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終於還是記不起什麼時候第一次聽到“愛”這個字,只記得最初聽見它,會臉紅心跳,不安到四處張望。
我還能記得那些為追尋愛情所做的荒唐事。真的,我還清楚的記得,我跟室友央求了許久,把那個喜歡的男孩的頭像從一大群陌生人的合影里剪了下來。
而我最終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把它掉落了。就像日子裏的兜兜轉轉,本來想記住的,後來發現原來根本不值得一提。
只是,我依然懷念那些有激情等待、尋找、成全愛的時光。
那是一段奇怪的旅程。
或許正是應和了某首歌流行的時期,或是某種花盛放的季節。旅程結束,能想起的就只剩那首歌里很熟悉的某個音階,或者某種花的香味。
其他的,都變得模糊異常。
從前,我很擔心自己的自以為是。感覺不是體溫計,沒有明確標識。告訴自己:沒事,以後就好了;
以後,看的眼花繚亂,聽的撲朔迷離,完全迷失了方向。告訴自己:沒事,過段時間就好了;
過段時間……
再過段時間……
後來,以為一切盡在掌握,卻發現事與願違。越想看清楚的,越難看透。越想走近的,離的越遠。
原來,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自己在騙自己。
我們都是膽小的人。可是,偏巧我們又都喜歡讓自己經歷悲慘——寒冷深夜的思念蔓延;急速行走的陌生穿梭;還是,毅然決然的委屈再見。
光天化日之下,我們儼然變得壯烈。
我們又是極健忘的人。我們常常在為別人的故事唏噓感嘆之後,又重演着相似的故事,義無反顧。
翻箱倒櫃,我們終於找了許多借口,讓自己理所應當地錯過幸福。
認同小意的一句話:我小心翼翼地縮在自己的角落裏,渴望着新鮮空氣,卻又擔心受涼。
愛情原本就是一場受涼。
和小意最初的相識,我還沒有見過她。那時我退學不久,正在瞎混期間,在一個詩人朋友那裏發現了小意的一本書,就是最初的那本《藍指甲》。一看之下,放不了手,我用了兩個小時坐在朋友家的沙發上看完了那本書。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了印象,但她文字裏的憂鬱和惆悵卻一直縈繞在我心頭。
後來我見到了她,在一個飯局上,我這才把眼前的女子和那本書聯繫在一起。她身材苗條,眼睛很黑很亮,並且溫柔、安詳。那是一個中年人居多的聚會,我想小意和我一樣應該是不耐煩的吧。在吃飯過程中,她主動提出要和我出去散散步。一出門,我便脫下了外衣,只穿着黑色的內衣。小意笑了,她說你也覺得局促吧?我說是的。我們在風中抽煙、蹲在路邊。我想小意也想活得更快樂更瀟洒些。
後來我經常在午夜見到她上MSN,她的照片長發飄飄,眼神迷離,我能感覺到她的痛苦。把這些都寫出來吧小意,文字能讓你釋放。
一、未見
2000年的時候,小意在她的首部小說《藍指甲》的開頭裏,寫到坐在大學裏的情景。那時候,她在上海做她的白領,一家外企的翻譯。那時的我,倒是真的坐在校園裏。校園裏有很多人在談論她的這本小說。
但我並沒有讀她的那部小說。
2001年的時候,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人,交談甚歡,因此最終約了見面吃飯。我們約在南京鼓樓的麥當勞,我點了四對雞翅,說了一些無關痛癢的話,不知道怎麼提到的,他忽然說,我的前女朋友,就是那個寫《藍指甲》的小意。
我有點詫異,似乎不能把兩樣東西聯繫在一起,因此只是表示已經聽到,隨即把八個雞翅全吃光了。
後來才想,原來冥冥之中,我們不停的在擦肩而過。而且沒有聲音,彷彿兩種氣流。
但是那時候我就已經見過她,是照片。她長頭髮,臉龐極其乾淨,推着輛自行車,側着身,背後是隱約的樹影。陽光淺淺的打在臉上。彷彿是八十年代書香門第的小知識女性,溫柔沉靜。
二、別離成全相聚
我們究竟是如何才得以接近的,並且最終可以勉為其難的互相溫暖?
