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想像圖
1
“I町是柑桔產地又如何?”高山問道。
“柑桔栽培要使用P。”
“噢”“
“在I町農業會的倉庫里有民卓造有可能將它弄到手。”
“那麼一來,香代且當別論,卓造和嵐鐵平肯定是從前便認識的了。”
“想來應無不可。查一查就清楚了。如果我的想法是正確的,就可以理解阿伊子去見卓造的事情了。”
“工警署的報告上說沒有物品的接受,但若是藥品,放在哪裏都行。不過……”檢察官注視着笛木刑警,“會是誰交給誰呢?”
“最初應是由卓造將藥品交給嵐鐵平吧。那些葯就用在殺害新海……”
“那麼說,這次是將剩餘的——假如有剩餘的話,由嵐鐵平交還卓造——笛木君,交還藥品是令人奇怪的。扔掉就完了嘛。”
“應當考慮是卓造通過阿伊子又交給嵐鐵平另一種藥物。”
“這藥物是幹什麼用的?”
“為了殺某個人吧。”
“殺誰?”
“……”
二人對視了好一會兒。
高山的提問並不是要笛木的回答。二人的思路碰到一起了。檢察官的話只是要確認自己的想法而已。
“要是你的話,你要想幹掉誰?在目前的情況下
“我想說高山檢察官的,但他們不至於干這種蠢事吧。”
“那麼,就只有矢后或者阿伊子、香代啦。”
“不過,矢后對於嵐鐵平來說,並不是特別危險的人物吧。因為他並不是抓住了殺害新海證據的人。”
“是香代?”
“不會這麼蠢的。而且她一無所知。”
“那麼,是阿伊子?”
“有反戈一擊的可能性。但是那樣的話,他派阿伊子去取藥物就奇怪了。”
“也並非不可能吧。”
“保原卓造就沒有可能了么?”
“是為了第一次的藥物的事而封口的吧。卓造會提供了殺自己的藥物?”
“總之不對勁。這樣看來,嵐鐵平的目標,應該還是你——高山先生。”
“我?”檢察官笑道,“的確是來過一次偷襲了。”
“您必須小心謹慎啊!”
“殺掉我,嵐鐵平便平安無事的推導是不合邏輯的。”
“但是,如果逼急了,他們是什麼都幹得出來的呀!”
“我認為嵐鐵平此人是用心良苦的。讓自己有危險的事他恐怕不會幹。”
“總之,我跑一趟I町。應該確認一下藥物是否由卓造經阿伊子交給嵐鐵平吧。”
“那就拜託啦。你去I町的話,就讓工警署解除關於保護矢后七郎的任務吧。舞台已經移往大阪了。”
“明白了。無論如何,對他們的第二次殺人仍要防範於未然啊!”刑警說道。
第二次殺人是否會發生不得而知。但是,此刻高山心想,這真是個陰森森的事件!嵐鐵平此人的性格令人感同身受。
“犯罪看來也體現性格的哩。”高山檢察官說道。
“當然啦,連搜查的方式上也有性格因素呢!”笛木刑警答道。
刑警走了之後,高山叫來松山事務官,請他通知有關方面對已赴大阪的矢後作好保護工作。
檢察官獨自一人時,他想明白了笛木刑警的話——搜查的方式上也有性格因素,是另有所指。高山頭一次去想這方面的事。一般警視廳行動時,其搜查性格就反映了搜查課長、組長的性格。當然,這是由長期的歷史所形成的、廣大警察的綜合性的專業化性格的集合體。要自起訴之後,案件才開始實質性地轉交到檢察官手中。與這樣的做法相比較,當地方檢察廳的刑事部或特別搜查部單獨查案時,檢察官的性格便體現出來了。這樣做好么?高山此時頗有點反省的味道。如果是警視廳,他們會怎樣做?
