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威爾遜

威廉。威爾遜

怎麼說呢?冷酷的良心幽靈樣神出鬼沒,怎麼說呢?

——張伯倫《法蘿妮德》(張伯倫(1619-1689),英國醫生,於1658年完成長篇敘事詩《法蘿妮德》,敘述遊俠阿加利亞與公主法蘿妮亞的愛情。——譯者注)我姑且自稱做威廉。威爾遜。拿我的真名實姓糟蹋面前的這張白紙,那又何必呢?這姓名已經害得我的族人受盡輕蔑、厭惡和憎恨。難道憤慨的流言,還沒把族人無比狼藉的聲名傳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墮落的浪子!難道你對人間的一切已經心如死水?對塵世的榮譽、鮮花、美好的願望永遠不再眷顧?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間,難道並不是一直陰雲密佈?

近年來,我遭遇了無法言說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寬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詳加描述了。在近些年這一段歲月里,我突然之間就墜入了深淵,現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代出來。人們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墮落的,而在我這裏,所有的德行像披風一樣,剎那間就從身上掉落了。我猶如邁着巨人般的步伐,越過微不足道的邪惡之境,陡然墮入比依拉加巴勒那類滔天罪行還要罪惡的深淵。(依拉加巴勒,約生於公元205年,是敘利亞以米沙太陽神廟祭司,218年被選為羅馬皇帝,荒淫無恥,惡名遠揚,於222年被侍衛殺死。——譯者注)究竟出於何種偶然——出於何種事件,我會犯下這邪惡的罪行?請容我講出來。死神一點一點地逼近;死亡的陰影反而使我的靈魂獲得了安寧。我穿過朦朧的谷地,(意指臨死的痛苦時分——譯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點說成渴望世人的憐憫。我只求他們相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環境的擺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願意他們看了我即將講述的情節,能在茫茫一片罪惡的沙漠,為我找出那麼一小塊天命的綠洲。我想要他們承認——他們無法不承認——儘管以往也有過不小的誘惑,可是至少人們並沒有經歷過,當然也就沒有這麼墮落過。人們真的沒經歷過在這樣的痛苦嗎?難道我不是生活在夢裏?世間的一切怪誕幻象都那麼恐怖、神秘,難道不會把我嚇得一命歸西?

我們這族人,一直以想像力豐富,性子暴躁而聞名,在幼年時代,我就表現出了完全繼承家族特徵的秉性。隨着我一年一年地長大,這種秉性益發顯著。由於多種原因,搞得我的朋友焦慮不堪,我自己也備受傷害。我變得一意孤行,沉溺於胡思亂想,情緒常常失控。我的父母天性優柔寡斷,而且患有我這樣的先天虛弱症,所以,他們也拿我那與眾不同的壞性情毫無辦法。他們也曾花費過心力,但因為軟弱,方法不當,終於還是一敗塗地,而我當然是大獲全勝的一方。此後,我的話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數孩子還得牽着走路的年齡,我就開始率性而為了,除了名義上有父母,其實一切都是自己當家作主。

我對學校生活的最早記憶,總離不開一幢結構不規則的伊麗莎白式大房子,(指伊麗莎白女王時代流行的建築式樣,特徵為窗戶巨大,迴廊幽長,煙囪高聳,還有很多帶形裝飾——譯者注)房子建在倫敦一個霧蒙蒙的村子裏,那兒有很多渾身疙疙瘩瘩的參天巨樹,所有的房子都特別古舊。說真的,那個古老的小鎮的確是個夢一般撫慰人心的所在。這一刻,在想像中,我體味着濃蔭如蓋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涼意,嗅着灌木林里散發出的芳香,聽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鐘聲,我重新懷着說不清的喜悅顫抖了,鐘聲每隔一個小時就會冷不丁地敲響,陰森森的,在寂靜的暗淡天光里回蕩,那被歲月侵蝕的哥德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之中,沉沉而睡。

或許,詳細追憶一番學校及相關的事,會給我帶來莫大的喜悅,超過眼下任何的一切帶給我的感覺。我現在特別悲慘——悲慘,哦!千真萬確——原諒我軟弱地寫上一些雜亂無章的瑣事,以尋覓些許暫時的慰藉吧。這些事情雖然特別瑣細,甚至可笑,可在我看來,一旦跟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聯繫到一起,反而顯出意外的重要來。我明白,正是在當時當地,命運第一次給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後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隨形。那麼且讓我回憶一下。

