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行法不峻 何以燭偽
◎綜合治理協同作戰
●合圍聚殲刃血難於
形形色色的假幣,不僅干擾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損害人民幣信譽,還嚴重地腐蝕了人們的精神。罪惡累累,罄竹難書。
建國以來,我國政府對偽鈔犯罪,一直堅持嚴懲嚴辦的原則。
在我國的第一部《刑法》中,就已對造偽犯罪有了明確的懲罰規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偽造國家貨幣或者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犯前款罪的首要分子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199O年6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開展反偽造人民幣鬥爭的報告》。
1991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署、廣播電影電視部聯合發文《關於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及有關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外幣和國家債券圖案的通知》。
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銀行、海關係統等部門分工協作,查、堵、防三管齊下,對形形色色的偽造、販運、投放假幣的犯罪分子發動猛烈攻擊,合圍聚殲,連連告捷。
1、199O年7月,四川省的遂寧、綿陽、德陽三市連續發現販賣、使用靠拓印手法偽造的面額50元的假人民幣,且作案手段相似,假幣面額相同。有鑒於此,三城市公安局立即召開併案會議,並邀請了省人行和三市人行的保衛、發行部門領導參加,共同商討案件偵破的具體措施和防範工作。在銀行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兩個月的艱苦偵查,破獲了此案,共抓獲罪犯18人,繳獲假人民幣成品50元面額的37150元,半成品2萬餘元,以及偽造假幣的藥水、紙張、膠水等作案工具100餘件。
2、1990年6月,陝西省興平縣破獲一起偽造人民幣大案。據造幣分子交代:他將自己製作的偽造十元券的36塊木質版和偽造五元券的23塊木質版都埋在四川省金堂縣玉河鄉石米子村自家院內的竹叢中。為了進一步查證落實,興平縣公安局決定派警力押解案犯一起出省取證。可是經費成了辦案的攔路虎。縣人行得知此事後,及時向省行作了彙報。省人行領導研究后,同意撥出部分經費支援辦案。同時,縣人行也決定派人配合公安機關前往四川外調。經過參戰人員的共同努力,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就徹底破獲了這一案件。
3、199O年,湖南省人民銀行吉首市分行根據當地反假幣工作特點,倡儀並參與組建了湘、鄂、川、黔四省邊界地區4O多家金融部門參加的反假網絡協調機構。此機構在成立的前兩年時間裏,共交流反假幣信息近百條,使假幣案件偵破率明顯提高。
4、1991年4月,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接到報告:有人要用10萬元真幣換取45萬元的假幣。市公安局立即將案情向區公安廳作了彙報。接報后,公安廳與區人行進行緊急磋商。人行領導當即表示:人行出錢、出人支持偵破此案。在公安部刑偵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新疆、河南兩省區警方通力合作,在河南上蔡縣一舉破獲此案,繳獲假幣45萬元。
5、1993年11月15日,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占京和偵察員董寬恩在該縣臨汝鎮偵查另一起案件線索時,得到群眾反映,彥張村一名叫張孟遂的人經常在外做假幣生意,並充當掮客。陳占京從去年11月到今年4月先後六次打入販賣假幣的犯罪團伙中,冒着生命危險隨他們到洛慢、漯河和新蔡等地,經過大量工作,終於掌握了大量犯罪證據,今年4月7日和4月17日,汝州市公安局在漯河、上蔡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將正在交易的八名販賣假幣的犯罪分子當場抓獲,繳獲假人民幣12.5萬餘元。經審訊,查清了假幣的源頭來自廣東省陸豐縣。
6、河南省鄭州鐵路公安處從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一年的時間裏,共查破販賣、販運假人民幣案26起,抓獲犯罪分子31名,收繳假人民幣87萬元。
