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雷雲龍團伙覆滅后,公安人員清理玫瑰山莊的物品時,在一個打開的保險柜中發現一把五四手槍,公安人員一下子就看出這把手槍和他們配備的手槍型號一樣。核對手槍編號,竟然是頭年春上被槍殺的市公安局副長駱遠征的手槍。後來做彈道擦痕測試也證實了這一點。駱遠征就是被這把屬於他的手槍打死的。
去年6月市中院以“事實清楚,本人供認不諱”為依據判處馬啟明死刑,馬啟明上訴至省高院,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原法院重審。半年後,市中院再次做出同樣的判決,馬啟明又上訴至省高院,省高院以和上次同樣的理由發回原法院重審。市中院經過認真研究,最後決定接受省高院建議,改判馬啟明死緩。馬啟明又上訴至省高院,被駁回。市中院判決隨即生效。
省高院第二次發回重審時仍在強調物證,即要找回那殺人的手槍。現在兇器找到了,但似乎與市中院所認定的“兇手”馬啟明無關。
審訊中有不少黑幫成員稱雷雲龍曾在去年的“饕餮之夜”吹噓過駱遠征和林嵐是他所殺。他的原話是這樣的:“不要怕手上沾血,手上沾的血越多,你就越強大;我殺人無數,你們誰都沒我殺人多,所以你們要聽我的……駱遠征,你們知道吧,他是市公安局副局長,夠厲害吧,還不是被我給殺了嗎?還有和他在一起的那個騷貨,這兩個人都是我殺的,誰把我怎麼樣了?”
看來馬啟明案是一樁冤案。
馬啟明的律師名叫耕雲,關於他的名字還有一個典故。
剛入大學時,老師點到他的名時,和他開玩笑道:“你的名字叫耕雲,耕了雲,你準備種什麼呢?”
他理直氣壯地說:“種公正和正義,老師。”
“我以為要種星星呢。”
“老師,那是詩人的想法。”他不知道這個年輕教師正是一名詩人,所以有些冒犯。
但老師並未怪罪,還表揚了他,說他只要抱定這樣的宗旨必能成為一個好律師:“把每一次成功的辯護比作一顆星星,今後你就會感到天空越來越燦爛。”
在大學時耕雲立志向丹諾學習,決心成為一名偉大的律師;可是剛踏上社會,就到處碰壁,屢辯屢敗,屢敗屢辯。儘管如此,他不改初衷,仍然堅持為“公正和正義”而戰。當初,許多律師都不願接手馬啟明案子,原因不單單是他們認為刑事案件沒油水,更主要的是他們不想得罪檢察院,以前他們吃過這方面的苦頭,如今長記性了。耕雲與他的那些很會賺錢的同行截然相反,越是棘手的案子他越是有興趣,為此他多次莫名其妙地被檢察院傳喚。
馬啟明的案子是他主動要求當辯護律師的。他堅信馬啟明無罪,他說傻瓜都能看出來馬啟明是無辜的。可是第一次判決給了他當頭一棒。並非他的辯護失敗了,而是他的辯護根本就沒被法官聽進去,或者說法官根本就沒打算聽他說什麼。針對公訴人的指控,他為馬啟明做了無罪辯護,其依據是:
一、馬啟明沒有作案動機。公訴人稱馬啟明發現妻子姦情后蓄意殺人報復,依據的只是馬啟明的口供,而口供是靠刑訊逼供取得的,不能採信。事實上馬啟明夫妻關係一向很好(有多份證言),案發前他並沒發現妻子紅杏出牆,即使發現了他也不會採取過激的措施,這從他在案發後的表現就不難看出來。
二、馬啟明沒有作案時間。案發時,馬啟明正在派出所,他還和副所長一起去“老王家”喝牛肉湯(有證人、證言)。
三、沒有關鍵的物證。那把行兇的手槍一直沒有找到,按照常理,當事人一旦“供認不諱”,不大可能在是否提供兇器藏匿位置這樣的細節上“頑抗到底”,惟一合理的解釋是當事人根本不是兇手,他怎麼可能有“兇器”呢?即便他是魔術師,他也變不出真正的兇器來。至於當事人供述他把手槍扔進了江里,純粹是胡亂應付。在當事人做此供述之前,當事人曾有過13次供述,每次位置都不一樣,公安人員曾帶着當事人去搜查過幾個地方(有證言),結果如何呢?