我說過了,那幢房子古舊而不規則。那裏的院子廣闊,圍着一圈堅固的磚牆,高高的,牆頭上塗抹着一層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這監牢似的堡壘就是我們活動的有限領地;每周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兩個老師的帶領下,才可以集體到附近的田野散會兒步;另外兩次在星期天,早晚兩次中規中矩排隊到村裡惟一的教堂做禮拜。

我們學校的校長就是教堂的牧師。我常常坐在靠背長凳上遙望他邁着莊嚴的步子,緩緩走上講壇,心中的驚奇和惶惑深得難以言表。這位牧師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閃閃發光,飄飄揚揚——只有牧師的法衣才這個樣子飄揚;假髮上撲滿了粉,又堅硬又龐大。這就是不久前的那個人么?那會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討厭的制服,手握教鞭,嚴峻地執行着學院律令。

哦,真是自相矛盾得無以復加,荒謬絕倫到無從解釋!

沉悶的圍牆一角,不甘不願地開着扇笨重的大門。門上釘滿大頭鐵螺釘,頂端聳着尖尖的鐵釘。一眼望去,嚇得不由倒退幾步。除了剛才提過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門從不打開。因此,每當巨大的鉸鏈嘎吱一響,無數奇妙的事物就閃現在眼前了——一個龐大的世界,值得仔細觀看,沉思再三。

寬廣的院子形狀並不規則,牆壁有很多地方都凹進去很大一塊。最大的三四個壁凹連成了操場。地面平坦,鋪着上好的硬沙礫。我記得很清楚,沒有樹,也沒有凳子,沒有任何可以坐的東西。當然什麼都在屋后。屋前有個小花壇,種着黃楊及其他小灌木,不過說實話,只有趕上難得的機會,才能經過這片聖地——比如第一次進校,最後一次離校,還有,就是在父母或朋友來找,我們興沖沖地回家過聖誕或夏至節的時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麼離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對我來說,它真是一座迷宮。迴廊迂迴曲折,沒有盡頭;房間多得不可理喻。無論何時,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樓上還是樓下。從一間房到另一間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級台階。套間也數不勝數,多到難以想像,一間套一間,我們對這幢房子的確切看法,和想到無限這個概念相去無多。我在裏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二十名學生住一間小寢室。五年中,我沒有一次弄清過這間寢室究竟藏身於哪個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個房間最大,我不由覺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間。房間狹長,屋頂很底,煞是沉悶。窗子是哥德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遠處一個恐怖的角落,圍出了個八九英尺見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間密室——是我們的校長,牧師勃蘭斯比博士“授課時間”的密室。

小屋結構堅固,房門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們寧願活活地處罰死,也不會開一下門。在另外兩個角落裏,還有兩個相似的斗室,雖然遠不及校長大人那間令人肅然,但也讓人心生敬畏。一間屬於“古典文學”教師,一間屬於“英語兼數學”教師。教室里散佈着課桌和凳子,橫七豎八,數也數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舊破爛。桌上亂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書本、刻滿縮寫字母,有的連名帶姓刻上長長的一串、還有希奇古怪的圖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的記號。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經徹底面目全非了。房間的一頭,放着一隻水桶,裏面盛着水;另一頭,是一個大得驚人的鐘。

從十歲到十五歲,我一直在這個古老的學院裏度過,不過倒也沒怎麼嫌惡。童年時代幻想豐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娛自樂。學校生活沉悶、單調,這是明擺着的,可偏偏又無比熱鬧,後來較為成熟的青年時代的奢華生活,完全成年後的罪惡生活,都及不上那會子熱鬧。不過我必須這麼認為,在我的心智初步發育的時候,一定有很多地方不同尋常——乃至超越常規。普遍說來,成年後,人們很少能清晰地記得幼年時的生活。一切都是灰撲撲的影子——記憶撲朔迷離,依稀可見——記起的,是淡淡的喜悅和幻影般的痛苦。可我並非這樣。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畫,像伽太基獎章上的刻記一樣分明、深刻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時代,我就像成人那樣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時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國——譯者注)可事實上——就是世人眼裏的事實上——有什麼好回憶的呀!清晨夢醒起床,晚上熄燈睡覺;默讀,背誦;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場,打鬧,嬉戲,搗蛋——因為早就忘記了,才在時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別動人而有趣的事件,盪起說不清的儂情我意,激情、驚心動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濫開去。哦,童年真是黃金時代!

