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改革的基礎(1979—1984)

第七章 改革的基礎(1979—1984)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往往把1978年12月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當作中國繼1911年和1949年革命之後二十世紀歷史上的第三個重要的轉折點。①對此解釋的力度相當明顯:到九十年代中期,三中全會掀起的改革浪潮已經引起了巨大的經濟變革和政治變化。自1978年以來經濟一直在以國民生產總值年增長率高於9%的速度增長,到1993年經濟總值已居世界第四位。而且,較經濟增長總數更驚人的則是經濟結構發生的變化,從政府直接參与管理變為宏觀經濟調控。到1994年經濟國有部門的工業生產總值僅占工業總產值的一半多一點,與1978年的近80%相比下降了許多。據報道,到1994年,國有部門內部大約有30%的職工與單位簽有合同而不是象從前那樣端鐵飯碗。②社會主義結構中一個更重要的改革措施是在1994年初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提出來的禁止財政部借用銀行資金來償還國債。③三中全會無疑很重要。然而它僅僅是1978年底和1979年初制定改革議程的一系列主要會議之一——儘管這次會議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次。這些會議為近期和長期的經濟增長與現代化打下了基礎。這個階段一直持續到1984年底。儘管這期間曾遇到過阻力,但它卻是中共全體領導特別是鄧小平的一個相當偉大的成就。這不僅是鄧小平占支配地位的一段時期——他在1985年9月召開的全國黨代會上從政府的日常工作中退居到了二線——而且是他參與政策制定以來最有作為的一段時期。此外,它還是共和國政治空前穩定的時期。

經濟改革方案從鞏固與重新調整的直接政策出台開始,一直極其成功地貫徹到1984年,不過在這段時間改革主要集中在農村地區。到1983年,已經比原計劃提前兩年達到了1981—1985的五年計劃的目標,看起來似乎到2000年人均收入翻兩番的長期目標是能夠達到的。由於改革及農村經濟財富的增長,鄉鎮企業很快發展起來,大部分中國人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在政治方面,中共領導班子也保持了相當長時間的團結與穩定。黨內雖然有爭論,儘管這可能不符合鄧對這些過程的理想描繪,但也是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不需要通過象“文化大革命”那樣的武斷和暴力來解決。儘管“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派性一時還難以完全消除,但它已不再是政治上重要的決定因素了。人們在共產黨執政的國家工作,重新建立法律制度,並開始徹底改革政府體制。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中國有一種傾向,認為鄧小平象徵著自1978年以來的整個改革時代或至少象徵著改革的成就。許多關於改革過程與鄧小平的生活和工作的書籍紛紛出版。④

鄧被人們認為是改革時代的設計師,這無可非議,但與改革的設計師還不太一樣。要想區別這兩者可能時間上還不太合適,因為證據不足或難以找到,然而,在這部鄧的傳記中卻需要進行這種嘗試。

鄧領導着一個集體的領導班子,他在改革方案許多方面的貢獻就是為他人實施創造條件而不是本人直接負責:這種領導方式用傳統的話說就是“幕後指揮”。⑤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他明顯地沒有忽視經濟改革——他能夠也曾主張自己應該對領導許多重要的經濟首創和行為負責——但還是把具體步驟的決定權留給了其他人⑥,特別是從前那些在六十年代初曾一道起草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建議的人——陳雲、彭真、薄一波和李先念——還有新一代的高級領導人包括趙紫陽、胡耀邦和萬里。

就鄧本人來說,尤其是在八十年代的前一段時期,他似乎把精力放在兩個他具有一定經驗和專長的政策領域上:政府改革和外交事務。他的初衷是為了保證最終否定“文化大革命”,這和鄧長期試圖建立黨內民主與更開放的——儘管還是有限的——政府體制有一定的必然聯繫。建立開放的政治體制這一目標由於它固有的模稜兩可性而證明是特別難以捉摸的。更開放的政治體制和黨的領導原則之間的緊張關係是整個八十年代的一個經常性的主題,甚至在1989年5月試圖和解告於失敗之前依然如此。