1993年8月,鄭州鐵路公安處連續查破販賣、販運假人民幣案,引起公安處黨委的高度重視。該處立即召集鄭州乘警大隊、鄭州站公安段等部門專門研究打擊方案,要求乘警的公安值勤人員不要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絕不能讓假幣從沿海流入內地,與此同時,抽調精兵強將組建“打假”小分隊,主要登乘廣州返回鄭州和鳥魯木齊返回鄭州的重點列車,化裝便衣配合乘警深入車廂,邊查邊抓,一批利用列車販賣、販運假人民幣的犯罪分子相繼落網。
1994年3月17日,廣州開往鄭州的244次列車上,小分隊偵察員小齊、乘警焦振華髮現兩名男青年神色異常,不時用腿擋着座位下面放的破編織袋,經查,編織袋的底層是裝滿假人民幣的兩個尼龍長筒絲襪子,共計10萬元,在列車上重點打擊的同時,該處組織專門力量在鄭州、新鄉、安陽等重點車站查堵,把假幣堵在站內,6月20日凌晨,鄭州站值勤民警在該站通勤出站口,發現山東旅客宋建偉和李光輝行跡可疑。經查,當場從其攜帶的旅行包里搜出100元票面的假幣8000元。兩人供認,假鈔是從廣州低價購買的,準備到內地高價販賣。
7、1995年2月22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白溝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在白溝鎮查獲一個特大販賣假人民幣團伙,4名販賣假幣的犯罪分子全部落網,現場繳獲假人民幣5.5萬元及小口徑左輪手槍一支,子彈.20發。在抓捕犯罪分子時,一名罪犯持小口徑左輪手槍向民警開槍射擊。民警奮起還擊,當場將罪犯擊傷捕獲。
8、1995年3月2日,廣州至天津的154次旅客列車從鄭州站開出后,乘警根據旅客舉報,在4、5、7號車廂獎正在販賣假人民幣的董雪文、董國強等6名河南籍、1名山東籍犯罪分子抓獲,繳獲假人民幣112.3萬元。經審查,這是一個由12人組成的販賣假幣的犯罪團伙。據案犯交代,假幣是他們在廣東省陸豐縣購買的,準備帶回原籍販賣。
9、1995年3月16日凌晨3時10分,廣州開往鄭州244次列車抵達漯河車站。車站值勤民警發現一名旅客腰部鼓鼓囊囊,形跡可疑。盤查中,從其腰部貼身處查獲用女式長筒絲襪包裹藏匿假人民幣14萬元。據這名案犯供認,假幣是從廣州某地以1比2價格購進,面值多為1O0元、5O元,準備販運到內地倒賣牟取暴利。
10、1995年3月29日,深圳市寶安區萬豐派出所幹警在調查摸底時得到可靠情報,一名姓黃的四川人處有假鈔出售。派出所所長段滿乃獲悉后,馬上決定由卜國清等三名警員化裝偵查,引蛇出洞,並派出警力在其接頭的萬豐麗晶酒店設網佈控。在接頭談價中,案犯虛虛實實,多次試探對方的底細。卜國清等偵查員沉着機智,與其巧妙周旋,逐漸取得黃某的信任。30日上午1O時許,最後打消了疑慮的黃某同其“老闆”聯繫,同意在寶安交貨。10時40分,偵查員同黃某來到了西鄉鳳崗村。見到了黃某的“老闆”后,小卜、小麥一面將自己的貨款交給對方,一面接過裝在膠袋中的四十餘萬元假人民幣。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掏出手槍,命令現場的九名案犯全部趴下。其中一名案犯肖某倦裝伏下,趁機逃跑。小卜緊追不捨,向其鳴槍,消犯仍不就範。小卜被迫朝其腿部開槍,擊中其腿踝,將其生擒。據審查,以卓某為首的九名犯罪分子是一個集販、運、銷“一條龍”的假鈔犯罪團伙。他們已多次在深圳、廣州等地販賣假鈔。
偵查工作仍然是目前反偽的一種主要手段。建國以來,我國已培養出了一支訓練有素的反偽專業隊伍,並在公安史上留下許多“精典”之作。遠的說來,解放初期,國共兩黨在海峽兩岸發起的那場造偽與反偽大戰,堪稱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戰爭的硝煙早已消失,但每當回首往事,老公安們無不感到自豪和欣慰。近的說來,眼下反偽成果時常見諸報端。
——1991年2月2O日,北京市東城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接獲群眾報告后,窮追猛打,在公安部和國際刑警香港支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歷時半年,足跡踏遍了大半個中國,挖出了以馬玉民為首的販賣假幣的犯罪團伙.收繳假人民幣3O多萬元。
——1992年2月20日,廣東海豐縣公安局根據廣西柳州鐵路公安處的協查通報,在海豐縣和汕尾市查獲4個造偽窩點后,立即派出3個追捕隊跟蹤追擊,追捕余犯5O余名,追繳流散的假人民幣324萬多元。
——1992年1月2日,河南省開封縣公安局從50元的假幣線索入手.順藤摸瓜,在距開封縣2OO多公里的項城縣掏出兩個造偽窩點。
—一1992年3月11日,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根據群眾舉報,深入到山東的金鄉、鄄城、泅水、單縣等縣市化裝偵察,採取“打進拉出,虎穴擒敵”的策略,一舉搗毀兩個造偽窩點和一個販偽團伙。
以上成功的案例,是我國近幾年反偽工作中的範例。它為我國將來的反偽工作留下了一份合格的教材。