說真的,我生性熱誠、激情、專橫,不久就在同學中出了名,漸漸地——不過是自然而然地,年齡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聽命於我了,只有一個人例外。這位同學儘管跟我不沾親也不帶故,但卻與我同名同姓。其實這也沒什麼希奇的。我雖然出身貴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普通的名字一樣,根據時效權利,似乎隨歲月的流逝,這名字早已為平民百姓所擁有。在這裏,我自稱作威廉。威爾遜,其實是個跟真名相差無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學的措辭——之中,惟有那個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課堂里的學習方面、在操場上的打鬧和運動方面跟我較勁兒,才敢拒絕盲從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於我的意志——說真的,無論我在哪方面武斷地發號施令,他都敢橫加干涉。如果說天下有什麼至高無上的絕對專制,當屬少年時代的孩子王對唯唯諾諾的夥伴的專制。

威爾遜不服氣我,這讓我很是困窘。儘管在大庭廣眾之下,我肯定會虛張聲勢,不吃他那一套,可越這樣,我在私下裏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認,他能那麼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這證明他確實比我厲害。如果不想被他打敗,就必須進行長久的鬥爭。其實,他比我厲害也好,與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個人承認,不知怎的,同學全然看不出這一點,甚至連一絲疑心都不起。說真的,他和我較勁兒,尤其是放肆而又頑固地跟我作對,雖然尖銳,但更其私密。看起來,他既缺乏與我作對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佔了上風。他和我較勁兒,或許純粹出於一時性起的慾望,以阻礙我的專橫,讓我感到驚訝,或者讓我剋制自己。有時我留意到,他傷害我、凌辱我、反駁我時,極不合適地夾雜着一種柔情,的確令人討厭到極致,我心裏就不由升騰起愕然、自卑與憤怒的感覺。我只好這麼想,他之所以有這種特別的舉止,不過因為他極端自負,想擺出一副以保護人自居的庸俗樣子罷了。

或許,正因威爾遜舉止中的這點親熱,加上我們又同名同姓,剛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以,在高年級里就流傳開我們是兄弟的說法了。高年級學生對低年級學生的事情,很少認真查究。其實,威爾遜和我家壓根一點關係都沒有,這一點,我在前面說過,我應該是說過的。

如果我們是兄弟,那麼準是雙胞胎,因為在我離開勃蘭斯比那個學校后,無意中得知,同名同姓的那個人生於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這真是驚人的巧合,因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

儘管威爾遜總和我較勁兒,可似乎有點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無可忍的反駁精神,雖然令我時時感到焦慮,卻沒有勾起我對他的恨意。我們自然是幾乎天天吵架,可當著人的面,他總是讓我贏,可一邊又能想辦法讓我感覺到,贏家應該是他。不過,由於我的自尊心以及他那份真正的尊嚴,我們總是保持着“泛泛之交”,與此同時,我們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

這讓我意識到,可能是我們所處的位置,才是我們成為朋友的障礙。要想給我對他的感情下個定義,那真是太難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這感情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有幾分任性的仇視,卻也並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卻又好奇得心神不寧。

對道德家來說,倒沒必要補上一句,我和威爾遜是難分難捨棄的好同伴。

無疑,我和他的關係很反常。所以,我對他不遺餘力的攻擊——攻擊很多,明的暗的都有,總是表現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罵,而非清堅決絕的敵對。但我的玩笑,卻總刺痛他的心。

不過我在這方面縱然是煞費苦心,機關算盡,也難免有閃失的時候,因為那同名同姓的人,天性謙遜、寧靜、嚴肅,表現在欣賞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話上,他那份嚴肅真叫無懈可擊,無論如何都是絕對不肯被人嘲笑的。說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個弱點,他身上有個特徵,或許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對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說發音器官有毛病,無論何時都提不高嗓音,總像是微弱的耳語。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樣被他逼得黔驢技窮的,從不就此傷害他;我可不會放過這上蒼賜予的大好機會。

威爾遜對我的報復五花八門。最靈驗的一招是讓我大傷腦筋。他那麼睿智,開頭何以發現耍一耍這個雕蟲小技就能惹惱我?這一點我永遠弄不明白。不過他一旦發現了這一招,就頻頻使用,害我生氣。我一向厭惡自己平庸的姓氏,還有這普通透頂的名字——如果沒流為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罷了。這姓名一鑽進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進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時,另一個威廉。威爾遜也來了。我對他無比憤怒,他怎麼也叫這個名字?於是,我對這姓名又增加了一重厭惡,因為一個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爾遜命名。而他,就是使這個名字被雙倍喊叫的人。他會經常在我眼前閃現;在學校生活的日常事務中,總會不可避免地把我們兩人混為一談。