在外交上,鄧取得的成就更大:他逐漸為中國制訂出一項真正獨立的外交政策,這項政策同時也包含了國際間的相互依賴。開放政策不僅使經濟迅速增長而且使中國和東亞、東南亞的大部分地區經濟形成了一體化——雖然方式方法可能出人意料,最終影響尚未卜定⑦。十年來中共與蘇共之間的關係不斷緩和,最終達到了兩黨之間關係的恢復和戈爾巴喬夫1989年5月,在最艱難的情況下,來到中國北京訪問。1984年經過和英國艱難的談判后,在香港1997年回歸中國的程序問題上達成了協議。

發動改革

儘管人們都認為三中全會之前的那次中央工作會議是一次激烈辯論的會議,但三中全會的最後公報在中共政治改革的方向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然而,重建和改革工作還是不能順利地進行:有許多意識形態、經濟、政治等方面的問題,面臨方向的扭轉,這些問題在1979年上半年的一系列高級會議上仍引起領導班子的高度重視,成為熱門話題,直到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后才告結束。

從1月份開始經過不同的階段一直持續到8月初的一次黨的會議上,始終在討論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這次會議由耀邦主持——胡耀邦在三中全會後不久被任命為中共中央總書記——會議基本上肯定了他在1978年代表鄧推出的理論與實踐的關係的討論。早期階段出席會議的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工作的人,而後期階段各省的幹部、宣傳行政人員和理論家也參加了會議。在這次會議的評議過程中,為更廣泛的民主運動設定了界限。⑧

1976—1978年間,經濟搞得過熱,其方式方法在整個八十年代是家喻戶曉的。1992年,鄧小平回顧這段往事,不僅指出經濟迅速增長期過後接着就有必要緊縮(過一段緊日子),黨的領導應該清楚這種不斷重複的模式,而且還指出這個問題的原因和所採取的解決辦法都頗具爭議⑨。在這種情況下,一段迅速增長期就和過多的基本建設、把外資的使用放到非生產部門、嚴重的經濟失調、無法控制的通貨膨脹等幽靈均有關係。

1979年的頭幾個月,陳雲一直在積極動員大家支持他的想法:把市場競爭與按比例的發展引入經濟中來。陳雲是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制訂者,當時這個計劃被毛棄之不用而代之以“大躍進”的戰略。3月份,隨着六十年代的經濟規劃者們幾乎全部重返工作崗位,陳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次會議上提出了一項短期經濟戰略的修正案,這個方案在擺出各項選擇方案后提倡在接下來的三年時間內要有一項重新調整的政策——實質上是一項極度的財政保守和調整的政策⑩。鄧小平在這次會議上也講了話,並表示要對陳雲全力支持。⑾然而,這個決定並不意味着所有改革的嘗試都要停止,即使在這種初期階段,為經濟改革所設置的總方向也是清楚可見的。陳雲和鄧小平的思想中都有一個關鍵的原則,那就是過分官僚化的國家機器根本不能在現代化的經濟中以靈活的方式管理生產過程。他們建議應該給予生產單位更多的經營自主權,不僅要從共產黨的干涉——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這曾經意味着政治工作往往作為主要活動代替生產——而且也要從政府的干涉中解脫出來。除了國民工業中的一些大型企業外,地方和中央政府均不再予以干涉,儘管以前管理這些企業是他們的主要活動之一。這次改革的根本一面不完全是以前曾提倡的政府給予企業更大的自主權,還有共產黨在企業和工廠中的作用第一次受到完全放棄領導前景的挑戰。⑿支持鄧小平在經濟管理方面試行各種分散經營的人是他的兩個長期同事——萬里和趙紫陽,他們倆四十年代在太行山區時都是鄧的部下,從那以後的不同時期以來一直在工作上和他密切合作。萬里從“文化大革命”前就是鄧的橋牌搭擋,在“文化大革命”中和1976年都因為是鄧的支持者之一而被撤職。七十年代後期他是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在那兒他監督了農業分散耕作和“責任制”的採用:六十年代初在那裏試驗性地搞過類似的首創,鄧也曾在1962年的一篇講話中討論了這些影響。⒀這一經驗當時準備作為典範推廣到全國。實質上“責任制”的意思是每家農民種自己的地,在契約的基礎上負責生產出一定量的產品,國家保證購買。農戶生產的剩餘部分由其自由支配。儘管七十年代後期和八十年代初期的情況與1943年抗戰時期的情況不同,但這些原則——雙重責任和自由支配剩餘——仍然是鄧對解決當時太行山區的問題所提倡的那些原則。⒁

