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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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很令人感動,”我輕輕撫摸自己的眼角,“我想,沒有幾個女孩子可以抵擋這樣的浪漫。”
“你是說,抄一張歌詞放在女生家叫作浪漫?”關老闆的表情顯得相當困惑。
“不是抄的動作,而是這件事的一整個舉動、動機,還有用心的程度。”我用力地解釋着。
“但那並不難啊。”
“是啊,浪漫並不難啊!”我稍稍提高了一點音調,“偏偏你們男人做得到的太少了。既然不難,為何不做?這就是我們女人想不透的。”
說到這裏,關老闆大概不知道該怎麼辯下去,“要再來一點咖啡嗎?”他像是要轉移話題似的。
“不了,你只是在轉移話題而已。”
“啊?不不不,梁小姐你誤會了。”關老闆看了我一眼,急忙解釋着,“不過,那大概是我這輩子做過的幾件浪漫的事情之一吧。”
“在這之後呢?你們分開了之後。”我繼續問着故事的發展。
“在這之後啊……”他把“啊”字拖長了音,“能容我點上一根煙嗎?”看了我一眼,他從口袋裏拿出一包煙。
“可以,”我點點頭,“這是你的店啊。”
他又從另一個口袋拿出打火機,點燃了煙,白煙瞬間瀰漫開來。
“我只能說,說再見的感覺,很難過。”
三百六十公里的距離,還真的不是普通遠。
我記得國中的時候,有一次參加校外的學術競賽,而我參加的項目是演講。本來要參加演講比賽的不是我,而是我們班班長,他是個有點大舌頭、內心脆弱,連外表也軟弱的男生,不過因為成績非常好,所以老師選他當班長。
很不幸的,班長在比賽前一天長了水痘,打電話向老師說抱歉。然後他出現在我家門口,抬起一張滿是水痘和淚痕的臉,對我說:“小‘利’,你一定要贏噢……”
小利?這是在叫誰啊?我心裏是這麼想的,不過後來想一想,原來他是要叫我小綠,因為他嚴重哽咽,所以發音不標準。
“贏?”我一頭霧水,“贏啥?”
“演講比‘帶’啊!”
“喔?演講比賽啊。不過,贏演講比賽干我屁事?”
“因為我‘檔嘴痘’,所以我跟老‘斯’請假了,老‘斯’要我推薦一個同學幫我比‘帶’,我說你很會唬爛,演講一定沒問題,所以老‘斯’要我來跟你說,你明天替我比‘帶’。”
“干!”我以為這是我心裏的暗罵,卻下意識地脫口而出。
他一聽,本來已經淚眼汪汪淚流滿面的表情立刻揪了起來,然後哭得更大聲,“小‘利’,你怎麼可以罵我干……哇!”
“不是不是不是,”我連忙安慰他,“我是要說幹什麼這麼客氣,我明天一定全力以赴啦!哈哈哈哈……”
“真的嗎?”他眨了眨眼睛,又掉出好幾顆眼淚,然後他很開心地將之一把抹去,也抹破了幾顆水痘。他破涕為笑地對我點點頭說謝謝後轉身離去,我只能看着他離去的背影,心裏繼續罵干。
隔天的演講臨場抽題,我抽到什麼題目我也忘了,總之,當我在台上演講時,台下其他學校的參賽同學都非常開心地看着我,他們的眼神讓我覺得,他們心裏一定正想着:“我至少贏這個蠢蛋了吧?”
其實演講成績如何,我根本一點都不在乎,倒是那天早上的雞蛋三明治好像有點問題,我在台上的時候,肚子像是有把大火在底下沸騰的鍋子,我的屁股開始有火山要爆發的感覺。為了阻止這樣的感覺再繼續延燒下去,於是我開始在講台上走來走去,還一邊指天指地地揮動雙手。
結果我得了最佳颱風獎,評審老師的評語是“颱風穩健,會利用走位與手勢來強調演講內容,動作幅度非常適當”。
這天,我真的拉了一天,拉到比賽結束了,頒獎也結束了,我還在廁所里。帶我們去比賽的老師大概也習慣了我常不在座位上而把我忘了,他居然直接帶着比賽同學回學校,把我留在距離學校至少有七公里遠的市立圖書館總館演講廳。
於是,我順着記憶,走了兩個多小時,終於回到學校。
當我把這件事告訴李心蕊時,她笑到腰都拉不直,雖然我臉上還是掛着笑臉,但我心裏其實在說:“你沒有發現嗎?親愛的,七公里的路,就已經遠得讓我難以想像了。”
所以,三百六十公里的距離,會怎麼撕扯我們之間的感情呢?
