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8年3月6日

二、2008年3月6日

“姐,你看怎麼樣?”穿着低胸白色婚紗的趙依依奔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顏開地轉了個圈,問道,“漂亮嗎?”“真漂亮!”邱元元讚歎道,“這是李震給你設計的嗎?”

趙依依的未婚夫李震是個服裝設計師。

“是啊,這是A款。還有一套B款明天送來。我覺得這套什麼都好,就是胸口開得太低了,媽媽看到一定覺得太暴露了,不讓我穿。”趙依依低頭看着領口抱怨道。

“老實說,我覺得這套婚紗妙就妙在這裏,你身材好,稍微開低點更漂亮,只要李震覺得沒關係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妝鏡前,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來塞在嘴裏,剛想點上,雙胞胎妹妹趙依依就低喊起來:

“你搞什麼?媽媽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見李震的媽媽了嗎?怎麼還沒走?”邱元元趕緊把煙從嘴裏拿了下來,她看了看腕上的手錶,“現在是九點,開車過去要三個小時,難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飯?”

“改時間了,改在下午兩點了,李震媽媽說要逛百貨公司,讓媽媽陪她挑選婚禮上穿的衣服。”趙依依在鏡前喜滋滋地端詳着自己,忽然問道,“對了,袁之傑來不來參加我的婚禮?”

這個名字讓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傑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們分手了。

“應該會來,他答應的。”邱元元心情煩躁地說。

“我說,你們到底是為什麼分的手?”趙依依在鏡子裏觀察着姐姐臉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問道。

“他說他找到了他的真愛,就是這樣。也不怪他,其實這些年,我們的關係一直沒什麼大的進展。我為他高興。”

“難道是他提出的分手?”趙依依轉過身來,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

“是的。”

“他認識那個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是不是腳踩兩條船?”

“一天。”邱元元說出這兩個字的時候,心裏有些難過,但馬上又替袁之傑爭辯道,“這跟時間長短沒關係,關鍵是,他終於找到了對的感覺,他對她有感覺。”

“難道他對你沒感覺?”趙依依沒好氣地問。

“有,不過他喜歡我的時候還很年輕,也許還不夠成熟。別怪他,我一點都不生氣,他對我很坦誠,從一開始就是這樣。老實說,我理解他的選擇,他需要的是個溫柔的女朋友。可我喜歡射擊、跆拳道和飆車,而且我還抽煙,我掙得也比他多,我們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興是他提出來的。”邱元元聳聳肩,雖然兩人分手,她也傷心過一陣,但在彷徨了三天後,她最終還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傑離開她,她難過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這應該不能算愛情,她想,所以,現在她決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還喜歡他嗎?”趙依依一邊脫下婚紗,一邊問她。

“依依,我很喜歡他,但也許僅僅是喜歡而已,我會去參加他的婚禮,如果他結婚缺錢,我還願意借錢給他,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紗扔到沙發上。

“哦,你是我見過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趙依依笑道。

“我本來就很瀟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紅、香煙、手機和車鑰匙通通丟進包里。

“你去哪兒?”

“當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還得見一個警察。”

“警察?什麼事?”趙依依問道。

“可能跟某個案子有關吧。他在電話里沒具體說。”

“找你是對的,你的節目名字就叫‘疑案追蹤’,說不定有個兇手是你的熱心聽眾。”趙依依見她往外走,拉住她道,“等等,載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幹嗎不叫李震來接你?”

“我要給他個驚喜。”趙依依哈哈笑着奔進了裏屋。

廣播電台樓下的休息室里,岳程遠遠看見一個身材苗條,穿着褐色毛衣,手裏夾個小巧公文包的年輕女子快步朝他走來,他料想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羅小兵聯繫過的那個電台女主播。“走路像風,看人的眼光像釘子,看上去不太好對付。”羅小兵這麼評價只見過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風風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過電話。”

他湊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膚很白,五官分開來都不算出眾,但拼在一起還湊合;就像羅小兵說的,她的目光很銳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會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銬、狹小的審訊室或潮濕的監獄,她會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車和夜空中的滑翔機。有趣的是,她穿得卻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襯得她線條柔和,膚色粉嫩,但他認為這種包裹在時尚外衣下面,若隱若現的鋒芒,才最為引人遐想。

“我知道,剛剛我們主任又跟我說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點了點頭,隨後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雙長統靴,靴子上交錯在一起的無數根鞋帶,讓他看得頭暈目眩,他懷疑她是否有耐心綁那麼多鞋帶。這時候她說:

