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回 會計才職失三司 威福權誅行百輩
詩曰:
一簾霞影烘丹灶,半畝花陰長綠苔。
莫打流影啼村裡,恐驚馴虎卧林喂。
敢言多稼人多壽,日日酒家扶醉回。
卻說吳江知縣姓金名革,號用武,杭州府新城縣人,登治平進士,初授縣尹之職,蒞任吳江。一到之後,就有這些管閑事的鄉紳來拜望,探其動靜,若貪鄙之徒,就打通關節,共事漁利。誰知金公一塵不染,正直剛方,他們反不悅起來。又有一件,吳江縣分雖小,鄉宦甚多,最難是比錢糧一節。何則?鄉宦多,田大半歸於鄉宦,臨比時節,動不動一個鄉宦名帖,乞討這一限,又有別人的田產,他得了銀子,注在自己名下,亦討限免比。歷來知縣不依他,必致壞官;依了他,錢糧又比不起。
金公明知其敝,遂立個一圖只比一戶的法。假如錢糧以十分為率,大戶田多,該納一百兩,納到九十兩,才是九分;小戶田少,該納十兩,納到九兩,便是九分。推至一兩二兩也如此算。若是這一圖,都少九分,只把少九分一厘的毛板打三十。若是這一圖都少一分,只把少一分一厘的毛板打三十。是此,也有一十二十兩受打的,也有一錢二錢受打的。他納銀的法又妙。假如一都有十圖,縣堂上,正比一圖,還許二圖納銀。書吏上算:圖欠數。比到二圖,還許三圖納銀,書吏止算三圖六數。至比到四圖至十圖,皆如此法。那欠錢糧的怕做末了,誰不忻忻樂輸?他比較的法又妙。別的官員三六九比較。他日日比較,一日止比一部。假如今日比一都,明日比二都。這一都只幾圖,每日只打得幾個欠戶,日已不忙,人看着。憑他鄉宦,也不便把名帖討限了。故此別的官每比錢糧,再征不完,只攀扯前後填數。金公不消幾月,都征劑解府。故此按台考察,置請優等,竟做了江南第一能幹縣官。回朝復命,奏與當國。時王荊公正因三司無人,欲得一會計之才,遂不待金公任滿,欽取回朝為三司條例司,不許回家即日到京受職。金公素聞王安石之名。當時人有云:安石不出,其如蒼生何疑,必可與有為之輩。遂星夜登舟,兼程而進。
行到鎮江,因風水不利,暫泊采石磯。眾客舡蜂擁停歇,將金公座船裹於中間。誰知那伙大盜,打聽得金公到了,中夜乘舟,搖出磯來,把客舡鐵錨怞起推開,攏上金公舡來。客船中人聽得怞錨水響,開艙一望,見是群盜,疑劫已舟,發一聲喊,眾舡上人都起來,個個怞篙拔槳亂打過去,早打落一盜於江中。眾盜見勢頭不好,奪舟而逃。眾人又用小舟飛槳趕去,打倒搖櫓之人於水中。群盜驚惶無措,束手就獲。金公曉得,寫一名帖連夜送於鎮江府去。
知府詢其群盜,情理難容,只得招出。知府盡將梟首示眾。可知黑飛神改行為善,故免此戮,正所謂: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金公過江起陸,一路望京而去。
再說朝中有一大奸,姓呂名惠卿,福建莆田人,生得彌天詐偽,無地貪饕。其獻媚之狀尤甚於捋須參政。由竇尚書少游汴京因賄賂王安石家,家人引見安石。安石見其有口辨,遂使掌書記。惠卿復與安石子-結納。那王-為人-悍陰刻,無所顧忌,性甚敏捷,未冠舉進士。荊公甚愛之,所言無不從。惠卿知之,遂深相結契,攛掇荊公行新法。故安石誤天下蒼生之罪,二人應居其大半。
此時新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安石用金公為之。惠卿曉得,與王-商方議道:“此官乃行新法之要職,今與外人為之,恐不可。”
王-道:“不妨,待我與父親言之,將此官與老兄做便了。”惠卿道:“不可。今金革將到,若用我為之,他必恨我奪職矣。不如以韓絳為之。此人畏公守法,在吾掌握之中,必無異議。且金革必不怨我二人。”
王-道:“老兄好高見。但老兄這樣大才,亦不該掌簿書錢穀之事。我當與父言之,以君居近侍。”
惠卿忙屈膝於地道:“若蒙小恩相如此,真犬馬難報厚德。”
明日,果除為崇政殿說書,即今翰林講官。又除韓絳為三司使,改金革為度支侍郎,即今戶部。惠卿自拜過職,於神宗面前稱揚荊公之美,又勸荊公道:“恩相欲服人心,必將朝廷政事盡行變易,為駭人耳目之舉,方見吾輩作用。”荊公聽之,遂設立新法:
立均輸法;立保甲法;農田水利約束;行募役法;行市易法;置諸眾提舉官;行保馬法;立手實法;太學生三舍法;立更戍法;更定科舉;領方田均稅法;行青苗法。此皆新法,議定頒行。