所以,當這個冤家對手跟我在精神或肉體上有雷同之處時,我就會暗火亂竄,越燒越旺。

開頭我還沒發現我們同庚這一驚人事實,但我看出了我們個子一樣高,體型和面部輪廓都出奇的相似。一聽到高年級里風傳我們是親戚的話,我就惱羞成怒。總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倆性情相似、容貌相仿,都會攪得我大為煩心,雖然一再小心掩飾,但我知道,沒什麼比這更能亂我心意了。可說實話,我根本沒理由相信,高年級同學議論我倆如何相似了——他們甚至都沒有親眼看到這一點。他們只不過說了說我們是親戚,而這一點還是威爾遜自己說的。

很顯然,他看到了我們兩個在各個方面的相似之處,完全和我一樣心裏有數。他在這種情況下,居然發現了如此令人煩惱的相似性,這隻能歸功於他一貫的睿智。

他的一言一行,都對我模仿得神形畢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輕鬆模仿,步態舉止模仿起來也不費勁;儘管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還要模仿我的聲音。當然,我的高聲大嗓他沒試着模仿,但語調上卻學得一模一樣,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語,成了我話語的回聲。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這麼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麼煩惱。因為,這不僅僅是諷刺漫畫。

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顯然只有我一個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會心又異常嘲諷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計謀在我的心裏發了酵,他滿足了,似乎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裏吃吃地笑。他如此機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眾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這個。全校學生沒一個覺察出他的花樣,誰都沒發現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沒人跟風嘲笑。這真是個謎,我憂心忡忡地過了幾個月,還是沒揭開謎底。或許因為他是一點一點、循序漸進地模仿的,所以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說,我沒落人笑柄,很可能由於模仿我的人神氣活現,不屑做表面文章(如畫上形式的東西,愚鈍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對我全部精神的戲仿,讓我暗自沉思,獨自懊惱。

我已經不止一次地說過,他總愛對我擺出一副保護人的可惡嘴臉,而且常常多管閑事,與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勸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議,而是給個暗示,迂迴包抄。

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裏卻很反感,隨着我一年一年地長大,反感也越來越強烈了。

不過事隔多年,我還是對他說句公道話吧,我承認,我那冤家對頭年紀輕輕,看上去經驗不足,可我不記得他的建議有哪一次是錯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認,如果說他的聰明才智和世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卻遠勝於我;我還不妨承認,如果他意義深長的耳語裏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棄置不顧,那麼今天,我或許就是個比較善良、比較快樂的人,可當時,我卻對他的勸告恨之入骨、輕視至極。

最終,他那令人討厭的監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為是真讓人受不了,我對他的憤恨變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說過了,在和他同學的頭幾年裏,我對他的感情不難成熟為友誼;可學校生涯的最後幾個月,無疑地,他平日愛管我閑事的脾性減輕了幾分,儘管如此,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幾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來了,從那以後他就躲避我,或者說假裝躲避我。

如果我沒記錯,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態,他拋棄了警惕性,公開跟我叫板,敢做敢為。我發現,或者說我自以為發現,他的口音、神情、外表中不知蘊涵著什麼,一開始讓我驚愕,繼而深感興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現出嬰兒時期的事——混亂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瘋狂湧來,那時,我還沒有記憶。我無法更好地描繪出這份壓迫我的感情。不如這麼說吧,我好不容易才擺脫的一個心思是,我早就認識這個站在面前的人了,那是在很久遠的過去,久遠到沒有盡頭。可這個幻覺來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這一點,不過是想說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個同名同姓的人最後談了一次話。

在那幢古舊的房屋及其不計其數的房間裏,有幾個彼此連通的大房間,那是大多數學生的宿舍。當然,房屋裏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結構。一座大廈設計得這麼笨拙,難免會有這樣的所在。不過是儲藏室一樣的小空間,只能容下一個人而已,可勃蘭斯比博士精打細算,竟把這樣的地方也佈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間就住着威爾遜。

大約在我第五年的學校生活快結束的時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每個人都已酣然入夢,我從床上爬起來,手裏提着燈,穿過一道狹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家對頭的寢室。我早就想使出一個惡毒的花招,拿他尋尋開心,好讓他嘗嘗我的厲害,可一直沒有得逞。現在,計劃就要付諸實施了,我一定要讓他感覺到,我對他的怨毒,早已是山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門口了。我把燈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躡手躡腳進了門。我朝前走了一步,傾聽着他安靜的呼吸。確信他真的睡著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燈,再次走到他的床邊。

