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看見周杰倫的背影
櫻木花道在接到流川楓的傳球前,說:「左手只是輔助。」
念研究所只是輔助,我的人生主打說故事。在不妨礙寫小說的時間下,我的碩士論文只想寫跟網路小說社群有關的研究—最好還是研究我自己的那種研究。
能這麼爽嗎?
能!
上輩子的我肯定救人無數,讓這輩子的我得以找到願意給我強壯自由的指導老師。在研究所的課程結束后,我的論文看見了希望。一切都很順利。
人生的機遇捉摸不定,論文揚了帆,我成為專職作家的路卻沒有起色。
每一篇故事在網路上都大受歡迎,但要讀者掏錢買又是另一回事。
我很喜歡寫小說,但小說一直賣得爆爛也很恐怖。私下跟其他的網路作家聚會聊天時,我提到我的小說賣得很爛,他們都不相信,還說:「連你都賣得很爛,那我們怎麼辦?」
事實上網路人氣是沒辦法當作暢銷指標的,我比誰都清楚。強者如我,作品在網路上發表結局后,也沒辦法馬上出版,能夠在一年內變成書就算很順利了…我有耐心,但帳單可等不了這麼久啊!
說來也算是很幸運,我從大三開始就是念助學貸款的,考上研究所后也一樣,連續好幾年都跟國家借錢念書,所以沒有學費上的經濟壓力,我久久出一本書,可以自己付房租、買機車、約會,剛剛好活得比開心還要多一點開心。
又,我們華人社會又有一個好處,就是對學生特別寬大,親戚長輩不會因為我出書賣不了什麼錢就用言語機歪我,甚至還覺得還在念書的我可以靠出版賺零用錢,覺得我很神!
不過,我總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學生。
毛毛狗已經從代課的實習老師,升格為正式教師,有一份穩定的薪水。
我很高興,可也感到壓力。
「公公,你以後打算做什麼啊?」毛毛狗吃着東海夜市的章魚小丸子。
「寫小說啊。」我拿着薏仁牛奶邊走邊喝。
「我不是嫌你,可是你出書又不固定,不能當作正式收入…」
「嗯,我研究過了,租書店有很多小說都是一集一集的,如果我想出一個需要大架構的故事,把它當漫畫寫,每兩個月出一本,收入就可以穩定了。」
「真的那麼順利嗎?」
「我算過了,就算每一本書都沒有第二刷,只要兩個月可以出一本,光是首刷的版稅,再加上我偶而投稿到雜誌或報紙的稿費,應該可以跟妳的月薪打平…吧」
「那也要出版社願意每兩個月就幫你出一本啊。」
「如果出版社沒辦法配合的話,就找一份正式工作啰,當研究助理還是去廣告公司上班都好,下班以後再寫小說。不過這樣的話,故事的進度就不可能穩定了。」
「有沒有想過,要怎麼寫才會讓書變得暢銷呢?」毛很認真。
「真的有那種寫法就好了。」我有點不耐煩。
「要不要跟出版社討論一下未來的方向啊?你如果要專職寫作,就需要專業的建議啊,看看編輯可以幫上什麼忙也好。」
「他們只會叫我寫愛情小說,哪有什麼方向好討論啊。」我沒好氣。
「好啦,我不是抱怨,也不是看不起你,但你要認真想一想未來的事。」
「毛。」
「生氣了嗎?」
「我寫小說的時候很快樂,我想賭賭看。」我情不自禁停在賣炸臭豆腐的攤子前,說:「有時候找到讓自己快樂的事,比賺到大錢還難呢。」
「公公,我都懂。我真的都懂。」毛牽着我的手。
妳,真的都懂嗎?
