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出意外被奸拆離

第十四回 出意外被奸拆離

詩曰:

說起讒邪舞劍時,奸人之惡甚於羆。

淚添流水江潮漲,愁鎖秋山楚峽微。

伐木友朋服不解,關睢夫婦苦相離。

相思只恐未相會,會猶會最可悲。

卻說卜世傑回來舊宅,也不待擇日,即打掃一間房,整起一張床,點起蠟燭,排起果品,等候康夢鶴來成合婚之禮。

那知姚安海前日撞見了康夢鶴,要報此仇,即遣人去請高仁來。姚安海道:“弟聞玉真承兄之惠,至今尚感不盡。奈康夢鴿果然未死,是以玉真眷戀於他,而不暇及社兄。必如何將夢鶴害死,斷了玉真念頭,他必實心待兄。”高仁道:“康夢鶴在那裏?”姚安海道:“前日被光棍騙去銀兩,今寄棲在叢林庵中。”高仁道:“你敢躁刀去殺他不成?”姚安海道:“不容刀殺,現今太爺是兄義父,可去你義父處告他。說是光棍騙你銀子,扯我為干證,用些銀子囑託該班,把康夢鶴當堂活活打死,叫誰來討命?”高仁道:“卜世傑還收我之聘銀,不如都告了他。”姚安海道:“不可做一起告,且待害死了康夢鶴,再來區處。那時怕他不還我娶?今康夢鶴未死,老哥亦再娶他不得。”高仁即依計而行。那太爺遂差兩個班頭速拿棍徒康夢鶴究問。

是日,康夢鶴正整起衣冠,喜悅自得,望世傑之家而來。到了門首,世傑看見,出來迎接。不料後面鐵鎖早已系在康夢鶴頸里,康夢鶴吃了一驚,說道:“你是何人,敢來侮弄斯文君子?怕有法度么?”那該班道:“我乃太爺公差,現有朱簽在此,要鎖拿你這光棍擊活活打死。”苦得康夢鶴就如死的一般,正是:

半晌迷津幸得知,忽然非禍復相催。

英豪失意魂銷矣,喜處逢怨珠淚垂。

卻說康夢鶴被鎖到太爺行前候審,斯時高仁、姚安海俱在場。夢鶴暗想道:“這個都是姚安海弄起鬼來害我,然不曉得他弄的是什麼鬼?等審了便知。”

時長班入內稟報:“原、被、證齊了。”太爺即開了衙門?坐在堂上,叫康夢鶴,問道:“你是何方人氏,敢來在此騙高仁的銀子?”康夢鶴道:“小生是漳州人氏,遊學到此,未曾見他的面,那裏胡騙他的銀?”太爺又問高仁,高仁道:“他當日假做賣珠客商,身負一皮箱,鎖得堅固,趕不到路站,借宿小生家裏,將一皮箱,說是真珠、琥珀,交小生收。至次早,借小生銀一百兩,把這皮箱與小生做當,約次日就來取贖。誰知他一去八九天,不見回來。小生打開皮箱一看,儘是零碎石頭。時有姚安海見證。”乃吊姚安海,問道:“康夢鶴騙高仁的銀子,你果親見至?”姚安海道:“時小的才到他家,親見有銀交他。”康夢鶴道:“實無此情。這姚安海前日曾偷小生的銀子,被縣官靚了二十板,經審在案,於今懷恨在心,唆謀高仁來誣陷小生,願老爺垂憐明察。”那太爺雖受高仁囑託,但看康夢鶴儀容俊偉,出言吐氣概有才子之風。勒寫供狀,康夢鶴供畢,呈上太爺。太爺取來一看,只見上寫道:

供狀人漳州康夢鶴為誣陷莫白,懇求昭察事。竊惟萋菲奸讒,善創平地生波之詞;雀角穿屋,能生無風起浪之悲。唾面白乾原素志,眥目捏誣心難知。明系機關要害我,全無相爭口頭資。實是牛馬不相及,孰肯甘為直不疑。漫漫暗想,斷非謀財致官司;悠悠忖度,必是因色致危。切思不受於乘國,誰信肯食嗟來粢。只因前有安海結仇,無端個和高仁侵欺。苟能審得無偏無黨,便各吾儒非棍非私。伏望大人明鏡斧斷,垂念小子流落孤離。生當仰天祈禱,死願結草報禧。不在多言,伏乞台鑒。

太爺看得布詞有典故,押句步詩韻,心知是真才子,非光棍之比,不忍打他,然受高仁之銀,又不好放他。想了一會,因說道:“這樁事屬莫須有,本府饒你一命,不加你罪,着你還本籍。”差一衙役押解,禁他不許復來,好去在家安以讀書。彼時許文泰、陳天英、杏必明等都在那裏看審,各懷手本,倘若丟發要打時,眾人俱要公呈保結。及審完無事逐出,數人皆向前慰憫,含淚而別。自是康夢鶴亦無見卜玉真一面,即時解歸本省去了。正是:

紅州衫柏千秋濕,易水衣冠萬古悲。

莫道英雄不下淚,英雄有淚只偷垂。

那玉真聞知夢鶴之事,心下越生懊惱,眉央愈見皺聚,對世傑說道:“爹爹,你知高仁這一個好賊,不日定來強娶孩兒。若不從他,俺一家定然遭他毒手了。如今卻怎麼處?”世傑道:“吾兒有何計策?”玉真道:“少不得與他見官,乃能開交。”正說間,不期張媽果然來說道:“高老爹擇了吉課,要來親迎,着我先來通知。末〔知〕卜秀才肯許他否?”世傑道:“吾兒已許康夢鶴,那裏又許高仁?無端說要親迎,是何道理?真是任爾冰霜至,難凋松柏堅。當今昇平世界,未聞有財勢敢占人家女子。我求你去勸高老爹,說他不必胡思亂想,縱有干奸百巧,也是徒然。”