四、馬啟明行兇從邏輯上說不過去。假設馬啟明像公訴人所說的那樣蓄意殺害妻子和駱遠征,那麼他一定會做一番精心準備。他不會使用自己的手槍,這毫無疑問,因為這樣很容易被發現,但這不等於說他事前一定知道他能奪取駱遠征的手槍,並用這把手槍殺死駱遠征和妻子。那麼他是如何“精心準備”的呢?
判決是殘酷的,也是最嚴厲的。他的辯護沒有被法官理睬,就這麼回事。儘管每一個旁聽者都讚賞他的辯護,並且幾次為他鼓掌,但毫無用處,判決是由法官做出的,不是由坐在旁聽席上的人做出的。
判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當時就傻了。這件事讓他想了許多,以前他懷疑有些法官水平太低,不學無術,對案件和法律的理解不深,致使做出的判決不能令人信服;現在他恍然大悟,這些法官水平低還在其次,重要的是他們的道德頗值得懷疑。
為此,他大病了一場,高燒40度,他甚至說起了胡話:“我有一個重大發現,我看到了兇手……不,不是那個被審判者,他是冤枉的,他沒有殺人……兇手是個別審判者,他們亂用法律的名義要將無辜者處死……他們,他們是真正的兇手……他們殺人,但手上不會沾血……與一般的兇手比起來,他們更肆無忌憚,更冷酷無情……權力腐蝕人的靈魂……他們不是白痴,他們能判斷是非,他們知道那個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是冤枉的……為什麼明知冤枉也要重判?面子?立功?減少麻煩?或者僅僅因為被告無權無勢,冤枉他不會有什麼後遺症……多麼可怕呀,有些靈魂……我不想干律師了,毫無意義……魯迅先生當年為什麼放棄了學醫?因為他看到國人的靈魂病了,他要療救人的靈魂……我要改行,也去療救人的靈魂……讓良心回到人的胸腔里,讓道德左右人的行為,讓公正和正義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讓人別那麼卑鄙,別連畜生都不如……”
醒來后,耕雲好像將高燒中說的話忘得一乾二淨,他沒有改行,繼續做着他的律師,繼續為馬啟明的案子操心。
他對前來探望他的馬啟明的父母說:“別放棄希望,什麼時候都不要放棄希望。”當時,第一次判決宣讀之後,他就是這樣安慰兩位老人的。
為了讓老人放心,他拉住幾個旁聽的人,詢問他們對判決的看法,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轍,都不相信馬啟明是兇手,說他可能被冤枉了。“聽聽,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怕,我們還可以上訴,省高院的法官們肯定不會是這個水平……”
上訴的結果是發回重審。一年半來,這個案件在市中院和省高院之間反覆了多次。最後市中院網開一面,給馬啟明留了一條性命,由前兩次的死刑判決改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馬啟明在看守所待了一年零6個月又7天後,被移送到了水檯子監獄。
“永遠不要放棄希望!”一年半來,耕雲一直用這句話告誡馬啟明父母,也告誡自己。一次次的可怕判決,讓他感到無奈和疲憊,但更多的還是感到憤怒。他雖然表示還不放棄,要繼續申訴,但他知道翻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馬啟明的父親一年半來彷彿老了10歲,去年他的頭上只有零星幾根白髮,現在卻已經花白了。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后,他和馬啟明的父親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耕雲,你看還有希望嗎?”
“還可以申訴。”
“你知道的多,你說申訴到底會有用嗎?”
