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決鬥之前
秦中來現在還清清楚楚地記得第一次看見紅石榴的情形。
那是三年前一個秋夜,秦中來被苦風凄雨吵得不能入睡,披衣而起,翻出本古棋譜,在燈下一把一式擺着玩。
秦中來的棋藝在江南一帶負有盛名。然而秦中來自己卻一直認為“弈乃小道”,玩玩還行,不能廢寢忘食地去鑽研。
秦中來被人稱為“八方君子”,不是沒有原因的,泰中來篤信孔孟之道,而且對朱程理學精研有年,造詣頗深。
僅從他對圍棋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他那種”君子”本色來。
秦中來擺到第三局棋時,家人睡眼惺松地敲門說門外有一個娃鄭的公子來訪。
秦中來又驚又喜。光着腳就往門口跑,渾身被雨淋得透濕。
這位“鄭公子”,就是鄭願。
鄭願也是一身狼狽,身後還跟着個落湯雞般的“少年”,秦中來黑暗之中,也沒在意。
那個“少年”,就是紅石榴。
紅石榴渾身羅衫盡濕,發育得很好的胸脯令人“觸目驚心。
秦中來的臉刷地紅了,心中也怦怦亂跳起來。他飛快地轉過眼睛,不敢再看,而且那個晚上再也沒朝紅石榴看一眼。
“非禮勿視”這句古訓,他四歲時就已牢記在心。
秦中來招呼家人,領鄭願和那個女孩子去更衣,自己卻坐在那裏發痴。
秦中來還是第一次被女人的胴體刺激得如此強烈。以前雖也免不了偶爾“非禮”女人一眼,但那些女人不能和紅石榴相比,“非禮”的程度也不能和那天晚上相提並論。
秦中來發現,自己居然在想人非非,而且不可抑止。
雖然古聖賢曰:“淫於心而不淫於行,是謂聖人”。但秦中來仍覺得有點羞愧,就好像自己做了賊似的。
因為他想起了一句俗語:“朋友妻,不可欺”。他知道鄭願這小子身邊向來不缺女人,雖然“非妻”,終究還是關係密切,於是秦中來覺得自己不該“淫於心”。
當鄭願換好衣裳,進來相見時.秦中來都覺得臉紅。
鄭願告訴他說:自己將去高唐看看老家還有什麼親戚,順便探訪一下舊鄰,請他幫忙安置一下紅石榴。
然後鄭願把紅石榴的身世遭遇原原本本地說了一遍。
秦中來聽得熱血沸騰,當即滿回答應。
事後秦中來才知道,“安置”紅石榴是如何不容易。
一看見她,他就想入非非,常常走神。而她呢,又客氣又冷淡,知禮得很,一心一意念着她的“大哥哥”鄭願。
秦中來的苦惱從那天晚上開始,一直到現在還沒結束,而且還不知要到何時才能結束。
他痴戀她,而她又痴戀着他的朋友。
那年他十七、鄭願十八、紅石榴十歲。
去年六月,紅石榴失魂落魄地回到金陵,站在秦中來面前。
秦中來幾乎已認不出她來了。她蓬頭散發,衣飾不整,像個女丐,一個瘋了的女丐。
紅石榴只說了一句話,就昏倒在地上。
她說的那句話是“大哥哥不要我。”
秦中來接連六天守在她身邊,為她請大夫,為她趕蚊子,喂她吃藥,累得瘦了好幾斤。紅石榴卻瘋瘋癲癲,一時哭一時笑,不住說著夢話。
秦中來從她纏雜不清的囈語中,整理出下列“事實”——