2
笛木刑警出發去I町的翌日,檢察官收到了失后的來信。
高山看見辦公桌上的矢后的信件時,猛地產生一個閃念:他要告訴我阿伊子留下的信的內容吧。阿伊子那封信總使他不能忘懷。因為動用工警署去了解該信的內容,對矢後會有不良的影響,所以檢察官期待從矢后處直接了解這件事。然而,矢后寫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明天要去大皈了。在I町的成績實在慘不
忍睹。進行紅隊白隊比賽之後,完全沒有準頭。
我試想一想為什麼打不好,發覺那是自工警署
的刑警出現在觀眾席開始的。也許說明了刑警
和擊球之間是什麼關係了吧。
我認為自己理解了檢察官對我的好意,或
者是職責所在派了刑警跟着我。但是,我之有
意寫此信給您,是因為您一向是上院隊的球迷,
且長期觀看我們的比賽,然而我卻不能將自己
與殺人案有關、刑警在盯着自己這種事置之度
外。究竟遭懷疑和受保護有些什麼區別呢?與
刑事警察發生糾葛畢竟是不愉快的事。這樣的
心理狀態影響了我的擊球。棒球手的所謂狀態
真是很微妙的。有些對打棒球完全無關的部分,
例如左手指甲里有根刺、頭頂上生了個小癤子
之類,這些小毛病會使神經集中到那裏去,球
便打不好了。心裏面有了個什麼牽挂也會這樣。
投手在投球中可以全身心地投入比賽,忘掉些
細枝末節的東西,但擊球就不行。在投手投出
球、那個球到達自己身邊為止的時間裏,擊球
手不可思議地會為某些事走神的。我是單身漢,
在結了婚的人而言,前一天晚上與老婆有點兒
感情上的矛盾,也有可能影響到翌日的成績。您
記得我曾經因為觀眾席上的喝倒彩而一敗塗地
嗎?與那次經歷相同的事情發生在集訓期間。由
集訓到公開賽的成績,對我們來說將如何重要,
您能理解嗎?森山這名獎金球員引進球隊,如
果他確定為外野四號——遺憾的是即將成為事
實了——那麼一來,就要由我和梅島來爭奪一
壘。而二人的競爭不在於防守能力,而是擊球。
我開頭寫過我在I町成績凄涼,並非打率本身,
而是本賽季一壘手的位置被梅島奪走的可能性
變大了。我很焦急,且已亂了方寸。您會說這
是因為我不成熟,並非刑警之故嗎?
檢察官先生,揭發罪案是您的使命。而我
的使命,除了成為新海先生的後繼者之外,別
無其他。我的結論是,今後請千萬將我忘掉。有
任何人、為任何目的要來殺我,我都不在乎。不
要管我吧。再有一個月就是棒球錦標賽。我必
須在大阪的公開賽中確保自己的位置。我和長
岡阿伊子已經分手了。理由是我們之間的個人
的原因。關於此事我不想說什麼了。而既然我
和長岡阿伊子的存在再無關連,那麼我已經和
事件脫離關係了。我已討厭再次和警方的人打
交道。即使說是為了我的安全也好。實際上關
於那個事件,我也再無可以提供幫助的了。對
於過去我未能發揮作用,我的確很抱歉,但請
體諒我的。心情吧。檢察官先生和我的距離已太
接近了,請分開一些吧。
矢后七郎
3
高山將矢后的來信反覆讀了三次。讀着讀着,他對於使矢后七郎最終無謂地多受了那麼些苦甚覺歉意。他將信箋裝回信封里。此時,檢察官發覺了一件重要的事:不知矢后是否無意之中寫下的,他的信里隱藏着一個暗示。
高山一發現此事,即走出單位前往上院隊的事務所。事務所里正為一個月後即將開戰的公開賽做開幕的準備工作,一片混亂,但檢察官抓住了茂木老闆。
“好久不見啦。”茂木說道。他的話里有幾分揶揄的味道。
“關於球員體力極限方面,得到什麼結論了嗎?”
“今天上門拜訪並不是為那件事而來。”
“噢噢。有什麼要事呢?”
“我想看一看新海清在五月以後的擊球成績。”
“所謂擊球成績是……?”
