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
活埋有些話題非常引人入勝,可要正經八百寫成小說,就太恐怖了。如果不希望觸犯眾怒或是招人厭惡,純粹的浪漫主義作家應該對這類題目加以規避,惟有以嚴肅而權威的事實真相作為支撐,方可進行適當的處理。我們讀到某些文字時,常常會瑟瑟發抖,感到“愉悅的痛苦”,譬如強渡別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倫敦黑死病、聖巴塞勒繆大屠殺、加爾各答黑牢裏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給人這樣的閱讀感受。不過,這樣的敘述之所以激動人心,就在於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實、連通了歷史。如果恐怖的表述純屬虛構,則會讓我們心生厭憎。
我已提及幾場有史記載的大災難,它們都是那麼特出,那麼令人敬畏,但在這些事例中,災難的規模之大,比災難的性質給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鮮明。無須我提醒讀者,從人類連綿不絕的超常災難中,我能列出許多個體的災殃,在本質上,它們比這些大規模的災難更具有苦難性。其實,真正的悲慘——終極的悲哀——是獨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終極的痛苦總是由個體來承擔,而不是由群體來承受——讓我們為此感謝仁慈的上帝吧!
毫無疑問,在降臨到芸芸眾生身上的終極災難中,被人活埋可謂最恐怖的一種。能思考的人幾乎都不會否認,活埋人的事一直頻頻發生。隔開生與死的邊界線,是含混而模糊的。
誰能說出生命在哪裏終結、死亡又在哪裏開始?我們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觀生命機能終止,但恰當地講,這一終止不過是暫停罷了,是我們尚未了解的生命機制的暫時停歇。
一段時間過後,某種看不見的神秘法則,會再次開動那些神奇的小齒輪,開動那些具有魔力的大飛輪,銀鏈並不是永久性鬆弛,金碗也並非破得無可修復。可在此期間,靈魂寄於何處?
然而撇開這不可避免的推論,撇開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暫停是會導致人所共知的活埋事件的發生的,醫學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證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確實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馬上舉出上百個真實的例子。一個性質不同尋常的事例前不久剛剛發生,就在附近的巴爾的摩市,它引發了一場痛苦、激烈、大範圍的騷動。某些讀者可能對此仍然記憶猶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傑出律師、國會議員的夫人,突然患上了莫可名狀的病症。這病讓她的醫生完全不知如何應對。經歷很多折磨后,她死了,或者說人們認為她死了。的確,沒有一個人懷疑,或者說,沒有一個人有理由懷疑她實際上不是真的死了。從表面上看,她呈現出全部特徵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臉部輪廓是收縮的、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蒼白;她的眼睛光澤盡失。她沒有一絲體溫了,連脈搏也停止了跳動。屍體停放了三天,變得石頭一樣僵硬。總之,考慮到屍體會很快腐爛,葬禮舉行得很是倉促。
那位女士的屍體存放進家族的墓窖,此後三年,墓窖沒有再次開啟。三年期滿,因為要放進一口石棺,墓窖終於被打開了。可是天哪,當做丈夫的突然親自把墓門打開時,可想而知,等待他的是怎樣可怕的震驚場面!墓門旋轉着朝外敞開,一個白花花的物件喀嚓響着倒進他的懷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髏。她的白色屍衣尚未霉爛。