紅石榴去找鄭願,找到了;紅石榴扮成鄭願的“舅舅(當然就是石榴紅),住進了青州的一客棧里;那天下雷雨,紅石榴和鄭願在同一個房間裏換衣服,紅石榴的抹胸是鄭願解開的;然後發生了男歡女愛這一類的事情;然後是鄭願又去勾引老闆娘,卻騙紅石榴去睡覺;然後是鄭願和花深深在紅石榴當面做那件事;然後是紅石榴服毒自盡;然後不知道了。
秦中來的心被痛苦和憤怒塞滿了,他真恨不能自己從未認識過鄭願,從未和鄭願做過朋友。
如果鄭願當時在場,秦中來真的會和鄭願拚命。
他真的沒想到,鄭願竟是這種人。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秦中來還不會苦惱到現在這個境地。
但後來偏偏出了一件事,這件事一發生,秦中來就快“萬劫不復”了。
七月十七晚,紅石榴好像有點清醒了,昏昏欲睡的秦中來又驚又喜。
紅石榴想喝酒,於是他陪她一起喝。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漫天的螢火好美好美,四周的花木散發著淡淡的酒香。
酒是女兒紅。
紅石榴秀雅美麗的小臉上也泛着玉一般可愛的嫣紅。
她醉眼中的秋波搖得秦中來心慌意亂。
她絕口不提鄭願,他也不提,就像他們原先早就認識,是從小玩到大的伴侶。
他們談得很開心,酒也喝了許多。
最後,紅石榴醉態可掬地往桌下出溜,秦中來自然要去扶她,可紅石榴渾身軟得像沒了骨頭。
家人們都不知死到哪裏去了,秦中來只得自己動手,他將紅石榴剛抱起來,她已開始嘔吐。
結果可想而知。
秦中來總不能讓紅石榴一身污穢地睡覺,偏偏家中僕婦一個也不見了。
秦中來抱着“嫂溺叔援以手”的古訓,開始收拾殘局,他甚至還平生第一次下廚,親手為紅石榴燒了碗酸辣湯醒酒。
秦中來累得滿頭大汗,為紅石榴換衣擦洗時,更是面紅耳赤,手忙腳亂,眼睛閉得緊緊的。
幸好紅石榴睡得很熟,而酸辣場燒了沒用。
秦中來好容易忙完了她,又開始忙着收拾桌上地下,收拾自己。
最後他用炭火將酸辣湯煨着,自己靠在椅中打吨。
四更天,紅石榴醒了,口裏喝着酸辣場,眼睛裏漸漸溢出了淚水。
她哭了,哭得哀哀欲絕。
其後發生的事情,秦中來事後想起來仍很糊塗,他隱隱記得當時自己衝動得厲害,發誓說他要她,他要娶她,愛護她,寵她愛她。
紅石榴哭得更傷心動情,秦中來忍不住吻了她一下。
然後事情就一發不可收拾。
秦中來充分理解了孔夫子說的“飲食男女,人之大欲也”這句話有多麼正確。
如果紅石榴就此清醒,秦中來也絕對不會苦惱,他真的愛她,他不在乎她的過去。
要命的是,紅石榴又糊塗了,而且很厲害,她只記得他是“秦大哥”,似乎已忘了她和他曾度過了多麼美妙的一個晚上。
紅石榴心心念念的,仍然是她的“大哥哥”鄭願。她很恨花深深和老闆娘,但似乎並不怨恨鄭願。
她相信鄭願會離開那些狐狸精,回到她身邊來,因為她肚子裏有他的孩子。
秦中來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簡直痛苦得快發瘋了。
他不相信鄭願的辯白,也不相信宋捉鬼的信.他認為紅石榴肚裏的孩子是鄭願的。
如果他從此對紅石榴不聞不問,江湖上沒人會說他不夠意思,如果他只像對待朋友之妻一樣對待紅石榴,他也不會大痛苦。
可他真心愛她。
命中注定他要受苦。
誰叫他情有獨鍾?!