不,妳一定懂的。
如果連妳都沒辦法從我的身上感覺到寫小說的火焰熱情,那我一定是假的。
現實往往被擺在跟夢想等值的位置討論,不是沒有道理。
我有好多故事都想寫,但人生不可能只有寫小說這一件事重要,吃飯很重要,看電影很重要,看到最新一期的《海賊王》很重要,每天可以喝到一杯咖啡也很重要,可以讓所愛的人感到安心也很重要。
我沒有辦法告訴我的家人朋友,說:「我想成為一個專職作家,在我還沒有辦法賺錢養活自己之前,可不可以請你們每個月資助我幾千塊,讓我可以專心寫作?」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我不打高炮,但大多數的夢想都得靠節省收入慢慢靠近,如果我的家人朋友這麼做了,我就等於請他們把夢想的一部分先捐讓給我,而他們自己晚一點再實現他們的夢想…
我辦不到。不是因為自尊心,而是捨不得。
人生不可能無解,只有放棄找答案的人。
我已經想好了,要是我沒辦法靠寫小說維生,我就得認真考慮找一份其他的工作…任何工作,而我在每天下班回家后再打開電腦寫東西,用燃燒時間的方法讓現實跟夢想平衡平衡。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麼,而是如何完成它。」我寫下這句話,就要有實踐這句話的作為,我想靠自己的力量慢慢接近專職作家的夢想。
研究所課程所剩不多,論文的進度也發了芽。
很快我就得結結實實面對我自己說過的話。
我瘦是開始瘦了,但毛毛狗還是一整個胖。
她越來越常對着穿不下的衣服發怒,為拉不上拉鏈的褲子跺腳。
但沒有什麼事是辦不到的。
減肥的旺季來臨,毛毛狗學我少吃澱粉類的食物,還跑去學瑜伽,還教我有點奇怪但很有效的仰卧起坐瘦腰術。我們也一起運動。
我已經成為疝氣達人,如果不想在我的小鳥上面三指處摸到異軍突起的小腸,啞鈴是不能再舉了,暫時想運動的話,就只能去游泳。
「公公,我這樣棒不棒!」浮出水面的毛毛狗咳嗽,大力喘氣。
「很棒喔!不過還是像一隻小海龜。」我拍拍她的背,幫她緩和緊張。
毛毛狗換氣換得越來越順,我也能放心地一個人用力游兩千公尺。
毛毛狗站在體重計上,指針一天天往左邊靠了點。
「公公!我又變瘦了!」她又驚又喜。
「哇,很快就可以去買新衣服啰。」
我將一袋小小魚倒進魚缸,裏頭的怪獸狼吞虎咽了起來。
「真的好高興喔。」毛毛狗用手指敲敲魚缸玻璃,說:「成吉思汗也要減肥了啦,肚子越來越大了。還有小丑武士也是,不過它胖胖的好可愛喔。」
「改天應該帶Puma來看這幾隻魚,它一定覺得很好玩。」我雙眼緊貼玻璃。
有了成就感,她就越有耐心堅持下去。我也很替毛毛狗開心。
後來毛毛狗減肥上了癮,開始吃水果當早餐,搖呼拉圈,跑操場…
我看着巨大的毛毛狗變得越來越苗條,心中對造物主有說不出的讚歎。
幾個月過了,毛毛狗的肥肚子消了一大半,整個人容光煥發。
女友變美了當然很好,但,我竟有點悵然若失。
某天,我們一起在電腦前看電影《大逃殺》。
「好可憐,我愛的肚子快不見了。」我從後面摸着毛毛狗的肚子。
「少來了。」
「真的,我很愛它的。」
毛毛狗撒嬌:「公公,如果胖的我跟瘦的我同時出現,你會選哪一個啊?」
我想都沒想:「當然是胖的那一個啊。」
「少騙人了,哪有人會選胖的啊。」
「…因為,胖胖的妳沒有人疼。」
記得,毛毛狗哭了。