經仔細調查,她顯然是在被放入墓穴兩天之後復活了。她在棺材內掙扎着,棺材就從架子上翻倒在地,摔壞了,使她得以從棺材裏鑽出來。一盞無意間留在墓穴中的燈,本來滿滿的燈油已經乾涸,但可能是蒸發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階的最高層,有一大塊棺材碎片,好像是她為了拚命引起人們注意,用它在鐵門上敲打過。也許就在她敲打之際,極度的恐懼使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時候,她的屍衣纏在了鐵門上向內突出的地方。於是,她腐爛了,可依然直立着。
1810年,法國發生過一起活埋事件,人們無不理所當然地認為,事實真的比小說還要離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輕小姐,名叫維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門,極為富有,而且容顏美麗。在眾多的追求者中,有個巴黎的窮文人或者說窮記者——朱利安。博敘埃。他的才華與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繼承人,他似乎已贏得她的芳心;但最終,她天性中的傲慢卻促使她決定拒絕他。她嫁給了赫奈萊先生,一位出眾的銀行家和外交家。婚後,這位紳士卻不在意她,或許甚至不惜虐待她。跟着他不幸地生活幾年後,她死了——至少她的狀態酷似死亡,看到她的每一個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於她出生的村子,埋身一個普通的墳墓。那位記者悲痛欲絕。他的記憶中,深切的愛情之火一直在燃燒。痴情的人從首都巴黎出發,跋山涉水到了那個偏僻的外省村子。他心懷浪漫的想法,要把心上人的屍體從墳墓中掘出,剪一束美麗的秀髮珍藏。他達到了墓地,於午夜時分把棺木挖出。他打開了棺材蓋。正當他動手去拆她的頭髮時,他發現,心上的人兒睜開了眼睛。事實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並沒完全離她而去。情人的撫摸把她從昏迷中喚醒了。她的昏迷卻被人們誤會成死亡。他發瘋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裏的住處,憑着豐富的醫學知識,給她吃了些滋補劑。最後,她復活了。她認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繼續和他呆在一起,慢慢地,她徹底恢復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顆女人的心腸並非鐵石鑄造,這事給她上了愛情的最後一課,足以軟化她的心。她沒有再回到丈夫身邊,也沒有讓他知道自己復活的事情。她把心兒許給了博敘埃,和情人一道遠走美國。二十年後,因為確信時光已大大改變了她的容顏,不會再有朋友認出她來,兩個人於是重返法國。然而他們錯了,一碰面,赫奈萊先生就認出了妻子,並要求她回到身邊。她拒絕了,法庭判決對此予以支持。說他們的情況特殊,那麼多年過去了,於理於法,做丈夫的特權都已結束。
萊比錫的《外科雜誌》是一份權威性和價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國的一些書商總是很經濟地翻譯后重新出版。在該刊物最新一期上,記錄了一起非常悲慘的事件,在性質上,它正合乎我們所討論的活埋。
一位身材偉岸、體格健壯的炮兵軍官從一匹無法駕御的烈馬身上摔下,因頭部傷勢嚴重,當場就失去了知覺。他的顱骨輕度骨折,但沒有直接危險。開顱手術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了血,並採取了其他常規的鎮痛方法。漸漸地,他陷入了昏迷狀態,而且越來越不可救藥。
人們都認為他死了。