1992年初,在我國的華東、華北、東北、西北等地相繼發現票號相同或相連的假人民幣。案情迅速反饋到了公安部:假幣主要來源自於豫魯皖三省交界地帶。同年4月,公安部刑偵局在山東荷澤市召開了冀、豫、蘇、魯、皖五省反假幣協作會。各省同行互相交流情報,切磋技藝。與會代表最後達成一致共識:由公安部刑偵局負責協調行動,在全國實現反假行動“一盤棋”的局面。從此以後,我國公安機關的反偽工作走上統一指揮,協同作戰的新路子。
同年6月,全國反假幣工作會議在廈門市召開。全國各路反假隊伍終於匯聚到了一起。這是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反偽力量的大匯合,也是反偽力量的大檢閱。它再次向世人昭示了我國反假幣犯罪的強大力量和堅定決心。與會代表對反假幣鬥爭形勢的嚴峻性取得了一致的意見。對反假幣鬥爭的“綜合治理”達成了默契。共識是前提,重視是基礎,在各路力量的共同配合下,我國的反假幣工作必將邁向一個新里程。
◎拒“偽”於國門之外
●海外打岸邊堵陸上查
我國幅員遼闊,邊境線漫長。國門洞開以後,境外不法分子趁機瘋狂向我境內走私偽鈔。從目前所掌握的情況來看,在大陸流通的假幣大部分是來自台港澳地區。如何有效地對付來自境外的假鈔,已是擺在我國反偽工作者面前的最緊迫任務。假鈔走私不同其它物品的走私。它體積小,易隱藏,重量輕,易搬運,而且不易被發覺。台灣島內的一些不法漁民趁靠大陸漁港碼頭避風加水加油的機會,與大陸的偽鈔販子相勾結,從中偷運偽鈔。在我國的東南沿海,曾出現過幾處海外偽鈔的集散地,如廣東的深圳、海陸豐,福建的廈門、平潭等地公安機關多次打擊,也難絕跡偽鈔走私的犯罪。這些地區的偽鈔除極少數由當地人所製造外,絕大部分由海外的黑社會勢力或不法分子提供。境外造偽的源頭,不能掃除,走私偽鈔的主流難以切斷。由於這些造偽窩點都在海外,大陸公安機關不可能出境辦案,一時間窩點就難以剷除。對付境外假鈔走私的唯一辦法,只有堵截。公安部曾為此提出過工作方案:海外打,岸邊堵,陸
上查。要求公安機關把反擊偽鈔的戰線一直延伸到海面上,組
織起從水面到陸地多層次的反擊防衛體系。在目前情況來看,查堵,雖說是處於被動地位,但只要組織得好,被動仍可轉化為主動,有時反擊會比進攻更為有效。
●苦鬥台灣販假案犯
1990年12月15日下午5時,福建省平潭縣公安局潭東邊防派出所副所長楊華獲得一條情報。“台輪金得利136號運進一批假幣。”
情報馬上反應到縣公安局。縣局立即派出警員對金得利台輪搜查。
已經搜查了近三個小時,幹警還沒有見到一張假幣的影子。就剩魚艙和貨艙沒有檢查。搜查組當即決定檢查魚艙和貨艙。魚艙的周圍用塑料紙貼了一卷,就象房間裏的壁紙一樣。幹警彎腰趴進魚艙,用手輕輕地敲擊着艙板。忽然,聽到有空響的聲音。幹警斷定,在魚艙里有一暗格。用刀子小心翼翼地劃開塑料紙,果然發現了一個暗格。幹警把手慢慢伸進去,摸到一個袋子。拿出來一看,共有四個旅行袋。打開旅行袋,裏面都是一疊疊嶄新的人民幣。經清點,共重160公斤,計601萬元。
鐵證如山,船長李金來只得如實交代:
12月5日,“金得利”136號船長黃訓義找到李金來,提出以14萬元新台幣的重金聘請李金來等人駕駛“金得利”136號船往大陸送一趟貨。黃訓義將四隻紙箱(兩個大紙箱,兩個小紙箱)交給住在福州閩輝大廈的“阿銘”。紙箱都印着“宏達電子原件”字樣。李金來以為只是把一些電子原件捎帶給大陸的朋友,雖有走私的性質,但不危險,就是被大陸官員發現最多也是罰款,這種買賣值得一做。
10日上午,李金來等人駕駛的“金得利”號台輪抵達福建省平潭縣的東沃港。船靠碼頭后,李金來立即與福州的“阿銘”電話聯繫。“阿銘”要求李金來將貨馬上送到福州。
第二天,李金來取出四個紙箱準備送往福州。可發現紙箱已被海水浸濕。如果貨物被損,不但交不了差,領不到工錢,可能還要賠上一筆。李金來不敢馬虎,連忙找來四隻旅行袋,準備將貨物改裝后交給“阿銘”。
李金來先打開了一隻紙箱,發現裏面全是假幣。接着把其它三隻箱子打開,裏面也全是假幣,根本就沒有一件電子原件。這時,李金來才明白自己正被人當槍使。想到假幣,心裏產生起一種恐懼感。在台灣,偽造新台幣是要蹲班房的,甚至還要掉腦袋。李金來不很明白大陸的法律,但肯定能想到偽造貨幣該當何罪、他不敢輕率行事,連忙將假幣裝入4隻旅行袋內,暗藏在魚艙的暗格里。
這一夜,李金來坐卧不寧。四箱假幣總在他的腦海里閃現。如果“金得利”馬上返回台灣,僱主黃訓義不但不會給他一厘工錢,自己還得掏腰包支付船員的工錢和船上的一切開支。如果把這四箱假幣交給“阿銘”,萬一馬失前蹄,豈不要身陷牢獄之災。左思右想,李金來也沒有想出一個“妙計”來。
13日的晚上,李金來將兩隻旅行袋放到小舢板上,試圖運到岸上藏匿起來。小舢板剛剛離開輪船,就被大陸2名護船員發現,李金來不敢實施行動。李金來只得將情況向“阿銘”彙報,要求“阿銘”儘快趕來平潭共同想法。
15日下午,“阿銘”僱用一輛的士從福州趕到東沃碼頭。李金來帶着船員李文龍兩次上岸與“阿銘”商量。每一次上岸,在他們的皮夾克衣服里都塞滿了假幣,兩次共帶給“阿銘”假幣44扎(每扎一萬元)。還給了大陸的兩名護船員兩紮假幣。畢竟是兩箱子假幣,光靠夾帶自然是運不到岸上去。而且這樣容易暴露目標,李金來不敢再有太大的動作。“阿銘”也無可奈何,只得另想辦法。“阿銘”通知李金來17日晚在牛山海面交貨。
