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1、夜半謀殺

每學期一次的教學檢查正在古船縣實驗小學如期舉行。

按計劃安排,三年級數學老師馬朝燕將在11月9日上午第一節課講授一堂教學公開課。預備鈴聲一響,檢查組的領導及聽課教師全部進了三<一>班教室,坐在走廊和後排的空間。上課的正式鈴聲響了,講台上卻不見授課者馬朝燕的人影。教室里鴉雀無聲,領導、教師與學生皆在耐心地等待着。5分鐘過去了,可馬朝燕仍然沒有露面。學生們坐不住了,開始竊竊私語,有的教師也在交頭接耳,有序的教室頓時變得嘈雜喧嚷起來。教導主任肖大平急得直跺腳,趕緊派了一個同年級教師上辦公室去找她。

不一會,叫人的老師回來了,回話說,她找了一圈,並未發現馬朝燕半點蹤跡。肖大平聞言,立時站起身來,將聽課的記錄本朝剛剛坐過的椅子上一摔,氣呼呼地說道:“真是太不像話了!”然後,急匆匆地走出教室。

馬朝燕是通過招工形式錄用的一名教師,與那些師範學校畢業分配進來的教師相比,自是差了一個檔次。面對差距,馬朝燕並不怎麼努力,肖大平對她頗有看法,但礙着她父親縣委副書記馬立本的面子,加之馬朝燕平時並未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也不便多說什麼。可是今天這樣重要的公開課,她馬朝燕卻無故不來,將領導、教師、學生晾在教室里,這簡直是在向他這個教導主任示威了。肖大平匆匆忙忙地在空曠的校園走着,一邊想,一邊氣得七竅冒煙。

辦公室無人,食堂無人,他就邁步走向校園後面緊挨縣床單廠的一排單身宿舍。馬朝燕雖然家住縣政府大院,離實驗小學不過兩里多路,但除了周末及節假日外,平時她都不回家,而是在學校分她的一間單身宿舍獃著。她說回家說話做事不甚方便,還是住單身宿舍的好。對此,肖大平很理解,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姑娘了,有些事情,在家裏礙着父母弟弟,其約束可想而知,哪有獨自一人自由舒適呢?

來到宿舍門前,只見大門緊閉。“馬朝燕,馬朝燕!”肖大平一邊大叫,一邊使勁地捶着大門,“馬朝燕,今天是你的公開課呀,你怎麼還躲在寢室里睡懶覺呀?起來,快起來……”

一陣捶擂與叫嚷過後,屋裏半點動靜都沒有。難道她沒在宿舍?肖大平這樣想着,就離開大門,隔着窗戶往裏瞧。窗口掛着一條花布帘子,什麼也看不清楚。肖大平一氣一急,猛然用勁朝窗框推去。“咔嚓”一聲響,插銷沒有掛牢的窗扇竟被他一下子推開了。

肖大平朝屋內望去,只見馬朝燕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直挺挺地半點反應也沒有。一道眩目的白色光芒刺得他兩眼灼痛灼痛,他預感不妙,趕緊踉蹌着跑開,叫來幾個女教師,撬開了宿舍大門。

床上躺着的馬朝燕,早已是一具冷冰冰沒有生命意識的肉體……

公安局接到報案,3輛警車立時趕往縣實驗小學。

法醫就着床上馬朝燕的屍體開始檢驗,其他偵查人員則一邊拍照,一邊對室內室外進行認真細緻的搜查,尋找證據,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之點。

毫無疑問,馬朝燕這間單身宿舍就是兇犯作案的現場。但是案犯沒有留下任何作案工具,更為奇怪的是,室內的水泥地上半點腳印也沒有。經檢查后確認,案犯在離開現場時將整個房間清掃了一遍,工具就是放在牆角的那把用高梁桿捆紮的掃帚。偵查人員想在掃把上提取指紋,但很快發現,兇犯握過的掃把已抹過一層白色的石灰粉末,沒有留下半點痕迹。而室外的腳印則顯得相當雜亂,模糊不清,無法辨認,已根本不可能為破案提供線索與依據。

由此看來,兇手不僅非常狡猾,而且作案過程進行得相當縝密,從容不迫。兇犯的作案特點可概括為膽大、心細、冷靜與殘忍。

刑警們剛剛搜查完畢,受害者的驗屍報告也出來了。據報告推斷,作案時間在昨晚12時至今天凌晨1時之間,受害者脖頸留有一圈粗粗的掐痕,顯然是被兇犯扼勒窒息而亡。受害者死前與人發生過性關係,陰道內留有精液。是遭人強姦,還是自願與人媾合,現無法判明。兇手在掐死馬朝燕后又在她身上塗了一層細微的石灰粉末,抹去了一切可疑的痕迹。

雖然兇犯沒有留下兇器並抹去了作案痕迹,但那排在陰道內的精液卻為破案提供了一條明晰的線索。精液,精液!這將是抓住案犯的一道重要缺口!