因為天氣暖和,人們倉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點是一個公墓,時間是星期四。可就在那個星期六,公墓那裏像往常一樣聚集了大批遊人,大約到了正午時分,一個農民說,坐在軍官的墳頭時,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顫動,好像地下有人乘機掙扎。他的話引起了一陣騷動。當然,起初人們並沒有在意他的話,但他驚恐異常,固執地堅持着自己的說法。最終,他的話自然對人們產生了影響。有人馬上匆匆拿來鏟子。墳墓很淺,極不體面,幾分鐘之內就被挖開了。墓中人的頭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時,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卻幾乎在棺材中坐直了身子。由於他的拚命掙扎,棺材蓋都被他頂開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醫院,醫生宣稱,他還活着,只不過是陷入窒息狀態。幾小時后,他蘇醒了。他認出了熟人的面孔,斷斷續續地說出自己在墳墓中所受的苦楚。
從他的講述中,人們可以明顯看出,埋身墳墓后,他在一個多小時內肯定有意識,之後才陷入昏迷。墳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許多透氣的小孔,所以很疏鬆。他也就呼吸到了必需的空氣。聽到頭頂有人群的腳步聲,他就死命亂動,想讓人們也聽到墳墓里的聲音。他說,是公墓那裏喧囂的人聲把他從沉睡中喚醒的,但剛一蘇醒,他就完全意識到了自己的恐怖境遇。
據記載,這位病人情況好轉了,似乎有望徹底恢復,但卻成為庸醫進行醫學實驗的犧牲品。他們用上了電池電流療法。在偶發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斷了氣。
不過提到電池電流療法,我倒想起了一個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響:電流療法使倫敦一位被埋葬兩天的年輕律師重回了人間。這事發生在1831年。當時,只要有人一談到這件事,都會引起一片極大的騷動。
這位病人名叫愛德華。斯特普雷頓,他顯然是死於斑疹傷寒引起的發燒,伴隨着令醫生都覺得奇怪的一些異常癥狀。在他表面上呈現死亡狀態時,醫生曾請求他的朋友准許驗屍,但遭到拒絕。如同一貫出現的情況一樣,被拒絕後,醫務人員決定將屍體挖掘出來,從容地進行秘密解剖。倫敦的盜屍團伙數不勝數,他們很輕易地就與其中一個商定妥當了。在葬禮之後的第三天,這具假想中的屍體被人從八英尺深的墳墓中挖出,擺上了一家私人醫院的手術台。
在死者腹部切開一道長長的口子后,未見皮肉有腐爛現象,醫生想到了使用電流。一次又一次擊打,屍體一如既往,從各方面看,都沒有出現異常。只有那麼一兩次出現了痙攣,比一般程度劇烈,顯露出生命的跡象。
夜深了。拂曉將至。終於,他們認為最好馬上進行解剖。可一位學生想檢驗自己的理論,堅持要在死者的一塊胸肌上通電流。粗粗劃了一刀后,電線就急急地接上了。病人急促地動了,但絕非痙攣——他從桌子上一躍而起,走到房子中間。他不安地朝四周打量了一會兒,就開口講話了。他說的話含糊難解,但他確實吐出了字句,音節劃分得很是清楚。話音剛落,他就轟然倒地。
有一陣子,人們目瞪口呆,嚇得半癱——但情況緊急,他們的意識很快就恢復正常了。
顯然,斯特普雷頓先生仍然活着,只是又進入昏迷狀態。用了乙醚,他醒轉過來,並迅速恢復健康。他再次回到朋友圈子裏。不過,在確定病情不會複發之後,他才把自己起死回生的事情透露給他們。可以想像,朋友們自然驚詫莫名,同時又狂喜至極。
然而,這個事例最聳人聽聞之處,還在於斯特普雷頓先生的自述。他宣稱,他的意識沒有一刻是完全喪失掉的——他一直恍惚着,但恍惚中,他卻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從醫生宣佈他死亡到最後摔倒在地,他都知道。“我還活着”——這就是辨明自己身處解剖室中,他拼盡全力說出的那句無人領會其意的話。
這樣的故事輕易就能講出許多,但我不準備再講了。活埋時常發生,可我們實在不必以此來證明。當我們一想到覺察這種事發生是何其難得,我們就必須承認,它們可能在不為我們所知的情況下,已頻頻發生了。事實上,當人們佔用一塊墳墓時,不管目的何在、佔多大地盤,幾乎都能發現骷髏,它們都保持着令人極為疑懼的可怕姿勢。