根據李金來的口供,平潭縣公安局幹警兵分兩路:一路趕赴沃前鎮潭振村抓獲陳燦國、俞兆國,追回假幣5萬元。一路直赴福州,在福州市公安局刑警隊的大力協助下,監控“閩輝大廈”。可惜,還是遲到了一步。“阿銘”已在前一天離開了大廈。經查,“阿銘”原名王干銘。34歲,台灣漳化縣人。
18日晚,協查通緝王干銘的通報通令馬上傳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
王干銘從福州脫逃后,企圖逃回台灣,但他察覺到了在各出境口岸都正張網以待,只得在國內四處遊盪。
第二年的8月,王干銘企圖在重慶機場出境時,行蹤敗露,落入了法網。
1991年8月8日,重慶江北機場。由重慶飛往廣州的波音757班機正在上客。
一名中年男子手提密碼箱來到檢票口。看裝束打扮,像是一個商人,頭戴墨鏡,右手上戴着一隻足有50克重的大戒指,一身名牌包裝。中年男子不慌不忙地走到檢票窗前,從西服口袋裏掏出機票和一張台胞旅行證交給檢查員。
檢查員接過機票,確認無誤。拿起台胞旅行證仔細端詳了一下證件上的照片。檢查員心頭猛然一振:他突然意識到似乎在哪裏見過這張照片。檢查員忙抬起頭,看了一眼站在窗口前的那位男子。那男子見檢查員的眼光直逼視自己,下意識地抬起手臂,正了一正眼鏡,然後搭拉下腦袋,兩眼注視着地面。中年男子這一系列下意識的動作,更使檢查員疑竇陡生。
檢查員立即把那男子帶到了隔離室。聞訊趕來的機場公安處的民警立即對台胞旅行證進一步甄別。一民警忽然想起,眼前的這名男子與去年(1990年)公安部(90)公通97號通報中要求查緝的台灣販運假人民幣案犯王干銘的照片特別相似。中年男子當即被截獲審查。
公安處立即報告公安部,並通報福建省公安廳。不久,公安部和福建省公安廳電傳了有關通緝犯的證據。再一次確認眼前這位中年男子就是我公安機關在全國通緝了大半年的案犯王干銘。那中年男子在鐵證面前,還企圖以台胞的身份抵賴,但也無濟於事。幾天後,王干銘被移交福建省公安機關。
1992年4月20日,王干銘在平潭縣被提起公訴,最後被人民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
至此,這起由台灣不法分子策劃的販偽活動被我大陸公安機關全部粉碎。60O多萬元假幣被全部繳獲。
幾乎是與平潭縣公安局同時行動的另一起偽鈔堵截戰在閩南金三角展開,反擊的對手也是來自台灣島內的不法之徒。
199O年12月18日晚7時,廈門華僑大廈五樓服務員文娜來到18號客房打掃衛生。在清掃衛生間時,突然“啪”地一聲,一個紙包從天花板里掉落到她的腳邊。文娜彎腰撿起來一看,不由嚇了一跳:怎麼會全是IO0元的鈔票,是誰把錢放在這裏的呢?文娜當即通知了保安部。
保安部經理曾小宗聞訊趕到客房。面對現款,真假不清,不敢輕易處置,當即佈置保安員保護現場,自己打電話向市公安局經保處報告。
經保處刑偵隊隊長徐桂利、技術員王永煌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華僑大廈。此時,住在5018號客房裏的兩名台灣人已經返回,還有3名來訪的大陸客人。經詢問,5人都否認自己在衛生間的天花板上藏過東西。但在詢問過程里,台灣人陳贊皇表現有些異常。一趟趟上衛生間,一次次使用抽水馬桶。陳贊皇的這些異常表現引起了王永煌的注意。王永煌走進衛生間,登上洗臉台,爬上天花板,終於在樓房夾層的管道中發現了一包百元券人民幣。王永煌用手掂了掂鈔票有些異樣感覺:“可能是假鈔”。王永煌的頭腦中閃現出了案情。當機立斷,一面佈控5018號客房,一面電話向市公安局大本營求援。
1O分鐘后,市公安局局長王振和、副局長許甘露率領十多名幹警趕到現場。市人民銀行聞訊也派來了反偽專家。經鑒定:5O18號客房的巨款系台灣機製版假人民幣。
案件定性已明明白白,參戰幹警立即行動。
許甘露副局長檢查台胞陳贊皇、胡仁義的入境證件。兩個人都是乘台輪從泉州港入境的。
審查胡、陳二人。胡仁義和陳贊皇巧舌如簧,反覆申明自己是來大陸觀光、經商的規矩人,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正面交鋒沒有任何收穫。搜查二人衣物,在胡仁義和陳贊皇的隨身物品中搜出了百元券人民幣數十張。經專家鑒定,這些鈔票與5O18客房發現的假幣同出於一種版本。
有了證據在手,偵查員曉之以利,動之以理。漁民出身的陳贊皇的抵抗防線首先動搖。
陳贊皇供認:為了治療妹妹將要失眠的雙眼,舉家已負債纍纍。為了還清債務,陳贊皇才鋌而走險,幫助胡仁義、陳天華販運33O萬元假人民幣來大陸。陳還交代:其父陳長溪和兩名船員駕駛的“曙盛”23號漁船上,還有幾百萬元假人民幣。此船正停泊在泉州后諸港。
在人證、物證面前,胡仁義也只得低頭認罪。他承認:由他出資,與陳天華共同策劃,從台灣黑社會手中購買了大批假幣,雇船僱人把假幣販運到大陸來,企圖用假幣套購外匯。不料,出師不利,第一宗買賣就被大陸警方砸了鍋。
