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喬納的情報

第4章 喬納的情報

雖然高競對自己掌握的線索諱言莫深,但喬納還是很快就從高競的下屬那裏打聽到了林琪墜樓案的最新進展。

莫蘭得到的情報是,當晚12點半左右,林琪從住處上了一輛出租車,大約半小時后,她到達六月大樓的門口。出租司機對她的印象深刻,因為她的裝束很奇怪,白色風衣裏面套着一件連體的黑色緊身衣,他問她是不是要去參加化妝舞會,她沒有否認,到達目的地后,她爽快地多付了兩元車費就下車了。

由於她坐在駕駛座的旁邊,臉一直正對着前方,而且大半個頭都被罩在黑色緊身衣的頭套里,所以司機沒法看清她的臉,但他說,她曾從風衣口袋裏掏出口紅把玩了一陣,但沒有塗在唇上;他曾目送她進入大樓,他看見一根長長的黑尾巴從她白色風衣的下面露出來,這讓他覺得很好玩。

(附:在林琪的墜樓現場,警方沒有發現她的風衣和口紅,因此警方判斷這些物品已被兇手處理,但在附近的垃圾桶內也沒有發現相關可疑物品。)

有人看見林琪上了電梯。有一個住在10樓的居民跟她一同搭乘電梯,他說,他在9樓出了電梯,這時候電梯裏就只剩下林琪一個人。因此警方判斷,林琪的目的地應該在10樓以上,於是馬上派人尋找10樓以上的目擊者。但詢問了一遍,警方的收穫不大,有一名住在10樓的居民說,他曾經在樓道里看見白影一閃而過;另有一名10樓的住戶稱,在午夜12點左右,他聽到隔壁有人開窗的聲音,但他不知道是從哪個方向傳來的。

但後來警方拿着林琪的生活照(據說是從林琪家找到的)挨家挨戶地詢問六月大樓的居民,卻有了驚人的發現。有好幾個人都說曾經在附近見過她,有一個人還坦白自己曾經跟她說過話。最後經過總結,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在三個人身上。

有證據表明林琪跟六月大樓的三個人有過較深的接觸。他們分別是1001室的董斌,1104室的王俊以及1202室的張重義

一位住在底樓的居民說,他曾經看見林琪跟王俊走進上了同一部出租車,她面帶微笑,神態嬌媚,還有人看見林琪跟董斌在書報攤邊說話,他們的談話至少進行了一刻鐘,因為目擊者在報亭旁邊的銀行取錢,大約花了20分鐘,當他走出銀行的時候,他們的談話仍在繼續;另外,據張重義的鄰居說,林琪去過他家,她去的時候他恰巧不在,她在門口等了足有半小時,張重義回來后,兩人一起進屋,看上去他們關係親密,象男女朋友,因為“她進屋時,張重義在背後扶着她的腰”。

三個都是單身男人,都住在10樓以上,所以警方認為那天晚上林琪搭電梯上了10樓,必然是去找其中之一。根據法醫鑒定結果,林琪身上有多處淤傷,臉上曾遭受重擊,根據出拳的力度判斷,不大可能是女性所為。所以警方已經鎖定兇手是三者之一。

經過幾天的調查,警方很快就摸清了三名嫌疑人的大致情況。

董斌:27歲,在一家流行雜誌當美術編輯,未婚,女朋友在同一家雜誌社的廣告部供職,兩個人戀愛2年,感情穩定,準備年底完婚。董斌對自己被問及與林琪的關係十分吃驚。

以下他的原話被警方記錄在案。

“不錯,我見過這個女人,她就是那個跳樓的女人嗎?哇,真是沒想到。那天上午我10點才起床,等我下樓的時候,屍體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聽到樓下有很多人在議論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驚)了!”

