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生活(一)
我們親手把牛棚建成了,我們被“請君入甕”了。
牛棚裏面也是有生活的。有一些文學家不是宣傳過“到處有生活”嗎?
但是,現在要來談牛棚生活,卻還非常不容易,“一部十七史,不知從何處說起”。我考慮了好久,忽然靈機一動,我想學一學過去很長時間內在中國史學界最受歡迎,幾乎被認為是金科玉律的“以論帶史”的辦法,先講一點理論。但是我這一套理論,一無經可引,二無典可據,完全是我自己通過親身體驗,親眼觀察,又經過深思熟慮,從眾多的事實中抽繹出來的。難登大雅之堂,是可以肯定的。但我自己則深信不疑。現在我不敢自秘,公之於眾,這難免厚黑之誚,老王賣瓜之諷,也在所不顧了。
我的理論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可名之為“折磨論”。我覺得,“革命小將”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始至終所搞的一切活動,不管他們表面上怎樣表白,忠於什麼什麼人呀,維護什麼什麼路線呀。這些都是鬼話。要提綱挈領的話,綱只有一條,那就是:折磨人。這一條綱貫徹始終,無所不在,無時不在,左右一切。至於這一條綱的心理基礎,思想基礎,我在上面幾個地方都有所涉及,這裏不再談了。從“打倒”抄家開始,一直到勞改,花樣繁多,令人目迷五色,但是其精華所在則是折磨人。在這方面,他們也有一個進化的過程。最初對於折磨人,雖有志於斯,但經驗很少,辦法不多。主要是從中國過去的小說雜書中學到了一點。我在本書開頭時講到的《玉曆至寶鈔》,就是一個例子。此時折磨人的方式比較簡單、原始、生硬、粗糙,並不精美、完整。比如打耳光,用腳踹之類,大概在原始社會就已有了。他們不學自通。但是,這一批年輕勤奮好學,接受力強,他們廣采博取,互相學習,互相促進。正如在戰爭中武器改良迅速,在“文化大革命”中,折磨人的方式也是時新日異,無時不在改進、豐富中。往往是一個學校發明了什麼折磨人的辦法,比電光還快,立即流布全國,比如北大掛木牌的辦法,就應該申請專利。結果是,全國的“革命造反派”共同努力,各盡所能,又集中了群眾的智慧,由粗至精,由表及裏,由近及遠,由寡及眾,折磨人的辦法就成了體系,光被寰宇了。如果有機會下一次再使用時,那就方便多了。
我的“論”大體如此。
這個“論”“帶”出了什麼樣的“史”呢?
這個“史”頭緒繁多。上面其實已經講了一些。現在結合北大的“牛棚”再來分別談上一談。據我看,北大黑幫大院的創建就是理論聯繫實踐的結果。
下面分門別類來談。
(一)正名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我們這一群被抄家被“打倒”的罪犯應該怎樣命名呢?這是“革命”的首要任務。我們曾被命名為“黑幫”。但是,這是老百姓的說法,其名不雅馴。我們曾被叫做“王八蛋”;但是,此名較之“黑幫”,更是“斯下矣”。我們曾被命名為“反革命分子”。這確實是一個“法律語言”;不知為什麼,也沒有被普遍採用。此外還有幾個名,也都沒有流行起來。看來這個正名的問題,一直沒有妥善地解決。現在黑幫大院已經建成了,算是正規化了,正名便成了當務之急。我們初搬進大院來的時候,每一間屋的牆上都貼着一則告示,名曰“勞改人員守則”。裏面詳細規定了我們必須遵守的規矩,具體而又嚴厲。樣子是出自一個很有水平的秀才之手。當時還沒有人敢提倡法治。我們的“革命”小將真正是得風氣之先,居然訂立出來了類似法律的條款,真不能不讓我們這些被這種條款管制的人肅然起敬了。
但是,俗話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這些小智者也有了“一失”,失就失在正名問題上。《勞改人員守則》貼出來大概只有一兩天就不見了,換成了《勞改罪犯守則》。把“人員”改為“罪犯”,只更換了兩個字,然而卻是點鐵成金。“罪犯”二字何等明確,又何等義正辭嚴!讓我們這些人一看到“罪犯”二字,就能明確自己的法律地位,明確自己已被打倒,等待我們的只是身上被踏上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了。我們這一群從來也不敢造反的秀才們,從此以後,就戴着罪犯的帽子,小心翼翼,日日夜夜,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把我們全身,特別是腦袋裏的細胞,都萬分緊張地調動到最高水平,這樣來實行勞改。
我有四句歪詩:
大院建成,
乾坤底定。
言順名正,
天下太平。
(二)我們的住處
