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插曲閱畢
《舒爾茨先生的榮譽》,見洋人把瑪麗·居里一形象塑造得血肉豐滿,甚為欣喜。憶幼時,學校初設圖書館,吾為管理員。借書之時,每每礙於面子,好書悉數借予他人(其中亦有《資本論》),待到自己幡然回顧,只余《居里夫人》一冊。口中雖不曾說,心裏委實不喜。暑假前面大半,不肯翻看。現憶之,着實可笑。人之愛書固然不錯,若文章不合乎己便大為不美。料想當年必不懂《資本論》,讀之何益?
於母親力薦之下,始讀《居里夫人》,竟欲罷不能,輾轉通讀數次。日後每每告誡自己,不為聲名所累,只選取合己品味之書籍。曾憶《尤利西斯》國內初版之時,包裝精美,定價不菲,國人競相購買,藏於家中深閣。大有稍領文墨者盡皆讀懂之意。吾聞此書末尾約百頁不含標點,一氣呵成,便也至書店欲一覽芳容。而翻之數頁,感其表雖無甚奇,其內卻蘊意深刻而不能領悟,遂作罷。曾於朋友面前提起,被笑淺薄。隔前又去,仍不明裡就,再度空手而返。想當年購得此書者,又有幾人不是束之高閣,幾人能食其味髓?竊以為,吾之量力而為,尤勝此輩。
閑話少說,今日之意,乃借故告罪耳。
敬告諸君,《碎便士》中《植物》一部,乃無下文矣。
想到辜負諸君,誠不甚惶恐。特於此深表歉意,並陳述理由一二。
吾辭去教師公職,發奮著書,諸君略有所聞。僅就身邊人來看,觀點無非有二。一曰工作為主,寫作為輔,今棄干而就支末,為不智也;一曰汝非甘於人下者,兼之秉性古怪,本不符為師者之意,當再圖他路。無奈我意甚堅,其中亦有不自量力之嫌,遂棄兩者皆不顧。
遙想年少之時,為拾一物(彷彿作安全套之類,孺子得之不易,故不忍棄),嘗兩肘支於膝側,奮力抬起桑塔納,以使朋友俯身拾得。如此看來,力氣不容小覷。雖后不知愛惜(曾三日輕十五斤,被朋友笑稱酒色淘虛了身子),料想亦不至大損。兼竊以為不甚愚鈍,故嘗私下欲成一番大事。怎料生來性情古怪,又加不甘久為人下,以至於此,君等當以為戒,切,切!
既有云: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將如何如何。成大任自不敢說,然心智之累、體膚之苦,半年有餘感之甚深。惑曰人生不如常十之八九,故不敢胡言興嘆;然妄自菲薄之事,又尤為吾之不恥。奈之若何?實不知也。
度日之苦自不必言,蓋有諸多好友,料想時時受其接濟,亦無甚憂。其間有一名為威士忌者,常接吾去打打牙祭,又深知吾之所好,乃駱駝香煙也,便每與饋贈,故不甚感激。吾同事之友,亦待我不薄,頗感其情。又一名曰金海者,來吾住所探望。因吾徹夜改稿未眠,於飯後沉沉睡去。待醒來時,彼已去矣。須臾收拾碗筷畢,驚見手機下壓鈔票數張。此友月薪不過千元,乃以半饋吾,實叫人惴惴不安。大方吾友對吾,盡皆如此。
然終日食俸與父母,見其均年逾六旬。吾非紈絝兒,於心何忍?嘗有鬱郁不得志之感,又恐失笑於他人,不肯表露。
鑒於此,遂抱厚望於書稿。豈能料諸事不順?