當晚11時許,刑偵隊長徐桂利帶領市邊防局的幹警連夜趕往泉州后渚港。
正巧趕上海水退潮,“曙盛”輪深陷在厚厚的淤泥里動彈不得,只得望洋興嘆。
此時的“曙盛”23號漁輪上冒起了一縷縷黑煙,而且越來越濃。
“不好!罪犯在燒毀罪證!”。徐桂利憑着職業的敏銳,做出了準確的判斷。
在泉州市邊防支隊的配合下,公安幹警迅速登上“曙盛”23號台輪進行搜查。船上,船員曾明;嘆、陳正男正在燒毀假幣,企圖毀滅罪證,逃脫罪責。由於幹警及時趕到,只被燒掉13萬多元假幣。搜遍台輪,沒有找到船長陳長溪,也沒有找到其它的假幣。
難道是陳贊皇的口供有詐嗎?陳長溪又能躲到那裏呢?四周是茫茫大海。徐桂利判斷在台輪上肯定有暗艙。對,找暗艙。
徐隊長帶着民警在漆黑的船艙中摸索,從一個船艙摸到另一個船艙。仔細地丈量船體長度,分析結構,終於在廚房的煤氣灶下找到了一個可以移動的暗門。門裏有一條寬不過5O公分、高不到80公分的暗道。藏在暗道里的陳長溪被抓獲。可是,假幣又會藏在何處呢?
徐桂利又一次爬進了暗道,在狹窄的暗道里來回爬了兩趟,邊爬邊摸索。暗道里有一股刺鼻的怪味使他眼淚、鼻涕直流,徐桂利伸手摸了摸發出怪味的鐵桶,好像是膠水,粘乎乎地沾了一手。他思索着:“為什麼暗道頂端的牆板上也有這種東西,也是這種怪味?這會是巧合嗎?”徐桂利不放心,再次爬進了彎彎曲曲的暗道。在三、四米的深處,終於找到一個用膠水糊住的暗洞。拆除偽裝,暗洞裏有五個紙箱,箱子裏裝的全是滿滿的假幣。
經過18小時的連續奮戰,人贓俱獲,共繳獲假人民幣317萬多元,假美元2.34萬元。
福建和台灣僅一水之隔。隨着兩岸關係的鬆動,民眾之間的往來日益頻繁。特別是台灣漁船可以自由出入大陸沿海港口碼頭,而大陸的漁民卻不能隨意停靠到台灣的港口碼頭。台灣當局對改善兩岸關係一直持有觀望的態度,特別是在“三通”上裹足不前,致使兩岸關係的發展十分緩慢。由於歷史造成的原因,兩岸黨派之間的成見太深太久,一時間還難以消融,仍需要假以時日。
這幾年,台胞來大陸觀光旅遊的人數在逐年增多,而大陸人去台灣旅遊經商卻受到台灣當局的限制。在目前這種狀況下,台灣人蜂擁來大陸,而大陸人只能望海興嘆。境外的一些不法分子瞅准這一時機,組織力量向大陸發起瘋狂的偽鈔進攻。在八十年代,經營偽鈔走私的主要是台港的黑社會勢力,發展到九十年代,一些不法的漁民、旅客也都加入到偽鈔走私的行列。在一個時期,東南沿海的偽鈔狼煙四起。沿海的公安機關在公安部和地方政府的指導下,與偽鈔走私展開了不懈的反擊鬥爭。八十年代在深圳破獲的第一宗偽鈔案,標誌着大陸警方打擊偽鈔走私的開始。近十年來,沿海警方打擊偽鈔的鬥爭捷報頻傳,給予境外的造偽分子沉重的打擊。
要徹底根治兩岸偽鈔走私犯罪,必須依靠兩岸警方的聯手合作。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首先仰仗兩岸關係的徹底改善。當兩岸實現了真正統一的時候,當人民幣和新台幣都能跨越海峽自由流通的時候,到那時,反擊偽鈔就成為兩岸政府和警方的共同責任。目前,雖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兩岸都在打擊偽鈔犯罪,但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在兩岸實現了真正的統一,人民幣和新台幣都受到了法律保護的時候,任何造偽行徑都將受到致命的打擊。到那時,兩岸反偽的戰鬥才有可能取得徹底的勝利。
◎人民幣與新台幣何日聯姻
●廈門:炒賣新台幣的巨大市場
早在七十年代末,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全世界發佈了《告台灣同胞書》,表達了“化干戈為玉帛”的願望。長期以來,海峽兩岸一直處於冷戰對峙狀態,給兩岸的百姓帶來了無窮的災難。特別是冷戰的前沿地帶工業落後,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全國人大常委會此舉,無疑是順應了民意,台灣當局起初並未予以特別的重視,由於島內民眾表現出了積極的態度,台灣當局作了些和緩的姿態。
1987年11月,台灣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
1991年5月,台灣當局終止了“動員勘亂時期”及”懲治判亂條例“。
1992年,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進行非官方接觸。
近幾年來,隨着海峽兩岸間許多政治禁忌的解凍,兩岸民眾的交流日漸頻繁。大陸開放的門戶歡迎一切海外人士來大陸探親、觀光、投資,特別歡迎台港澳同胞來大陸投資辦廠。這些年大陸經濟增長速度令世人矚目,大陸穩定的政治局面更是為一切投資者提供了理想的投資環境。在台灣當局開放島內民眾赴大陸探親政策后,台灣商人紛紛趕赴大陸這片投資處女地考察,選擇投資項目。大陸的東南沿海和內地大城市自然成了台商投資的理想場所。
隨着海峽兩岸間接投資和民間經貿關係的大幅度擴展,對兩岸貨幣關係的定位已成為一項急迫的問題。對此,兩岸當局卻表現出了兩種迥然不同的姿態。