也許這是我對毛毛狗說過,最浪漫的話。
不可能沒有地震。
二○○四年,大概是我人生遭遇變動最大的一年。
現在想起來,大概是個徵兆。
一場突如其來的寒流,我不在東海租屋處過夜,加溫棒沒插上電。
一夜受凍,魚缸里的食肉怪獸們冷死了一大半。
毛毛狗跟我哭了好久,她一直嚷着心愛的小丑武士死了。
「……」我一邊哭,一邊將胖溜溜的小丑武士撈起來。
不久,一隻成吉思汗莫名其妙翻了肚,原因始終不明。
保險起見,我將魚缸的水重新換過,下了葯,看着魚缸里僅剩的長頸龜跟形隻影單的成吉思汗。浩浩蕩蕩養了三年,就剩這兩隻了。
我從來不曉得這兩隻巨大的成吉思汗誰公誰母,說不定兩隻都是公的或都是母的也不一定,有什麼差別呢?我從它們只有五公分大小就開始養,還以為兩呎見方的大魚缸夠它們一輩子歡樂了,沒想到它們很能吃、卯起來長大︱最後竟長成超過二十公分的小怪獸,對它們來說,魚缸漸漸變成一個無聊沒地方好逛的家。
無聊嘛,還是得找事情做,這兩隻成吉思汗老是盯着對方的尾巴繞着圈圈游,一起搶食我倒進去的小金魚、蚱蜢、麵包蟲、小青蛙、小蝦等,比賽誰吃完后的肚子大,除此之外就是跟長頸龜互咬着玩。
現在它們之間少了一隻,剩下的那一隻成吉思汗游得很沒勁,吃的魚也少了。
「對不起,你一定很想它吧?」我蹲在魚缸外。
「公公,我覺得它好可憐喔,你要不要再養一隻成吉思汗陪它?」毛毛狗也蹲着。
「怎麼有辦法?如果我再買一隻小隻的成吉思汗下去,一定會被當成飼料吃掉。但又不可能有人在賣十五公分以上的成吉思汗。」
「那怎麼辦?」
「幸虧還有長頸龜陪它啊。」我也只能這麼說。
失去了唯一的同類伴侶,打擊遠比我想像的還要大。
孤單的成吉思汗,沒病沒痛,幾天後卻一動也不動了。
偌大的魚缸里,剩下的長頸龜立場有點尷尬。
它就像是魚缸星球里的超級賽亞人,光甲長它就像是魚缸星球里的超級賽亞人,光甲長就有二十公分,脖子長度至少也有二十公分,它有堅硬的龜殼保護,脖子甩出的瞬間攻擊力又超級厲害,還曾經將粗壯的金恐龍魚的頭整個含住、甩來甩去,我連阻止都來不及:「喂!它不是給你吃的啦!每天都在看的怎麼突然就不認識了!」
一瞬間,長頸龜便整個將金恐龍魚的頭咬掉……
這麼強,丟什麼下去跟它作伴都有危險。
「我根本沒辦法幫你找伴。」我苦惱:「你把什麼都當食物。」
「……」長頸龜用笨拙的姿勢游着,還給我科科笑。
我曾經放了一隻看起來很低調的淡水龍蝦下去,想說類型差這麼多應該有機會和平相處吧?但當天晚上,我就眼睜睜看着長頸龜以不可思議的饕客技巧、將龍蝦慢條斯理剝殼吃掉。
我也曾試圖養兩隻兇殘的食人魚跟它作伴,但下場就是食人魚被長頸龜秒殺。
長頸龜看起來傻傻的,對只剩自己一個好像不以為意。
「食人魚都被你幹掉了,覺得自己很屌嗎?」我失笑。
「要不要再養一隻烏龜陪它?大一點的。」毛毛狗幫忙出主意。
「要養就要從小養啊,買別人養大的沒感情啊。不然,我們來養水蛇怎麼樣?我覺得把它們養在一起應該可以恐怖平衡吧?」我有點讚歎自己怎麼那麼聰明。
「我討厭蛇啦!」毛毛狗斷然否決。
孤單好像沒有造成長頸龜的困擾,它的食量依然很大,胃口一向很好,好到連我自己也不敢用手指伸進水裏逗弄它……我的手指還要拿來敲鍵盤咧!
據說烏龜可以活得很久很久,十年、八年也沒問題,我想這隻長頸龜如此健康,總有一天,應該可以挑戰一下史上最巨大的人工飼養長頸龜吧!