“只是要某月某日打了幾次、幾支安打就可以了。”
“您總有些令人不解的要求。我找人查一查吧。”茂木老闆隨即叫來職員,命他從去年的比賽記錄簿中只抄出新海清的打率一項。
檢察官交代了這麼點事情便返回檢察廳。去了I町的笛木刑警尚未回來。他心急火燎地一直等到傍晚。這時,球隊將他要的資料送來了。
高山早早地離開單位,回到家裏。他急於證實自己的新念頭,以至幾乎把有人跟蹤的事置諸腦後了。是否有用尚不得而知。但是,能做的都得做完。來自球隊的報告如下:
5月1日(周H)4-2
5月2日(周三)4-O(三振出局2)
5月3日(周四)3-1
5月5日(周六)5-2
5月6日(周日)4-34-2
5月8日(周二)4-0(三振出局1)
5月9日(周三)3-1
5月10日(周四)6-3
5月12日(周六)4-0(三振出局1)
5月13日(周日)5-04-O(三振出局2、3)
5月15日(周二)3-l
5月16日(周三)4-1
5月17日(周四)5-2
5月19日(周六)3-1
5月20日(周日)3-14-2
5月22日(周二)5-0(三振出局2)
5月23日(周三)5-0(三振出局2)
5月24日(周四)4-l
5月26日(周六)3-2
5月27日(周日)5-1
這個表仍長長地延續下去。
高山檢察官看着這個表,發覺一支安打也沒有出現的日子,時不時不定期地出現。那一天甚至還來個三振出局。一直看到頭,是一個類似的反覆。檢察官此時又冒出了一個念頭。表示罪案件數的第一張表,與此表之間沒有關係嗎?他將兩個表一上一下擺好,將日期相比照。
發生罪案日期地點比賽的日期打率(三振數)
5月1日上馬5月1日4-2
5月2日(沒有)5月2日4-0(2)
5月3日代代木5月3日3-1
5月4日(沒有)5月4日(休息)
5月5日(沒有)5月5日5-2
5月6日(沒有)5月6日4-34-2
5月7日外苑5月7日(休息)
5月8日(沒有)5月8日4-0(1)
5月9日(沒有)5月9日3-1
5月10日(沒有)5月10日6-3
5月11日澀谷5月11日(休息)
5月12日三軒茶屋5月12日4-0(1)
5月13日(沒有)5月13日5-04-0(2、3)
5月14日(沒有)5月14日(休息)
5月15日(沒有)5月15日3-1
5月16日(沒有)5月16日4-1
5月17日(沒有)5月17日5-2
5月18日(沒有)5月18日(休息)
5月19日(沒有)5月19日3-l
5月20日下目黑5月20日3-14-2
5月21日(沒有)5月21日(休息)
5月22日上原5月22日4-1
5月23日(沒有)5月23日5-0(2)
5月24日(沒有)5月24日4-1
比較兩張表,可知矢后所說的新海清出現慘敗成績的,都是在有罪案的翌日。所謂“翌日”又意味着什麼呢?檢察官拿出這個回答是極簡單的。新海如果因精神上的動搖而導致慘敗的話,不是因為他看見了罪案本身,而是因為他讀到了報道該罪案的報紙。
5月20日在下目黑髮生罪案,事件應在翌日早報上有報道,但那天沒有比賽。5月3日的代代木案件也是如此。除此之外,有罪案的翌日,新海精神不振這種因果關係似乎一直持續下去。
但是,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嗎?檢察官再次想道。假如不是偶然的,究竟意味着什麼呢?
深夜,笛木刑警從I町返回來了。
4
“保原卓造此人真不簡單!”笛木剛在檢察官家裏的客廳落座,便這樣說道,“幸虧跑到那裏去看了一看。”
“噢噢。說說這‘不簡單’的內容吧。”高山說道,“從上次說的那件事開始吧。”
“這個么,還沒有確切證據。不過,這‘不簡單’裏面,既有他可弄到P的可能性,又有他可分給他人的可能性。”
“好吧,還是從‘不簡單’說起。”
笛木慢悠悠地品嘗過檢察官妻子送來的紅茶之後才說:
“這傢伙撈起死魚讓其腐爛,我們此前已看見過。但這傢伙的生意並非僅此而已。他看來還從鎮上的牛肉店、西餐店、旅館收購豬和牛的骨頭。”
“要骨頭幹什麼?”
“在他的小屋子裏有一口大鍋,放在裏面煮。”
“熬湯么?”
“不,作肥料。骨頭全部用鎚子砸碎。據說是將碎骨熬透,變成糊糊,晾乾使用的。”
“製成肥料出售到哪裏?”