七十年代後期趙紫陽是四川省委第一書記,在那裏他不僅實行了與安徽相類似的農村改革,而且還負責在工業企業中採用與農村責任制相對應的城市責任制——經常稱其為“四川試驗”——這種政策下的企業獲得了相當多的經營自主權。有趣的是,這種經常改革也不是第一次提出來,四川早在1955年和1956年就提出過類似的想法。⒂儘管鄧於五十年代初期在四川任過職,但很少有證據表明他與城市改革規劃的原則或實踐有長期的個人聯繫。⒃

新經濟秩序的一個後續特徵就是經濟特區,這無疑應歸功於鄧小平。經濟特區是在1979年4月召開的討論經濟改革的一次重要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來的。這些地區具有一定的經濟和財政環境,可以有利於外商,並能吸引外資和技術。鄧提出這些區域應該建在華南的廣東省和福建省,這倒不是因為它們分別和香港、台灣鄰近(儘管這一點在八十年代明顯地越來越重要),而是因為這些省份在歷史上就當作中國通往世界各地的門戶。⒄後來在九十年代,當鄧在某種程度上聲稱經濟特區的建立總的來說是他的功勞時,他也提出沒有在上海建立經濟特區是他的一個失誤。⒅

現在特區要求的權利很多,尤其是深圳。然而,人們很容易忘記特區的存在在一段時間以來曾在領導內部引起政治上的敏感。事實上,建立特區的原因之一(儘管不一定是鄧的觀點),就是希望伴隨外國技術進口而來的潛在有害影響能被限制在其產生影響的經濟特區之內。當時中央領導不可能想到發展經濟特區會有助於1979年及以後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政治上的合併:首先,和越南的磨擦越來越嚴重,在議事日程上重於和香港、台灣的關係;第二,總之這個時期,中央領導似乎更注重與台灣的關係,而對與香港的關係則不大感興趣。⒆

儘管改革隨着後來進一步的發展逐步遠離集中的計劃經濟,但鄧在1979年,事實上整個八十年代直到進入九十年代從未放棄對社會主義的信仰,不過此時他對社會主義的理解必然比以前更為廣泛。雖然鄧在經濟學上沒有陳雲在行,但他總是把政府部門看成是經濟的主要部門。在政治上,他進一步表明了他的態度:他認為對共產黨的主要作用根本不能也不應該表示疑問。⒇對於鄧來說,民主是使共產黨政府更有能力的依據,而不是使共產黨政府有可能通過投票箱而消失的理由。(21)

鄧對黨的領導極為堅定,而一些人卻對此提出質疑,這成了三中全會之後人們首要關注的問題之一。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會議和十一屆三中全會期間,人們無疑已意識到閉關自守的政治就要結束,而民主運動已經在北京和其他城市的街頭活躍起來。如上所述,中央工作會議和三中全會的一個主要背景是鄧小平堅持要為1976年***事件的政治定論平反。《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向中共北京市委為***事件平反的決定(事實上也基本是輿論宣傳所促成的這個決定)表示致意,近乎激進地聲明它是深得人心的行動。

“這次規模空前的運動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國不屬於‘四人幫’,人民,只有人民才能決定中國的命運,決定歷史的進程。4月份***廣場事件是誰組織的?是人民。是誰指揮的?是人民”。(22)

這篇社論起了導火索的作用,引發了進一步要求更多民主的示威遊行,而不管“民主”這一概念是在什麼背景下出現的;在北京和許多城市都建立起了街頭集會場所,來討論民主,事實上總的來說也就是政治。在某種程度上,所出現的民主運動是受鄧本人的鼓勵。他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十分明確地表明了截然不同的觀點:“一個革命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23)