這種疑懼確實可怕——但更可怕的,則是厄運。毫無疑問,沒有任何經歷像活埋那樣,能使靈與肉的不幸達到極點。肺部的壓迫不堪忍受,泥土的潮濕令人窒息,裹屍布纏繞着身體,棺材逼仄,緊緊包圍着自己,夜晚的絕對黑暗,深海般的寂靜覆蓋下來,蟲豸雖說看不見,卻能感覺到,它們征服了一切——加上還會想起頭上的空氣和青草;憶起好朋友,想着他們一旦得知我們的厄運便會飛身前來相救,可又意識到他們不可能獲悉這一點;令我們對命運絕望的,惟有真正的死亡。這樣是思緒和墳墓中的感覺混雜在一起,給尚且跳動的心臟帶來莫大的恐怖,既駭人聽聞,又無法忍受,無論怎樣大膽的想像,都難以達到這一境界。
我們不知道,人間還有什麼比這更痛苦——而且,做夢也想像不出地獄到底有多恐怖,我們想不出有什麼可怖的事能及上它的一半。因而,凡是關乎這一話題的敘述,都能勾起深切的興趣,不過,鑒於人們對這一話題敬若神明,這種興趣又恰好奇特地取決於我們是否信服所講事件的真實性。我現在要講的,是我自己的真實感受——純屬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幾年來,疾病一直侵襲我,因為這病沒有更為確切的命名,醫生們就一致稱之為強直性昏厥。儘管這種疾病的直接誘發原因乃至確切癥狀尚不明朗,但對於它鮮明的表面特徵,人們卻已經非常了解。其變化似乎主要表現在程度的深淺上。有時患者只會在一天或者更短的一段時間,陷入不同尋常的昏睡狀態。這期間,他都毫無知覺,外表上是一動不動,但依稀間,仍然可以感知到他微弱的心跳。他的身上還存留着些許暖意,臉頰上還掛着一抹淡淡的紅暈。如果把鏡子湊到他的唇邊,則能察覺到他遲緩、不規則、猶猶疑疑的肺部活動。然後,這種昏睡狀態會持續上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即使是再怎麼仔細觀察,或者再怎麼進行嚴格的醫療測試,也不能確定患者的狀態與我們想像中的絕對死亡之間,有什麼實質性的差異了。很常見的情況是,他只有依靠朋友對他的了解——知道他以前犯過強直性昏厥,據此產生懷疑,更主要的,依靠身體尚未腐爛,才能免遭活埋的不幸。好在這種疾病是漸進式的,第一次發病雖然癥狀明顯,但不會被含含糊糊地誤會成猝死。接下來,會一次比一次發作得厲害,持續時間也一次比一次長久。正因如此,才得以逃脫被活埋的危險。如果有人不幸第一次發作就罕見的厲害,那麼,幾乎是不可避免地,他就會被活着運進墳墓。
我的病情與醫學書上所講的並無太大的差別。有時,沒有任何明顯的緣由,我就會漸漸陷入半昏厥,或者說半昏迷的狀態。在這種狀況下,我感覺不到痛苦,一動也不能動,嚴格說來,也沒有思想,但在遲鈍的昏睡中,卻能意識到生命的存在,意識到圍在我床邊的那些人的存在。我就那麼半昏迷着,直到危象驟然過去,完全恢復知覺。有時,我又會被病魔迅猛擊中,噁心,麻木,打冷戰,眩暈,在一瞬間就倒下去了。接着,是一連幾個星期的空白、黑暗和寂靜。整個世界一片虛無。徹底滅絕的感覺無以復加。我從后一種昏迷中蘇醒的過程很慢,很慢,與驟然被擊中恰成反比。正如黎明慢慢降臨到一個在荒寒而漫長的冬夜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的流浪的乞丐身上一樣——靈魂之光就那麼緩慢地、讓人欣悅地又迴轉了來。
不過除了有這種昏睡的癥狀外,我的健康狀況還算可以。我看不出這時常發作的疾病對我的身體有什麼影響——除非真要把我在日常睡眠中的一個特徵看成它的併發症。當我從睡眠中醒來時,我總是不能馬上完全恢復意識,而是要一連恍恍惚惚地困惑上好幾分鐘——思維一般都是絕對靜止,記憶更是徹底空白。
我所經歷的一切,並沒有肉體的痛苦,但精神上的悲凄,卻漫無邊際。我的想像里,全是停放屍骨的場所。我總是談論“蟲豸、墳墓和墓志銘”。我沉淪於對死亡的幻想中不能自拔。被活埋的念頭佔據了我的大腦,縈繞不去。我所面臨的危險令人毛骨悚然,它日夜不息地糾纏着我。白天,過度思慮的痛苦已經難以承受;晚上,則更加令人髮指。當嚴酷的黑暗籠罩大地,種種可怕的念頭於是不期而至,我禁不住渾身發抖——就像靈車上瑟瑟抖動的羽毛。我無法再忍受醒着時的折磨,我也總是掙扎着才肯入睡——因為每當想到醒來時,有可能發現自己已身在墳墓,我就戰慄不止。最後,當我終於入睡,那也不過是立刻投身一個幻覺森森的世界。被活埋的念頭凌駕於一切之上,它張開遮天蔽日的巨大黑翅,久久地盤旋不去。
無數個意象就這樣在夢裏壓迫着我。讓我從中挑選一個獨一無二的場景記錄下來吧。我想,我正陷於比平日更持久、更沉實的強直性昏厥中。突然,一隻冰冷的手摸上我的額頭,一個不耐煩的聲音急促地對我耳語道:“起來!”