為了讓長頸龜的龜殼健康不變軟,得吸收足夠的維生素A,我還常常將它抓起來放在窗下的水桶里,晒晒真正的陽光。有時候我寫小說寫到忘了神,水陸雙棲的長頸龜默默地爬出水桶,在地板上爬來爬去玩捉迷藏,有兩次我什至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在我的棉被裏找到科科科笑的它。
可惜我有智障。
有一天我騎車經過傳統市場時,突發奇想,既然長頸龜可以吃掉淡水龍蝦,那,乾脆改喂它吃溪蝦好了?飼料小金魚一兩要三十元,溪蝦秤斤在賣的,便宜多了。長期下來可以省錢、又很營養。
那晚當我回到家,將七、八隻活蹦亂跳的溪蝦倒進魚缸時,長頸龜整個很興奮,狂暴地攻擊它看得見的每一隻蝦子。我覺得有種欣慰的變態快感……
「你這傢伙,真不愧是唯一活下來的超級殺手啊!」我敲敲玻璃。
長頸龜不理我,逕自展開它的獵食秀。
那晚我放心地騎車回彰化,過了兩天回到東海租屋時,魚缸里卻傳出噩耗。
缸底都是碎裂的蝦殼,長頸龜的脖子異常粗大,眼睛大大瞪着外面。
它巨大沉重的身體半浮半沉在水中,再沒有一絲活力。
你這傢伙……我快哭了,整個人難過地跪在地上。
「你幹嘛吃到爆炸!你又吃到爆炸!」我鬼吼鬼叫,氣得用拳頭砸地板:「對不起我太白痴了!我太白痴了!」
長頸龜無言以對。
幾個小時后,我看着空無一物的魚缸。
像是進入了自動驅動模式,我平靜地將水草盆栽拔起,將水抽干,將細碎的砂石一把一把撈放在水桶里,將加溫棒收好,燈罩收好,過濾棉一塊塊塞進垃圾桶里。
最後,打了通電話給阿和。
「什麼時候有空來我這裏,嗯,幫我搬魚缸到樓下……」
我摸摸躺在鞋盒裏的長頸龜。
我想,我再也無法養魚了。
三歲了,整天吃肉不吃青菜的Puma完全沒牙齒了。
沒有牙齒的關係,Puma的舌頭無時無刻都露在嘴巴外面,老實說有點可憐,但樣子看起來超可愛!不只牙齒掉光光,它的嘴巴也白了,鬍子也白了,眼睛也有一點點白內障,雖然尿尿依然很順暢,但花在大便上的時間越來越久,睡覺時對外界的反應也遲鈍了。
比起這些,老掉的Puma還是對抽插我的小腿保持一定的興趣。
由於它的腿力跟腰力已遠不如當年,為了避免刺激到它的自尊心,當Puma抱着我的小腿時,我得貼心地用腳撐着它的身體,不讓它摔下去。
「Puma,不要急,慢慢的干。」我都這麼安慰它。
老態龍鐘的Puma,也因為它的老贏得了一些特殊資格,大家都很體諒它。
奶奶牽Puma散步,不再像以前一樣扯着它的脖子急行軍。
Puma在家裏大搖大擺到處亂尿尿,媽也很少念它或念我了。
晚上我跟Puma一起睡覺,睡到早上我還沒醒透,奶奶從床上把Puma拎下樓尿尿時,也不再像以前一樣粗魯地提着它的脖子拎它下樓,而是整隻好好地抱下去……雖然Puma還是會用沒有牙齒的嘴巴猛咬她,但奶奶也沒那麼計較了。
Puma的哥哥們,不在家的時間越來越長。
大哥在台北讀博士,三三在台北念碩士,兩個人乾脆在和平東路附近合租了一層小公寓。那時我研究所的課少了,魚缸也空了,乾脆偶而上去跟他們一起住,在台北寫幾天小說。毛毛狗在台北當老師,我們約會也近。
我們三兄弟住在頂樓五樓,有西晒,早上十點過後就熱得讓人發瘋,每天我滿身大汗熱醒時,大哥跟三三已經出門上課去。
為了省冷氣錢,我過中午就會出門找咖啡店吃飯、寫幾個小時的小說,寫到天黑才回家。