那些參加民主運動活動的人大部分都把自己看作是忠誠的在野分子,認為他們是贊成提倡民主的,因為“民主”的確是三中全會的一個關鍵詞。然而,也有一兩個示威者和貼大字報的人矛頭直指共產黨的一黨專政甚至鄧小平本人。

鄧給新的“社會主義民主”下定義時的反應極為迅速,在1979年3月底就理論工作召開的黨的會議上,鄧提出了用來判斷良好政治表現行為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24)任何違背這四項原則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歷史遺留問題”

除了經濟和政治改革的基本問題以外,中共領導在三中全會之後還要面臨如鄧所說的“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問題要儘快實事求是地解決,不要拖泥帶水”。(25)中共必須決定怎樣處理在押的“四人幫”,正如三中全會所提出的,應怎樣重新評價“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及毛澤東思想的實質。這些問題必然與華國鋒及其支持者們的未來命運有關。儘管他們至少對逮捕“四人幫”有一定的貢獻,但他們卻是作為“文化大革命”的直接產物而進入領導班子,從而在政治上獲益的。

對中共歷史的重新評價雖然在三中全會上通過,但貫徹起來卻不大順利。比如關於劉少奇在中共歷史上地位的問題,在細節上有待討論,但在平反問題上很快就得到通過。劉的遺孀“文化大革命”以來在1979年2月的春節聯歡會上第一次公開露面。然而,重新評價也牽扯到華國鋒和他的支持者們,還會和“四人幫”的最終處理有關。鄧強調為了支持現代化必須健全民主與法制。

對“四人幫”、林彪及其追隨者的審判由於討論更廣泛的問題而延遲了。鄧總是希望共產黨把毛澤東本人和毛澤東思想清楚地區別開來,後者是1949年以前中共集體智慧的結晶。他也希望把毛澤東思想和毛在1958年之後的行為區別開來。如果不加以區別,“文化大革命”的責任全部推給“四人幫”,再把毛應負的一部分責任也推卸掉,而華國鋒和他的支持者們又是在“文化大革命”即將結束時方才上台,那麼他們就有理由為自己辯護。另一方面,如果認為毛也應該對“文化大革命”負一定的責任,而且認為毛在1958年後就違背了毛澤東思想本身,那麼毛後來的一切行為都值得懷疑,華國鋒也跑不了。

按照鄧的說法,“文化大革命”最終還是全盤否定了。八十年代由胡喬木牽頭的一個小組在鄧和胡耀邦的指導下起草了《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經過多次傳閱討論,在1981年6月召開的中共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最後通過。(26)此時,華國鋒及其他與之有牽連的中央領導人——著名的有汪東興、吳德、紀登奎、陳永貴等——眼看大勢已去,只好認命,有的自動下了台,有的被降了職。

理所當然,始終堅持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文化大革命”受害者們,都應該徹底官復原職。這個程序在1979年仍在繼續,當時不少“文化大革命”受害者形成了一股復職潮流,其中有鄧以前的同事們——包括薄一波、彭真和楊尚昆和其他幾個恢復中央委員的人。同時,彭真被重新任命,趙紫陽則是首次得以任命,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任職。1980年2月,為劉少奇進行了身後平反,支持華國鋒“兩個凡是”的四個政治局委員被撤銷職務。然而,這並不是清除,只是降職,和鄧重新強調的黨內民主是一致的:既不威脅其生命,也不威脅其生活。八十年代中期,趙紫陽取代了華的國家總理職務;八十年代初,開始對“四人幫”和那些仍然在世的林彪同党進行審判,並取得了預期的效果。(27)此時,華已經主動辭去了中共主席的職務,鄧當時已經76歲了,以年齡大為理由拒絕出任主席一職,隨之胡耀邦成為主席,不過鄧的確是同意出任中央軍委主席的。(28)