2002年底。我從北京回南京之後,在酒吧流連度日。有一次跟南京的一群作家喝茶,男人的陣容里,有個女人,倚着牆,散着長長的糾結的發,坐在角落裏,吸煙吸得非常猛。
他們介紹說,這個抑鬱少言的女人就是小意。我非常驚詫,總覺得她跟照片上根本不是同一個人,而是剝了肉剝了骨之後的一個遊魂。
那時的她,已經辭了上海的工作,專心致志的遊盪。
喝過一次茶,吃過一次燒雞公。到了2003年初,我的男朋友帶着別的女孩去和小意及她的男友吃飯。我知道后,並沒有責問他為什麼那樣對我,反而問,當時小意說什麼了嗎?他說,小意什麼都沒有說。
2003年5月份,上海的一家報社希望我去,同時小意也接到邀請。我們頻繁的碰面,討論是不是應該扔下南京,去上海。
有一天,小意陪我去商場買棉被,挑了一床粉紅色,拎着往回走,去了一個小店,她問我,我的臉色是不是很難看?有人說我像吸過毒……說完她自己笑,明明只是吸煙而已嘛。我給她挑了件粉紅色的衣服,勸她穿點艷麗的顏色,最後我買了兩件衣服,而她只是吸煙,一臉厭倦的神色。
那時候我們的男人都已經離開,我們拎着粉紅的棉被走在南京綠油油的樹下面,一起決定留在這個經常拋棄我們讓我們厭倦的城市。
與男人別離,使我們相聚。這與其他任何兩個女人的相聚並無不同。
三、你那殘缺的生活
我開始熱愛上與她談話的時光。
她瘦弱、失眠、憔悴,因此顯得眼睛格外明亮。
她經常不說話,有時又說個不停,中間用極其茫然的眼光看你。
作為一個文字表達能力極強的人,她不放過任何縫隙,一遍又一遍的將她厭惡或者鍾愛的場景複述,彷彿是對待自己小說中的某個場景。那些突兀的、殘酷的,充滿痛感的情節,似乎成為她的嗜好。
我看她的第一本書,其實是她的第三本書,《眼兒媚》。發現她將生活中的嗜好在小說中已經表露無疑。兩個女孩子的殘酷青春,彷彿翻書的時候,手上都會沾染血跡。
那時她似乎已經把自己拋於正常生活之外,狀態極不穩定。有一天她問我,你有沒有殺死自己的衝動?那時她的抑鬱症已經很嚴重。她不停地問生與死的意義,在問這些的時候她臉色平靜,彷彿是在探究學生時期的功課。
非典鬧得最凶的時候,我們不知疲倦,天天走在南京的各種街道上,皺着眉頭討論各種問題,筋疲力盡。
儘管每天都走很長的路,她仍然徹夜無法入睡,情緒一天天敗落下去,終於有一天,她告訴我她決定去上海工作一段時間散心,因為頭一天她去買碟,竟然發現對營業員開口講話時有極大的障礙,低着頭翻貨架上的碟片,幾乎眼淚都要流下來,仍然無法開口問人家,她需要的碟究竟擺放在哪裏。
然後,在上海,她把辦公室的照片從網上傳來,寫一些時尚的稿子,彷彿是真的決心換種方式生活,但是,這次工作,也只維持了三個月,以她再次證明自己不適應集體生活而告終。
四、你究竟想多頑強?
2003年秋天,小意回到南京。重新見面時,她跟我說,我的精神狀態好了很多。
這次,陪她回來的是一個已婚男人。她覺得自己對這段關係沒有要求,因此不會失望。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小意再次平靜的成為單身一人。
有個朋友說,其實小意是最充滿希望,最頑強的一個人。雖然她一直不停的跌倒,卻一直仍然在尋找。她像個孩子一樣毫無顧忌的把自己的傷口裸露出來給自己看,卻還是決心往前面奔跑。
我們總是嘲笑她,是個愚蠢的聰明人,總在最後才忽然發現事情的真相。在被辜負、被傷害之後,她的茫然和無辜讓人哭笑不得,但是卻不能惹人憐愛,因為她總是擺出一副堅強和粗糙的樣子,彷彿一切的卑劣都是合理的,都是可以承受的。
把世界放到最低,或許就是想獲得一點點的驚喜。
有一次,吃宵夜的時候,她穿了一雙前男友給她買的鞋,但是一直磨腳。她說不如送給你,你先把你的鞋子借我。那天她穿着我的鞋子回家,而我穿着她的鞋子回家。
脫下了就舒適了。失去的男人跟一雙磨腳的鞋子並無不同,穿着是折磨,放在心裏是折騰。
五、孩子,孩子
她開始拿着照相機到處拍。而且越拍越好。除了失眠依舊,似乎其他問題都在慢慢得到解決。痛感的事情開始被她說出趣味。心情愉快的時候,她甚至是俏皮的。她付了首期的房子拿到了手,有陣子她經常獨自坐着公交車去看她自己的房子。
有了家,就彷彿光着身子的蝸牛有了個殼。