床的四周密密實實地掛着帳子。要實施計劃了。我慢慢地把帳子掀開。當明亮的光線照在睡着的人身上時,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臉上。一望之下,頓時渾身麻木,好似兜頭潑了盆冷水。我心口狂跳,膝蓋顫抖,無緣無故地,驚駭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氣,我無聲地把燈又放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臉。這就是——這就是威廉。威爾遜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就是這副模樣,可一想到他彷彿長得並不是這樣,我就止不住發瘧疾一樣顫抖起來。這副容貌怎會把我嚇得魂不附體呢?我凝視着他——我的腦子如同塞進一團亂麻,各種念頭魚貫而來。他醒着的時候,可不是這個樣子,絕不是這個樣子。同名同姓!同樣的面容!同一天進學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無比頑固地模仿我的步態、我的聲音、我的習慣、我的舉止!

他一貫模仿我,難道這具有諷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變成我現在所看到的模樣?我被敬畏的感覺擊中了,周身戰慄,滅了燈,悄悄走出房間,馬上離開了古舊的學校,從此再沒有跨進去一步。

我閑散在家,打發了幾個月。不覺間,已成了伊頓公學的一名學生。短短一段日子過去,有關勃蘭斯比那個學校的記憶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時候,心情上有了明顯的變化。真相——悲劇——煙消雲散了。現在,我有機會去質疑自己的理性了。不過,如果不是奇怪人們何以那麼容易上當,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麼活靈活現的想像力,我很難會想到去質疑自己。在伊頓公學的生活也不會使這種懷疑有所減輕。一到那裏,我馬上就不顧一切投身於荒唐的渦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瑣細事,一切都蕩滌一空,銘刻在心頭的重要印象,都給席捲走了,記憶中剩下的,惟有從前那十足的輕浮。

不過,我可不準備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蕩生活——放蕩到躲開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律挑釁。三年的時間白白耗費掉了,沒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惡習。另外,就是身材長高了,高得都有點離譜了。過了一個星期放浪形駭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撥荒淫透頂的學生請到我的房間,偷偷舉辦了一個盛宴。我們於深夜時分碰頭,打算尋歡作樂混個通宵。我們狂飲無度,也並非沒有別的或許更危險的誘惑。我們的狂奢極欲達到了高潮,彼時東方已白。天亮了。我滿臉通紅,醉醺醺地玩着紙牌,一邊還極其無恥地嚷着再干一杯。

突然看到房門一下子給推得半開,一個僕人急火火的聲音在門外響起。他說,有人想要我到門廳談話,看樣子很急切。

我酒勁十足,聽到有人找,飛彈不吃驚,反而挺高興。我馬上踉踉蹌蹌出發了。只走幾步路就到了宿舍樓的門廳。又矮又小的門廳里沒有燈。那麼晚了,根本不許開燈,惟有幾線微弱的曙光,從半圓形的窗戶照進來。我剛一腳踏上門檻,就看到了一個年輕人。他和我身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開司米晨衣,式樣裁剪得很新潮,與我當時穿的那件一個樣。我是藉著朦朧的亮光,看到這些的,但他的容貌卻看不清。我一進門,他就趕緊一個箭步來到我跟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邊低聲吐出幾個字:“威廉。威爾遜!”

酒意頓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這陌生人的樣子,看到亮光中他舉起手指豎在我眼前,顫抖不止,我不由感到萬分驚訝,但並沒受到太大的觸動。那古怪低沉的嘶嘶聲里,總是流溢出嚴肅的警告意味,尤其是,一聽他耳語般吐出那幾個簡單而熟悉的字眼時,那音質、語調、特徵,如同強電流一樣震攝心魂。過往的記憶不期而至。沒等我從震驚中恢復過來,他已經走了。

雖然這事在我混亂的腦海里留下了鮮明的印象,但它也漸漸消散了。說實話,開頭一連幾個星期,我始終在認真地探問,或者說陷入了病態的猜測。我不能假裝自己不認識那個怪人,正是這個人,總是不屈不撓地干預我的私事,不厭其煩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這個威爾遜到底是誰?他是幹什麼的?他從哪裏來?他究竟想怎樣?這些我統統解答不了。關於這個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變故,所以,在我從蘭斯比出逃的那個下午,他只好也離開了那裏。

