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令人震驚的證據

第2節 令人震驚的證據

兩人翻臉后,此人又自立門戶,開了一家貿易公司,也做起香煙等走私生意來,實際上他已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了。但賴昌星既是一方霸主,卧榻之側豈容他人安睡?沒多久,此人被逼出走,獨自浪跡海外尋求發展。不過此生中,他是永遠也不會放過賴昌星了。

此人對賴昌星的關係網和走私行徑了如指掌,他在舉報信寄出前曾通過中間人與賴昌星攤過牌,公了?還是私了?所謂私了,就是“放血”,拿錢堵塞舉報人的嘴,息事寧人。

舉報人倒是君子坦蕩蕩,他自我泄密的用意是想騷擾一下賴以泄心頭之恨。他想像賴知道是他舉報,肯定自亂陣腳。堡壘往往從內部攻破,賴肯定要屈服於他,對他開出的價錢照單全付。

沒想到賴根本不買賬,他氣得咬牙切齒,說就是把錢扔了、燒了也決不給那個王八蛋。當然,賴昌星也有理由不買賬,他堅信自己多年編織的那張龐大的關係網完全罩得住這封舉報信,他決定與舉報人抗衡到底。就這麼勢不兩立,彼此扔給對方的都是一副白手套。

這封舉報信確是舉報人的精心力作。舉報信是否有目的地散落民間也未可知。舉報信隨附了60餘頁的證據材料,重點舉報賴昌星瘋狂走私“兩油”(植物油、原油)、香煙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實,聲稱賴昌星借控制通關渠道繼而控制整個廈門島的走私活動,是個走私霸主。

舉報信另一個方面的重要內容是,列舉了賴昌星走私關係網內20餘個重要人物。最高職位者為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廳局級幹部有楊前線等6人,按地域分,北京3人,福州2人,其餘均在廈門本市。涉及的部門單位有:北京兩個部,廈門市委、市府、海關、邊防、港務等政府部門以及開元、東方、特貿(特區貿易有限公司)等國營公司,其中已有香港居民身份或他國護照的有9人。

這張關係網引起高層震驚。舉報信對網內人物在遠華走私案中的作用,逐一作了簡介。舉報信還聲稱:20餘人只是網中一小部分網蟲,還有不少在網上活動的蜘蛛、蒼蠅就不一一列舉。

舉報信不僅內容豐富多彩,還不斷爆出“冷門”。說賴昌星純粹是黑社會老大,他獨佔鰲頭雄霸一方,幕後策劃,暗地操縱,用的是“借船出海”的絕招。舉報信還揭露了10餘家國營或軍辦企業,怎樣被賴昌星網羅,合作走私,且如何進行利潤分成。這10餘家公司中,操作走私的人員及其作用也被列出。特別提到,廈門開元外貿公司及其總經理陳光輝與遠華勾結的走私內幕,聲稱陳光輝光走私植物油贏利就達3.8億元人民幣,提到陳光輝化名陳進,購買菲律賓護照,置有香港地產3處,總值230餘萬港幣。

舉報信洋洋洒洒數萬言,上述3方面的內容就足以讓人震驚,加上幾十頁的附證,可謂言之確鑿。據說,連以打私為職業的海關總署調查局、偵查局有關人員看完此件后,也被震驚得長久無法開口表達某種感受。他們意識到:遠華集團走私的組織化、專業化和智能化無人比擬,這回算是碰上一個真正的不可輕視的對手了。

舉報者為何選擇1999年春節后出擊?原因之一是1998年打私工作會議之後,打私風暴猛烈而強勁。湛江“98·98”大案的偵破,使舉報者受到鼓舞。所以舉報信稱:“今天,黨和國家下決心嚴厲打擊走私,懲治腐敗,江總書記、朱總理表明了態度,我們才敢站出來揭發。堅信邪不壓正!總書記、總理就是我們的靠山。”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廈門遠華大案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當代現代 廈門遠華大案
上一章下一章

第2節 令人震驚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