秦中來很快聽到街頭巷尾的議論,他知道鄭願和花深深來金陵了。
秦中來知道鄭願是紫雪軒的少主人,卻不知道紫雪軒的老主人是朱爭而不是若若。在此之前,知道朱爭隱居在紫雪軒的人實在少得可憐。
秦中來當然也猜到了鄭願和野王旗的關係。
但他不怕。
他有滿腔正氣,滿腔熱血,滿身俠骨,滿懷不平。
他要去找鄭願算賬,為紅石榴拚命。
鄭願、花深深正和朱爭、南小仙等人守在若若榻邊說笑,丫環進來稟報,說是金陵君子秦中來派人送來“戰表”,挑戰鄭願。
鄭願的臉一下白了,花深深更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朱爭已看出苗頭不對,但什麼也沒說,南小仙則是滿臉憂鬱。
“戰表”是秦中來的書僮送來的,上面只有寥寥數語;“明夜三更。雨花台候教。秦中來。”、。
鄭願將“戰表”納入袖中,對書僮微笑着:“請回復秦公子,就說故友鄭願,謹候指教。”
一石激起千層浪,金陵武林頓時沸騰了。當天下午,秦中來挑戰鄭願的消息已傳遍金陵。到晚上時,消息已到蘇州、淮陰,蕪湖。
正在淮陰的宋捉鬼吃驚得要命。
呆了半晌,宋捉鬼將手頭的“捉鬼”活計拋下,搶匹快馬,沿運河岸而下沖向金陵,沿途每逢快馬,搶了就走。當然,每次都會仍下一張大額銀票。
宋捉鬼一面打馬疾馳,一面在心裏大罵秦中來和鄭願。
在宋捉鬼看來,這兩個小子都有病,都該打屁股。
好端端的四個朋友,弄得一塌糊塗,宋捉鬼真恨不能將秦中來和鄭願捆起來,丟進運河裏喂王八。
他只希望胯下馬再跑快一點,他一定要趕到金陵,制止這場可笑又可悲的決鬥。
拚了老命也要去。
小季自然也聽到了決鬥的消息。
但小季並不激動。
一場決鬥早已定了勝負生死,就一點看頭都沒有。
秦中來的武功雖然在江南很有名,但由於秦中來為人端謹古板,武功也循規蹈矩,老氣橫秋。
秦中來不可能是鄭願的對手,若分勝負,負的必是秦中來;若論生死,死的絕不會是鄭願。
但小季已決定去看這場決鬥,而且一定要瞪大了眼睛仔細看,從頭看到尾,不遺漏任何細節。
小季知道憑自己現在的武功,根本不是鄭願的對手,他必須苦練,然後把握機會,才有可能一擊成功。
所以他要去看一看鄭願的武功。
他要知己知彼。
那個陰鬱的少年在客棧登記的名字是“蘆中人”,籍貫是浙江昌化。
至於他是不是真的叫蘆中人,是不是昌化人,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蘆中人就坐在紫雪軒對面的一家酒樓里,安安靜靜地飲着酒。
他已換了身好一點的衣裳,神情也不那麼憂鬱了,他甚至還有錢點了幾個不太貴的下酒菜,叫了兩角善釀。
他的座位就靠着窗口,窗口正對着紫雪軒的大門。
蘆中人的目光,根本沒朝窗外看。
現在是正午,離晚上的決鬥還有六個時辰,他根本不必着急。
焉知這酒樓上沒有“鄭願的人”在監視他呢?
蘆中人不知道給他紙條的人是誰,但他知道人家給他紙條不是為了幫助他,而是希望他幫忙殺鄭願。
蘆中人知道紫雪軒是野王旗的禁地,也知道鄭願曾是紫雪軒的“少主”,所以他在金陵的活動一直很小心。
蘆中人兩角酒剛喝了一半,樓下忽然走上一位老婆婆,看樣子很像街角擺地攤賣稀飯的窮婆子,衣裳既破且爛,臉色又青又黃,皺紋深得像刀刻的一般,頭髮也全白了。
她的腰都已直不起來了。
這老婆婆上了樓,所有的酒客都轉頭看她,幾乎所有的酒客都皺起了眉頭。
小二一迭聲地叫着“下來下來”跑上樓來,紅着臉怒道:‘’哪個叫你上樓的?”