那些我常去寫小說的簡餐咖啡店,都有幾個共同點:座位多、客人多、東西便宜、有插座。至於東西好不好吃、裝潢是不是很有特色,都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不被注意的一個角落,不會因久佔座位被老闆瞪得良心不安。
台北很大,捷運很方便,展覽很多,百貨公司很多,我最愛的電影院到處都有。可對我這麼一個從彰化上來的大孩子,台北大得很空曠。
某國小的低年級教室里,毛毛狗跟她的同事忙着教室佈置,我在角落寫小說。
「毛,我覺得台北跟我不親。」視線稍稍離開電腦螢幕,我揉着太陽穴。
「公公,那是你都在寫小說,沒有認真在台北晃啊。」毛剪着壁報紙。
「可我就是喜歡寫小說啊,妳白天要上課,我當然就是寫小說啊。沒跟妳約會的時候,台北長什麼樣子我也沒興趣。」這是我的真心話。
「公公,可是你在台北跟我約會的時候常常都去看電影,也沒有去什麼特別的地方。乾脆你把摩托車運上來台北,認真在台北生活,只要你把台北弄熟了,你就會喜歡台北啦。」毛毛狗一直想着,以後我們結婚了就住在台北,這樣她就不必煩惱調職的事。
「是這個樣子的嗎?」視線回到電腦螢幕上,我繼續寫故事。
土不親,那就從人開始好了。
我每個禮拜二,都會固定在靠近捷運中山國中站的一間咖啡店寫東西,在那裏恰巧遇見過幾次讀者。
某天我突發奇想,我乾脆在網路上公告,如果有誰願意跟我分享他的生活經驗、用他的人生幫助我取材,禮拜二下午都可以去那間咖啡店找我。
從此,讀者跟我管這種聚會叫「咖啡聚」。
「刀大,你看這張大頭貼就是在喜歡我的男生,不過我比較喜歡這個呦!」
「Giddens你好,我今年剛考上了師大附中的資優班,我的興趣是表演。」
「刀大,我也是用蘋果電腦的,你有不會的地方隨時打電話給我。」
「真的啦你不要灰心,我雖然是女生,不過我最喜歡〈樓下的房客〉喔!」
「老大,我放了幾個A片跟動畫在我的FTP,你要抓的話我給你密碼。」
那段時光真的很不可思議,許多後來很重要、很熟、很有才華的朋友級讀者就是在咖啡聚的時候認識的。我說得少、聽得多,大家就是聊天打屁。
後來那個拿大頭貼相本給我看的可愛女孩,我封她秘書,之後考上了清大。
彬彬有禮的附中資優生叫平平,每次簽書會都固定表演模仿秀,經典之作是蔡頭加利菁。後來平平上了《全民大悶鍋》的全國模仿大賽得了第二,只輸給陳漢典。他跟「陳漢」兩字非常有緣,後來某高中生仿擬我的小說得了文學獎,還是平平做了一份「原著╱得獎文」的文字對照表放在網路上為我仗義。
要教我蘋果電腦撇步的大學生,半年後邀我去他的母校大葉大學演講︱︱那是我生平第一場校園演說。這個蘋果通在兩年後不只幫我設計兩款簽書會特賣的衣服,還真的寫了兩本非常暢銷的蘋果電腦手冊。
不偏食、連〈樓下的房客〉這種驚悚極品也很喜歡的女孩,生日只差我一天,後來成了我簽書會的專屬主持人,她的名字許多書迷耳熟能詳,小仙女OSF。
至於那個要跟我分享A片的男孩,他被我寫進了小說「等一個人咖啡」,當了主角︱︱永遠急着跟所有人分享快樂的,阿拓。
後來到咖啡聚的網友讀者越來越多,多到每次聚會我都得用演講的聲音才能讓每個人聽清楚我講話,這種情況下,除了我之外沒有人可以暢所欲言,徹底失去聚會原來的意義,我決定停止這個傳統。
此時此刻寫到這裏,我用滑鼠點進我的無名相簿,翻看那段誰都可以輕易找到我的日子,那些下午,那間咖啡店,那些人的面孔,有點熟悉。
擁有的第一個夢想,是什麼呢?
