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樂章
包里的秘密是他給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紙的,只不過這次的沒有以往那麼大,而是標準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別,正面有一個郵票大小的石膏頭像,長頭髮,大鬍子,滿臉皺紋(類似於馬克思或者愛因斯坦那種臉),收信人和發信人處寫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間用英文寫着:Let’sbeLove!後面是一壺清茶,還冒着熱氣,下邊印着一行字:ToBeInLoveWithEachOther;信封里沒有照片,也沒有畫,那是兩張同樣牛皮紙的信紙,背面是放大的石膏頭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亂的皺紋是歲月曾曾疊疊的刻度
大小深淺的斑點是過去的記憶
這就是平穩平淡的現實生活
創造出豐富的藝術生命
最下面是四個大字:
留駐記憶
那封信是這樣寫的:
親愛的X:
在一起時會興風作浪。一旦分開,自己又時常忍受一種孤寂中的凄涼,在這落葉紛紛的秋季,這種感覺就更讓自己惆悵。也許,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須承受的無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盡人意。讓你——一個深愛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責罵,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該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東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為的想去改變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難啊!“做夢”!
說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順心了,情緒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會猜到,發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對我的觸動和影響會很大。出來之後,下定決心,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樂隊。雖然樂隊成員和許多人都持反對意見,可我還是堅持自己的決定,因為,從我們出來以後,我看到的,感受到的,與原來並無兩樣,還是。所以,從新開始吧!我知道,以後會有更大的困難和壓力,可同時,相對來講,我也會稍微輕鬆些,用不着在樂隊的事物和人際關係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專心創作。況且,這也是我的願望和目的。
你怎麼看?會理解和支持我嗎?我現在真的渴望得到這些,因為,最近時常會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種可怕的孤獨。
我很想念你(不會懷疑吧?),幸好夢裏見過。回想我們的過去,前面說了,感受中有太多的無奈和失意。給你寫這封信,就是想讓你知道,你總會在我心裏,那將是忘記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們的衝突,歲月的情感將包容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兒,和誰在一起,總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為你的幸福和快樂而祈禱!
在我眼裏,你一直都不是個很能在外闖蕩的女孩子,所以出門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謹慎小心才是,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記住,好嗎?答應我!
好吧,會再見到你的!
Miss,Kiss—Love
竇唯
93.10.30
我們在長春沒能待到續約之日終止,離開是突然的,而且頗有些“驚心動魄”。當然,事情一旦過去,那個後來被我們一致的形容為“月黑風高”的午夜裏一群“死裏逃生”的北京孩子驚魂未定的“逃竄”上隨便哪輛最短時間內發車的南下列車的“狼狽”經歷轉眼就被這幫當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過的“英雄業績”,可是憑心而論,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們就真不是今天的我們了。
事情也可以說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點歌,名字記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關於老北京的歌,歌詞我倒還知道一句:我爺爺小的時候曾在這裏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車的電台廣播中依稀聽到過一兩次,倒不是一丁點兒印象都沒有,也沒覺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會唱,何況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評彈基礎,並不適合於我。於是我就對台下說:對不起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換一首?常去歌廳的人都知道,這種情況是時常有的,哪個歌手也不可能會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換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點兒成心較勁,死活要聽那首歌,怎麼解釋都不行。既然換歌不行,那就只好換人了!樂隊的貝司(就是回北京幫大家取衣服的那個)好心的放下琴過來幫我解圍,說這首歌我會,要是你們實在想聽,那我來行嗎?沒想到話音剛落,幾個肉包子就飛上台來(他們那兒都是一邊吃飯一邊聽歌的,演出從晚餐開始,聽高興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種類似於“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則是那兒巨受歡迎的“招牌”,每晚每張桌上都會摞着幾大盤兒),還夾帶着:“下去!誰看你呀?!”,“我們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兒?!”(看來是“鎖定”我了)。