老婆婆咳嗽看着,慢吞吞地道:“肚子,肚子叫我上樓來的。”
她的肚子裏果然發出咕咕的叫聲,眾酒客皺着的眉頭,已舒展了不少——
這老婆婆人雖窮,倒是挺詼諧的。
小二更氣了:“你肚子餓,樓下有稀飯饃饃,你上樓來幹什麼?樓上是雅座,有錢的爺們才能上來。”
老婆婆還是不緊不慢地道:“你倒像個爺們,你有錢嗎?你怎麼也上來了?”
眾酒客已開始鬨笑。
小二想打她又怕出人命,想不動手又忍不住火,一時廈僵在那裏,滿臉漲得血紅。
老婆婆顫巍巍地摸出一個銅子兒,晃了晃道:“我也有錢。”
蘆中人忍不住微微一笑,起身相邀:“老人家請這邊坐、”
老婆婆歪着頭瞧着他,笑道:“你請客。”
蘆中人道:“當然。”
小二悻悻。
秦中來將決鬥的事瞞得很緊,嚴令家人不得向紅石榴透露半點風聲。
紅石榴即將臨盆,他不想讓她受到刺激。
秦中來並非不知道鄭願武功高過自己,但他認為相差有限。
更重要的是,他是為正義而戰,為情而戰,而鄭願理不直氣不壯,必然心虛。
所以秦中來對今晚“雨花之役”很有信心。
因為他有一腔浩然正氣,而鄭願沒有。
秦中來並不想要鄭願的命,他們畢竟還是朋友,他只不過希望能迫使鄭願對紅石榴負起負應的責任。
就算他戰敗,乃至身死,他也必須去。他甚至希望能以自己的鮮血,喚醒故友身上已泯滅多時的良知,告訴人們世間仍有真情在。
為了避免面對紅石榴,也為了在決鬥前放鬆自己,秦中來悄然離家,躲在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靜靜地培養他的浩然之氣。
正午時分,宋捉鬼快馬已過揚州,正飛弛在去儀征的大道上。
一夜奔波,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宋捉鬼自己已很像是個活鬼了。
他還是嫌馬跑得太慢。
朱爭追着問鄭願到底為什麼決鬥。他雖然知道自己的徒弟絕對不會敗,但決鬥總要有理由。
沒有理由的決鬥,不可能發生;理由不充足的決鬥,就是輕率;理不直的決鬥,就是鬧劇,會讓人着笑話。
而且朱爭一向聽說鄭願和秦中來是好朋友,秦中來又是個志誠君子,如果秦中來認為鄭願該殺,那麼鄭願或許真有該被殺的理由。
花深深知道原因,但鄭願不說,她不想多口,南小仙更是心裏有數,而且絕對不願這麼早說出來。
鄭願只是輕飄飄地說了一句“是誤會”,就什麼也不肯再說了。
朱爭氣得把桌子拍得山響:“誤會?什麼誤會?朋友之間有什麼誤會,盡可敞開來說個明白,為什麼要決鬥?”
鄭願苦笑。
“說話!”朱爭又拍了一個桌子,那張可憐的梨花桌子絕不起拍,忽喇喇散了架。
鄭願嘆道:“我沒有錯。”
朱爭冷笑道:“你沒有錯?你沒有錯人家怎麼要向你挑戰?難道是他錯了?”
鄭願道;“認真說來,他也沒有錯,但他對我有一點點誤會。”
朱爭笑得更冷:“一點點?一點點是多少?一點點誤會就要拚命?”
鄭願道:“不會流血,也不會拚命,我準備盡量解釋清楚。”
朱爭瞪着他,忽壓低聲音吼道:“是因為女入?”
鄭願的瞼刷地一下紅了:“是。”
朱爭嘿嘿笑道:“有出息!你真是我的好徒弟,真給我露臉!”
鄭願紅着瞼道:“我問心無愧!”