關於我們的住處,我在上面已經有所涉及。現在再簡略地談一談。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裏曾用作臨時教室。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閑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裏面塵土累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濕,霉氣撲鼻。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蠍子。地上爬着多足之蟲,還有土鱉,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濕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裏應有盡有。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我們還敢有什麼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濕磚地上鋪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濕氣。白天蒼蠅成群,夜裏蚊子成堆。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後來,運來了木頭,席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夜裏每間房子裏還發給幾個蘸着敵敵畏的布條,懸挂在屋內,據說可以防蚊。對於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庄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並沒有關在這裏,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隨着“階級鬥爭”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里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於有了憲法。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這裏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着什麼人通過。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麼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着院子跑步。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號施令。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干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王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別想翻案。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煉不鍛煉完全是無所謂的。惟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我發現的“折磨論”。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種辦法。讓我們在整天體力勞動之前,先把體力消耗凈盡。
跑完步,到院子裏的自來水龍頭那裏去洗臉漱口。洗漱完,排隊到員二食堂去吃早飯。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蕩蕩的隊伍,個個垂頭喪氣,如喪考妣。根據口頭法律,誰也不許抬頭走路,誰也不敢抬頭走路。有違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腳。到了食堂,只許買窩頭和鹹菜,油餅一類的“奢侈品”,是絕對禁止買的。當時“勞動罪犯”的生活費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屬十二元五角。即使讓我買,我能買得起嗎?靠這一點錢,我們又怎樣“生”,怎樣“活”呢?餐廳里當然有桌有凳;但那是為“人”準備的,我們無份。我們只能在樓外樹底下,台階上,或蹲在地上“進膳”。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與我們無關,只能吃點鹽水拌黃瓜,清水煮青菜之類。整天劇烈的勞動,而肚子裏卻滴油沒有。我們只能同窩頭拚命,可是我們又哪裏去弄糧票呢?這是我繼在德國挨餓和所謂“三年困難時期”之後的第三次墮入飢餓地獄。但是,其間也有根本性的區別:前兩次我只是餓肚子而已,這次卻是在餓肚之外增加了勞動和隨時會有皮肉之苦。回思前兩次的挨餓宛如天堂樂園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飯以後,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勞動任務。此時我們都成了牛馬。全校的工人沒有哪個再幹活了,他們都變成了監工和牢頭禁子。他們有了活,不管是多臟多累,一律到勞改大院來,要求分配“勞改罪犯”。這就好比是農村生產隊隊長分配牛馬一樣。分配完了以後,工人們就成了甩手大掌柜的,在旁邊頤指氣使。解放后的北大工人階級,此時真是躊躇滿志了。
還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忘記的。在出發勞動之前,我們必須到樹榦上懸挂的黑板下,抄錄今天要背誦的“最高指示”。這指示往往相當長。每一個“罪犯”,今天不管是幹什麼活,到哪裏去幹活,都必須背得滾瓜爛熟。任何監改人員,不管在什麼場合,都可能讓你背誦。倘若背錯一個字,輕則一個耳光,重則更嚴厲的懲罰。現在,如果我們被叫到辦公室去,先喊一聲:“報告!”然後垂首肅立。監改人員提一段語錄的第一句,你必須接下去把整段背完。倘若背錯一個字,則懲罰如上。有一位地球物理老教授,由於年紀實在太老了,而且腦袋裏除了數學公式之外,似乎什麼東西也擠不進去。連據說有無限威力的“最高指示”也不例外。我經常看到他被打得鼻青臉腫,雙眼下鼓起兩個腫泡。我頗有兔死狐悲之感。
背語錄有什麼用處呢?也許有人認為,我們這些“罪犯”都是花崗岩的腦袋瓜,用平常的辦法來改造,幾乎是不可能的。“革命家”於是就借用了耶穌教查經的辦法,據說神力無窮。但是,我很慚愧,我實在沒有感覺出來。我有自己的解釋,這解釋仍然是我發明創造的“折磨論”。我一直到今天還認為,這是惟一合理的解釋。監改人員自己也不相信,“最高指示”會有這樣的威力,他們自己也並背不熟幾條語錄。連向“罪犯”提頭時,也往往出現錯誤。有時候他提了一個頭,我接着背下去,由於神經緊張,也曾背錯過一兩個字;但監改人員並沒有發現。我此時還沒有愚蠢到“自首”的地步,矇混過了關。我如真愚蠢到起來“自首”,那麼監改人員面子不是受到損害了嗎?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從此,我們就邊幹活,邊背語錄。身體和精神都緊張到要爆炸的程度。
至於我參加的勞動工種,那還是非常多的。勞動時間最長的有幾個地方。根據我現在的回憶,首先是北材料廠。這裏面的工人都屬於新北大公社一派,都是擁護“老佛爺”的。在“勞改罪犯”中,也還是有派別區分的。同是“罪犯”,而待遇有時候會有不同。我在這裏,有兩重身份,一是“勞改罪犯”,二是原井岡山成員。因此頗受到一些“特殊待遇”,被訓斥的機會多了一點。我們在這裏乾的活,先是搬運耐火磚,從廠內一個地方搬到小池旁邊,碼了起來。一定要碼整整齊齊,否則會塌落下來。耐火磚非常重,砸到人身上,會把人砸死的。我們“罪犯們”都知道這一點,干起活來都萬分小心謹慎。耐火磚搬完,又被分配來拔掉舊柱子和舊木板上的釘子。干這活,允許坐在木墩子上,而且活也不累,我們簡直是享受天福了。廠內的活幹完了后,又來到廠外堆建房用的沙堆旁邊,去搬運沙子,從一堆運到另一堆上。在北材料廠我大概幹了幾個星期。我在這裏還要補充說明幾句,在這裏幹活的只是“罪犯”的一小部分。其餘的人都各有安排,情況我不清楚,我只好略而不談了。
我從北材料廠又被調到學生宿舍區去運煤。現在是夏天,大汽車把煤從什麼地方運到學校,卸在地上,就算完成任務。我們的任務是把散堆在地上的煤,用筐抬着,堆成煤山,以減少佔地的面積。這個活並不輕鬆,一是累,二是臟。兩個老人抬一筐重達百斤以上的煤塊或煤末,有時還要爬上煤山,是非常困難的。大風一起,我們滿臉滿身全是煤灰。在平常時候這種地方我們連走進都不會的。然而此時情況變了。我們已能安之若素。什麼衛生不衛生,更不在話下了。同我長時間抬一個筐的是解放前在燕京大學冒着生命的危險參加地下工作的穆斯林老同志,趁着監督勞動的工人不在眼前的時候,低聲對我說:“我們的命運看來已經定了。我們將來的出路,不外是到什麼邊遠地區勞改終生了。”這種想法是有些代表性的。我自己何嘗不是這樣想呢?