鄧的意思很清楚,想創造一種新的政治作風,儘管他大概並沒有把它看作是新的而是看作為中共早期政治作風的一種再現。1980年1月,他建議在憲法中取消——“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29)為了聽取更廣泛的意見,鄧決定樹立一種新的領導作風。比如,1980年他到四川視察,當他在風景名勝點停留時助手曾提出關閉峨眉山,鄧拒絕了;他還拒絕了為他個人進行川劇表演的提議,他說,他完全能象普通老百姓那樣去看演出。(30)根據同樣的精神,在中共第十二屆代表大會上取消了中共主席這個專門為毛澤東設置的職位,代之以中共中央總書記。

政治改革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在鄧的政治改革計劃和解決新領導班子直接面臨的政治問題等方面均發揮了重要作用。“決議”雖然批評了華國鋒在毛死後的兩年中犯了“左”的錯誤,也斷然否定了毛澤東本人應該負主要責任的“文化大革命”,但“決議”中對毛澤東思想和中共傳統的重新解釋,更能證實鄧的遠見卓識。(31)毛澤東思想實質上就是鄧對那些傳統——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實事求是),黨內民主與密切聯繫群眾的重新定義和重新整理,而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重新恢復這些傳統。

儘管對毛澤東思想的重新解釋在1981年6月方被共產

黨正式認可,但鄧在此之前堅持不懈地論證這件事,已頗有一段時間,尤其他於1980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講話——《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是對他的政治改革態度最徹底的一次闡述。(32)事實上,在那之後的整個八十年代,無論什麼時候要特彆強調政治改革這個主題,總是從對這次講話的分析出發而展開討論。(33)他強調有必要使政府工作系統化,領導班子恢復活力,重新建立黨內民主,並堅持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這些都成為鄧在整個八十年代政治生活的主旋律。實際上也和四十年代初有着強烈的共鳴。

在鄧看來,政府工作體系化對於鼓勵經濟現代化及保持黨和人民之間的良好關係都有必要。黨和政府的職能必須有效地分開,個人必須服從黨和政府的領導,必須建立行政秩序。這些要求的產生基於他對三種傾向的批判,這三種傾向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曾特別嚴重,但也是共產黨長期面臨的問題。一種傾向是黨逐步代替政府,鄧第一次談到這個傾向是於1940年初在太行山區時,雖然是在根本不同的戰時條件下。(34)

根據鄧的觀點,中共應該是引導而不是統治:如果黨代替了政府,那麼兩者都不能有效率地發揮作用,政府等待共產黨的干涉,而後者卻負擔過重。第二種傾向是權力過分集中,不僅集中於中共的手裏,而且集中在想壟斷黨、軍隊和政府領導職務的幾個特殊的個人手裏,從而使政府個人化,也導致效能差。第三種與其有關的傾向就是官僚政治中的那種傾向:往往沒有責任制和行政制度。(35)

鄧要求中共領導班子恢復活力,無論是1980年還是以後都很強硬,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以來的大部分時候鄧在很大程度上似乎準備接受他曾給予別人的同樣的建議。1980年給他中共主席這個職位時,他沒有接受;1985年從行政管理的第一線退了下來;1989年退出中共中央政治局;1989年辭去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他在1980年的講話中指出,中共太多的領導要麼是年紀太大、身體太差,要麼是太沒有經驗以致於無法完成共和國所面臨的經濟現代化的新任務。他向曾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清除、而又剛剛恢復職務的那一代革命者們建議,儘可能早地退休,讓位給年輕的一代。出於這個目的,也為了讓這些老幹部繼續在當代政治生活中發揮作用,鄧在1982年提出暫時成立中央顧問委員會,作為中央委員會的一個有效的二線機構。它在1989年逐漸釀成的政治危機中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然而,在這一階段,鄧也關心更長遠的繼任前景。他希望將來會更有條理地進行新老交替,為此他建議中共應該有培養計劃,從中選出未來有希望的領導人,並取消幹部終身制。