可沒過多久,我便不再思慮這些,只想着動身去牛津大學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裏。我父母虛榮得緊,給我準備的用具很排場,一年的花銷也很充足。我可以盡情地過奢華日子了——這樣的生活真是可親可愛啊。這樣,我也就能與大不列顛那幫傲慢的豪門子弟一比肆意揮霍的能耐了。

我興緻盎然,因為我有了墮落的本錢。我的天性噴涌,且變本加厲。我拚命尋歡作樂,毫無節制,一點顏面都不顧及。如果在此細述一遍我的孟浪,那可真荒唐。我單提一筆就夠了。在揮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誕生時的猶太王,以暴虐著稱。——譯者著)我甚至猶有過之而不及。若是將那麼多新奇的勾當一併列出,那麼,在這所歐洲最荒淫的大學那串長長的罪行錄上,我所乾的壞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這所大學,我徹底從紳士階層墮落為下流賭棍,我千方百計熟悉職業賭棍那套卑劣的騙術,精通之後,常常在低能同學那裏大顯身手,屢次給自己本來很豐厚的錢財添磚加瓦。這就是確鑿的事實。無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錯,是因為違背良心,喪失德行,如果說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幫自甘墮落的同夥,誰不願意替我辯護?他們誰也不會說我的思想有問題;在他們眼裏,快樂、率直、慷慨的威廉。威爾遜,牛津大學最高貴、最磊落的自費生,他的荒唐不過是年輕人的荒唐,是突發奇想的荒唐——他的錯誤只因突發奇想,他的無知的惡性,不過無意中的浮華的孟浪。

迄今為止,我在賭場上成功地耍了兩年花招,知道大學裏來了個暴發戶,一個叫葛蘭丁寧的貴族。據說,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樣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希臘修辭學家,詭辯家。曾捐獻財產裝飾雅典城及別的希臘城市。——譯者注)財富也照樣來得很容易。很快我就發現,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當作是大展絕技的好對象。我經常慫恿他玩牌,還故意使出賭徒的慣用伎倆,讓他贏走數目相當可觀的一筆錢,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讓他掉進我的陷阱。我的計劃終於成熟了。我在同樣是自費生的普雷斯頓的宿舍,跟他見了面。

我滿心眼裏轉着一個念頭,這次會面是最後一次,也是決定性的一次。普雷斯頓先生和我們倆的關係都不錯,不過,公平地講,他絲毫沒懷疑我是懷揣巨大陰謀的人。為了讓這次交手更有聲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馬,大概八九個的樣子,小心翼翼裝成是順便提及玩牌這事,和我預期的一樣,那個傻瓜立刻上鉤了。要想簡略地說一說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段絕對不可遺漏。在賭博中,人們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麼還有人稀里糊塗就中了招。

夜很深了,我們還沒散場。最後,我的陰謀終於得逞了,葛蘭丁寧成了我惟一的對手。

我們玩的是我最喜歡的埃卡特!(埃卡特,紙牌的一種玩法。可供兩個人玩。每人各發五張牌,第十一張為王牌,滿五分成一局。——譯者注)其他人對我們一擲千金的氣勢大感興趣,都扔掉自己手裏的牌,站在我們旁邊當了看客。這暴發戶上半夜在我的誘騙下,喝了很多酒。

眼下,他洗牌、發牌、打牌都緊張得要死,我想,他確實喝多了,不過也不是絕對如此。一會兒工夫,他就輸給了我一大筆錢。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後,提出將賭注再加一倍,其實原先的賭注已是個很大的數字了!我裝出很勉強的樣子假意推脫。

我再三拒絕,把他惹惱了,對我破口大罵起來。如此,我才假裝是出於慪氣答應的他。當然,結果不過證明,這個獵物完全落進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個鐘頭,他的債就翻了四倍。一段時間裏,他那原本喝得通紅的臉上,一絲紅潤都不見了。讓我驚訝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可怕極了。我說過了,我很驚訝。我仔細調查過了,據說葛蘭丁寧富得流油,他輸的這筆錢在別人眼裏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於苦惱成這樣啊,更不該反應這麼激烈。一個念頭閃現了:酒剛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堅決主要不賭了——這倒不說出於無私的動機,而是為了在同夥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圍人的表情,聽到了葛蘭丁寧萬分絕望的嘆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傾家蕩產。這般境況下,大夥都同情起他來,即便是惡魔,也不會忍心對他下手。