“農戶嘛。我不知他的爛魚和煮成的肥料有何不同,但這傢伙為此與很支範圍的農戶發生關係。因為農戶之中栽培柑桔類的很多,因此他想弄點P到到手根本不成問題。”
“與保原卓造見面了嗎?”
“見過了。”刑警說罷,稍為思索了一下,“這個思路不知是否要當——似乎卓造此人與直接犯罪無關。從人品來看。但是,從結果上看,可以說是嵐鐵平利用了他。”
“那麼說,問題在於阜造和嵐鐵平的交往了。保原香代談過二人是互不相識的……”
“恐怕香代並不知情。卓造本人對我也沒有說認識嵐鐵平。但是,香代逃來東京時,卓造也追來了。恐怕是那時候見過嵐鐵平吧。”
“你為什麼這樣認為?”
“因為最近的阿伊子見過卓造是事實嘛。既然與阿伊子相識,與嵐鐵平有某種關係是很自然的。我曾想過是否以違反P處理條例的嫌疑搜查其住宅,但又覺得如果拿不出東西反倒壞事——這是我在回來的車上想的。”
“噢。”
“騙騙人將東西弄到手可做一次。如果再來第二次,不是抓住什麼把柄就難成功了。”
“你說誰和誰的事情?”
“卓造認為新海帶走了香代,窩一肚子火趕到東京。嵐鐵平安撫了他,讓他回家。其實那時新海和香代之間什麼也沒有發生。後來嵐鐵平撒了謊,從阜造處弄到了藥物。新海死了。嵐鐵平對卓造說,那是用你的葯來殺的。卓造一下子被抓住了把柄。所以第二次便不難弄到手——我是隨意想想的。保原卓造的角色,與我的想像倒是挺適合的。”
“噢。”
“您和我上次去見卓造時,我們說,據說你憎恨新海清,他馬上說,新海被人殺掉了嗎?其實,在球場上目睹新海死亡瞬間的四萬目擊者——正確地說,是除您一人之外的四萬目擊者,都沒有想過是殺人案,而身在I町的卓造竟然問‘被人殺掉了嗎?’,絕非玩笑那麼簡單。”
“你的記憶力很好呀。”高山說道,“但是,I町的收穫,僅僅是那個想像么?”
“很抱歉,就是這樣了。不過,檢察官先生,我們警方人員見過當事人之後所產生的想像——”
“恐怕,”高山說道,“你的想法是正確的。在你去I町期間,我弄了這麼個東西。”
高山檢察官將三份表和新海清的擊球成績一覽表擺在笛木刑警面前。
“松山君製作的表此前見過的吧。這邊是新的。這裏還有矢后的來信。”
“我看看。”笛木將這些資料一一仔細讀過。
5
笛木似乎已明白了檢察官的意圖。刑警的手停在表上的8月之處。
B月20日(沒有)8月20日5-3
8月21日(沒有)8月21日4-1
8月22日富谷(殺人)8月22日3-2
8月23日千馱谷(殺人)8月23日3-0(1)
8月24日(沒有)8月24日4-0(3)
8月25日(沒有)8月25日3-0(2)
8月26日(沒有)8月26日(休息)
8月27日(沒有)8月27日2-0
8月28日(沒有)8月28日5-1(2)
8月29日原宿(恐嚇)8月29日4-0(2)
8月30日(沒有)8月30日(休息)
8月31日(沒有)8月31日5-0(1)
“新海清日記被扯去的,是8月23日和24日。”刑警自言自語道。
“這裏。”檢察官說道,“出現與前面不同的特點,前面是案發翌日都打不好,而到了這裏,是一直都打不好。刺激太大。或者說,是完全不同類型的衝擊襲向了新海——可以這樣看吧。”
“前面只是些許印象,在這個8月23、24日以後,新海便抓到某些確切的證據了,是不是這樣呢?”
“日記上寫過些什麼呢?”