想吾舉仕不第,兼之女友離去,本已凄慘。出版之事又一波三折,甚哀。
初始,曾委一小婢為責任編輯。吾並不欺其年少,怎奈其於文稿上大動刀斧,削減數萬餘言。吾觀敝文,雖字句欠於斟酌,但不至於如此乎。諸君請想,一二十萬言之推理小說,如此刪改,必或毀之主線,或伏線。吾安能容之,是夜連續筆耕不輟,至次日午後,方切停筆。二十小時有餘,乃成一文章,告誡諸多處不得修改。
后,換一編輯。聞吾為《ID》作續集。便欲簽后兩本協議。吾大驚,未聞前約尚未復而後約至者,不能同意。出版社言欲出套書,亦是對作者與讀者負責。吾怒,素聞篡臣王莽、董卓者,尚有禮賢下士之時也,何故如此相欺?!其曾謂吾曰,三月出版,不時,推至四月,又五月,至今未決,叫我失信於諸君。今又欲與后兩本書相脅,口稱若不予之,則簽書出版還需延期!吾見其行,比之莽、卓之流,尤有不如,真無信也!倘彼真有心合作,安敢如此?此吾怒一也。又雲,為讀者、作者負責,簡直信口胡言!吾之與出版社,乃同謀利益之一船人而。吾不詐彼,彼不欺吾,是為負責,焉有其他?又及對讀者負責者,繫於作者一身。吾發奮作書,實為感諸君之厚愛耳,於出版社有何相干?料諸君能見後文則心滿意足,尚在乎出版社為何家耶?彼用此為說辭,吾怒二也。犯罪系列欲至幾何?實吾所不知也,蓋五、六本不能盡善也。今出版社以後書脅前書,吾深為不解!若吾筆耕不輟,作十餘本,豈能盡數付與他?每每以前書作要挾,該當如何?吾乃賣書,又非賣身,怒其三也!
是故,昨晚中介電話相告此事,吾推脫身體不適,誠欲再作定奪。
吾友一忘年友,年約五旬,多智。吾以此事咨之,其略一沉吟,便稱此事易也,可作緩兵之計。吾請聞其詳。曰:君所懼者,一為有詐,二為賤賣。吾有一計,君可從之。可與出版社簽下后兩本協議。彼前書不出,則不予后稿。待簽約期過,付諸法律,可制之。若前書大賣,以至君揚名而人前,則可毀約。料想毀約賠償金不甚多,大約前書稿費而已。戒時,君有名望,焉愁出版社不蜂擁而至?而前書不甚紅,則后書未必賤賣,君與出版社各得其利,相安無事。倘君書見市不美,遭人嫌棄。則出版社已有協議於君,彼自不肯輕易毀約,君亦可得利,誠叫人如作啞者食黃蓮!吾大喜,意欲從之。
次日稟告母上,上乃大怒!曰:豎子何太無禮!此憑空欲套賺汝書稿也,豈能予之!未聞后約於簽約未鑒之前到者,真欺人太甚也!
須臾,電話至。母叫吾如此說之:若出,便出前本,合意,自當有后約;不然,恕難從命,當自投別家。
已畢,上仍於震怒中,口稱,是兒何太無禮耶?!
母出,吾乃作此文。不敢稍有隱瞞,悉數告知諸君。
惑曰:君之脾氣太盛,類三國中曹洪耳。吾雖笑而不答,內里卻抑鬱不歡,想曹洪者,身為大將,卻未能建何奇功,我亦如之?
現觀之,人言真神准也!想吾之欲出書,固有不甘於寂寞之由,亦有惶惶間但求自保之意。然諸君之厚愛,誠然叫人感動,遂作文以抱諸君。怎奈每每無路,叫人哀嘆。
嘗有一人名小芳,乃前者笑我沉溺於酒色者,其善識人,甚也!大學時曾有一同學,眾皆謂:此女模樣雖差,人品不錯!芳獨不以為然,眾皆笑。荏苒三年有餘,此女丑惡用心盡於人前,諸人方信芳言。吾問之源何有先見之明,芳笑曰,此易知也!吾觀其人,雙目下有淚槽,乃的盧也,騎必妨主!眾皆啞然失笑。說吾為曹洪者,亦此人也。吾曾問己命若何,彼曰:誠不知也,如君者,身懷大志,然不肯腳踏實地,又兼之秉性怪異,君料想如何?