小時候的我,曾夢想當過漫畫家。
但熱情有餘、天分不足,最後我心甘情願放棄,從畫漫畫改成看漫畫。
長大些,對什麼是理想、什麼是幻想有了一點更清楚的認識。
我想當記者,寫人物採訪特稿那種。想當電影導演,專拍不用送票、觀眾自己就會買票進場的那種電影。不能導的話,寫寫電影劇本也不錯。還有還有…我想設計電腦遊戲,想當廣告文案撰寫者,想幫綜藝節目發想有趣的單元,最想在名片上印着「創意總監」這個抬頭。
但我不夠厲害,於是沒有成為那些我想成為的人。
幸好我專心投注在寫小說的領域裏,而小說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默默幫我聯繫了這個世界的其他部分。
在這個時期,雖然書還是賣很爛——靠,我真不想一直強調這一點,但演藝圈裏越來越多人在看我的小說,於是我接到了幾通試探性的電話,跟陌生人喝咖啡,開始幫唱片公司寫MV腳本、幫新導演寫電影劇本、擬劇情大綱等等。
天生臭屁的我,總是可以用最平常的臉跟這些「大人物」把會給開完。
「那這幾首歌你就先拿回去聽,我們就等你的作品出來啰。」某大人物說完這句話,整個會議室的人都開始收東西。
「沒問題。」我將筆記型電腦塞進背包。
「還有,不需要提醒你,這些歌都不能流出去吧?」某大人物皺眉。
「放心,除非我電腦被幹了,否則不可能外流。」
我拉上背包拉鏈,酷酷起身。
全世界,只有一個人可以聽到我原形畢露的聲音。
電梯門一打開。
「毛!我今天在阿爾發看見周杰倫的背影了!」我迫不及待對着手機大叫:「只有不到五公尺!不到五公尺耶!」
「真的嗎?那你有走過去找他簽名嗎?」毛毛狗很驚喜。
「才不要咧,那樣我的氣勢不就整個弱掉了嗎?我要努力到有一天可以跟他一起談合作,而不是找他要簽名而已。」我不知道在矜持什麼。
「可是,公公,你可以先幫我要簽名啊!」毛毛狗撒嬌。
「哈哈,再說啦!公車來了!」我樂不可支,舉起手。
真的很開心,這些際遇都是我從未想像過的世界。
機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我在許多場合看見平時只有在電視裏才能看到的人物,聽到許多未上市前的商業秘密,我表面鎮定,又暗暗竊喜。
雖然這些嶄新的工作機會不是直接跟寫小說相關,但畢竟也是創作,如果牢牢抓住這些「跟寫東西有關的副業」,說不定當完兵后,真的有辦法靠寫小說過日子吧!
某天,《超級星期天》《流星花園》的製作人柴智屏也找到了我。
起因是,開了一間戲劇製作公司的柴智屏要買我的小說《打噴嚏》的版權改拍,順便找編劇新血。
我們約在她公司見面,打算在談版權交易前先隨便聊一下。
「九把刀,為了找到可以拍戲的新題材,我們找了很多新作家跟新編劇到公司談過,其中很多都是網路作家。當我請他們推薦還不錯的作家的時候,他們全部都提到你。」柴姐帶着老闆特有的笑容,慢條斯理地說。
「嗯。」
「我注意到他們提到你的時候,語氣都變得不一樣,所以就找了你上一本書來看,就是《打噴嚏》,我覺得很不錯。那就請你先介紹一下自己吧!」
「我很強。」我直接笑了出來。
「…你很強,是什麼意思?」柴姐愣了一下。
「就是我實在是太強了。」我用無可奈何的表情再說了一遍。
柴姐像是看見外星人一樣大笑,我則有點不明白,雖然我了解直接把自己的優點講出來好像有點難為情,但也許我跟柴姐之間就只會談這麼一次,如果我裝謙虛,人生豈不是過得太假?
接着,我將還沒出版的《等一個人咖啡》故事構想告訴柴姐,柴姐跟公司的製作部主管邊聽邊笑,我還不忘強調:「靠,我真的是超強的好不好!」
幾個禮拜后,柴姐就簽下了我。
當時我們都沒什麼太特別的想法,柴姐要的是一個新編劇。
柴姐的內心世界長什麼樣我不知道,但當時的我很想嘗試用寫電視劇劇本當作是穩定收入的「專職寫作解決方案」,幻想着,一年只要配合著寫一部偶像劇的劇本,年收入就有保障,其他的時間我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寫我自己想寫的故事…
這樣的人生,實在是太像作弊啦!