“只有這一個途徑……”
“會有用嗎?”
“可是……沒別的辦法。”
“我是說申訴能管點用嗎?”
“也許吧,我們盡量爭取……”
“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
“只要堅持下去,總會有翻案的那一天。”
“我老了,我怕活不到那一天……”
“老伯,你要有信心。”
“你不會放棄吧?”
“不會!”
“這就好!”
這之後,馬啟明的父親突然出門上訪去了。他是悄悄走的,他怕老伴攔他,也怕耕雲不讓他去。看來他並不相信耕雲說的申訴是惟一的途徑。他留下一個紙條,上邊只寫了四個字:
我去上訪
耕雲想像着馬啟明的父親可能在機關大樓里進進出出的徒勞,將遭遇不負責任的冷漠和推諉,有時也會得到一點同情,甚至還會得到一點兒施捨,但有一樣很難得到,那就是他最希望獲得的公正和正義。他會去翻撿垃圾,他會在橋洞和屋檐下過夜,他會被遣送……想到這裏,耕雲感到他的心像被鐵鉗夾着一般,疼痛,滴血,他一個人跑到酒館裏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又到江邊痛痛快快哭了一場,才又振作起來。
耕雲從馬啟明父親這兒得到啟示,除按程序申訴外,他起草了一封上訪信,打印多份,到處投寄。每一封寄出的信都意味着一個希望,儘管是渺茫的希望,但也是希望。
他到水檯子監獄去探監。作為委託律師很有必要見見委託人,再者,還有申訴狀需要馬啟明簽字。
水檯子監獄在新田縣前灣鄉境內,從臨江市到新田的班車很多,從新田到前灣上下午各一趟班車,從前灣到水檯子監獄沒有班車,但可以租機動三輪,不貴,5塊就能拉到。耕雲早飯後就去趕車,輾轉到水檯子監獄已經下午3點半了。
馬啟明聽說父親踏上了上訪之路,眼睛濕潤了。他們沉默着,舌頭像是被大石頭壓着一般不能動彈。馬啟明忍住沒讓眼淚落下來,他不想讓人看到他的眼淚。
耕雲和馬啟明坐在一張桌子的對面,有一名獄警打橫坐着,與他們保持3米的距離。耕雲拿出申訴狀,揚起來向獄警解釋這是什麼東西,然後推給馬啟明,讓他簽名。
馬啟明看看申訴狀,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但他遲遲不簽字,他問了一個和他父親一樣的問題——
“有用嗎?”
耕雲本想說希望很渺茫,但話到嘴邊卻成了——
“永遠不要放棄希望!”
馬啟明說:“現在我就是靠希望活着。”
耕雲想像不出如果沒有希望馬啟明如何忍受惡劣的環境、鐵板一樣的孤獨、逼仄的空間和泛濫成災的時間。
馬啟明又說:“沒有希望我早就瘋掉了。”
耕雲看着馬啟明的眼睛,那雙曾經充滿憤怒和怨恨的眼睛現在看上去很沉靜,沉靜中透出熾熱的期待。馬啟明在申訴書上籤上了他的名字。
耕雲理解馬啟明的眼神,這個男子漢正在承受的痛苦是無法想像的,妻子的橫死、人所共知的綠帽子、自己的被冤枉、父親的上訪,等等這些都壓在他的心上,他哪怕一分一秒也擺脫不了,夜晚難以入眠時咀嚼的必然也是這些,只有依靠睡眠那偉大的赦免功效,心靈才能獲得短暫的自由……
沉靜,這是包含了多少痛苦的沉靜啊!
耕雲會見了馬啟明之後,又和監獄長聊了一會兒。監獄長很同情馬啟明,支持他申訴,並答應盡量照顧馬啟明。
從水檯子監獄出來時,已是黃昏,一陣陣秋風吹來,竟然很有些涼意,他把灰色風衣裹了裹。他正在發愁怎麼到鎮上時,一輛三輪車不知從什麼地方“突突突”地開了過來,停在他身邊。他一看,還是來時他乘坐的那輛。
“上來吧,別的沒車了。”三輪車主說,“就我知道這兒還有一單生意。”
耕雲爬了上去。車主說:“回去和來時的價錢不一樣。”
“怎麼個不一樣法兒?”