芳曾謂吾曰:夫出版界,實君之不知也,奈何陷之若深?天下文章一大炒,有名有錢有權者以之為娛樂,加之後盾堅實,出版之事,實無聊之至者所謂,君可與此輩同語?吾喜三國、紅樓、水滸、聊齋等古之名作。回觀當代文章,見浪漫主義、幻想主義皆失!君想勉力為之?吾不解,細問之。既言:君知葉永烈否?常為毛澤東等中國領袖作傳者。其嘗於二十歲時作科普讀物,俱言手機、可視電話之物。想像力之豐富,頗有凡爾納風範。怎料無人識之,至今日方可出版,亦不得不說借之名聲亦。吾觀君書,倘在國外,或許大有銷路,於國內……我曾笑曰:君厚古薄今之輩,我乃崇洋媚外之徒!芳再勸曰:晚報上曾等一文章,乃出自一黃口小兒之手。言其少時每每與同伴拍洋畫、耍羊拐之時,不甚歡愉,系抄襲也!我不以為然。復曰:君可曾耍過羊拐?吾方大悟,想吾輩長之數歲,尚未見過羊拐之物,只曾耳聞。他十五、六小兒,焉能耍之?芳曰:同是晚報者,數月前亦曾登出一知天命之人懷舊之作,這段文字,相差無幾,當作何解釋?此不過一例!國人且多保守,類似君之文字,或有人不喜,或有人不敢,總之前途渺渺!吾知其意,乃告誡吾不但辭職也!但是心下甚堅,雖故左右而言他。
今反觀之,其審時度勢,真吾不如也。然吾有一惡性,行事決不反悔。怎奈窯已告僒,寅吃卯糧,無法苦作支撐。兼之前者曾言,父母均已年邁,安忍叫之供養耶?故不再堅持,於近日復去某一差事,夙願之事,不敢再提。
既吾之性情仿於曹洪,便不免再作陳詞。夫出版社者,曾有言曰:若不予后稿,則前書必當修改,須得一妥善結局方可安讀者。吾大笑:若如此,則吾現金所作之稿盡皆付之一炬,而其後更安有文章獻於諸君?此非誠信,實欺諸君也!吾不忍為此,亦不作苟合之事!料想世間,竟無一識良馬之伯樂乎?莊子有云:世間有伯樂出,馬之哀矣!料想莊子乃一出世神人,憂馬之不復安閑。又怎知吾輩苦心之事?想諸葛武侯,六齣岐山而不得奇功,然實得先主垂青并行三顧之禮。雖抱恨而亡,誠叫人落淚,而為識人之主行盡忠義,亦不為憾。蓋孔明苟全性命於亂石,不求聞達於諸侯之心,於吾之強為相反,故結局乃有此二。
吾連日擔憂,口已生瘡。眼見出版如作泡影,當於今日散漫心情,權作為日後之差事調養吾性。既如此,作書之事,不再提矣。
吾若類乎曹洪,量洪之脾性,與此也不忍。辜負諸君厚望,還望諒罪。斗膽說一違逆言:如若《ID》不能順利出版,吾決不再作一字!便是出了,奈網絡已涼吾心,故亦不再上傳,網絡寫手,本不是吾意。
既出此言,吾必行之,今後決不再談書稿。願諸君諒我之苦,不告罪於坑害諸君之意,吾誠為感激。
嗚呼!願諸君借我之說,日後行事,引以借之,吾當頗有欣慰之意。昔日曾得厚愛,再度感諸君之情,切,切!
又曰:吾想起芳言,故又翻看《三國》,雖不知遍數,爛熟於心,仍不忍棄。乃作此不古不今之文,還請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