“對,我們是聊過一次,就在我們那裏的書報亭,她起先向我問路,她問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樓在哪裏。我說這裏只有六月大樓,沒有七月大樓,我想她大概是搞錯了,其實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樓。隨後她就拿出一張紙條來給我看,她說那是別人寫給她的地址,她要去找上面寫的這個人,我很驚訝地發現,那紙條上的姓名居然跟我同名,而且那地址略有差別,我在1004室,而上面卻寫着1204室,我馬上懷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於是我老實地向她承認我就叫董斌,她顯得很驚訝,隨後她就問我是不是在雜誌社當美編,我說是的,於是我們就聊了起來。她說她想做一本關於健身的書,有個雜誌社朋友向她推薦了我,她掏出一張名片給我看,但我沒什麼印象,其實我也不太在意這些,因為干我們這行的,經常有朋友介紹私活過來,不認識的人接觸一次也就認識了。”

“我們在馬路上聊了一會兒,我不記得有多久了,大約超過10分鐘,她後來提出要去我家看我做的樣稿,但我對她說,我的電腦出了毛病,可能要過段時間才能修好,她顯得有些遺憾,但她並沒有在意,接着她跟我說了她對書的要求,坦白說,她要求不高,但開的價卻很高,所以我同意為她效勞。我們約好等我的電腦修好后聯繫。”

“是的,出事的前一天,我們見過面。我的電腦修好了,我約她出來見面,我們在咖啡館聊了幾句,約好第二天到我家去看樣稿。但是我後來打電話給她,她說自己很忙,我想她可能改變主意了,所以我再也沒有跟她聯繫。”

王俊:25歲,一家體用用品網站的創辦人,未婚,女朋友是大學同學,兩人戀愛三年,本打算今年結婚,但因為女方父親突然病逝,所以婚禮改在明年舉行。兩人感情不太穩定,經常吵架,但一直沒有分手。王俊起先迴避自己跟林琪的關係,但後來經過高競的高壓詢問,他終於還是說了實話。

“我不知道她叫林琪,但我確實認識她,我們就是在附近的酒吧認識的,當時我跟我的女朋友在酒吧里吵了一架,我那女人用酒澆了我一臉,我氣得七竅生煙,她正好坐在我旁邊,遞了張紙巾給我,我們因此就認識了。我當時心情很糟,一心只想甩了我的女朋友,再說,她長得也確實不錯,所以我們就聊了起來,後來還一起到另一家酒吧喝了酒。”

“沒有,我們沒有所謂的一夜情,我們到另一個酒吧只是喝了杯酒,我朝她吐了苦水,她也說了自己的事,但那時候我滿腦子都是我那可惡的女朋友,哪有心情聽她說。我只知道她說她是個健身教練,不知道這話是真是假,但我摸過她的腰和屁股,的確很結實。對,我的確向她提出過非分要求,我想當著我女朋友的面把她帶回去,一定會我那女人氣得打哆嗦,但她不同意,她堅持要回家,臨走的時候她保證以後只要我找她,她會來我家的,可以一直呆到天亮。她的意思其實很明了,但我還是覺得有點遙不可及,其實這就是她給我的感覺,她很神秘。”

“後來,她的確來過一次我家。我的女朋友不在,之前我們同居在一起,但自從上次她在酒吧潑我酒後,她就搬走了。那天晚上,我給她打了電話,大概半小時后她就來了,我差點沒認出她,她臉上化了濃妝,手裏還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紅葡萄酒,人搖搖晃晃的,象是喝醉了,我們和着音樂跳了一會兒舞,她突然要吐,接着她就衝到到衛生間去了,等她出來的時候,她已經洗過臉了,看上去人也清醒了不少。她冷冷地對我說,她把化妝包掉在酒吧里了,於是我們一起到酒吧去找她的化妝包,結果在前台找到了,收銀員告訴我們,是別的客人撿到后交給她的。隨後我們一起離開酒吧去外面吃飯,那天晚上我本來以為她會跟我回去過夜的,但是吃完飯後,她就說頭暈,於是我們在飯店門口分手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其實我對她很有好感,但那有什麼用。她對於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她是個神秘的女人,我覺得她從來就沒想過真的要跟我發生什麼。”

“我真的不記得她問過我什麼了,也許她問了,我也許回答了,但是我真的記不清了。我們在一起時,我都在喝酒,我的腦子不大清楚。”