2、情殺?仇殺

很快,縣公安局成立了偵破馬朝燕凶殺案專案小組,由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谷永民挂帥,主要成員有刑警大隊隊長李磊、副隊長趙平雄、偵查員高茂龍、李彪等人。

在當晚的偵查會議上,大家一致認為“精液”是馬朝燕兇殺疑案的突破口,但在犯罪動機與兇手的推斷上產生了爭執。

“從現在所掌握的證據來看,很明顯,這是一起強姦凶殺案。”偵查員高茂龍說。他年約四十六七,是一名部隊複員幹部,已在公安戰線工作了20多個春秋,具有豐富的破案經驗。

與他年齡相仿的刑警隊長李磊也同意此說。

可從警院畢業分到縣刑警隊工作不到兩年的年輕偵查員李彪卻持反對意見:“我認為這樁案子不能簡單地定為強姦殺人案,從作案現場、作案手段及銷毀證據等方面來分析,兇犯絕非等閑之輩。他準備充分,考慮周全,決不會傻到留下精液的程度。”

副局長谷永民對此表示贊同:“我同意李彪的看法,從現在搜集到的證據來看,我有一種預感,兇手絕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受害者是副縣長馬立本的女兒,其身份又是一名教師,這件特殊的案子,在我縣犯罪史上還是第一次。”

“正因為此案牽扯到受害者的父親,”刑警隊副隊長趙平雄道,“我以為除了姦殺與情殺這兩種情況外,還有報復殺人的可能。”

高茂龍說:“我覺得報復殺人的可能性相當小,因為用這種手段報復馬縣長太間接了,與一般犯罪心理相去甚遠。”

李磊說:“為了集中目標力量,我們可暫不考慮報復殺人這一動機。據實驗小學教導主任肖大平反映,前不久受害人馬朝燕曾有過一場情變,將現場的精液與過去的情變聯繫在一起,破案線索就顯得比較明朗了。”

“照你這麼說,情殺的可能性最大?”高茂龍問。

“是的。”李磊肯定地點點頭。

“那麼,受害者體內的精液又當作何解釋呢?既然發生了情變,就不存在着繼續發生兩性關係的可能。”

李磊說:“當然,也不排除過去的情人將其強姦后殺害。”

“這不是強姦殺人嘛,跟我剛才說的不是一回事么?!”高茂龍很高興李磊的看法中有與他苟同的地方。

這時,谷永民掃視了一下會場,說道:“是強姦殺人,還是情變殺人,因掌握的證據有限,一時還難以確定;至於作案動機,當然是破案必不可少的依據;但是,我認為這些對我們即將開展的工作都不那麼重要。我們目前最主要的,是設法查清到底是誰在受害者體內留下了精液。如果找出了這一嫌疑人,我們破案工作就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若在過去,這一工作不難開展,只須對懷疑人進行精液檢查即可。可是,隨着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與加強,我們只能在法律許可以範圍內調查取證,只有在搜集掌握了足以構成嫌疑人的犯罪材料后,才能審查取證。涉及個人私隱,這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對此,我們應有足夠的思想準備,盡量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不能出現任何強制違法行為。”

隨後,谷永民將辦案人員分成了兩個調查小組。A組由李磊負責,調查涉嫌強姦作案的犯罪分子;B組由趙平雄負責,調查涉嫌情殺作案的對象,儘快查出陰道內精液的“主人”。

A組在李磊的帶領下,在不到兩天的時間裏,就指揮手下的辦案人員對全縣所有在冊、具有強姦作案可能的前科分子逐一排隊,利用排除法一一進行摸底調查,列出了4個重大嫌疑分子。但全都矢口否認,為了澄清自己的無辜,他們主動提供精液予以化檢,化檢結果排除了他們作案的可能。

B組在趙平雄的主持下,也很快摸清了馬朝燕的戀情變化。她於6年前即與中學同學趙強明確建立了戀愛關係,但一直遭到馬朝燕家庭的反對。一年多以前,馬朝燕與某名牌大學畢業生、縣政府機關秘書高雲閣開始來往。約在半月前,馬朝燕中止了與趙強長達6年之久的戀情,和高雲閣建立了正式戀愛關係,並得到了馬朝燕家庭的認可。

馬朝燕兇殺一案若為情殺,只有趙強、高雲閣涉嫌作案。

兩人中,趙強的作案動機最為充分。可是,他已於一周前告別親友,離開古船縣前往南方打工去了,在作案時間上可暫時予以排除。

於是,趙平雄與李彪一同來到縣政府,找到了另一嫌疑人高雲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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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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