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幸就是幸運不再招手。
對追命而言“幸運”這兩個字,在他少年的時候一直都是“緣慳一見”,以致他日後每一次終於能夠“有幸”時,他幾乎都要說一聲“久違”了。
其實幾乎是根本“素未謀面”,何來久違?一個人一直都是不幸的,萬一幸運起來,還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運,或者,那遇上幸運的竟會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當離譜,十分煽情。
三歲(也就是他父親“終於”發現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內傷)那年,他父親在一次大醉后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裏去,哽死了。
也許他一出世就懷着世間七種“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嘗人世間種種苦的回應:五歲那年,他母親在街市殺一條魚的時候,手指頭給魚咬了一口,她沒理會,兩日後便毒發身歿。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以他眼色很蒼桑。
神情更落拓。
──這在一個稚童身上是難以得見的。
因而追命認為自己一早就“老”過去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老了”;他在日後曾對他師兄弟很自豪的說,“有些人,一上來就樣子風霜不年輕,但到了人人都風霜老的時候,他仍是那個樣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輪也該輪到他最年輕了。”
他自得其樂也得意洋洋的下結論:“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輕。”
崔大媽梁初心死的時候,追命才五歲,按照道理,只怕連求生都有問題;但卻因為當時崔老爹已得知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醫。
說起這位“好友”,卻不是誰,而是“老字號”溫家中“活字號”的“三缸公子”溫約紅!
溫約紅一向喜歡救人。
他也喜歡幫助人。
“崔內傷”之所以會變成“崔略商”,就是這位滿肚文墨的溫公子教他會寫自己的名字,當然也順次教他讀聖賢書。
他一見崔“內傷”,就投了緣,這也許是追命平生第一個“幸運”,但也是另一種“不幸”。
因為溫約紅的確善於“醫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來治追命的內傷,的確大費周章;不過,憑着他過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時間,把追命的內傷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給治好了。
不過,由於各種古古怪怪、奇珍異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藥物,全灌進小小追命的肚子裏,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種奇怪作用。
──跟他這位“救命恩人”溫約紅一樣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無酒不歡!
也許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許是追命所服下的大量解毒藥物非要以酒來克制之故,也許是溫約紅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癮之故,或許是追命的老爸遺傳之故……總之不管什麼原故,這一輩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結而為一,分不開了。
──所以他飯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會難受。
那也是好事,溫約紅正好有個小酒伴,師徒兩人時常互斟對飲。
長期服食這些藥物的另一種特別情況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長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別輕,上身卻不大着力,所以他練腿功總容易上手,習拳掌卻要大費勁兒。
直到後來,“老字號”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溫約紅調回”老字號”分舵,溫約紅知道此行有險,當然不允追命跟隨,於是師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別便成永訣。
儘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艷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麼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確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發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可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裏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子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后,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裏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着她。
她那麼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噹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調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着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瓏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裏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挨揍了嗎?為什麼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麼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
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着呢!你盡嗑嗒什麼?”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裏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拚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彷彿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麼,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亂着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靨
她的眼
她的臉
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凌虐,因而懸樑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着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來佇立。
他常默立良久,並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沒再鐫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麼?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鏤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