南小仙不失時機地盈盈跪倒,娓娓動聽地將紅石榴的事情說了一遍,她說的都是真話,連青州客棧中發生的根秘密的事情也沒有遺漏。
花深深氣得臉兒慘白,發現鄭願這小子沒說真話,時時在哄她騙她。
她一定要認認真真、仔仔細細地和他算這筆賬。
南小仙那種嬌羞的神態,鄭願面上的尷尬,都令花深深憤怒,她饒不了他。
然而,南小仙並沒有把紅石榴現在情形說出來。
因為她還是想“欣賞”一下鄭願和秦中來的決鬥。自己安排好的棋子不走,豈非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朱爭聽完了,愣了半響,丟了句“不許傷着人家”,扭頭走了
像這種為女人打架的事,天王老子都管不了。
蘆中人雖然並不富裕,但待客卻很慷慨,他居然叫小二又上了八個菜,四角酒,“孝敬”那個說話嗆人的老婆婆。
老婆婆金刀大馬地坐着,好像蘆中人天生就該請她喝酒似的,當仁不讓,來者不拒。
蘆中人看看自己不多的“錢”流水似地跑進她嘴裏,心裏很詫異,當老婆婆吃完八個菜,又抱起一角酒開始痛飲時,蘆中人忍不住問道;
“夠不夠?”
老婆婆咽下一大口酒,笑道:‘’勉勉強強。”
蘆中人道:“你真能吃。”
他並沒有要諷刺她的意思。他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像她那個年紀還這麼能吃的人,實在沒幾個。
老婆婆用很低很低的聲音,慢悠悠地說道;“一個人吃飽了,喝足了,剩下的事情就是蒙頭睡上一覺,也就想不起來去算計別人了。我說的話你懂不懂?”
蘆中人忍不住輕輕哆嗦了一下,眼中冷光一閃而過。
她是誰?
她怎麼知道他要算計別人?
她說這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
從這老婆婆一上樓,蘆中人就明白她不是普通的老婆婆,若非有強鍵的身體,她不可能穿過小二們的防線,從門口跑到樓上來。
蘆中人請她喝酒,並沒有什麼深意。蘆中人在街上。
路邊看到年老的婦人時,一向心懷憐憫。
這個老婆婆究竟想幹什麼呢?
蘆中人的右手慢慢地、不被人察覺地從桌上收回腰間,他渾身每一塊肌肉都漲滿了勃勃的活力。
殺機已生。
如果這個老婆婆是“鄭願那邊的人”,他將不惜出手一劍。
老婆婆輕輕嘆道;“你在哪一家掛牌?”
旁人聽見這句話,一定會一頭露水。只有名優紅妓才有“掛牌”一說。她這麼問蘆中人,好像很有點污辱他的意思。
如果老婆婆說任何其它一句話,蘆中人都不會吃驚,若是“好話”,他大可一笑而去,竟是惡意,他一定拔劍相向。
他萬萬沒料到,她說的竟然是一句“行話”。
不是這一行當中的人,絕對聽不懂的行話。
蘆中人盡量不讓自己顯出吃驚的表情,淡淡地道: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既然是同行,她就不可能來壞他的事,這是規矩,是這個行當里人人都知道的,而且,她若想壞他的事,大可不必明說出來。
再說了,除非鄭願那邊的人已經知道了他的身份而請這老婆婆來的,否則地沒理由於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他說“不懂”她的話,是在告誡她不要胡來。
但他仍有點奇怪、他從未聽說過本行當中有這樣一位老婦人,難道她是某個人易了容。
如果是,她來這裏的目的是什麼?
老婆婆搖搖頭,自言自語地呼叨起來:“唉,我可真是老糊塗了,這裏是金陵,你當然是揚州那一家的,而且絕對是前三號的牌子。我早該想起來才是,真是的,真是的......”
蘆中人心在往下沉。
她知道得真不少。她每一句都說對了。他的確從揚州來,也的確是“那一家”前三號的“牌子”。
蘆中人用陰冷的聲音緩緩道:“我不知道你是誰,我聽不懂你的話。我不想再多聽一個字,我也希望你不要再多說一個字。”
他說了四句話,這四句話的意思是:
——你是哪一家的我不清楚,我從未聽說過有你這號人物。
——你違反了規矩,但我不想深究。
——我要走了,我的事不允許你插手。
――如果你膽敢泄露我的身份,壞了我的事,我饒不了你。
蘆中人說完這四句話,就慢慢站了起來。
老婆婆嘟嚷道;“年輕人火氣就是大,我老婆子還不是為你好,有心想幫你一個忙?”