我當時成了怎麼一副模樣?可真是不好說。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憐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帶愁容,窘迫不安。一時間,周遭寂然無聲。這夥人裏面,那些不那麼浪蕩的,向我投來輕蔑、責備的目光,燒得我的臉火辣辣的。我甚至願意承認,有一瞬間,我焦慮得快撐不住了。

不過,隨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裏暫時鬆了口氣。又寬又重的折門咣地一聲大開了,衝力又猛又急,房間裏的燭火猶如受到巫術操縱,全都熄滅了。將熄未熄時的一線亮光,剛好讓我們看到進來了一個陌生人。那人身高與我不相上下,身上緊緊裹着件披風。房間裏一片漆黑。我們感覺得到,他就站在我們中間。他這麼粗蠻地闖進來,我們不由大驚失色,還沒恢復鎮靜,就聽得這入侵者說話了。

“各位,”他說,嘶嘶的聲音低沉、清晰,那讓人畢生難忘,嚇得我連骨頭縫裏都滲入了涼意,“各位,我不想為自己的行為道歉,我這麼做,是為了盡我的責任。今晚這個人玩紙牌贏了葛蘭丁寧爵爺一大筆錢,不用說,對他的本性,你們並不了解。所以,我給大家提一個迅捷有效的辦法,以便認清真相。你們要是有空,請檢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襯裏,那件繡花晨衣的大口袋裏,或許就藏着幾小包東西。”

他說話的時候,四下里靜得出奇,連一根針掉到地上都能聽到。說完,他馬上離開了。

來無影去無蹤。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難道得說我被這該死的傢伙嚇壞了?確信無疑的是,我已經沒時間思量了。大夥七手八腳把我當場揪住。燭火霎時間又亮了。搜身開始了。玩埃卡特時必不可少的花牌從我袖口的襯裏中翻出來了。在晨衣的口袋裏,也翻出了幾副紙牌,跟我們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樣,只是,這幾副都是術語叫做“鼓肚子”的那種,大牌的上下兩邊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兩邊微微凸起。如此部署,當受騙者按照慣例豎里砌牌,必然發現,自己發給對手一張大牌;賭棍則是橫里砌牌,當然不會發給對手一張計分的大牌。

發現真相后,不管大夥多麼義憤填膺,對我都一點影響也沒有;沉默不語或者冷冷的譏諷,反而會刺傷我。

“威爾遜先生,”房主普雷斯頓開口了,同時彎下腰,從腳下取出一件毛皮稀有的豪華披風,“威爾遜先生,這是你的東西。”(天冷,離開自己的房間時,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風,到了牌場才脫下)“我看,還得搜一搜這件披風,(他臉上掛着抹冷笑看着披風的褶皺)再給你那套把戲找出些證據。說真的,證據已經夠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須離開牛津大學——無論如何,必須馬上離開我的宿舍。”

當時,我雖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塵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緒被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攫住了,聽到這番難堪的話,我肯定馬上大動肝火。我穿的披風是用稀有的皮子縫的,稀有到無從描述,具體值多少錢,我也不敢說。它的式樣也是我本人別出心裁的發明。我酷愛打扮,虛浮輕狂,在衣飾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當普雷斯頓先生從折門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件披風,交到我手上時,我吃驚到近乎恐懼了,我發現自己的披風已經搭在了手臂上。我自然是無意間搭上的。遞給我的那件,與我手臂上的這件完全相仿,連最細微的地方,都如出一轍。我記得,那無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風的。而我們這夥人中,除了我誰都沒穿披風。我沒露聲色,取了普雷斯頓給我的那件披風,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容滿面,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那裏。次日,天還沒亮,我就離開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歐洲大陸的旅途。心裏又是恐懼,又是羞恥,苦惱得難以言喻。

逃也是瞎逃。厄命彷彿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隨着我,真的,這證明了,厄運如此神秘得擺弄我,只不過是個開頭。我還沒在巴黎站住腳,就看出了新的跡象,這個威爾遜又管起我的閑事了。真是可惡。年復一年,我心裏的弦一直繃著。壞蛋!——在羅馬,他對我的雄心橫加干涉,閑事管得多麼不合時宜、鬼鬼祟祟!在維也納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

說實話,我在哪裏不對他怨聲載道,不在心裏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總是讓我最後倉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縱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終歸也是瞎逃一場。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尋思,衝著自己這麼發問:“他是誰?——他來自何方?——他到底想幹什麼?”可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萬分仔細地觀察起無故監督我的形式、方法、主要特徵來,但從這裏也看不出個究竟來。確實,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對,每一次,都想着要阻礙我的計劃、擾亂我的行動。如果我的計劃得以實施,結果難免造成的痛苦的災禍——對於神氣活現的大亨來說,這個理由真的很蒼白;對於獨斷專行的天性來說,就算碰到無禮而執拗的橫加干涉,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麼。