我禁足解禁的那一天,剛好就是李心蕊要到台北的那天。在這之前,我們只能靠着房間裏的電話,一解相思之苦。
確定要分開的日子一天一天愈來愈近,誰都知道逃避沒有用,我卻還是呆呆笨笨地在自己的桌曆上畫掉那一天,彷佛這麼做,時間就會跳過那離別的日子。
“我爸爸在○月○號要帶我上台北,順便幫我搬行李,他說要陪我一起去開學。”
李心蕊在電話那頭說,我只是“嗯”地應了一聲。
“那你呢?”她問。
“我在你走了之後才要去買車票。”我說。
“喔……”她用氣音應了一聲喔。
這關乎分離的話題,我們通常只說了幾句就不會再繼續。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都不是行家。
她要出發到台北的那天早上,拿了一份早餐來給我,“恭喜你今天要解禁啰。”她看着我,笑着這麼說。
“這是什麼?”我指着早餐。
“這是我自己做的。”她把手背在後面,歪着頭微笑看我。
“真的嗎?”我好驚訝,“你會下廚啊?”
“那當然!”她驕傲地抬頭挺胸。
我把早餐打開一看,裏面只有四顆荷包蛋。
“你這早餐真是做得……太精緻了!”我裝出開心的模樣,眼睛刻意散發光芒。
“真的嗎?那下次我再做蛋餅跟蛋花湯給你。”
“呃……這就不用了。”
這天,我們一句再見都沒說,不過我自己知道,這不說再見的感覺比說再見還要痛苦。她叮嚀我,安頓好之後的第一時間就要跟她聯絡,然後留下宿舍的電話。臨走前還交代我,一定要帶足衣服,一些日常生活用得到的藥品也要隨身準備着。
她離開我家時,臉上是笑着的,但我不知道當她轉過頭去,在一個人騎着腳踏車回家的路上,眼睛裏是不是跟我一樣有些濕濕的。
阿智倒是提早了兩個星期到台中去,他先寄住在親戚家,親戚幫他找了一個打工的工作,是在室內設計師的工作室里當助手。
他說,智爹的下游菜商大概有一半都欠了至少兩個月的菜錢,阿智的學費幾乎要繳不出來。
但他跟蔡心怡的感情依然進展得非常不順利,聽阿智說兩個星期前,他打了第二通電話給蔡心怡,卻聽到吃面的聲音。
“喂?”蔡心怡接起電話,然後就發出“速速速速”的聲音。
阿智愣了一下,“好吃嗎?”
“你誰?”蔡心怡問。
“我阿智。”
“你要幹麼?”
“我要跟你說,我過兩天就要去台中了。”
“喔,拜拜。”
“你……沒什麼話要跟我說嗎?”
“什麼話?”
“類似保重啊,照顧身體之類的。”
“喔,保重,照顧身體。”蔡心怡說完,又發出“速速速速”的聲音。
“你到花蓮也要保重,照顧身體喔!”阿智很熱情地回應。
沒想到電話那邊傳來“媽!這面你煮得太咸了啦”,蔡心怡根本沒在聽他說。
後來阿智對我說:“我如果再打電話給蔡心怡,以後你就叫我俗辣智吧!”
阿智隔天又打電話來說:
“干!我一整個晚上睡不着,一直夢見‘速速速速’的聲音。”
蕭柏智
從我家出發,往右拐兩個彎就可以到他家。
以小學生的步伐來算,大概三百步。
每秒走兩步的話,只要兩分半鐘。
可是從他家出發,卻只要四秒就可以到我家。
他曾經唬爛我說:“其實我家有一隻小叮噹。”
只花四秒鐘就可以到我家,
是因為他擁有小叮噹的任意門。
後來我才想通,為什麼他到我家的時候,
從不是按電鈴,而是敲我的房間玻璃窗。
因為他家在我家的正後方,中間有條溝巷。
那溝很窄,所以那溝巷沒人會走。
他在他的窗戶外放了條竹梯子,
直接跨到我房間的窗戶上。
“你不怕摔下去嗎?”我擔心地問。
“我是未來的總統,所以我還不會死。”這是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