這些建議均與鄧小平關於黨的紀律和建立黨內民主的遠見相關聯。(36)“文化大革命”中個人化的武斷政治被以集體領導、討論、爭議為基礎的體制所取代。根據鄧的觀點,共產黨應該接受不可避免發生的錯誤並努力減輕其造成的後果。鄧回顧起來認為,三中全會後的這段時間領導班子內部沒有發生激烈的爭論,並強調正確的政策只有通過嘗試和錯誤包括某種冒險才能產生,因為“沒有人在一開始就能保證他們的思想百分之百的正確”。(37)

以鄧的觀點來看,紀律的問題應該在黨內解決,為此三中全會設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1982年的中共第十二屆代表大會上,選舉出了由陳雲領導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於黨員個人和黨內政治表現的規定,在1980年通過的《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進行了詳細論述。(38)最重要的一點是鄧堅持認為黨內事務應在黨內解決,他不同意毛在五十年代搞“大民主”的意圖。

鄧的政治改革計劃的最後一項是鼓勵黨領導下的民主。鄧認為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這項計劃都很重要。他強調需要調動社會上個人和集體的積極性,尤其是鄧着意在經濟現代化的事業中,重新重用知識分子——“文化大革命”中被斥為“臭老九”。在1979年明確宣佈“四項基本原則”時,卻對民主進行了一些限制。從而使再開放的社會也不能威脅到共產黨的領導。

“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鄧的政治改革計劃是他對中國的未來高瞻遠矚的一部分。在1982年9月召開的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上,他把這形容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嘗試。除了政治和經濟改革,鄧的遠見還放在了更積極的外交政策上。鄧具有一定限制的“開放政策”,目的就是讓中國走向世界,也讓世界走進中國,從而有助於經濟現代化的實現。

“開放政策”的一個明確標誌就是經濟特區。開始在廣東省(深圳、珠海和汕頭),後來在福建省(廈門),然後在海南島(1988年)都建立了經濟特區。1984年初,有人對經濟特區的出現表示懷疑,主要因為這些地方被認為是“精神污染”的進門渠道。然而,鄧的干預具有決定意義。

鄧一方面希望中國成為國際經濟秩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他具有強烈的民族主義感,并力爭執行真正獨立的外交政策。鄧在八十年代會見外賓時,特別是會見來自共產主義東歐的外賓時,幾乎每一次都要對他們說,並且措辭往往一樣——據說基辛格把鄧稱為“脾氣不好的小個子”(39)——誰也沒有權利干涉中國的內政,因為每個國家的情況不一樣。這個觀點使鄧在七十年代末進一步密切了與美國的合作關係,與蘇共也建立了較好的關係。

沒有跡象表明美國曾想對中國發號施令。似乎更有可能的是,鄧牢記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中蘇關係的經歷,因為當時他個人曾卷了進去,也吸取了過分依賴同盟國的教訓,因而鄧總是把七十年代後期的中美密切關係看成是暫時性的。(40)然而,在1979年那次他對美國著名的出訪之後——當時除了其他活動,他還在一次野外宴會上,戴着一頂很大的帽子,在電視上露了面——他採取了果斷的行動,以確保避免過分依賴蘇美這兩個超級大國。整個八十年代,他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來反覆斟酌他對中共——蘇共恢復關係所提出的條件,條件主要是要互相承認平等和獨立。這點也並不完全是針對蘇聯提議的答覆。也許是出於一個成熟的政治家的歷史責任感。他似乎對歡迎戈爾巴喬夫1989年5月的來訪感到很驕傲。(41)

鄧的民族主義也更明顯到家了。在邊境戰爭之後,1979年初在對越作戰的決策上鄧起了多大作用是鮮為人知的,不過好象他參加了那次最終決策的會議。(42)

鄧參與了關於香港未來的談判,“一國兩制”的政策也主要歸功於他。在這個標題下,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香港的社會和政治制度,雖然明顯不同於中國其他地方,但可以繼續存在,甚至在中國收回香港主權之後仍可繼續存在。關於香港的這項協議當然本身就足以算是一個經濟和政治的目標,不過當時鄧所追求的更大的目標是台灣。