“嵐鐵平與案件有關,或者在這兩天裏,新海和嵐鐵平之間明白地交換過意見了——二人爭吵過
“問題就在這裏。三振出局突然急增。新海的嚴重失衡竟然一直持續到他的死亡。”
“新海日記上一般只寫棒球的事。這兩頁被撕去恐怕是因為寫了棒球之外的事吧。很有可能的。”
“笛木君,”高山說道,“我們的想法充其量只是想像而已,但即使想像也好,我們不妨從嵐鐵平方面來依時間排一排事件如何?”
“值得一試。”笛木答道。
高山檢察官和笛木刑警當晚花了整整一個晚上,啃着鉛筆桿將想像圖列了出來,情況如下:
一、戰時新海與嵐認識,在某次戰鬥中,嵐
有恩於新海。
二、戰後二人偶然(或由嵐訪新海)再遇,
新海請嵐做皇冠滴流的負責人。
三、嵐與某個集團(嵐在其中的位置不
明)有關。
四、新海讓保原香代做收銀員。
五、保原卓造來東京見嵐。
六、新海清察覺嵐背後的關係。
七、新海與嵐之間為此事有過爭執,但因
戰時的遭遇及香代的事,新海硬不起來。
八、嵐從阜造處獲得P。
九、因為新海的態度變得強硬,嵐指使阿
伊子將偽造成片劑的毒物放入阿普羅命瓶內。
十、新海清死亡。
十一、嵐暫時斷絕與集團的聯繫,清除留
在自己周圍的證據(皇冠滴流的後門。新海的
日記)。
十二、因為阿伊子鍾情於矢后,嵐便威脅
阿伊子與矢後分手,第二次從阜造處弄到P。
(嵐和阿伊子的關係不明)。
十三、因為檢察官有所行動,便派人跟蹤
他,靜觀事態。
十四、第二次弄到手的P使用目的不明。
“就是這些了吧。這裏面我們確認了的,是第一、二、四、十、十二的一半,以及十三,僅此而已。”高山檢察官說道。
“問題仍在於:究竟與嵐鐵平有關係的集團是怎麼回事?”
“這個表的確有用。從明天起徹查每箇舊案的檔案和被害者!”
“這樣看來,長岡阿伊子這女人有名堂哩。”
“阿伊子掌握着問題的關鍵。也可以說,阿伊子的處境是很危險的。”
“我從一開始也是這麼認為。我好幾次想把她帶來。如果阿伊子就這麼成了具死屍,那可就一無所獲了。”
“變成死屍?”檢察官嘟噥道。
一點不錯。阿伊子緊跟嵐鐵平還好。但如果阿伊子違背嵐鐵平的命令,嵐鐵平就得殺人滅口了。
“很抱歉我要這麼說,”笛木刑警難聽的話也說了出來,“這種情況之下,阿伊子的命可比您的命重要啦。”
6
高山檢察官手上的第三個表之中,作為事件列舉的,總共有23件。他把與這些事件有關的警方記錄或案卷全部提取出來。裏面有殺人案四件、搶劫傷害案九件,其餘的是恐嚇。四件殺人案之中,竟有三件如入迷宮,只有一件起訴了嫌疑人,但因沒有殺人的證據,一審判為無罪,正由檢察廳上訴。高山決定就此案與區檢的起訴檢察官翌日見面談一談。在九宗搶劫傷害案中,五件沒有嫌疑人,四件雖有幾個嫌疑者,但都證據不充分。恐嚇方面則全無線索。被害人都沒有看見過罪犯的瞼,只有用於恐嚇的兇器像是手槍的說法。所有案件之中共通的,是被害者均被搶去相當多的錢,以及雖有彈痕,手槍則遍尋不獲。而在這些事件之中使用的手槍,也不僅一種型號。有哥爾特式、霍普金斯式、十四年式,甚至有自製品。多數是外國產的。
高山檢察官寄望於這許多事件之中,唯一可達到起訴的、8月23日發生於千馱谷的殺人案嫌疑人複查,可了解嵐鐵平與集團勾結的事。男子豎起風衣的領子,帽子壓得低低,再戴上個口罩。雖然也有幾分像是感冒患者,但明顯是個跟蹤者。
高山一陣衝動,想要抓住這個跟蹤者。有一個證據在手也好啊!這跟蹤者的背後一定有嵐鐵乎其人。當檢察官下了車,在昏暗的路上邁開腳步時,跟蹤者便隱沒在昏暗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