我不由看到,那長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個怪念頭,就是小心謹慎、靈敏機巧地穿着和我一樣的衣服,每當想干涉我的意願,總是竭力不讓我看到他的臉。不管他是不是威爾遜,這樣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頓公學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學毀我名譽的,在羅馬不讓我如願,在巴黎妨礙我復仇,在那不樂斯阻撓我熱戀,在埃及不讓我滿足慾望——他誣稱之為貪婪,難道一時之間,他以為我認不出這個心腹大患、邪惡的天才就是我小學時代的同學威廉。威爾遜?難道我認不出他就是那個與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夥伴、冤家多頭——那個勃蘭斯比博士的學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對頭?不可能!讓我趕緊把這齣戲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場唱完吧。

至今我還被威爾遜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貫認為他人格高貴,智慧不凡,這讓我深深敬畏,他無處不在、無所不能是本事,讓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裝的特性,又讓我害怕。

由此可知,我是多麼軟弱,多麼無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儘管不想痛苦地勉強屈服於他的專斷意志,但還是盲從為好。可最近,我徹底徹底沉湎於酒鄉,酒精使人發瘋,它刺激了我祖傳的脾性,害得我越來越焦躁,難以控制。我開始低聲抱怨——躊躇——反抗。促使我相信自己一天比一天堅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離的,難道只是純粹的想像?即便如此,我也漸漸開始感覺到熾熱的希望汩汩噴涌,最後,那不顧一切的決定終於孕育而成。我不願再受別人的奴役。

羅馬。18XX年。狂歡節。我去參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羅利奧府的化裝舞會。我比平日裏還要縱飲無度。房間裏人潮滾滾,空氣窒息,這讓我惱火得不行。我我穿過鬧哄哄的人群,費勁極了,我的火氣一點都沒退,因為我在尋找年老昏聵的德。布羅利奧那青春、放蕩、美麗的妻子。別讓我說出自己那卑鄙的動機吧。她先前就恬不知恥地私下裏跟我說過,她會化裝什麼樣子。現在,我看到她了。我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這當口,我感到一隻手輕輕搭上肩頭,那難忘的、該死的低語在耳邊響起。

我怒不可遏。一個急轉身,狠狠揪住與我作梗的人的領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樣:西班牙式藍天鵝絨披風,猩紅的腰帶,腰帶上掛一把長劍,臉上矇著黑色的絲綢面具。

“惡棍!”我叫道,憤怒得聲音都啞了。每吐出一個字,怒火都要旺盛幾分,“惡棍!

騙子!可惡的大壞蛋!你不該——你不該這樣把我纏個死!跟我來,不然我一劍刺穿你!”

我拽着他就走,我們穿過人群,離開舞場,來到隔壁的小會客廳。

一進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牆邊。我罵了一句,關上了門。我讓他拔出劍來。他猶豫了一會兒,然後,幽幽地嘆息一聲,默默拔出劍,拉開了防禦的架勢。

決鬥的時間實際上很短。我受了各種刺激,狂怒不已,只覺自己的一條胳膊力大無窮。

幾秒鐘之內,我使出全部力氣,把他逼到牆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憐的境地。我殘忍地一劍刺中他的胸口,一劍,又一劍,捅了很多下。

那會子,有人想把插銷弄開。我慌忙堵在門上,不讓任何人闖進來。然後馬上回身走向對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現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驚訝,恐懼,人類的哪種語言能夠貼切地描繪出來?我的視線不過轉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間上首或者說遠處的佈景就起了明顯的變化:房間裏居然立了面大鏡子,原先可沒有。開始我還以為是看花眼了。我恐懼極了,一步一步朝鏡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來,面色蒼白,血跡斑斑,步態凌亂,虛弱地搖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剛才說,其實不是。那是我的對手——是威爾遜!他奄奄一息,痛苦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風扔在地上,如今還在地上攤着。他衣服上的每一個針腳都像我的——他臉部觸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徵,哪一點都像我的,甚至與我絕對相同!

那是威爾遜,但他不再用耳語般的聲音說話,他開口了,我還真以為是自己在說:“你贏了,我敗了。不過,從今以後,你也死了——對人間、對天堂、對希望來說,都死掉了。

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這影像,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謀殺得多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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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倫·坡中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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