蘆中人冷冷道:“我從來不幫別人的忙,也不讓別人幫我的忙。”
他緩緩離開桌子,緩緩走向樓梯、他渾身每一塊肌肉都已被警覺調動了活力,他的精神和體力足以應付來自任何地方的突襲。
小季隨着刑堂堂主楊雪樓及總舵的二十多名高手已經出發,
他們的任務是維持秩序,以便使決鬥順利進行。
這是韋松濤的命令。
至於韋松濤為什麼要下這樣的命令,綠林盟總舵的首腦們都有數——
韋松濤也接到了命令。
楊雪樓傷已痊癒,鼻尖上的青記又已開始油光發亮。
這個人就像是鐵打的,受了那麼重的傷,居然這麼快就恢復了。
小季跟在楊雪樓身後,心裏在默默算計着自己要如何出手,才能一招殺掉楊雪樓。
小季最近幾年一直在琢磨如何殺人。他對自己遇到的任何人,都要這麼算計一下,直到他有把握在心裏把這個人“殺掉”,他才會換一個算計對象。
他對自己這種特殊的自我訓練十分得意。他發現自己“殺人”的本領已越來越高,高到他已看不起綠林盟絕大多數高手的地步。
他早已算計過韋松濤。這位綠林盟的大盟主只經過他半個月的算計,在他心中就已成了一個“死人”。
他現在正算計楊雪樓。對這位新任刑堂堂主。他感到想“殺死”實在不容易。
在心中“殺人”經驗一多,小季的眼力已十分老練。
江湖上的一流好手在他心裏,值不得半天算計。就連威名赫赫的綠林盟主,也只花了他半個月時間。
可小季本能地感覺到,楊雪樓比韋松濤更難“殺”,甚至比鮑孝還難“殺”。
小季“殺”鮑孝,用了二十六天時間。
小季已算計楊雪樓十一天了,居然還一點頭緒也沒想出來。
小季這麼刻苦訓練自己,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殺掉毀了季家的那個,現在他已知道那個人是鄭願。
誰會想到,綠林盟主韋松濤身邊的小踉班,一個誠實質樸的小夥子,心裏一直在“殺人”呢?
如果那些“被殺”的人知道了,心裏又會是什麼感受呢?
楊雪樓突然心裏一悸,後背頓時聳起了雞皮疙瘩,麻酥酥的。
那是背後有了危險時才會有的警覺。
那是高手對帶有敵意的殺氣的反應。
楊雪樓沒有回頭,連腳步也沒絲毫停滯,他用不着回頭,也知道這殺氣來自何人。
只可能是小季!只有小季走在他背後。
楊雪樓馬上就想到了一個問題——這個小季為什麼要殺自己。
小季奉了誰的密令。
楊雪樓決不動聲色,誘使小季出手。
他並不知道小季不可能出手。
如果他知道小季這麼做,只不過是在訓練如何殺人時,他又會怎麼想?