張媽見其意堅,將此話歸告高仁。高仁即問姚安海道:“卜世傑這等無理!銀既收去,女子不許我娶,兄有何法處他?”姚安海道:“必太爺處告他。多用些銀,求太爺當堂親判,那時怕他不與我娶!”高仁依言,即具狀在太爺里去告:

告狀人高仁,為阻娶滅聘事。切仁用金一百兩,借張婆為媒,姚安海為證,於某月某日納采卜世傑之女名玉真為妻。證料世傑狼貪虎行,聘銀既收,娶女不許,無地無天。苦乞太老爺嚴拘究治,判斷撮合,以遂二家之緣。陰-齊天,沾恩切告。

太爺閱畢,即差役立拘卜世傑、卜玉真並原告、於證,一齊聽審。人犯齊到,太爺問世傑道:“你既收高仁聘銀,又不許他娶女,目下全無三尺了?”卜世傑道:“一女只嫁一婿,小女已許配漳州康夢鶴,那裏有收高仁聘銀之事?”太爺道:“你女兒既許康夢鶴,經有定聘?曾過門否?”卜世傑道:“未有定聘,亦未曾過門。但女兒發誓堅躁不易,願嫁與康夢鶴。”太爺疑其有私,問玉真道:“他是外面之人,你婦人不出閨門,他與你有何熟識?”玉真遂說其回生之由,相見之日。其答辯言語,便便然如撞巨鍾,佩侃然若決江河。太爺笑了一笑,說道:“這都是鬼話。”乃對世傑道:“你敢說並未收高仁聘金?媒婆親交,干證確據。你是生員禮義之門,豈不識此理?你不過寄放張婆家中,本府一盡都知道了。如今着張婆送還你,好好將女兒嫁他罷。”又勸玉真道:“本府判你配他,亦不負你。他本身是監生,家資數萬,嫁他許多受用。且你前日歇在他家,亦經受他送轎之惠,你下轎時,又說要報他,有之乎?”玉真泣道:“妾雖有此說,不過多以幣帛相報,那裏以身報他!是何道理?妾有供狀,伏乞龍眼親鑒,以表妾心。”呈上太爺看,只見上寫道:

供狀人卜氏,為恃強賴婚、以敗名節事。伏念氏處閨中,謹訓內則。前世結誼,已系絲於夢鶴,今生締交,又受命於父母。一言既許,千金不移。妾寧為雞口,莫為牛後。願與鸞鳳同棲,羞與雞鶩比翼。豚犬非龍駒之比,鳳雛異黃口之儔。建安才子孰嫌家貧;遼東白豕,何貴濁富。瑤-經緯甘同死,魚蟲醯雞愧同生。涇渭判然,薰-迥別。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蕭曹無逆娶之律,明官無改婚之理。關山雖遠,而望夫之石尚存;舟樓雖離,而成灰之心可會。補兗有望於夢鶴,黔驢無怪乎高仁。願奉鏡照臨,祈孟劍剖析,則妾三生之幸也。謹具口詞,伏惟尊鑒。

那時太爺由進士出身,博學好文,素重風情,觀玉真之姿色,讀供狀之典雅,知其有佳人好逑才子之志,自思道:“他雖富貴,彼視之如浮雲,安肯以皎皎之身而受議汶之汗乎?若判他嫁高仁,是迫之死也;若不判配他,又受高仁之銀,不好意思。”想了一會,暗暗自說道:“吾前日觀康夢鶴是個真才子,有此才學,諒他不久定中,待他中了,來娶隸遲,不免做了一個人情機關罷。”即提筆立判云:

查得玉真溫惠堪敬,節烈可風,推其心,揣其意,願隨知音死,不向回塵生。日月可移,而紅定之選不可移;山河可改,而絲夢之結不可改。蓋知因賢慕才,而非狎昵之私;卻富忘貧,而非矯強之志。交鴛頸,至此不能以挑其琴,孔雀屏,至此不足以約其箭。

情牽意絆,志切心堅。詢有海枯石爛之盟,信有天高地厚之誓。愁夢鶴阻遠,未知何日來親;沮高仁比鄰,嘗不自量欲奪。度以中正之道,處以兩全之機,着玉真為父母之家,守身不字以待;令高仁收未聘之禮,選娶別女以成。判語已畢,遵照施行。

判畢,乃對玉真道:“這一張文案,本府用印在此,交與你為執-,不許你嫁他人。”又吊高仁道:“你取銀回家別娶。本府不許他嫁,准他全節,奉侍父母一世就罷。”於是命卜世傑將玉真領回去,又對玉真與高仁假做人情,說道:“你若是要嫁,准你嫁高仁,如康夢鶴與別人都許。”玉真誓道:“三軍之帥可奪,匹夫之志不可奪。是可別,而抱璞之心不可屈,身可死,而連理之枝不可離。”太爺愛其玉立,敬其金石,說道:“本府曉得,總不許你嫁。”

及高仁出來,姚安海對他道:“好了,康夢鶴不許他來娶,玉真不准他去嫁,我好用多多銀子,與他父親,慢慢引誘他。不然再創一非禍加他,將他秀才黜退,料他孱懦之儒,何怕有不成之理!”未知後來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終須夢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古典文學 終須夢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四回 出意外被奸拆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