我坐直身子。四周是沉沉的黑暗。我看不到喚醒我的那個人。我記不起自己是何時昏迷的,也想不出自己置身何處。在我一動不動正苦思冥想之際,那冰冷的手兇猛地抓住我的手腕,粗魯地搖晃着,急促的聲音再次響起:“起來!難道我沒命令你起來?”
“那麼你是誰?”我問道。
“在我的居住地,我沒有姓名,”那個聲音悲哀地答道,“我曾經有生命,但我現在是鬼。我曾經冷酷無情,但我現在是仁慈的。你能感覺到我在顫抖。在我說話時,我的牙齒在嗒嗒作響,並非因為長夜漫漫,寒冷刺骨,而是因為恐怖的氣息讓人難以承受。你怎麼能夠平靜地入睡呢?這極度痛楚的哀號讓我無法入眠。這裏的景象超過了我的忍受限度。起來,跟我來,去看看外面的暗夜。讓我為你揭開那些墳墓。看!這景象難道說不令人悲哀?”
我抬眼望去。那依然抓住我手腕的看不見的鬼影,把全人類的墳墓都撬開了。每一座墳墓都放出微弱而腐敗的磷光,這使我得以看到墓穴深處那些裹着壽衣的屍體,一具具屍體都悲哀而肅穆地與蟲豸同眠。唉!與不眠之人相比,真正的安息者要少百萬千萬。微弱的掙扎,悲慘的騷動,無數個墓穴的深處,被埋葬者的壽衣沙沙作響,令人憂傷。我看到,那些瞧着似乎安息的,也多多少少改變了當初被埋葬時的那種僵硬不安的姿勢。在我凝望之際,那個聲音又對我說:“哦!這景象難道不可憐嗎?”我還沒找到合適的詞回答,鬼影就放開了我的手腕,磷火熄滅了,墳墓也都猛然合上了,同時,從裏面傳出一陣騷動,一個聲音絕望地喊着:“哦,上帝!這景象難道不十分可憐嗎?”