以後,我的工種有過多次變化。我曾隨大隊人馬到今天勺園大樓的原址稻田的地方去搬過石頭,挖過稻田。有一次同西語系的一位老教授被分配跟着一個工人,到學生宿舍三十五樓東牆外面去修理地下水管。這次工人師傅親自下了手,我們兩個老頭只能算是“助教”,幫助他抬抬洋灰包,遞遞鐵鍬。這位工人雖然也繃著臉,一言不發。但是對我們一句訓斥的話都沒有說過。我心裏實在是銘感五內。十年浩劫以後,我在校園裏還常見到他騎車而過,我總是用感激的眼光注視着他的背影漸漸消逝。
此外,我還被分配到一些地方去幹活,比如修房子,拔草之類,這裏不一一敘述了。
既然叫做“勞改”,勞動當然就是我們主要的生活內容。不管是在勞動中,還是在其他活動中,總難避開同監改人員打交道。見了他們,同在任何地方一樣,我們從不許抬頭,這已經是金科玉律。往往我們不知道,站在面前談話的是什麼人。但是對方則一張口就用上一句“國罵”,這同美國人見面時說“hello!”一樣,不過我們只許對面的人說而已。監改人員用的詞彙很豐富,除了說“媽的”以外,還說“你這混蛋!”、“你這王八蛋!”等等,詞彩豐富多了。如果哪個監改人員不用“國罵”開端,我反而覺得非常反常,非常不舒服了。
(四)晚間訓話
我先鄭重聲明一句:這是勞改監改人員最偉大的最富有天才的發明創造。
在我上面談“勞改罪犯”的日常生活時,曾談過監改人員在管理“勞動罪犯”時的許多發明創造。這些監改人員,除了個別職員和一些工人以外,有一多半是學生。這些學生平常學習成績怎樣,我說不清楚。但在管理勞改大院時的表現,我作為一個老師,卻不能不給他們打很高的分數。過去我們的教學頗多脫離實際的地方。這主要由教學制度負責,我們當教員的也不能辭其咎。在勞改大院裏,他們是完全聯繫實際的,他們表現出來的才能是多方面的:組織的才能,管理的才能,訓話的才能,說歪理詭辯的才能,株連羅織的才能,等等,簡直說也說不完。再加上他們表現出來的果斷和勇氣,說打人伸手就打,抬腳就踢,絲毫也不游移遲疑,我輩老師實在是望塵莫及。
但是,他們發明創造的天才表現得最最突出的地方,卻是晚間訓話。
什麼叫“晚間訓話”呢?每天晚上,吃過晚飯,照例要全體“罪犯”集合,地點在兩排平房之間的小院子裏。每天總有一個監改人員站在隊列前面訓話,這個人好像是上邊來的,不是我們在大院裏常碰到的那些人,他大概是學校公社的頭子之一。這個訓話者常換人,個中詳情我說不清楚。訓話的內容,每天不同。因為它的目的不在講大道理,而大道理是沒有多少的,講大道理必然每天重複。他們的訓話是屬於“折磨學”的,是這一門學問的實踐。訓話者每天主要做法是抓小辮子,而小辮子我們滿頭都是,如果真正沒有,他們還可以栽在你頭上嘛。小辮的來源大體上有兩個:一個是白天勞動時一些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一個是我們每天的書面思想彙報中一些所謂“問題”。我們勞動都是非常兢兢業業的,並不是由於我們“覺悟”高,而是由於害怕拳打腳踢。但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說不定哪一個“棚友”今天要倒霉,讓監改人員看中了。到了晚間訓話時,就給你來算賬。至於寫書面的思想彙報,那更是每天的重要工作。不管我們怎樣苦思苦想,細心推敲,在中國這個文字之國,這個刀筆師爺之國,挑點小毛病是易如反掌的。中國歷史上這類著名的例子多如牛毛。清朝雍正皇帝就殺過一個大臣,原因是他把“朝乾夕惕”,為了使文章別開生面,寫成了“夕惕朝乾”。這二者其實是一樣的,都是“頌聖”之句。然而“龍顏大怒”,結果丟掉了腦袋。我們監改人員的智商要比封建皇帝高多了。他們反正每天必須從某個“罪犯”的書面彙報中挑點小毛病。不管是誰,只要被他們選中,晚間訓話時就倒了大霉。
晚間訓話的程序大體上是這樣的。“罪犯”們先列隊肅立,因為院子不大,排成四行。監改人員先點名。這種事情我一生經歷多了,沒有留下什麼深刻的記憶。只有一件極小極小的小事,卻給我留下了畢生難忘的回憶,就是我將來見了閻王爺,也不會忘記的。有一位西語系的歸國華僑教授,年齡早過了花甲,而且有重病在身,躺在床上起不來。不知道是用什麼東西把他也弄到黑幫大院裏來。他行將就木,根本不能勞動,連吃飯都起不來。就讓他躺在床上“改造”。他住的房子門外就是晚間訓話“罪犯”們排隊的地方。每次點名,他都能聽到自己的名字。此時就從屋中木板上傳出來一聲:“到!”聲音微弱、顫抖、蒼老、凄涼。我每次都想哭上一場。這聲音震動了我的靈魂!