外邊兒那幫人一直在摔東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邊兒桌的),叫罵著,幸虧被幾個保安暫時擋住了才沒衝進後台來,值班經理跑前跑后的實在處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談事兒的老闆“請”了回來。那倒的確是個很講哥們兒義氣的人,衝著我是朋友的朋友(沒想到Jeremy的話那麼管用),不但沒怪我影響了生意,還誇了句“有性格!”(本來我也沒錯兒)。由他“親自”出面“調停”(當然他也說了其實用不着這麼費勁兒的,打個電話叫輛警車來就全解決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兒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後最終達成了“圓滿”的“協議”: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來唱兩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廳的規矩付點歌費。我覺得這是個騙局(怎麼會這麼輕易的“饒”了我?),可老闆說了:“他們怎麼說也得給我點兒面子!”,“也不打聽打聽這是誰開的?”,“衝著我哥們兒我也不能讓你在我這兒出啥事兒呀!甭怕!”。再次站到台上的時候,諾大的歌廳只剩下了鬧事兒的那一桌(誰也不想盤子飛到自己頭上),他們不但挪到了舞台前正中央的位置,人數也顯然的增加了(打電話又叫了些人來)。我看着他們,心裏充滿了厭惡與憎恨,可是老闆說了:“你也給大哥點兒面子。”,也只好暫且忍住,只希望趕快糊弄完那兩首歌,就此了事從此永遠不再見到他們。
事情沒有就此了事,我和樂隊(自然也是被老闆勸上來的)忍耐着完成了“任務”(兩段兒並一段兒,胡亂打發了),剛要收拾東西回後台,那幫人當中的一個(估計是“大哥”)忽然嚷嚷了一嗓子:“打發誰吶!大爺我還沒聽夠呢!今兒什麼時候聽夠了什麼時候算!”(也不給老闆面子了)。老闆走了過來,說剛才不是說好了嗎?怎麼變卦了?“怎麼著?怕不給錢呀?!”那個人從懷裏掏出一捆錢,“啪”的一聲拍在桌子上:“給我繼續唱,來五十遍‘我不是個壞小孩兒’!”,“你這可就是不給我面子了!”老闆當然不會示弱,一字一句“擲地有聲”的說出這句話,一揮手,一幫保安站在了身後。台下雙方劍拔弩張,台上也不含糊,樂隊的小夥子本來就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又加上有了老闆撐腰,沖我說了聲“甭尿他們丫的!”,拎着樂器就奔後台了(打倒不怕,但琴可得先保住了——演高興了動不動就摔琴的事兒咱可玩兒不起)。
台下看見台上要撤,說了聲:“看你們誰敢動?!”,台上自然沒人吃這套,這下那幫人急了,一掀桌子,雙方就動起手來,混戰中聽到有人喊:“別讓北京來的那幫跑了!”。我們撤回了樓上的宿舍,幾個男孩兒放下琴就衝下去助陣了,沒一會兒又急匆匆的跑了回來:“我操,事兒大了!他們丫抄刀了!”。事情到了這一步所有人都有點兒后怕了,也想不出什麼更“高”的了,大家亂鬨哄的把屋裏能挪動的東西(包括床)都挪過去堵在了門口,然後關掉燈,心裏“咚咚”跳着(不知道別人是不是這樣,反正我是緊張得夠嗆),大氣兒不敢出一聲的留心着外邊兒的動靜。外邊“噼哩哐啷”的,雜亂的腳步聲,門被腳踹或刀劈開的聲音,夾雜着“給我挨個屋搜!”,“看他們往哪兒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兒去了——大概“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誰都明白。眼看着聲音越來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兒(也許不止。反正當時的那種緊張程度是隔多年後很難準確體會的),男孩兒們開始卸床腿兒桌子腿兒了(準備拼了),忽然傳來了警笛聲,那些腳步聲消失了。外邊兒安靜了,大家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雖然沒開燈但也早適應了),一個膽兒大的說:“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幾個說:“先慎慎,別中了‘埋伏’!”。正說著,又傳來了腳步聲,大家立馬又警覺起來,抄傢伙的抄傢伙,哆嗦的哆嗦。這一回腳步聲準確的停在了門口,有人重重的捶門:“快出來!老闆說怕出事兒,讓你們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開東西打開門,一個保安氣喘吁吁的接著說:“那幫人跑了。沒抓住!臨走還說饒不了你們!趕緊收拾東西吧,車在下邊兒等着吶!”。就這樣,連夜收拾了東西,最後半個月的工資也不敢要了,我們被一輛警車送到了火車站。
之所以說“也可以說是由我引起的”是因為表面上看來事情的確是從我說出那句話之後開始“急轉直下”的。可是難道我不該說嗎?難道我不說他們就會“良心發現”嗎?——如果是這樣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會發生了。誰都明白那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我們。可是我還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和我們——幾個挺不容易大老遠跑到外地去掙錢的孩子,不明白我怎麼礙着他們的面子了,不明白他們所說的面子是個什麼東西,不明白有些人為什麼會是那樣的。當然這件事情其實是根本無須探討的,我也不是不明白這世界上的許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為什麼?”
無論如何,我們算是逃過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車上和同伴兒們擠坐在兩節車廂中間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臉上的表情象極了現在我面前的那隻玩具貓:一臉的驚恐,一肚子的委屈,兩隻眼睛裏分別寫着三個字:“為什麼?!”而我們就這樣在越來越多弄不明白是“為什麼?”的事情里漸漸成長起來,直到有一天,眼睛裏不再存在那個問號。
早就聽說去東北“走穴”得多“忍”着點兒,那一回我們算是真正領教了。回到北京沒多久,又聽說另一家歌廳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兒:兩桌人因為一丁點兒的小事兒(點歌順序,也就是誰點的歌先唱誰的后唱)叫起板來,一桌是當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錢的高幹子弟(據說是開着奔馳去的),兩邊為了面子互不相讓動起手來,當場砍死一個砍傷兩個(聽着懸吧?可這是真的)。聽說了那件事的我們也只有后脊梁骨發涼的再次慶幸:幸虧那天我們住的那層樓房間多了點兒,幸虧警察來得及時了點兒,幸虧,那以後很久,都不肯再去東北“走穴”了(當然人哪兒都有好有壞,希望偶然看到這段文字的東北朋友們不會介意)。
回到北京,就開始了我一直延續至今天的“租住時期”,回頭想想,這些年來搬來搬去的,好象已經快把北京市內的這幾個“區”全住遍了。很長一段兒時間,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掙到足夠的一筆錢,買一個自己能夠絕對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佈置,也不用再看房東說話時那種總是不由自主流露出來的優越神情。開始自己開車后,忽然發現這倒也未嘗不是件好事兒——走到哪兒路都挺熟,而且,經過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帶的故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