“來時5塊,回去15塊。”
“太宰人了吧?”
“市場經濟嘛,我要不拉你你還不得走回去。”
耕雲別無選擇。
回到鎮上,街燈已經亮了,往縣城去肯定沒車了,耕雲不得不在小鎮上住一夜。
小鎮上只有一家旅館,在鎮外敬老院裏。所謂旅館,其實也就是敬老院的一部分,老人沒有住滿,有幾間空房,收拾一下,就開了旅館,服務員都由老人充當。條件雖然簡陋,倒是乾淨。這個敬老院據說是市民政局撥款建的,因為市民政局長的老家就在這個鄉。院子裏種了花草樹木,長勢葳蕤,晚上看去陰森森的。一個瘦得凈是骨頭的老人告訴他廁所在哪裏,並給了他一個手電筒。
院子裏靜得很,好像沒住人一樣。他問旅館裏有幾個客人,老人說今天就他一個。他又問這兒有多少老人,老人說28個。看來老人們都很安靜。他上廁所回來時,猛然看到樹陰里有一個老人,像個幽靈,嚇得他毛髮直豎。回到房間,正好那瘦得凈是骨頭的老人給他拎了一瓶開水進來。他問哪裏可以吃飯,老人說鎮上。
耕雲來到鎮上,有3家飯店還在營業,他選了一家相對乾淨一點兒的;吃過飯後,他問鎮上還有沒有別的旅館,店主說只有敬老院一家旅館。這樣說來,那個三輪車主沒有騙他。
回敬老院要穿過一片樹林,路上沒有燈,樹林裏很黑,幸虧他打着手電,否則他真怕自己會迷路。
回到敬老院,鐵門已經鎖上了,他進不去。他記得出來的時候老人告訴過他9點鐘要鎖門的。他叫了好半天,也沒人出來給他開門。他想老人耳背,可能聽不見,於是就想翻院牆進去。他正在逡巡,門卻開了,開門的還是那個瘦得凈是骨頭的老人。
他說對不起,忘了時間。老人說他在惦記着他呢。
敬老院外邊就是田野,夜裏許多秋蟲在田野里和院子裏合唱。他彷彿又回到了童年,那時夏夜在打麥場上睡覺,聽到的就是這樣的合唱……那個又瘦又小的男孩,在苦難的大地上撒歡、幻想、做夢,不過,他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將來會做一個律師,那時他還不知道何為律師,甚至連這個名詞也沒聽說過……30年前的他沒法設想現在的他,現在的他也必定無法設想30年後的他,真是世事蒼茫,浮生如夢啊……
他又想到水檯子監獄裏的馬啟明,他此時也在聽秋蟲的合唱吧,他會不會也想到童年,會不會也生出萬千感慨?30年後,他還會待在監獄裏嗎?說實話,耕雲對申訴基本上不抱什麼希望,如果沒有經歷過一次次的庭審,沒有經歷過一次次固執的判決,他對申訴還是會滿懷希望的。他知道所有申訴狀最終都要轉到市法院,說不定都要落入主審法官的手中;一次次當庭辯論都毫無用處,申訴又能起到什麼作用呢?