“為什麼我們不在樓上的辦公室見面,卻要在這裏?”她顯然不太高興,這岳程能夠理解,從她十八樓的辦公室走到底樓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鐘。

“因為樓上人太多,不方便細談。”岳程解釋道。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說法。

“好吧,請告訴我,我能為你們做什麼?”她顯然不想浪費時間。

“那我就長話短說,最近我們碰到了一個連環殺手,他自稱‘一號歹徒’,已經殺了二十五個人了。幾天前,他給你們電台寫來了封信,說他最喜歡聽你在每周六下午五點主持的那檔探案節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個案子,希望電台能在3月8日那天播出來,並請他的一個老朋友來做嘉賓,參與猜謎。他說,如果電台答應他的要求,他將說出一條關於下一個被害人的線索。”岳程仔細觀察秋河的表情,發現她非常感興趣。

但她沒有表示出恐懼和驚訝,也沒有義憤填膺地咒罵兇手,“一號歹徒?名字倒不錯。”她只是像評論電影人物那樣說了一句。

接着,她忽然像吃了大虧似地嚷起來:

“他到底是把信寄給誰的?我怎麼不知道?!為什麼不寄給我?!就憑這,他也敢說喜歡我的節目?”

她還跟罪犯計較這個!她的表情讓岳程覺得有趣。

“他寄到了你們的總編室。”他說。

“總編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動了兩下,“既然他是我那檔節目的熱心聽眾,就該寄給我或者我那檔節目,怎麼會寄給總編室?”

她的這個問題,他倒從沒想過。

“你不覺得奇怪嗎?”秋河問道。

“是有一點,這說明什麼?”他意識到她想表達自己的觀點。

她掏出香煙,塞了一根在嘴裏,接着像他的哥們一樣,把煙盒丟到他面前,他毫不客氣地從裏面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麼?”他給她點上煙,兩人坐在休息室吞雲吐霧起來。

“你知道嗎,其實寄給我們的信雖然我們都會看,但多半到最後都會用碎紙機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一號歹徒’那麼有趣的信也不會例外。”她手夾着煙,抽了兩口。

“為什麼?”他注意到,她用了一個詞——有趣。

有趣嗎?難道她不覺得恐怖?

“因為我會認為那不知道是哪個瘋子隨手寫來的。我們根本不會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會相信他說的話。”她注視着他,意味深長地停頓了一下說,“所以,他才會寄給總編室。”

“你想說什麼?”他還沒完全反應過來。

“他了解我們這裏的情況,他知道他的信到我們手裏將會有什麼命運,”她自顧自地一笑,接着又問,“他是寄給總編室某個人呢,還是就寄給總編室?”

他不知不覺被她的話題吸引了。

“信封上只寫着總編室鄭小優收。”

“鄭小優是總編室的秘書,兩周前因為身體不好請長病假回家了,現在的秘書不是她。”她蹺起二郎腿,滿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煙說,“那個寫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總編室就會有人仔細看,知道總編室有秘書專門管收發信這號事,也知道鄭小優這個名字,卻不知道鄭小優已經不上班了,這說明他不是我們這裏的人,否則怎麼會不知道小優回家了呢?但他又來過這裏,了解我們這裏的情況。我想來想去,只有一種人符合這三個條件。”

“哪種人?”

“嘉賓。”

他覺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腦子打開了一扇天窗,頓時精神一振。

“嘉賓怎麼知道鄭小優的名字?總編室跟你們不在一個辦公室吧。”

“門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員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節目回去,在等電梯的時候就能看到。”

“他怎麼知道鄭小優會認真對待這封信?”他追問道。

“我們可能當著嘉賓的面議論過。鄭小優工作賣力得像頭牛,對什麼都很較真,老總喜歡她,有時候她會仗着自己是總編室的秘書對我們的節目指手畫腳。”秋河好像很看不慣鄭小優,她皺了皺鼻子。

“那麼你們的節目到目前為止,曾經有過多少個嘉賓?”他預感到這範圍不小。

她似乎馬上就看出了他的憂慮,笑了笑說:

“不多,我們的節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幾個嘉賓?”

“兩個嘉賓。一個是法律界或警界的專業人士,另一個是普通嘉賓,歌手、作家、演員、工人、廚師,什麼人都有。”

那就是說有將近一百六十個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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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宮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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