張重義:42歲,是一家區級中心醫院的內科醫生,3年前離異,前妻是一名中學教師。離婚理由是前妻的多疑。他的前妻懷疑他跟同院的一名女同事有染,經常到醫院去無理取鬧,最後他終於忍無可忍,向她提出了離婚。張重義離婚後一直獨居,但最近開始在網上交友俱樂部結交女性。他向警察承認,他有意再婚,但婚姻介紹所他覺得不牢靠,林琪是他在網上結交的第三個“女友”,之前兩個他跟她們仍在交往中,他準備在三者中挑選一個,而他本來意屬林琪。

“我在網上跟好多女性聊過,但她們的情況大多跟我相同,離婚的中年人,身邊帶一個孩子,而我不想找這樣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太虛榮,我一直想找一個比我前妻更好的。我的前妻前一陣子結婚了,她的後夫是一個軍官,她為此很得意,還給我寄來了請柬,這事讓我很不甘心,我決心要找一個年輕的未婚女孩。”

“是我主動找林琪搭訕的。她那時候也在網上徵友,我記得她列出的條件是要找一個工作穩定,能夠體貼人的中年男子,她說自己從小就沒有父親,所以就對成熟男性很心儀,我覺得我符合她的要求,所以就主動跟她取得了聯繫。我們在網上先聊了一陣,隨後通了電話,又互相發了照片,她長得很漂亮,我起初擔心自己的長相不會讓她滿意,但沒想到收到照片后,她馬上就同意見面。”

“我約她到咖啡館見面,她說外面太吵了,而且她也不贊成亂花錢,她的話給我印象不錯,於是我斗膽提議到我家見面,她居然同意了。”

“但是到了約定時間,她沒有來。我們約的是上午10點,說好她來之後,一起出去買菜回來做午飯,但是我一直等到下午1點,她都沒有出現。我給她打了很多電話,她的手機一直關着。可是第二天我回家時卻發現她等在我家門口,她沒化妝,看上去很樸素,比照片上更漂亮。看見她,我既吃驚又生氣,但我想,來了就好,所以我一句也沒有責怪她。”

“她向我道了歉,她說昨天突然接到一個朋友的死訊所以心情很糟,也不想接電話,我原諒了她。後來我們在家裏隨便煮了點東西吃,她胃口很好,吃了兩碗方便麵,心情看上去很不錯。但她最後還是離開了,我們之間什麼也沒有發生。”

“她洗了澡,我以為她打算用自己的方式補救前一天的失禮,但是她出來的時候,衣服穿得好好的,她說她該走了。她走了之後,我才想到,盥洗室里還晾着我另外一個女朋友的內衣,這可能讓她認為我一直在欺騙她。”

“那天我把她送上車,她在車裏跟我揮手說再見,那神情就好像是永別。其實我覺得她很聰明,她肯定是想好要來突襲我的,而我呢,真的讓她逮個正着。”

“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後來在這裏墜樓,這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那天她走後,我們再也沒有聯繫過,我打電話給她,她一直關機,她也沒上網。”

林琪在主動接近這三個男人,這是喬納的情報給莫蘭的唯一印象。可是,她為什麼要選擇這三個男人呢?難道他們跟三年前的案子有關係?一定是的。但如果貓女跟林琪沒關係的話,她根本就沒必要去管這檔子閑事。沒準真的是姐妹,也許林琪是想找出三年前導致妹妹死亡的元兇。

但是如果這樣推理下去的話,那麼貓女的死也成了疑問,她真的是被正在跳樓自殺的張月紅嚇到了才不慎墜樓的嗎?她會不會是被謀殺的呢?難道,三個人中有一個是三年前的隱形兇手嗎?三個男人後來都說,林琪後來沒有再跟他們聯繫,這是真的嗎?至少有一個人,一定在說謊,但究竟是誰呢?

這一連串的問題折磨着莫蘭,讓她無比困擾,忽然她想到了一個問題。她急急忙忙奔進房間,從抽屜里掏出裝有張月紅和貓女的資料的文件袋。

果然有問題!

“張月紅的屍體掉在自行棚附近,而貓女的屍體是在花壇里發現的。為什麼?”放下文件袋,莫蘭自言自語道。

“哦?那又怎麼樣?如果你對着窗口撒兩泡尿,很可能澆到不同的人。”喬納一邊啃蘋果一邊看電視,心不在焉地說。

“警方認為貓女是行竊之後,在準備逃走的時候,被張月紅嚇到了才墜樓的。”

“很合理。如果你是貓女,你也會被嚇得半死的。想想吧,她怎麼會料到被她偷的人會突然在黑暗中冒出來,從同一個窗口跳下去?”

