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句子的濃縮
(這個小插曲,發生在辰門被月緯“威脅”、熒惑與唐酸風打賭比箭之間的那個時間段,因為與主線無關,故未在正文中多加敘述。但,我手癢……)
為了讓唐松風乖乖被幽安鳥舔一舔,為了不讓“金尊”月緯找自己的麻煩,“水尊”辰門思量再三,決定施展自己獨一無二的魅力和熱絡到無人能及的粘功,動員唐家上上下下,誓要在月緯“興緻所來找人麻煩”之前,務必治好唐松風的色疾。
於是,唐宅這幾天……不、太、寧、靜。
宅院裏,下人們經常可見一位熱絡又俊美的黑髮公子追着自家少爺。若不是他聲音朗朗低沉,下人們真要以為追着少爺的是一位漂亮姑娘了。
話說這一天,午飯前——
“唐大哥,松風大哥,你就讓我的幽安寶貝舔一下你的眼睛,好不好?我保證舌到色到,酸風知道了一定高興得跳起來。”
“……”唐松風面無表情地走,身後是面無表情的珀玉。
“別走那麼快嘛,我知道要去吃午飯,來了來了,不如這樣,咱們邊吃邊聊。”黑髮公子懷抱一隻色彩斑斕的“母雞”,三步一跳跳到唐松風前面。
“……”唐家也算熱情好客之人,無所謂無所謂……
唐松風面無表情地走着。
還是這一天,酉時——
“唐少爺,你就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好不好?”
墨衫公子向左移開好大一步,繼續走路。
第二天,清晨——
“唐松風,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吧?”
下人見少爺面無表情出門,紛紛低頭打掃庭院。兩個時辰后,外出談生意的少爺回來,身後仍拖着那個熱絡的“尾巴”。
眾人聽那“尾巴”道:“喂,讓幽安舔一下眼睛,你又不會死。”
“……”
見怪不怪的下人沒再多看一眼,等到日頭下落,那“尾巴”公子再隨着自家少爺出現時,嘴一張,嚇得下人們撞樹撞桌又滑跌,更嚇得唐老爺瞪直了眼。
因為,辰門一手抱“母雞”,一手拉着唐松風的衣袖,振振有辭道:“我要舔你。”
原來,他叫了半天,關鍵字全被他省略掉——
最初是“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再而是“讓幽安舔一下眼睛”,三而成了“讓幽安舔你”,最後竟省略精簡到“我要舔你”。
唐老爺抖了抖鬍子,意味深遠地望向長子,語重心長道:“松風啊,你就……你就讓他舔一下吧?”
唐家長子奇怪地看了老父一眼,搖頭嘆氣:“爹,怎麼你也跟着湊熱鬧,我唐家坦蕩為人,怎可做這等丟人現眼之事!”
唐父被這一番義正詞嚴說得慚愧,不再勸說長子。
片刻,唐母進來,聽辰門大叫“我要舔你”,心捂胸口倒跳一步,驚懼地瞪着他搭在長兒肩上的手,美目眨動,突然回頭大叫:“來人,取我的弓來。”
“是,夫人。”
丫頭快步跑遠,唐老爺扶過夫人,奇問:“夫人啊,好好的,你取弓做什麼?”
“我要射了這不知羞恥的傢伙,敢在唐家公然勾引我兒子,活得不耐煩了。”撩起水袖,唐母頗有女中豪傑的氣勢。
“……”
唐父無言。
又過了一刻鐘工夫——
唐酸風提着一隻貨真價實的母雞跑來,“喂,辰門,讓這隻雞舔一下你的眼睛,如果它舔都沒事,我就相信你的幽安母雞不會傷害我大哥。”
“……”辰門一臉幽怨。
他們這根本就是蔑視他,蔑視他的幽安。
“來,試試。”雞嘴伸到他的眼珠前。
趕緊後退,他苦着臉道:“酸風,你這只是母雞,我的是幽安鳥,想我一千隻魅……”
“我知道,千魅扶風才能誕生一隻幽安鳥,它是稀世之寶。來,快試試。你不敢試,除非……”唐酸風瞪眼,“你騙我,它根本治不好大哥的眼疾。”
“不不不,不騙你,你不相信我,也應該相信月緯呀。它能治好你大哥,一定能。”辰門指着月緯所在的聚景樓發誓。
“那就試吧。”
冷汗直淌,趕緊擦兩把,辰門跳出危險圈。卻不想前有狼後有虎,才跳出唐酸風的母雞攻勢,卻又面對唐母的拔箭虛張。
嗚……他好苦,好命苦哇!
為了保住自己的寶貝,他只得大叫:“唐大哥,讓我舔一下,只舔一下就好。”
唐松風面無表情……
珀玉……也面無表情!
後記
這是玄怪小說、這是玄怪小說……
請在心裏默念三百遍,屆時,就算火眼金睛的人有懷疑有反駁有質問,念多了也就是了。所謂習慣成自然,潛移默化最重要,這就是最佳實踐之例。
如果——念了三百遍后,你還是不認為這是一篇“玄怪小說”……服了服了,我服了,請跟着我轉念——這是愛情小說、這是愛情小說、這是愛情小說說說說說說……
在你耳邊念上五百遍“說說說……”,就不信潛移不了。
看完這個故事,不知有沒有覺得月緯其實是比較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個性,月緯想要“酸風心甘情願又一心一意為他做任何事”,但實際上,是他為酸風做了任何事情,而且不知不覺。
月緯想要的,看似成功,酸風在最後不也追上來了嗎?其實不然(本人以為),在酸風的心裏,還沒到“肯定愛”那個程度,她只保證“能愛”上他,但什麼時候有“肯定”這個念頭,月緯就慢慢磨吧!
一個太聰明的男人,因為在其他事上用腦太多,畢竟在某些方面,情感或理智上會微弱一些,居劣勢一些。比如,愛情。呵呵(⌒_⌒)!
酸風的性子,唐母是最直接的促成者,但故事中對這個母親着墨不多,因為怕——怕寫得走火入魔,歪了道。不然,最後寫成“唐母教女”,百步穿楊、我射我射我射……不用看了,這不是言情小說,是射擊教案。
從來不認為風花雪月是多麼上不得檯面的事,我也喜歡收藏言情小說。如果在五六十歲的時候,我手中還能捧上一堆言情小說,那必定是我喜愛至極的作者之作品了。
寫故事,總希望自己能言之有物……呃,那個……“言”之有物,不是說非得指點一下東邊的江山、評論一下西邊的時政,或唾沫橫着飛兼球鞋豎著跑,只是想,創作是個非常主觀的東西,能夠讓讀者在翻看完作品后,不覺得自己浪費了時間,甚至享受到閱讀帶來的快樂,哪怕是一瞬,之於我,也是件非常非常快樂的事了。
愉閱,要愉“閱”呀!
謝謝……(^_^)
(PS:在你耳邊念上八百遍的“愉閱愉閱愉閱愉閱愉閱……”,就不信默化不了。有志者,事竟成。成不了……條條大路通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