這樣的幻覺夜夜出現,那恐怖的感覺塗滿我醒着的時光。我的神經變得十分衰弱,我被恐懼擊倒了,久久不能翻身。騎馬、散步,進行任何戶外運動,我都會猶豫。說真的,我寸步不敢離開那些知道我會犯病的親友,惟恐一旦出現以往的癥狀,會在真相大白之前就被活埋。對最親密的朋友的關心和忠誠,我也持懷疑態度。我怕在某次比平素的發作更持久的昏睡中,他們或許會聽信別人的勸導,認為我不會醒過來了。我竟然害怕,由於我帶來了太多麻煩,他們也許會滿心歡喜地把我的某次特別持久的發作,當成擺脫我的充足理由。他們鄭重地允諾,極力保證不會這樣,但根本消除不了我的疑慮。我強求他們發出最神聖的誓言,除非我的肉體腐爛到極點,無法再保存下去,否則決不能把我埋掉。即便如此,我還是恐懼地要死,任何道理都聽不進去,一切安慰都無濟於事。我開始採取一系列精心的預防措施。
其中一條是,我重新改造了家族墓窖,從裏面打開它不費吹灰之力。我把一根長長的杆子伸進墳墓,只需輕輕一按,鐵門就轟然敞開了。透氣和採光設施也做了安排。在緊鄰棺材的地方,擺放着方便的容器,裏面備有食物和水,伸手就能拿到。棺材的襯墊柔軟暖和,棺材蓋子與墓門的設計原理一樣,裝上了彈簧,身體只消稍稍一動,就足以將它彈開。此外,墳墓的頂上,懸挂着一個巨大的鈴鐺,繩子是這麼設計的——它穿過棺材上的一個洞,緊緊握在死屍的手裏。可是,唉!人的命運自有定數,就算武裝到牙齒又有何用?即便是這些煞費苦心發明的安全措施,也不能免除遭活埋的極端痛苦。這種痛苦是命中注定的不幸。
生命中的新紀元到來了——正如以前經常發生的那樣——我發現自己從完全的無意識中浮出,進入了最初那種微弱而模糊的存在意識。慢慢地——就像蝸牛爬行那樣緩慢——接近精神上暗淡灰白的破曉時分。一種遲緩的不安。一種漠然忍受鈍痛的感覺。無所掛礙——無所希求——無所作為。接着,一段很長的間歇過後,是一陣耳鳴聲,然後,在更長一段時間流逝了,四肢有了刺痛感,再接下來,就進入彷彿是永恆的靜止狀態,讓人心情愉悅,在此期間,清醒的感覺掙扎着進入意識,隨後再次墜入虛無,時間很短暫,接着就驀地清醒。最後,眼瞼微微顫動,馬上就有莫名強烈的恐懼電擊般襲來,血液於是迅速地從太陽穴涌到心臟。至此才開始明確地努力思考、努力回憶,至此才算獲得那轉瞬即逝的局部成功,至此,記憶才重新生動起來,在某種程度上,我意識到了自己的情形。我覺得我不是從普通的睡眠中醒來。我記起自己是犯了強直性昏厥。最後,似乎在大海那狂濤巨浪的衝擊下,我顫抖的靈魂被一種嚴酷的危險所覆沒——被那幽靈般時常造訪的念頭所覆沒。
在這種想像攫住我的幾分鐘裏,我一動都不動。為什麼?我是鼓不起動一動的勇氣。我不敢嘗試着去信服自己的命運——但在我內心深處,一個聲音卻在低語,說一切的確如此。
絕望——沒有其他任何不幸能創造出這般絕望——在長長的遲疑之後,惟有絕望在推動着我張開沉重的眼皮。我睜開了眼睛。黑暗——到處一片黑暗——我知道,這一陣發病結束了。
我知道,疾病的臨界點也早已過去。我知道,現在我的視覺功能完全恢復正常——但眼前一片黑暗——到處都是一片黑暗——是始終如一的長夜的黑暗,黑得濃烈,黑得徹底。
我使勁尖叫起來——我的嘴唇和焦乾的舌頭一起痙攣地努力着,可空蕩蕩的肺部卻發不出一絲聲音,好像有一座大山死死壓在上面,隨着心臟的跳蕩而喘息、悸動,拚命掙扎着才得以呼吸。
在我努力大聲叫喊時,下頜一動,我才知道,它們被固定住了,就像人們通常對死者所做的那樣。我也感覺到了自己是睡在某種堅硬的東西上面。身體兩側也有類似的東西壓迫着。
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敢動一下四肢,不過這時我猛地舉起了胳膊——本來它們是手腕交叉地平放着的。我的胳膊撞到了一個堅硬的木質物上,它就在我的上方伸展開來,距我的臉至多六英寸。我不再懷疑了,我到底還是睡在了棺材裏。