他之所以來見馬啟明就是想摸摸馬啟明的態度:如果馬啟明認命的話,他會勸他,讓他“永遠不要放棄希望”;但最終他會從這件事中解脫出來的,他不想陪着他們熬下去,他覺得毫無意義。見了馬啟明之後,他動搖了,他覺得自己在這個時候退出對馬啟明會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這是不道德的。他做不出來。他註定要與馬啟明一家休戚與共……
夜裏他聽到了一些聲響、一些說話聲、一些腳步聲,模模糊糊的,不很真切;當時他並沒有完全醒來,所以早上醒來時他還以為那是他做的夢。天剛亮,外邊就人影幢幢,他從窗子裏看出去,外邊有那麼多老人在走來走去,表情都很嚴肅。
他起來到院子裏的水池上去洗臉,正好碰到那個瘦得凈是骨頭的老人。老人問他睡得好嗎,他說睡得很好。
老人說:“夜裏小米去了。”
耕雲一臉茫然,他聽不懂老人說的什麼。
老人解釋說:“小米95了,她自己都活得不耐煩了,夜裏從床上摔下來,就走了。”
“這會兒呢?”
“在她房裏,大傢伙兒這都去告個別……”
接着老人介紹的情況讓耕雲感到震驚。老人說她不是本地人,她老家在江西,她7歲就給人做童養媳,16歲參加農會,後來當民兵,再後來參加了紅軍,當衛生員,和一個紅軍團長結婚,然後就是長征,丈夫死於長征途中,她到了陝北。彭德懷派她和另外3人到武漢採購藥品,她們在武漢被抓,兩人死於獄中,她與另一女紅軍被押赴刑場,遇到游擊隊劫法場,她跳了崖,被一農民救起,這個人就是她後來的丈夫。她一直想找到原來部隊,可是兵荒馬亂的沒能找到,而過路的部隊又不相信她的故事。她和丈夫同居10年,直到1948年才同房,1985年她回江西老家,在她老家的那個縣裏還有她的烈士墓,與她第二任丈夫在一起。她還祭奠了一番……
回臨江的路上,耕雲老是在想夜宿敬老院的經歷,有一種說不清的神秘感在其中。命運,他覺得這個看不見摸不着的東西存在於他的生活中,甚至像空氣一樣存在於他的呼吸中。命運無常,這是他的深切感受。死於敬老院的那位被親切地呼作“小米”的老人,她的經歷多麼坎坷,她的死又多麼平常!
聯想到馬啟明的案子,他忽然覺得馬啟明是被命運拋進了一個可怕的大機器中,他抗衡不了這個機器的強大力量,不可避免地變成了一個“產品”。人的一生是不可逆的,當幾十年後,馬啟明默默無聞地死去時,有誰來為他的冤案負責?
“不能放棄,絕不能放棄!”他想,“一定要抗爭到底!”
回到家,耕雲決定多管齊下為馬啟明翻案。
首先,他直接去找市長王綽,可是市長不在辦公室,沒人告訴他市長的行蹤,有的說不知道,有的說到省里開會了,有的說下鄉了,有的說出國考察了……好像市長有分身術似的。總之,見市長比登天還難。他把材料留給了市政府辦公室,讓他們轉交市長。
其次,尋求媒體支持。他往多家報社投書,希望報紙能報道此事,但基本上沒有迴音;他又一家家給報社打電話,接電話的人好像串通過一樣,回答如出一轍,那就是:表示同情,但這樣的事太多了,已經沒有報道價值了。他託了朋友,也沒有多少用。
馬啟明父親的上訪也沒有什麼結果。
耕雲總是勸別人“永遠不要放棄希望”,現在他又這樣勸自己。
他沒有放棄,他想,既然媒體不報道,他何不寫一本書來說說這件事,為此他向文聯打聽了出書方面的事。文聯主席說現在出版界的事情很難說,你寫出來也許出版不了,也許不但出版了,還能成為暢銷書……這等於沒說。
耕雲正在考慮要不要動筆寫書,忽然從報紙上看到本地黑幫被剷除的報道。他沒想過這件事和馬啟明的案子有什麼關係,幾天後,後續報道出來,提到那把手槍,他一下子呆了:原來如此!
他拿着報紙看了又看,竟然看得熱淚橫流,心裏的滋味很複雜,說不出來是高興還是悲傷,或者二者兼有,或者二者之間的情緒全都齊集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