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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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死有什麼不同嗎?

我想首先聲明,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疑問,才促使我產生了想用蜘蛛網般密密麻麻的文字書寫《最遙遠的距離》的慾望。我之所以加上副標題《命運的麥比烏斯帶》,就是想表達這樣的含義,主人公俊姬與雅真的命運密切相連,就像麥比烏斯帶一樣。

偶爾輕輕擰成的帶子,卻永遠地連接起了前與后。把這種麥比烏斯帶原理應用到實際生活之中,便可以發現這部小說的密碼。

我想通過“俊姬”這個人物,對“我”的存在進行思考。我為什麼能和別人區別開來,作為“我”而不是別人存在呢?我想從另外的角度審視人們認為是“真實”的某些東西。

我想在人與人的關係中解釋年輕人常說的“自我整體性”。如果說《最遙遠的距離》是俊姬通過雅真尋找自己的“自我整體性”的過程,是不是顯得過於宏大呢?我只想刻畫主人公在非現實性的假定狀態下做出的現實性反應。

如果我過的是別人的人生,那麼結果會怎麼樣?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某個自己想要成為的人,比如說,自己嚮往的人,或者羨慕的人。

如果這種事情真的發生,那又會怎麼樣呢?

在小說中,俊姬變成了雅真,開始思考從前的自己。我們可以說是俊姬的靈魂附在了雅真的身上。俊姬感到無比的慌亂和恐懼,努力正視變幻莫測的未來。她想通過不滿於原地踏步,而是奮勇前進的雅真,喚起自己面對困難和恐懼的勇氣。

愛情的界限在哪兒呢?肉體改變之後,愛情還可以繼續嗎?因為有了這樣的假設,我又設定了“律河”這個人物,律河愛俊姬。看來,真正的愛情並非只是愛對方的某個部位或者某個方面。

某一天,如果你變成了另一個人,那麼原來愛你的人還能認出你嗎,還是根本看不出來你是誰?這樣的疑問也可以說是浪漫小說的趣味所在,所以我就把俊姬和律河當作浪漫故事的重要組成部分。

即使性格和外表發生了變化,但是那個人特有的東西(個性)依然存在,所以“我”也依然成立,難道不是嗎?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需要某種非他(她)不可的東西。

律河發誓要愛俊姬一輩子,坦言自己愛的是她的靈魂。律河以超越愛情的信仰深愛俊姬,然而俊姬明明已經沉浸在愛河裏,自己卻不知道。為了讓俊姬知道友情不同於愛情,律河向俊姬發出了愛的訊息。

我喜歡“命運”這個詞。俊姬是個開拓命運的人物。命運可以改變,這一點與宿命不同。人生沒有什麼東西是固定不變的,每個人都擁有着無限的可能性。

我覺得人生就像三明治,在生與死這兩片麵包中間,夾着名叫幸福或不幸的火腿。有的三明治里夾着類似甜美的果醬的愛情。每個人都有不同於他人的三明治。在異彩紛呈的人海,能夠遇到自己心愛的人,那就可以算作奇迹了。

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擁有遼闊如大海、自由如蝴蝶的人生,找到可以愛一輩子的另一半,演繹出比大海更深比蝴蝶更美麗的愛情故事。

距離大海不遠的地方

姜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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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遙遠的距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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