現在,在我無邊的悲慘之際,款步走來希望的天使——我想到了自己的那些預防措施。
我扭動着,做出痙攣般的努力,想推開棺材蓋:它卻一動不動。我在手腕上摸索着,想找到系在鈴鐺上的繩子:卻根本找不到它。此刻,安慰者轉身逃去,永遠不再眷顧我;絕望變本加厲,統領一切。因為我發現,棺材裏根本沒有我悉心準備的軟墊子——而且,鼻孔里突然撲進一股濕土特有的強烈氣味。結論難以抗拒。我不在家族的墓窖里。我昏迷的時候不在家中,而是置身陌生人中間。可一切都在什麼時候發生、是怎樣發生的,我卻想不起來了。他們像埋一條狗一樣把我埋掉了。他們把我釘進一口普通的棺材裏,然後深深地埋進一座普通的無名墳墓,永遠埋在那裏。
我確信了這一點。可是當這個可怕的事實鑽進靈魂最深處時,我再次掙扎着大聲叫喊。
這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陣持久而瘋狂的痛苦尖叫,或者說是哀號,劃破了在地下的長夜。
“喂!喂!怎麼了!”一個粗啞的聲音回應道。
“到底出了什麼事?”第二個說。
“別那麼吵吵!”第三個說。
“你剛才像貓一樣號叫,到底怎麼回事?”第四個說。接着我被一夥看上去很粗野的人抓住了,狠狠地搖晃了幾分鐘。他們沒把我從昏睡中喚醒——因為我在尖叫時已徹底清醒了——但他們卻使我徹底恢復了記憶。
這樁奇遇發生在弗吉尼亞州的里士滿附近。我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去打獵。我們沿着詹姆斯河走了幾英里。夜幕降臨時分,我們遭遇了暴風雨。一條裝滿花泥的單桅小帆船停泊在河邊,船艙成了為我們遮風擋雨的惟一藏身處。我們充分利用了它,在船上過了夜。我睡在船上僅有的兩個床鋪中的一個上面,一艘僅有六七十噸位的單桅帆船,其卧艙當然乏善可陳。
我的鋪位上沒有被褥,寬度至多十八英寸。床鋪到頭上甲板的距離剛好也是十八英寸。把自己塞進去,可沒少費勁。不過我睡得很香。因為無夢,也沒做噩夢,所有的幻影自然是產生於我所處的環境,產生於我一向偏執的思想,產生於我前面提及的情況——我一覺醒來,總是長時間難以集中神志,尤其是難以恢復記憶。那些搖晃我的人是單桅帆船上的船員,和幾個負責卸貨的工人。泥土的氣味是船上裝的花泥散發出的。綁住下頜的布帶是個絲綢手帕,因為沒有戴慣了的睡帽,我拿它包了頭。
然而,我所遭受的痛苦與真正的活埋毫無二致。它們非常可怕——可怕得超乎一切想像。
不過,禍兮福所倚。極端的痛苦反而使我的心靈不可阻擋地覺醒了。我的靈魂奏響了和諧的音調——它有了一定的韌性。我出國。我充滿活力地進行鍛煉。我呼吸天堂的自由空氣。我思考死亡以外的其他問題。我丟棄了醫學書籍。我把“巴肯”燒了。我不再讀《夜思》——不再讀有關墓地的夸夸其談——不再讀像本篇文章這樣的鬼怪故事。總之,我煥然一新,過上了人的日子。在那個值得紀念的夜晚之後,我永遠消除了那些陰森恐怖的想像。我的強直性昏厥病症也隨之消失了。或許,我之所以發病,正因為心中對陰森恐怖的東西想得太多,而不是因為發病,才心生陰森恐怖的想像。
有時,即使在理性的清醒眼光看來,我們人類的悲慘世界,與地獄不無相似之處,但人類的想像力不是卡拉蒂斯,可以不受懲罰地探測每一個洞穴。唉!不能把大量墳墓般的恐怖,都看作是稀奇的想像——但是,像那些追隨着阿弗拉斯布在奧克蘇斯河的航程的魔鬼,必須入睡,否則它們會把我們吞噬——它們必須陷入昏睡,否則我們就得毀滅。
(18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