其他“罪犯”站在這一間房子的門外,個個心裏打鼓。說不定訓話者高聲點到了誰的名字,還沒有等他自己出隊,就有兩個年輕力壯的監改人員,走上前去,用批鬥會上常用的方式,倒剪雙臂,拳頭按在脖子上,押出隊列,上面是耳光,下面是腳踢。清脆的耳光聲響徹夜空。更厲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兩隻腳—一千隻腳是踏不上的,這隻不過是修詞學的誇大而已,用不着推敲,這也屬於我所發現的“折磨論”之列的。
這樣的景觀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我們不是非常愛“中國之最”嗎?有一些“最”是頗有爭議的;但是,我相信,這裏決無任何爭議。因此,勞改大院的晚間訓話的英名不脛而走,不久就吸引了大量的觀眾,成為北大最著名的最有看頭的景觀。簡直可以同英國的白金漢宮前每天御林軍換崗的儀式媲美了。每天,到了這個時候,站在隊列之中,我一方面心裏緊張到萬分,生怕自己的名字被點到;另一方面在低頭中偶一斜眼,便能看到席棚外小土堆上,影影綽綽地,隱隱約約地,在暗淡的電燈光下,在小樹和灌木的叢中,站滿了人。數目當然是數不清的。反正是里三層外三層地人不在少數。這都是趕來欣賞這極為難得又極富刺激性的景觀的。這恐怕要比英國戴着極高的黑帽子,騎在高頭大馬上的御林軍的換崗難得得多。這儀式在英國已經持續了幾百年,而在中國首都的最高學府中只持續了幾個月。這未免太煞風景了。否則將會給我們旅遊業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
還有一點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們晚間訓話的棚外欣賞者們,沒有耐性站到深夜。如果他們有這個耐性的話,他們一定能夠看到比晚間訓話更為陰森森的景象。這個景象連我們這個大院裏的居民都不一定每個人都能看到。偶爾有一夜,我出來小解,我在黑暗中看到院子裏一些樹下都有一個人影,筆直地站在那裏,抬起兩隻胳臂,向前作擁抱狀。實際上擁抱的只是空氣,什麼東西都沒有。我不知道,我們這幾個棚友已經站在那擁抱空虛有多久了。對此我沒有感性認識,我只覺得,這玩意兒大概同噴氣式差不多。讓我站的話,站上一刻鐘恐怕都難以撐住。棚友們卻不知道已經站了多久了,更不知道將站到何時。我們棚里的居民都知道,在這時候,什麼話也別說,什麼聲也別出。我連忙回到屋裏,在夢裏還看到一些擁抱空虛的人。
(五)離奇的規定
在黑幫大院裏面,除了有《勞改罪犯守則》這一部憲法以外,還有一些不成文法或者口頭的法規。這我在上面已經說過幾句。現在再選出兩個典型的例證來說上一說。
這兩個例證:一是走路不許抬頭,二是坐着不許翹二郎腿。
我雖不是研究法律的學者,但是在許多國家呆過,也翻過一些法律條文;可是無論在什麼地方也沒有看到或者聽到一個人走路不許抬頭的規定。除了生理上的歪脖子以外,頭總是要抬起來的。
但是,在北京大學的勞改大院裏,牢頭禁子們卻規定“罪犯”走路不許抬頭。我不知道,他們是怎樣想出這個極為離奇的規定來的。難道說他們讀到過什麼祖傳的秘典?或者他們得到了像《水滸》中說的那種石碣文?抑或是他們天才的火花閃耀的結果?這些問題我研究不出來。反正走路不許抬頭,這就是法律,我們必須遵守。
除了在個人的牢房裏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內,還是在院外,抬頭是禁止的。特別在同牢頭禁子談話的時候,絕對不允許抬頭看他一眼的。如果哪一個“罪犯”敢於這樣干,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輕則一個耳光,重則拳打腳踢,甚至被打翻在地。因此,我站在牢頭禁子面前,眼光總是落在地上,或者他的腳上,再往上就會有危險。他們穿的鞋,我觀察得一清二楚,面孔則是模糊一團。在幹活時,比如說抬煤筐,抬頭是可以的。因為此時再不允許抬頭,活就沒法幹了。有一次,我們排隊去吃飯,不知道由於什麼原因,我稍稍抬了一下頭,時間最多十分之一秒。然而押送我們到食堂的監改人員立即作獅子吼:“季羨林!你老實點!”我本能地期望着臉上挨一耳光,或者腳上挨一腳。幸而都沒有,我從此以後再也不敢不“老實”了。
至於翹二郎腿,那幾乎是人人都有的一個習慣。因為這種姿勢確實能夠解除疲乏。但是在勞改大院裏卻是被嚴厲禁止的。記得在什麼書上看到有關袁世凱的記載,說他一生從來不翹二郎腿,坐的時候總是雙腿併攏,威儀儼然。這也許是由於他是軍人,才能一生保持這樣坐的姿勢。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都是平常的人,不是洪憲皇帝,怎麼能做得到呢?
還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我想在這裏提一提。我在上面已經說到過,我們“罪犯”們已經丟掉了笑的本領。笑本來是人的本能,怎麼竟能丟掉了呢?這個“丟掉”,不是來自“勞改憲法”,也不是出自勞改監督人員的金口玉言,而是完全“自覺自愿”。試問,在打罵隨時威脅着自己的時候,誰還能笑得起來呢?勞改大院裏也不是沒有一點笑聲的,有的話,就是來自牢頭禁子的口中的。在寂靜如古墓般的大院中,偶爾有一點笑聲,清脆如音樂,使大院頓時有了生氣。然而,這笑聲會在我們心中引起什麼感覺呢?別人我不知道,在我耳中心中,這笑聲就如鴟鴞在夜深人靜時的獰笑,聽了我渾身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