呂惠卿一日往金公宅中,詢以新法得失何如。金公直答道:“別的不要說,只這青苗法為害尤甚。何則?其法雖以錢貸民,令出息二分,同秋夏稅一齊輸納,但出入之際,吏緣為奸,雖有法不能禁。且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至納錢,雖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則鞭朴必行,民無所措,必棄家絕產,賣妻鬻女,以償官府。豈非其害尤甚乎?且後世謂天子與庶民爭利,其名亦不美。”
惠卿聽此一席話道:“吾曉得君若為三司使,則青苗法不可行。”
金公道:“三司與度支皆可,下官不以此官職介意。”
呂惠卿道:“若把此新法保守足矣,不然,恐怕首領不能保耳。”言畢,拂衣而去,遂到王安石面前說金公失職怨望,誹謗朝政、訕毀天子,大不敬。請加以大辟。
荊公道:“雖雲謗毀,若以語言置大辟,恐人人自危矣。”竟不聽惠卿之言。當時朝中大小官員,見新法不便,紛紛諫諍,議論蜂起,激動了一個繼百代之絕學、系一世之民望,真所謂:頂天立地奇男子,武緯文經偉丈夫。
那人姓程名顥,手伯淳,謚號明道先生,河南人,時在朝為監察御史里行。立朝才數日,見新法橫行,不覺浩然之氣勃發,遂詣中書省,來見安石。安石方有諫者爭論而去,厲色而待。先生從容謂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待之。”安石慚愧無地,意其必諫,辭以聖上召議事,進後殿去。
明日早朝罷,安石回府。先生至其家,安石趨迎。敘禮畢,甫坐,只見王-蓬首跣足,手持一婦人冠,後堂搶出,謾罵曰:“此輩嗷嗷論新法者,猶如痴犬吠日。今惟有先暫韓琦、富弼之首,若有再言者,視此。”荊公遽然呵斥曰:“尊客在堂,議朝廷大事,稚子無知,驟敢唐突,且速迴避!不然,必當治罪。”
原來荊公是敬重斯文的,遂鞠躬致謝道:“小兒秉性鹵莽,出言無狀。望老先生莫罪。”
先生道:“老相一子,尚治不下,而欲治天下,安可得乎?且諫新法者,眾口一詞,必有不可者,乞老相反已自思,無徒謂眾犬嗷嗷也。”
荊公道:“若果有不便,容當再議。先生道德之士,必不同眾人亂法之意。”
先生遂別,而新法頒行益急。先生見諫諍不從,遂乞罷。許之。而諫者如故。惠卿謂三-道:“不行殺戮,眾人不懼,新法恐不行。可先將數大臣放黜,以示禁止。眾人無所倚賴,浮言自息矣。”遂罷故相韓琦,為河北安撫使之職,其餘官員或罷廢或貶逐或致仕,不止一人。
罷廢的:翰林學士司馬光、同平章事富弼通判毫州、監察御史里行程顥、出直史館蘇軾通判杭州、弘文院較書張載、判國子監范純仁、御史中丞呂誨、參知政事趙-、知開封府韓維、條例司諱詳文字蘇轍、參知政事馮京。
貶逐的:
唐-為潮州別駕、御史中丞楊繪知鄭州、秦鳳經略使李師中知舒州、監察御史里行劉摯監衡州鹽倉、竄鄭俠於英州、放秘書較理王安國。
致仕的:
翰林學士范鎮、知蔡州歐陽修。
一時正人君子罷廢貶逐殆盡,廊廟一空。
進用的:
陳升之為同平章事、鄧綰為侍御史判司農寺、魯公亮為參知政事、李定為監察御史里行、韓絳為同平章事、鮮於-為利州路轉運使、王-為崇政殿說書、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任用者皆王安石之黨,余不細錄。自此新法橫行,生民塗炭。尚有於神宗面前言新法之不便,神宗以問韓絳、呂惠卿,二人對曰:“陛下數年以來,廢寢忘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聽讒夫之言,欲行罷廢,豈不情哉!”相與環注於帝前。於是新法依行如故。時人號韓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惠卿又與王-議道:“如此貶逐人尚不畏,倘聖上一旦信之,豈非前功盡棄?但新行政令之時,不知何人首生異議,致眾口嗷嗷。”
王-遂將昔年塵垢奏疏審閱,得熙寧二年御史白壤之疏。惠卿道:“此老首建異議,今反安居故里。首惡不治,何以治后,無怪浮言之蜂起。”遂使提騎往山東青州來拿白公,未知自公吉凶如何,再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