廈門以其自身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成了台商投資的理想地。從有關部門獲悉:1993年,台商在廈門的資產數額已佔廈門市的6O%以上。台灣民眾與廈門的聯繫最早要從1980年大陸對外開放時算起。新台幣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流入廈門的。當時,台灣漁船就可直接駛靠廈門。漁民用隨身攜帶的新台幣與廈門人直接兌換人民幣。到1990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開辦了新台幣的兌換業務。在這之前,就像深圳收兌港幣,珠海收兌澳門幣一樣,廈門被指定為收兌新台幣的地區之一。
據中國銀行廈門分行出納處處長郭錦成說:大陸收花的新台幣,指公元一九七一年以後印製的台幣。新台幣在大陸的地位,既象外幣又不是外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內部通知的十八種外幣牌價,有澳門幣、泰國珠等,但不包括新台幣。
大陸現指定由中國銀行獨家經營收兌新台幣業務。中國銀行廈門分行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和平碼頭、中旅社以及主要涉外賓館、酒店、外幣免稅商場,共設有二十多個兌換新台幣櫃枱。在廈門的外資銀行台集友、國際、建東等,也代理中國銀行收兌新台幣。
那時,台胞在廈門的吃住行游購等,都可以就地用新台幣兌換成外匯人民幣使用。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分局陳輝煌處長介紹說:新台幣與美元掛鈎,與人民幣沒有直接的關係。它的兌換價主要根據美元對人民幣比價,同時比照英鎊、日元這幾種硬通貨而確定。但由於新台幣牌價調整與外匯牌價調整的時間並不同步,新台幣在廈門也曾激起過金融的暗流。
199O年夏季,用新台幣兌外匯人民幣比用美元兌換來得合算。因此,從台灣蜂擁而來的“黃牛”也趁機大炒新台幣。從1991年5月9日起到6月24日,不到兩個月時間,中國銀行廈門分行就收兌新台幣達數千萬元之多,直到6月25日總行調整新台幣兌換價,這股風潮才漸趨平息。在這一段時間裏,中行廈門分行共損失價差四十八萬港元。當年,該分行收花新台幣共7976萬多元。
從1991年元月一日開始,用美元兌人民幣又比用新台幣兌人民幣來得合算。因此,台胞又都改為帶美元、港幣到大陸來。到1991年11月,中行廈門分行僅收兌新台幣四百五十九萬元,為上一年同期的十九分之一。
最近,台胞發現旅行支票在大陸被視為匯票而匯價比現鈔價高,因此帶美元旅行支票的台胞又多起來。
由於新台幣不是結算貨幣,新台幣在大陸只能兌換外匯人民幣,不能參加調劑、兌取比牌價高的人民幣。同時,廈門的商店有的不收外匯人民幣,只收人民幣;台胞買機票、住賓館需付外匯人民幣;買東西、吃飯又要用人民幣付款。因此,台胞為了方便省事,喜歡找“黃牛”兌換人民幣。由此就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走私市場。據廈門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陳天培證實,廈門是炒賣新台幣的大市場,也是直接使用新台幣的地方。因為廈門距金門很近,海上走私困難。同時台輪來廈門需要報關,入出境管理嚴格。而石獅、晉江一帶海上走私不絕。大宗的新台幣通過走私流向了石獅、晉江乃至閩東的連江、平潭。走私者把收購來的新台幣運到海上,向台輪購買布料、日用品、家用電器等物品,運回大陸銷售,然後,用人民幣再去購買新台幣。如此循環往複,賺取暴利。
近一二年來,新台幣流入廈門的數額在明顯減少,其主要原因:一是新台幣兌換外匯人民幣的牌價不如美元和港幣合算;二是兩岸不能通商和通匯,大陸對新台幣的需求量很小。假如海峽兩岸實現了“三通”,到時,與台灣直航的福建、廣東、上海等省市就有公開掛牌收兌新台幣的需要。
●大陸金融界看好新台幣
在眼下,大陸金融界人士對新台幣一直看好。
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方明智認為,台灣的外匯儲備高達數百億美元,新台幣很值錢。雖然它不是國際結算貨幣,但是在香港等一些地區流通量大。他認為,如果大陸與台灣實現“一國兩制”,新台幣作為一種地區性幣種會被允許存在。因此,他主張逐步開辦新台幣業務,讓新台幣進入大陸的外匯調劑市場,允許台胞直接用新台幣購買房屋、免稅商品,免去先套外匯人民幣再折成美元、港幣之麻煩。這樣,將有助於台胞到大陸旅遊、買房和投資經商。
可是,人民幣在台灣島上的命運,卻不如新台幣在大陸的命運。
●台灣何以成為偽造人民幣基地
幾年前,台灣居民持有大陸人民幣,可能會觸犯“懲治判亂條例”中的“為匪宣傳”罪嫌,吃上官司。如今,政治氣氛已變,當局對大陸政策也見開放,持有人民幣已經不再是一種禁忌,從大陸返台的居民總難免帶着人民幣零頭。那麼,這些持有人民幣的台灣居民會不會是觸犯刑律呢?
