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鄉村的基督教
我已說過,我父親是一個基督教的牧師,但是一個迥非尋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極愛他的教友。他之所以愛眾人並不是以此為對上帝應盡之責,他只是真心真情的愛他們,因為他自己也是由窮家出身的。我在這簡略的自傳之中也不肯不說出這句話,因為我以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長於都市而自號為普羅作家者嘗批評我,說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裏面常說及江上清風與山間明月之故,不禁令我發笑;在他們看來,好像清風明月乃是資本家有閑階級的專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個農家婦,膂力甚強,嘗以一枝竹竿擊敗十餘男子漢,而將他們驅出村外。我父親呢,他在童時曾做過賣糖餌的小販,曾到牢獄中賣米,又曾賣過竹筍。他深曉得肩挑重擔的滋味,他常常告訴我們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於一個沒有慈悲心的僱主之下的經驗,好作我們後生小子務須行善的教訓。因這緣故,他對於窮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時,他有一次路見不平要同一個抽稅的人幾乎打起來。因為有一老頭兒費了三天工夫到山斬了一擔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場只要賣二百文銅錢,而那抽稅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親也是一個最簡樸不過的婦人,她雖然因是牧師的妻子而在村裏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絕不曉得擺架子是甚麼一回事的。她常常同農人和樵夫們極開心的談話。這也是我父親的習慣。他兩口子常常邀請他們到家裏喝茶,或吃中飯,我們相處都是根據極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則。
在內地農村裡當牧師,無異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饒意義。我父親不僅是講壇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爭執中的排難解紛者,民刑訟事中的律師,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務之幫閑的人。他常常不斷的為人做媒;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令鰥夫寡婦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禮拜堂中,就是遠在百裡外的教堂中。在禮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據村民陋習,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廁里的,必須請一僧人為其換套新衣服,改換一條新的紅繩為其打辮子,又由僧人給他一碗湯麵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們教會裏有一個小童掉在毛廁里,因為我父親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紅繩辮子,而我母親又給他做了一碗湯麵。我不相信我父親所傳給那些農民的基督教和他們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麼分別,我不知道他的神學立場究竟是怎樣,但是他的一片誠心,確無問題,——只須聽聽他晚上禱告的聲音言辭便可信了。然而也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為情勢所逼,要宣傳獨一種的宗教而為農民所能明白的。這位基督教的上帝,猶如隨便那一所寺廟中的佛爺,是可以治病、賜福,而尤為重要的乃是可以賜給人家許多男孩的。他常對教友們指出好些基督徒雖受人逼害,但結果是財運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來,如果基督教沒有這些效力,簡直全無意義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來到治外法權的藩籬影子底下而求保護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對於我們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時卻不明白。
有一個在我生命中影響絕大決定命運的人物——那就是一個外國教士YoungJ.Allen。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對於我全家的人有何影響。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國名字叫作林樂知——似與我們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於蘇州的一個教士,主編一個基督教周刊——《通問報》,兼與華人助手蔡爾康翻譯了好幾種書籍。我父親因受了范禮文牧師(Rev.W.L.Warnshuis)的影響而得初識所謂"新學",由是追求新知識之心至為熱烈。林樂知先生的《通問報》,報費每年一元,獨為吾父之財力所能定閱的,而范禮文牧師與吾父最友善,將其所能得到的"新學"書籍盡量介紹。他藉林樂知的著作而對於西方及西洋的一切東西皆極為熱心,甚至深心欽羨英國維多利亞後期的光榮,復因而決心要他的兒子個個讀英文和得受西洋教育。我想他對於一切新東西和全世界之好奇之心和詫異之情,當不在我個人之下。
一日,他在那周刊上看見一個上海女子所寫的一篇論說。他放下周刊,嘆一口氣,說:"哦,我怎能夠得着一個這樣的媳婦呢!"他忘記他原來有一個一樣聰明而苦心求得新教育的親生女兒呢。只是他因經濟支絀,又要幾個男孩得受高等教育,也是莫可奈何,這我也不能埋怨他啊。令他自己的女兒不能受大學教育,是他一生最痛心的大憾事。這是做父親的才能明白。我還記得當他變賣我們在漳州最後的一座小房子,以供給我哥哥入聖約翰大學之時,他淚流滿面。在那時,送一個兒子到上海入大學讀書,實為廈門人所罕見的事,這可顯出他極熱的心腸和遠大的眼光了。而在一個牧師,每月受薪僅得十六至二十元(只是我如今給家中僕人或廚子的工金),更是難之又難了。然而領得一個學額,加以變賣舊產,卻籌得送家兄入大學之最低額的學費了。後來家兄幫助我,而我又轉而幫助我弟弟,這就是我們弟兄幾人得受大學教育的機緣,然而各人尚須幸得領受學額才能過得去。
我由基督教各傳教會所領受的恩惠可以不必說出來的了。我在廈門尋源書院所受的中學教育是免費的;照我所知,在那裏歷年的膳費也是免繳的。我欠教會學校一筆債,而教會學校(在廈門的)也欠我一筆債,即是不准我看中國戲劇。因為我在基督教的童年時代,站在戲台下或聽盲人唱梁山伯祝英台戀愛故事,乃是一種罪孽。不過這筆債不能算是大的;他們究竟給我一個出身的機會,而我現在正圖補救以前的損失,趕上我的信邪教的同胞,以求與他們同樣識得中國的戲劇、音樂,和種種民間傳說。到現在我關於北平戲劇的知識還有很大的缺憾。在拙著《吾國與吾民》一書中,我已寫出,當我在廿歲之前我知道古猶太國約書亞將軍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至卅余歲才知孟姜女哭夫以至淚沖長城的傳說。我早就知道耶和華令太陽停住以使約書亞殺完迦南人,可是向不知后羿射日什落其九,而其妻嫦娥奔月遂為月神,與乎女媧氏鍊石——以三百六十五塊石補天,其後她所余的那第三百六十六塊石便成為《紅樓夢》中的主人寶玉等等故事。這些都是我後來在書籍中零零碎碎看得,而非由童年時從盲人歌唱或戲台表演而得的。這樣,誰人又能埋怨我心中憤恨,滿具被人剝奪我得識中國神話的權利之感覺呢?然而,我剛說過,傳教士給我出身的機會,後來我大有時間以補足所失,因為年紀愈長,求知愈切,至今仍然保留小孩子的好奇之心啊。多謝上天,我還沒有失了欣賞"米老鼠"漫畫或是中國神仙故事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