直到1984年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個概念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制,主要是因為改革幾乎沒有觸及到城市經濟。隨着1984年10月召開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這一狀況才得以改變,這次會議決定把改革的重點轉到城市經濟和更複雜的經濟方面來。(43)甚至在改革時代更早些的時候,經濟政策的這種發展趨勢就首先由陳雲而不是鄧小平提了出來。陳雲把關於進一步調整經濟的關鍵性報告提交給全體會議,這份報告實質上也就表明了一種經濟管理將由直接參与變為實行宏觀經濟控制的經濟未來。陳雲在鼓勵更顯著更深遠的經濟改革,同時,他對其產生的政治和社會結果,更為小心謹慎,並強調有必要控制潛在的現代化中出現的過火行為。(44)鄧對現代化帶來的廣泛的結果很關注,再次強調了陳雲在1984年10月發出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號召。他的更開放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概念是以高度明確的社會秩序概念為基礎的。在他後來會見斯蒂芬·科羅舍茨(前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中央主席團委員)時,他對自己就專家治國式的民主的看法作了一次爽快的總結髮言:“社會主義國家有個最大的優越性,(優越於自由民主)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決心,一做出決議,就立即執行,不受牽扯……沒有那麼多互相牽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就這個範圍來說,我們的效率是高的”。(45)鄧早就把西方或資產階級的勢力影響形容為“精神污染”,他強調反對“精神污染”是處於他那個地位的必然結果。1982年他曾號召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來支持共產黨經濟現代化的運動。正如他在會見西班牙副首相阿方索·格拉時所指出的:“青年人……不知道什麼是資本主義,什麼是社會主義,因此要對他們進行教育”。(46)

八十年代曾有4次——1981、1983、1986、1989——鄧帶頭髮起反對“精神污染”和“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運動。1986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次會議上,他甚至點名抨擊一名中國作家,因為據報道後者在日本時曾參觀了一個日本的戰爭神社並去過紅燈區,(47)這兩個地方恰好都被認為是鄧小平和其他中央領導所擔心的“精神污染”的實例。

註釋

①海外類似的觀點參見:如唐秋:《中國在重建中的馬列主義政黨、群眾與公民》載於斯圖爾特·R·舒爾姆編的《中國國家權力的基礎與範圍》香港,中文大學,1987年第257頁。

②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鑒》,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

③《中央銀行進一步脫離政府》法新社,英文專稿,1994年3月1日,引證1994年2月28日英文《中國日報》的一篇文章。

④最著名的有二十卷的《鄧小平的生平、思想研究叢書》,遼寧人民出版社出版。當1983年《鄧小平文選》第一卷出版時,新聞界的大部分單位對鄧小平和改革的關係的類似論述更值得注意,各種幹部、行政人員和理論家——包括高級領導人楊尚昆和李德生,還有著名經濟學家劉國光——發表了大量關於學習《鄧小平文選》的文章。參見:楊尚昆《革命膽略和求實精神統一的典範》,載於1983年7月12日《解放軍報》;李德生《鄧小平同志在我黨第三次歷史性轉變中的決策作用和卓越貢獻》,載於1983年7月4日《人民日報》;劉國光《鄧小平同志在實現全黨工作重點轉移鬥爭中的重大貢獻》,載於1983年8月12日《人民日報》。

⑤L·W.派伊:《鄧小平與中國的政治文化》第415頁。

⑥巴里·諾頓:《鄧小平:經濟學家》第491頁。

⑦大衛·古德曼和傑拉爾穗·塞格編的《中國的分裂:地方主義與國際化》倫敦,魯特萊基出版公司,1994年。

⑧胡耀邦《理論工作務虛會引言》,載於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的《三中全會以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一卷,第48頁。

⑨《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77頁。

⑩陳雲《堅持按比例原則調整國民經濟》,1979年3月21日,載於《陳雲文選1956—1985》,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26頁。

⑾郝夢北和段浩然《中國共產黨六十年》,第二卷,第699頁。

⑿遲福林和黃海在《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研究》,北京,群眾出版社,1988,第55頁中,把這次首創歸功於鄧個人,然而,沒有提供進一步的確證。