在1987年,台灣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時,曾頒佈過一項行政命令:“政府開放探親后,民眾由大陸返台,不得攜入任何‘匪偽’幣券,違者除已申報者准予辦理退運處,應予沒收。”這是台灣當局近幾年來一直遵照執行的有關對大陸人民幣的政策,也是台灣“海關”查禁人民幣的主要依據。
在1992年5月,台灣當局宣告終止“動員勘亂時期”及“懲治判亂條例”未廢止前,人民幣當然不可能合法持有。即使在五月之後,台灣當局並未承認大陸是一個國家,人民幣當然不能被視為一種貨幣受到保護。正因為如此,港台的黑社會勢力相互勾結,在台灣島內進行瘋狂的偽造人民幣的犯罪活動。在台灣當局的默認下,台灣成為偽造人民幣的主要基地。
在八十年代初期,台灣警方曾在島上破獲了幾起偽造人民幣的犯罪團伙,但因無法可依,只得放之任之,無形中助長了造偽集團的犯罪氣焰。到1989年,台灣警方在台北市再次破獲一起偽造人民幣的案件,共抓獲犯罪集團成員十幾名,現場繳獲偽造的人民幣數百萬元,以及全套的印刷設備等。眾所周知的原因,犯罪集團成員不久就被無罪釋放。這一案件首先通過台灣的新聞媒體公諸於眾,迅速在島內引起一片嘩然。大陸警方獲悉這一消息后,馬上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台灣當局的作法提出了抗議,並要求台灣當局嚴懲罪犯。台灣島內的民眾也紛紛上書要求當局嚴懲造偽分子,特別是那些曾購買過假人民幣的上當受騙的居民對造偽分子更是義憤填膺。台灣的商界和法律界由此也紛紛投書,要求當局給人民幣以適當的法律定位。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台灣當局被迫對造偽集團的首要分子重新進行處理。首犯判處了三年徒刑。從此後,台灣島內造偽分子的活動有所收斂。
儘管台灣當局至今也不承認人民幣的法律地位,但是在終止“懲治判亂條例”后,也沒有公佈任何一項法令可以處罰持有人民幣的行為。就是說,目前在台灣島內民眾持有人民幣已無“法”可罰,“海關”也因無“法”可依,對民眾從大陸探親帶回的少量人民幣也不會刻意檢查及沒收。
台灣的商界、法律界和新聞界通過台北造偽案件,在島上聯手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大討論,強烈要求當局儘快解決人民幣的定位問題。
經常往來於海峽兩岸的台灣“立法委員”張世良指出,1987年11月台灣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人民經貿往來日益密切,雖然當局仍未開放兩岸直接“三通”,但大陸已經躍居成為台灣的第二大出口市場,接踵而至的貨幣交流問題,及因而衍生的人民幣兌換和出入境問題,也應該是決策單位開始重新評估的重點項目。
台灣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前“財政部金融司”司長戴立寧認為,若就學術觀點來看,人民幣在大陸是一種合法有效的票券,在國際間也有一定的地位,並不能抹殺其貨幣意義,因而台灣當局絕不能忽視人民幣的問題。
台灣東吳大學國貿系教授潘志廳指出,人民幣能否在台灣地區與新台幣建立直接的兌換關係,取決於二項前提,其一是視市場供需、形成交易后,才由市場決定兌換匯率,另一前提則是須廢除政府主管機構的許可。
面對島內民眾的呼聲,台灣當局仍然置若罔聞,一意孤行。目前正在台灣“立法院”審查中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草案第甘六條規定:“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禁止進出入台灣地區。但已於進入時自動向海關申報者,准予攜出。”這項草案條文中,禁止的立場並末改變。
對於當局一味禁止的作法,台灣的一些法律、金融界人士並不贊同,相應地提出了一些各自的見解。曾經擔任台灣文化大學銀行系主任的“立法委員”彭百顯說,與其禁止人民幣進出台灣,不如納入外匯法令中加以規範、管理。他說,兩岸關係瞬息萬變,若將禁令直接明文規定在“法律”之中,不但缺乏變通彈性.到時修法也相當費時,能否與政策同步配合,是一個疑問。
“立法委員”張世良建議“行政院”盡一早規劃兩岸貨幣交流的近、中、遠程計劃.以調整並建立兩岸開放后金融秩序的互動模式。張世良主張,在近程方面,當局應先承認兩岸經貿交流過程中,貨幣相互流通和存在的必然性,通盤考慮人民幣的“定位”問題。在中程方面,則可考慮進一步建立兩岸貨幣交流秩序,制定交流規範,設立相關金融中介機構處理貨幣交流和兌換問題。到了最後階段,兩岸在國士統一的同時,謀求兩岸貨幣的統一。