只是越忙,我跟毛毛狗就越常吵架。
「毛,我在開會,晚點打給妳喔。」我常常丟下這一句話,就關掉手機。
等我再次打開手機的時候,就面臨好幾個小時的吵架。
我沒有意識到,其實當我很累的時候,毛毛狗教書也很累。
我很忙,但毛毛狗也很忙。她需要關心,我卻急着要她體諒我。
明明兩個人就在台北,可約會的時間沒有想像中的多。
「公公,我們幾個老師約好下個禮拜要去墾丁玩喔。」電話里的毛。
「…對不起,我好像沒有時間,我下個禮拜要寫出的量還沒到。」我每天都在寫稿子,偶而還得回神寫寫論文,提醒自己還沒畢業。
「沒關係,我知道啊,所以我們約了人一起聯誼,你就專心寫你的吧。」
「就是上次跟妳們一起去綠島…還是澎湖玩的那幾個男的嗎?」
「嗯,那同一批人啊,大家都熟了。」
「…好好喔,妳變瘦以後就有好多人搶着跟妳聯誼了。」
「公公,我們是一群人耶!」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啦,不過我吃點醋也是正常的吧。」
「你才沒有吃醋咧!」
「哈哈,被發現了。」
毛毛狗一直都很喜歡旅行,尤其當老師被小朋友折磨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放暑假了,沒有出遠門散散心恐怕會要了她的命。
當時我其實很慶幸,在我忙得天昏地暗的時候,毛毛狗還能找到人跟她一起出去玩,而不是陪在我身邊看我寫小說,那樣她無聊,我也倍感壓力。
一些改變正在發生。
當壞的改變潛伏在好的改變裏面,過度樂觀、自以為是的我慢慢踏進了泥沼。
每個禮拜在《壹周刊》上面寫的小說連載,我都是一鼓作氣寫好幾個禮拜的分量,交出去后,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書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見底,我再回過頭來寫這分連載。
由於這分連載不是小說,而是我的真實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設計鋪排劇情,對我來說只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備忘錄」的檔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時間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東西寫下來,再扣掉即使發生過但我完全不想回憶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連載稿量見底,我其實都很高興,因為我真的很想Puma,藉著寫這個故事我可以將Puma偷偷帶回我身邊。雜誌出版后,我會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頁,開一個小時的車去看看Puma,將那一張故事頁折放在它身邊。
「二哥哥在寫你喔,放心,把你寫得很可愛啦!」我摸摸它。
只是很多人會問,你的記憶力有那麼好嗎?
我的記憶力也許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夠牢牢記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場景甚至是對話,我總是說,是因為我常常回憶。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難以忘懷,許多動人的畫面我想忘也忘不了。
單純將我回憶過無數次的那個自己寫下來,不難,但我已經有快一個月沒辦法好好寫這分連載,據說搞得雜誌編輯很緊張,拖稿嚴重,讓負責插畫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極度逃避回憶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開電腦,坐定了要寫,就會產生恍神的靈異現象。
那些事,這三年來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殘酷的記憶被我踢到大腦的角落,積了灰,佈滿塵。
我想一把火統統燒掉,又辦不到,因為那些都是我的人生。
我無法否定,只能把視線撇開。
我幾乎沒有想過失戀這件事。
不是因為我以為這輩子我再也不會失戀,而是失戀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失戀,走了個女孩,那種痛苦我嘗過兩次,一次比一次難受,但我都未曾否定過自己,相反的,每個女孩的離去都茁壯了我靈魂的某個特徵,讓我成為現在的自己。
傍晚聽到毛毛狗以鎮靜的語氣跟我說,她或許快交新的男友了。那時我還躺在床上,剛從一個非常怪異的噩夢中驚醒,冷汗濕透了全身。
明白了毛毛狗的認真后,我先是哽咽地告訴毛毛狗,提醒她無論如何,就當作是對我最後的同情,請她記住一件事,然後便無法剋制地嚎啕大哭,毛毛狗安慰着我,說她一定會記得。
我繼續哭,掛掉了電話。我最不習慣的就是被安慰。
那天我感冒併發急性腸胃炎,上吐下瀉,我決定回台中租屋處養病。
走到捷運站,一路上都不是在想怎麼辦怎麼辦,而是一種完全無法思考的空洞狀態,我什至連空虛都沒辦法感覺到。
上了捷運,轉了一次車,怎麼轉的都是靠我身體的慣性。
忠孝捷運站,我抓着把手,閉上眼睛想着毛毛狗睡著了流口水的模樣,然後就無法睜開眼睛了。一打開,眼淚一定會滾落,旁邊的人一定覺得很困擾。
於是在忠孝新生站車門一開我就下車,一路擦眼淚。
擦乾了再坐下一班,這次才坐到火車站。
站在月台上,只能吃土司跟稀飯但最後晚餐什麼屁都沒嗑的我,只能越過兩個飲料不對的飲料機,最後才投幣買到可以喝的運動飲料充饑。
然後我還是一路走到號碼十四、沒有人等車、月台最冷清的地方,因為我的眼淚還是掉個不停,哭得頭都痛了起來。
我是怎麼搞的。
所謂的失戀,不就是靈魂被撕裂的痛苦而已嗎?為什麼這次我感覺不到靈魂?