“如果張月紅正在房間裏為跳樓作準備,那貓女怎麼能偷到她的錢包?”莫蘭提問。

“很簡單,她們不在同一個房間。”

“只有客廳的窗戶開着,張月紅一定是從那裏跳下去的。再說如果她們不在同一個房間,那貓女只會聽到一聲悶響,她怎麼會被嚇到?她可能會以為有人在丟垃圾。她可是慣偷,如果不是受到很大的驚嚇,她不會失手。”

喬納終於轉過頭來。

“也可能是,貓女在a室偷東西的時候,張月紅在b室為跳樓作準備,貓女聽到響動后發現隔壁有人,便爬出窗準備逃跑,這時候張月紅從b室衝到a室窗口,從同一個窗口跳了下去。”喬納表情認真地猜測道。

“自殺還要挑房間?”莫蘭反問。

“為什麼不可以?既然自殺的方式可以挑,那地點當然也可以挑。”

“算你說得對,那難道她跑到窗口的時候就沒看見窗外的貓女嗎?”

“也許是沒看見,如果她打定主意要跳樓的話,她什麼都顧不上。”

“當你準備跳樓的時候,卻突然發現窗外懸着一個人,這是多麼恐怖的事,碰到這種情況,難道她還有心思跳樓?喊救命還差不多。而且,客廳窗口下面是車棚,卧室下面則是種滿了矮東青的花壇,如果你要自殺的話,你會挑哪一邊跳下去?有哪個女人希望死的時候臉被鐵絲划花臉?她可是精心化了妝去死的。我真不理解。”

“各有所好而已。有人愛吃雞屁股我也很不理解,但你不能否認就有這種人存在。”喬納鄭重其事地說。

莫蘭深信自殺是需要情緒和氛圍的,再決絕的心,碰到情況不對,也會隨時改變。但眼下,她找不出理由來反駁喬納。

精心化了妝,不厭其煩地穿上扣帶涼鞋,專門挑客廳的窗口,卻把遺書掉在另一件衣服的口袋裏,一點沒注意在同一個窗口準備逃跑的貓女,這可能嗎?也許她跳窗的時候,貓女已經爬下去了,但是一個自殺的人,難道不會先往下看一眼嗎?所以她一定看見貓女了,但是她居然就這樣直接跳了下去,給人的感覺倒好像不是在自殺,而是想故意嚇死貓女,總之,太不可思議了……

除非,她是被人拋下去的,這樣的話她當然不可能看見貓女,她也沒有機會。

在行竊時,突然目擊一次兇殺,這足以讓沒有帶保險帶的女賊因驚嚇而墜樓。

“林琪的手機找到了嗎?”她問喬納。

“找到了,在她家裏。她沒帶出去。”喬納答道。

“事情發生后,有誰跟她聯繫?他們不是都說不知道墜樓的人是她嗎,那應該有人跟她聯繫才對。”

“三個人都沒有打過電話。”

“他們打過電話去健身中心嗎?”

“已經查過了,沒有人打電話去健身中心找她,只有出事那天上午,她剛走就有個女人打電話來找她,聽上去怒氣沖沖的。”

“那是我。”莫蘭承認,喬納吃驚的表情讓她有點尷尬,“要不然我怎麼會知道我前腳剛走,她就離開了呢?老實說,我本來想取消那個計劃的,林琪那天的態度太惡劣了。”

“她已經受到了懲罰。”

“其實我蠻喜歡她的,她的健身操跳得很美,象藝術體操。”莫蘭道。

“沒看出來。”

喬納對藝術的鑒賞力向來較薄弱,莫蘭無奈地笑笑,隨後提議道:“明天陪我去健身吧。”

“我還以為你再也不會去那裏了呢。”喬納瞪着她道,

“哪兒的話,你不知道我有多愛上健身房,在那裏,你可以聽到各種各樣的小道消息。其實信不信由你,只有小道新聞里才有最真實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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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的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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