⒀《恢復農業生產》,1962年7月7日,載於《鄧小平文選》英文版第一卷第212頁。

⒁《五年來對敵鬥爭的概略總結與今後對敵鬥爭的方針:鄧小平同志在太行分局高幹會議上的報告》,1943年1月26日,載於《戰鬥》第15期,1943年3月15日,第17頁。

⒂細節參見當時省委第一書記李井泉在中共第八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載於《新華半月刊》第20期,1956年,第52頁。

⒃大衛·沙姆鮑爾:《一位總理的成長曆程:趙紫陽作省級領導時的經歷》科羅拉多,威斯特約出版社,1984年,尤見第六章《在四川的經驗,國際的藍圖,1976—1979年》第75頁及之後。

⒄《南方日報》,1984年6月11日。

⒅《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第三部分,第377頁。

⒆參見:鄧小平《台灣回歸祖國提上具體日程》,1979年1月1日,《鄧小平論統一戰線》,第2頁。

⒇大衛·沙姆鮑爾:《鄧小平:政治家》載於《中國季刊》第135期第482頁。

(21)史曉春《健全國家政治制度問題初議》,載於《民主與法制》第10期,1981年,第6頁。

(22)《***事件真相》,載於1978年11月21、22日《人民日報》,轉載於《北京周報》,第48期,1978,第17頁。

(23)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55—156頁。

(24)《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8年3月30日,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86頁。

(25)參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51頁;《堅持黨的路線,改進工作方法》,1980年2月29日,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59頁。

(26)《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註釋本》,第7頁。

(27)審判的記載和它的結果可見《中國歷史上的大審判》。

(28)《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報》,1980年12月5日,載於《三中全會以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96頁;《胡耀邦同志在全會閉幕式上的講話》,1981年6月29日,載於《問題和研究》,1981年12月,第75頁;大概同意擔任中央軍委主席是為了減輕他以前的軍事同事們對於目前的政治方向仍可能抱有的擔心。據胡耀邦所說,在這個時候他的同事們都一致認為,不管鄧在中央的正式職務是什麼,鄧都是總設計師。

(29)《目前的形勢和任務》,1980年1月16日,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41—242頁,“大字報”是正式的翻譯,在英文中通常稱為牆報。

(30)傑羅姆·西爾伯傑德和龔濟水:《矛盾:藝術生活、社會主義國家和中國畫家李華生》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出版社,1981年。

(31)第十一屆中共中央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81年6月27日。

(32)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02頁。

(33)參見大衛·古德曼:《中國:向革命后時代的過渡》北京,外語出版社,1981年。文中討論了1978年上半年關於政治改革的爭論情況。

(34)《黨與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4月15日,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5頁。

(35)大衛·古德曼:《毛之後的中國政治秩序:社會主義民主和國家權力的行使》載於《政治研究》第33卷第2期,1985年6月2日,第218頁。

(36)見《高級幹部要帶頭髮揮黨的優良傳統》,1979年11月2日,載於英文版《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08頁。

(37)《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第二部分,第394頁(缺乏爭論)和第372頁(關於錯誤)。

(38)《北京周報》,1980年4月7日,第11頁。

(39)L·W·派伊:《鄧小平與中國政治文化》第417頁。

(40)《發展中美關係的原則立場》,1981年1月4日,載於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三中全會以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第二卷,第649頁。

(41)《結束過去,開闢未來》,1989年5月16日,載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91頁。

(42)《明報》(香港),1979年3月3日。

(43)《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公報》載於新華社1984年10月20日的報道。

(44)陳雲《在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上的書面發言》,1984年10月20日,載於《陳雲文選》(1956—1985)第297頁。

(45)《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載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0頁;《改革的步子要快點》載於《中國目前的主要問題》第192頁。

(46)《吸取歷史經驗,防止錯誤傾向》,1987年4月30日,載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29頁;《中國目前的主要問題》(英文版),第184頁。

(47)1986年1月29日新華社的每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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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政治評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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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改革的基礎(1979—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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