我覺得人生完全沒有意義可言。
這陣子我老想衝鋒,因為沒見過這麼多的機會像洪水一樣向我撲來,好案子我當然接下,爛案子我也甚少拒絕,因為我不曉得怎麼拒絕。
但就像三流的連續劇一樣,我老要毛毛狗忍耐點忍耐點,我開會時接到電話當然迅速掛掉口氣冷淡,不聽勸硬是熬夜完成各方期待,原以為我越投入,毛毛狗的忍耐度就要跟着提高,沒想到原來都是我自己的一廂情願。
月台上,我靠着牆柱,和着運動飲料吃藥。
真的很糟糕,我完全感覺不到自己的人生未來該怎麼運轉。
以前兩個人不斷討論的藍圖那麼可愛。一個小家,熱愛佈置的毛毛狗,堅持要有實木寫字桌的我,一條狗,一個胖娃娃,一台圓滾滾的雪鐵龍C3,還有一台我夢寐以求的PowerBook,兩台相稱的iPodmini。
我想握拳,但沒有力氣,因為我失去揮舞它的理由。
努力不就是要讓人生更快樂的嗎?我不只是想證明自己很厲害而已啊!
毛毛狗那麼單純的女孩子,那麼多需要觀察的默契,難道要我列一張清單,好整以暇地告訴下一個男孩子,請這麼好好對待毛毛狗嗎?
不,我要自己來。
我想自己來。
我不想再抱着「新的男友能夠讓毛毛狗更幸福、於是我就該放手」的悲哀想法,我是多麼的愛毛毛狗,我好想自己疼。
我很膽小,更沒有我筆下故事中男主角那麼浪漫,不過若有子彈射向毛毛狗,我不會有任何猶疑。因為需要的不是勇氣,也不是浪漫。
我需要的東西很多,我想進步,我也不想老是開會開到深夜……
在還沒看見起點的地方,我只是個連科學園區都不知道進不進得去的笨蛋,身上的優點全都是成功人士可以不具備的東西……愛講笑話,過度自信,善良。
很多餘,卻是我的全部。
當我只會寫讀書報告的時候,毛毛狗就用她的全部在愛我,包容我,跟我喂狗、打工,跟我洗碗,陪我家教,看二輪電影,合吃一碗泡麵,在我皮膚得乾癬時還敢跟我抱着睡覺。
閉上眼睛,彷彿又看見毛毛狗在水裏像只小海龜一樣,溫吞地撥着水,探出頭,然後問我:「公公,我有沒有比較進步了?」
以後我再也找不到,那樣單純喜歡我的女孩。
我一直哭個不停。
我到底贏過什麼?
我贏得了獎盃,卻不知道要把獎盃交給誰的手裏。
開往台中的火車上,身邊坐了個愛剔牙的女生。
她將椅子放得很低,偷偷看我寫MV劇本。
我打了兩通電話給毛毛狗,兩次都聽見MSN的訊息聲像雨點一樣迅速輕脆。我在眼淚與簡單的「嗯嗯聲」中迅速結束電話,眼淚不斷落下,但手指與鍵盤之間的撞擊沒有停過。
倒是身邊的女孩禁不住我的怪異,拿着包包坐到前面的位置。
海線的夜班車,位子就是這麼多。
裏面外面,都很空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