四月十五的黃昏,溫暖、柔和、美麗,隨處都是詩情畫意。
黃昏的金陵城莊嚴、華麗,氣象萬干。
宋捉鬼過了長江,他終於看見金陵城了。
宋捉鬼跳進江水裏,痛痛快快地穿着衣裳“洗了個澡”,讓奔流冰涼的江水衝去他渾身的灰土汗污和渾身的酸痛。
然後地躍出水面,落到岸上,就那麼濕淋淋地大步往金陵城裏走去,他甚至還在路邊的小飯館裏打了二斤酒,切了半隻狗腿,邊走邊吃。
他知道急也沒有用,好在他總算趕到了,鄭願和秦中來的決鬥就很有可能打不起來。他只要在三更天趕到雨花台就行了,在此之前,任何舉動都徒勞無益。
就算他再能耐,他也不可能現在找到秦中來。像秦中來這樣的“地頭蛇”,現在一定已躲在一個極其難找的地方安靜去了。
而如果他事先找不到秦中來的話,決鬥就不可能避免。
找鄭願是沒有用的。
宋捉鬼對金陵雖不陌生,卻也不很熟,他的大半捉鬼生意是在中原和西北做的,偶爾有機會到江南~行,也都是來去匆匆。
他到金陵來過兩次,第一次是捉鬼來的,第二次也是捉鬼來的,只是兩次的鬼不一樣,其中第二個鬼,後來就成了他的好朋友。
這個鬼就是鄭願。
那是在六年前,宋捉鬼應江南大名捕蘇州字文備邀請,去蘇州幫忙查一件案子。
這件案子說複雜也不複雜,說困難還是真困難,案情是這樣的——
杭州大綢緞商米暄暉帶着管家米資和兒子米金寶來蘇州進貨,住在一家大客棧里。三天後,貨已辦齊,米暄暉準備第二天一早開船回家,當天晚上,父子主僕數人喝了點酒,就早早安歇了。第二天一大早,米貴來叫主人父子起床,卻發現米暄暉已被人殺死,米金寶也昏迷不醒,但沒有受傷。
就這麼一件案子,字文備查了三個月,一點頭緒也沒有。恰巧有一日聽人說起南陽有個宋捉鬼,很有兩把刷子,便輾轉託人將宋捉鬼請來幫忙。
宋捉鬼查閱了案卷,發現米暄暉身上的傷口很奇特,本想開棺驗屍,但時隔三月,屍體已開始腐爛,也就算了,只叫來了件作細問。
“米暄暉身上的傷口很小,也很淺,雖說中在腹部,但按理說一個半寸深的小傷口不可能致命。但打開腹腔察看,才知道米暄暉內臟已全都粉碎,一塌糊塗。”
這就是仵作的報告。
那積年老仵作說完后忍不住又加
了幾句:“他是被人用陰力震死的。但老朽想不出蘇州地界誰有這麼渾厚的陰柔內功,也想不出江南有誰能用刀尖發出如此驚人的震力,…,這個兇手簡直……簡直不像人。”
宋捉鬼又問米金寶的情況。米金寶是被人點了穴道,中午就醒了。在此之前,沒人能解開米金寶的穴道。
宋捉鬼親自找來米金寶和米貴,反覆細問米家的家世及生意往來情況,以及那幾天發生的事情。
仍然沒有頭緒。米暄暉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他的綢緞生意承自祖業,而且並未在他手中發揚光大。米家的人都不愛惹事生非,連米家的綢緞鋪子,名字都叫“貴和”。
而且米家沒人會武藝,若真有仇家要殺米暄暉,犯不着請身手如此高明的殺手。
一時之間,宋捉鬼真要懷疑這世上有鬼了。就兇手的武功而言,或許比他宋捉鬼要高出數倍不止。
天下到哪裏去找這樣的高手?
這樣的高手怎麼會殺米暄暉這種不懂武藝的生意人?
宋捉鬼當天晚上,做了一件讓字文備吃驚的事,他讓字文備穿上夜行農,蒙上面去殺米金寶。
宇文備居然也真的去了。結果大出字文備意料,若非宋捉鬼及時現身,字文備差點死在米金寶掌下。
米金寶的武功居然好得出奇。
宋捉鬼的桃木劍及時刺中米金寶右腕,字文備這才僥倖躲過一劫,米金寶在宋捉鬼的“捉鬼劍法”下仍然支撐了小半個時辰,這才被捉住。
然後,米金寶證實了米暄暉也是武學高手,米金寶的武功,就是米暄暉一手教的。可那天晚上“刺客”破窗而入時,他們連反抗都沒來得及。
米金寶說:“他就像是鬼。”
至於那個“鬼”為什麼要殺米暄暉,米金寶一口咬死說他不知道,而他隱瞞他們父子會武功的目的,卻是為了避免被牽扯進武林是非里去。
米金寶的話,顯然不太可信,但他很倔強,無論如何也不肯改口。
第三天晚上,“鬼”來找宋捉鬼,而且沒讓宋捉鬼知道。宋捉鬼醒來時才發現枕邊有張紙,上面寫着字。宋捉鬼看完,臉色鐵青,一言不發,將那張紙交給宇文備,飛也似的離開了蘇州。
那張紙上寫着一首打油詩:
“三十年來老米,
暗為倭奴作悵。
殺之本不足惜,
何勞閣下瞎忙?_:’
天下誰最湖塗。
南陽捉鬼宋郎。”
宋捉鬼生了一肚子悶氣,他發誓要找出那個“鬼”,問個明白,否則豈非被白白嘲弄了一場?