小時候父母丟了錢,叫她和姐姐出門反省,她和姐姐走出家門,茫然地坐在高高的木頭堆上,不知道自己該往哪裏走。或許從那時候開始,她就希望自己可以有個殼。
曾經有一次,她寫了篇帖子,提到關於孩子的疑問,究竟有沒有權力讓孩子來面對這個危險的世界。而我們究竟如何跟他們相依為命。那場討論非常激烈,小意一直堅持,如果自己的心態不夠成熟,無法用平等而理性的態度對待孩子,就根本沒有資格生孩子。
到了2003年底,畫家皮尚跟她提到了瀋陽的兒童村,那裏的孩子都因為媽媽受不了家庭暴力殺夫而成了事實上的孤兒,作為一個對童年的感情飢餓有着深刻印記的人,她深更半夜在網上給所有的朋友發郵件,激動地說她一定要去那裏看看。
她去了一趟瀋陽,拍了很多的照片,寫了幾萬字。
她開始不只關心自己,跟着自己的傷口成長,變得更加寬容和寬廣。一個女人的成熟,應該是從這裏開始,她不再只沉溺於自己狹小的情感世界,對於自身的感受不再偏執……她的膚色好了很多,甚至比原來胖了一點點。
六、結婚去吧
或許可以結婚。
關於結婚這回事,現在被提上日程,似乎有點滑稽。如果仔細探究,似乎有多少次和婚姻狹路相逢,最終還是轉身而去。從18歲開始,結婚慢慢從無數可能變成幾乎沒有可能……
每個男人都是一條歧路。
剛開始是以為會跟那個男人過一輩子,結果他不過是完成了一次誘惑行動。後來她開始主動離開男人,還為此付給那男人一些錢。有一次她差點結婚,後來兩個人互相仇恨到不能見面。再後來,當別人談到婚事的時候就變成一個笑話。
但是她是想結婚的。這年頭還想結婚的人一定有着不屈不撓的美德以及天真。2003春天我們在中山陵不停走路的時候,我向她開玩笑說,你不如徵婚。既然還沒有辦法遇到,那就找了試試看。
她說,徵婚,在報紙上發啊?怎麼寫我的工作啊,自由寫作人?想想也是,她的職業是有難度的,不免被人好奇一把,那麼與其這樣,不如把徵婚放在書上好了。我們大家都覺得這主意好。否則,她天天關在家裏,怎麼可能把自己嫁出去呢?
前幾天,我看到她的自拍照,穿了件紅色的衣服,非常好看。我跟她說,你穿粉色真的挺好看,等這個春天來了,天氣暖了,我們去買鮮艷的衣服穿。
她說好。此時,距離我們拎着被子逛街已經接近一年。隔了幾天,她寫個帖子,題目是,艾倫,鑰匙在窗台上,不要吸毒,結婚吧。這是艾倫·金斯堡的媽媽臨終時對兒子說的話。艾倫沒有聽,或許她應該聽。
她又說,大愛無言。因為相信愛的純凈,所以越發沉默,因為不可說,一說就錯。
我經常希望,她忽然有一天早晨起來,當然她是不到下午不肯離開床的……但是我總在想,或許哪天,她早晨起來忽然想穿起粉紅的衫子,不再想着走來走去,而是忽然決定做個嫁娘。
親愛的,我們結婚的鑰匙在花盆底下。花盆底下的鑰匙,像是偵探小說的道具。以前你總覺得這應該是個謀殺案的開端……但是誰知道呢?一不小心,偵探故事就寫成了愛情小說。
七就要愛了嗎
於是,親愛的她寫了如下文字:
小意,中國籍女人一個,二十八歲,守法公民,除了寫作、翻譯外別無謀生技能。
在迷茫的城市裏,活出性情來,活出自由來,必須付出的代價,都得一個接一個地付出。
於是,如今,音樂、電影、文字、行走就是我的生活。一天天地深陷下去,不能自拔。
我的生命就是一段音樂,一場電影,一本小說。有男人敲出過音符,走過場景,但至今無人駐足。
深愛黃玫瑰,有人說,它意味着絕情。深愛香水百合,有人說,它意味着如果愛,就要說。
即使如此,不言愛,不敢相信,也做不到依賴,就這樣活過生命的前半段。
我只是需要一個,讓我信任的男人。
喜歡單眼皮的男人。
喜歡面容有些冷淡的男人。
喜歡偶爾有點脆弱的男人。
喜歡穿休閑裝的男人。
喜歡穿絨絨的毛衣的男人。
喜歡話少的男人。
喜歡獨立的男人。
不喜歡聽真話的不要,想要被崇拜的不要。
結婚就是找終身傭人的不要,大男人主義管頭管腳的不要。
處心積慮心計太多的不要,小心眼的不要,虛偽的不要,吝嗇的不要,虛榮心強的不要。
大腦鈣化不接受新生事物的不要,沒完沒了鬧桃色新聞的不要。
藝術家不要,奸商不要,熱衷於辦公室政治的不要……
我希望她終能得到幸福,因為她值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