱、他已經去了別的國家。”
“有可能。”
“反正你可以大睡一會兒了——要是你還沒緊張到無法放鬆的話。喝幾杯,昏睡個八小時。”
“好主意。”
“我們的人會整晚守着大廳。旅館一直沒有訪客,沒有人登記件宿。我也打算在這樓下過夜。”
“你覺得有這必要嗎?”
“我覺得反正無傷大雅。”
“悉聽尊便。”
“我們是儘力而為,馬修。要是我們可以把那人渣引出來的話,一切就沒白費,因為天知道,要在這城裏抓住翡翠走私犯有多難——全憑運氣。”
“我知道。”
“我們遲早會逮到那個混蛋,你知道的。”
①1478年在西班牙展開的天主教大審判,因其對被控為異教徒者嚴刑逼供而惡名昭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