無容置疑,兩岸貨幣的統一完全仰仗於兩岸的真正統一。在目前形勢下,首要是要謀求海峽兩岸貨幣金融關係的互動,要實現這一步仍需要假以時日。
1994年4月,台灣“中央銀行”副總裁俞政就大陸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從5月1日起發行香港鈔票一事向新聞界發表談話稱: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早於去年底已經做出決定,從今年開始,准許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發行的港幣在台灣兌換。屆時以大陸銀行名義發行的鈔票將首次合法地出現在台灣的金融體系中。又據台灣《工商時報》透露,台灣“陸委會”認為,中國銀行在香港發鈔,是代表香港政府以其信用為基礎發行。就此而言,其本身與大陸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台當局將不會視其為大陸發行的有價票券。
台灣當局的這種解釋顯然較難令人信服。中國銀行在此時能否代表港英政府很值得懷疑。此時港幣印製的發行銀行不是渣打銀行,而是中國銀行。不知台灣的政客直面現實時,作何感想。
不管台灣當局不承認也罷,阻止也罷,民眾和商界對人民幣一直都情有獨鍾。去年以來,台灣島內出現了大陸紀念幣“迴流”的熱潮,導致大陸紀念幣價格大漲,行情越炒越高。大陸較早發行的“熊貓銀幣”,台灣市價約22O元,大陸錢幣商在台灣的收購價格就達5OO元。剛剛發行的毛澤東紀念幣,也出現了“迴流”熱,行情看漲。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行家分析:過去大陸鑄造的紀念幣,大多向海外發行,而在大陸出售的數量有限,供不應求。台灣民眾對大陸的紀念幣特別鍾愛,成為大陸紀念幣最大的收藏基地。因此,當大陸錢幣市場鬆動的時候,“迴流”熱已是必然。目前,大陸的生肖紀念幣頗受台灣人的喜愛,其中蛇年銀幣,在台灣已猛升至4700元。
近期儘管人民幣匯率飄忽不定,相應地增加了台商投資的風險,但為了開發大陸市場和着眼點遠利益,台灣的經貿人士異口同聲疾呼:“作生意,請付人民幣。”明知這樣做必須付出某種程度的犧牲,但台灣永進機械公司老闆則認為,在目前國際市場不景氣,機械產品是買方市場的情況下.台灣的機械業者要抗拒大陸買方的要求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該公司在大陸市場願意接受人民幣。假如,海峽兩岸能實現貨幣的互通,兩岸的經貿損失就可減少數以億計。
●人民幣在台灣開始受到保護
另從港台新聞中獲悉:1993年9月5日清晨,台灣桃園地區“檢察署”檢察員朱家崎指揮刑警專案人員,在高雄縣破獲一龐大的偽造百元面值人民幣集團,將涉案的5名罪犯一網打盡,並將所印製的3500萬元人民幣和印刷機、鋅版等作案工具查獲。
此次查獲的偽鈔是這個偽造人民幣團伙的第二批印製成品,尚未流入市面及銷往大陸。第一批已有1000餘萬元流出,尚待追查,所印製的偽鈔均經多次印刷壓紋而成,幾可亂真。
落網的5名案犯均住在高雄,他們分頭負責監製、印刷、裁剪及銷售。朱家崎檢察官是繼1992年7月初指揮警方在台北縣破獲偽造新台幣千元鈔集團后,即發覺南部另有一股專門偽造大陸人民幣的龐大集團存在,計劃將成品運往大陸銷售圖利。朱家崎檢察員帶領原班警員,經過一個半月抽絲剝繭,追查跟蹤,其間他數度親自南下勘查地形分析案情,認為時機成熟,遂採取行動。辦案人員首先查緝位於高雄市建國二路96號的印刷地點,逮捕了印刷廠老闆李登文,並查扣價值400萬元的印刷機一台,接着逮捕了負責印刷的林盈漳及其他兩名員工,他們4人分別持有部分偽造的人民幣和印刷鋅版等物,其中一人藏有49張印刷網版,隨後查緝人員在高雄縣另一案犯家中,起獲所藏印製成品的14箱百元面值偽造人民幣,總面值為3500萬元。
此次行動查獲印刷工具有印刷主機、壓紋機、切割機、裁剪機各一部,印刷網版49張,照相底片一張,壓紋鋅版2塊,印浮水印部分的毛澤東人像鋅版14塊以及油墨等。
從這起偽鈔案件的處理可以發現,人民幣在台灣的法律地位已開始確認。從不承認到開始確認,到提供保護,不能不說台灣當局對人民幣的“定位”有了本質的變化。隨着兩岸民眾交流的日益廣泛,經貿往來的逐步加深,相信,實現人民幣和新台幣聯姻的日子一定會早於兩岸統一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