宋捉鬼一直追到了金陵,進了紫雪軒,一把揪住了鄭願的衣袖,吼道;“是不是你?”
當時的鄭願才十六歲,是個又漂亮又斯文的貴公子。
他看見宋捉鬼衝進門的時候,就開始微笑,被揪住之後,也還是在笑:“閣下莫非就是人稱‘村夫’、欽封遺玄顯微真人,以一柄桃木劍打遍天下的南陽捉鬼宋郎么?
宋捉鬼氣得滿臉鐵青:“郎、郎、郎個屁!說,你為什麼要捉弄我?”
宋捉鬼的粗魯頓時引起了公憤,紫雪軒的大美人小美人一涌而上,沖宋捉鬼大罵,燕呼鶯叱,宋捉鬼也聽不懂她們在罵些什麼。
鄭願只微微一抬手,美人兒們都憤憤住口。
鄭願微笑道:“在下鄭願。’,
宋捉鬼漸漸鬆開手,覺得有點慚愧了。
鄭願又道:“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只不知閣下是怎麼找到我的、”
宋捉鬼喘了幾口粗氣,冷笑道;“從她們身上找到你的。”
他的手指向四周的眾美人兒。
美人兒們先都一怔,旅即飛紅了瞼。
鄭願也臉紅紅的道:“閣下這句話…·好像……好像有點語病。”
宋捉鬼怔了一下:“語病?什麼語病?”
鄭願微笑道:“閣下進來時,我並沒有…·在她們身上。”
宋捉鬼回過味來,忍不住仰天大笑。
他能找到鄭願,的確是在這些大小美人幫忙——鄭願留詩時,在宋捉鬼房中也留下了一種奇異的香味,宋捉鬼就是循着這種極淡的奇香從蘇州追到了紫雪軒,而宋捉鬼一進紫雪軒,就聞到這裏的大小美人們身上都有這種異香。
宋捉鬼的鼻子,比狗還靈。
在宋捉鬼的大笑聲中,他們的友誼開始了。
宋捉鬼第一次來金陵捉鬼的經歷,連他自己都不願回想,一想起來就傷心。
那時候他才二十不到,可心已老起了皺紋。
現在,宋捉鬼三闖金陵,目的卻不是為了捉鬼,因為他還不知道這場決鬥就是由“鬼”精心策劃安排的。
宋捉鬼剛進城門,沒走一百步,就看見了一個由一群美人簇擁着的端坐香車的大美人。
宋捉鬼僵住。
夏小雨!
他看見的是夏小雨。
時間彷彿在倒流,宋捉鬼的血都涼了。
他第一次闖金陵捉鬼,進的就是這道城門。走的就是這條路,而且也是走了不到一百步,就看見了同樣由一群美人簇擁的夏小雨。
而且夏小雨同樣也是端坐在香車裏,美目流盼,微微地笑着,用一隻纖巧潔白的小手招呼他過去。
怎麼這麼巧?
宋捉鬼已長了十歲,但還是像十年前那樣,滿臉通紅,魂不守舍地走向香車麗人。
夏小雨瞟着他,害羞似地輕輕道:“今晚有一場很精彩的決鬥,你不想去看看?”
宋捉鬼道:“我就是為這而來。”
夏小雨道:“決鬥定在三更,現在還早,到我那裏喝杯酒再一起去,好不好?”
當然好!
宋捉鬼簡直連自己姓什麼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