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長期分裂時的悲劇

13、長期分裂時的悲劇

公元290年晉武帝司馬炎去世。他是晉朝的第一個皇帝,25年之前他令魏主曹奐向他禪位,有如220年曹丕之迫漢獻帝稱:“率我唐典,敬遜爾位。”其邏輯是有德者君臨天下,唐堯虞舜都以此“曆數有在”有規律行事。而實際上曹丕確比漢獻帝強,而司馬炎更比15歲的曹奐強。可是這些篡位者沒有看到的是,他們自己是世代權臣手執兵符,當然聲震朝宇。可是一做了皇帝傳之子孫,又變成了宮殿中的傀儡。皇帝原來是文官集團的首腦,他以天命統御群臣,開口則為聖旨。如果做得好,經過他的指示,則不合理的事體亦公認為合理,受不公平處理的人臣也只能自怨命苦,而仍歌頌“皇恩浩蕩”。因之下層機構統計不實,行政乘違的情形亦可以就此掩飾。只是公元3世紀之末至4世紀之初,中國有很多大問題沒有解決,已經掩飾不起來。天子的聖旨,也很少被人認真算數。況且與外間隔絕,廢立出諸權臣,其不能有所作為,也是勢所必然的。

可是司馬炎在位25年,好像已突破這種環境。公元280年“王睿樓船下益州,金陵王氣暗然收”,就此結束了過去三國鼎立,而重創天下一統的局面。並且他又於公元277年大封宗室子侄為王公,郡公,郡侯,縣王,“更制戶邑,皆中尉領兵”,也就是管理境內的民政財政和軍政。全國39郡之外,另有21“國”,盆置於今日之山東,山西,河北,河南及遼寧,以拱衛京師,同時又有一部分親王參與朝政,如此也不會被權臣宰割了。

偏偏在290年繼位者為惠帝司馬衷。他在歷史上最有名的事迹,乃是臣下報告他,百姓餓死,他就反問:“何以不食肉糜?”我們聽過法國大革命時皇后MarieAntoi-nette聞及百姓沒有麵包吃曾叫他們吃糕餅的故事,對於此類傳聞,不能認真。只是司馬衷在晉室皇位極端艱難之際,庸懦無能,必然屬實。否則也不會有如此的傳聞編派到他頭上,並且記入信史了。

法國革命時皇后以貌美而輕率稱,司馬衷的賈後,則以醜陋著名。據說她又矮又黑。其實這也與以後的事體無關,只是內外多故的時候,歷史紀錄不針對重點發揮,而加入這些不幹大局的細節,更容易滲入帶偏見的資料。

據說賈後缺乏母教,不守婦道,行動淫虐,因干政與皇太后楊氏衝突。太后之父楊駿則為“太傅,大都督,假黃越,錄朝政,百官總己以聽”。於是賈後也組織一個與她自己接近的集團。因為她父親賈充也是權臣。她不僅把族兄從舅拉過來,也籠絡了皇室司馬家的一部分親王,如汝南王司馬亮,此人曾被司馬炎封為“宗師”,有率領宗室子弟的威望。又因為他們聯絡了朝中一部分名士,所謂“二十四友”的官僚集團。這權力鬥爭的重點始終沒有在傳統的史料里說得清楚,我們翻閱《晉書》帝紀,列傳,食貨志,職官志,感覺到晉朝始終不是一個正規的朝代,武帝和惠帝之交,方才以軍政府的姿態企圖創立一種民政制度,組織未遂,即變生肘腋。譬如劉毅傳里說及劉把武帝司馬炎比喻為漢之桓靈。他說:“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可見晉的財政始終未上軌道,否則開國之君,四海為家,當不致賣官鬻爵。而且武帝紀內說及“賈充凶豎”,“楊駿豺狼”,更可以窺見其朝廷並沒有設官分職好好擺佈,權臣仍是虎視鷹眈,后一代太后與皇后的衝突,也非僅出自宮闈。我們一般的觀念,晉朝已樹立一種“封建制度”,現在看來,其中一半是紙上具文。劉頌傳里評當初設計即說:“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也。”而職官志針對公元277年令諸王之國(即是到指定的疆域履任)的時候說:“而諸公皆戀京師,涕泣而去。”地理志則與之相衝突的說:“王不之國,官於京師。”這時候朝廷想做的一件大事,即是所謂“占田法”,凡士庶人等所領耕地佃戶都按品級有所限制,即王公在京師附近的地產亦然。這些條例無全部奉行的跡象,只是在這草創期間諸事不定的季節,朝廷一有變故,就使很多人感到不安。不僅財產與名望受影響,而當日習慣,政爭失敗,則被判以極惡的罪名,有身家性命的危險,凡此都是構成賈後之禍及八王之禍的原因。

公元291年的衝突,賈後勝利。楊駿以造反被討,死於馬廄,太后被廢。但是不旋踵間,后又與汝南王衝突,乃指使楚王司馬瑋殺之,這才除去八王之一。再之楚王又以矯詔罪被誅,太后也被弒。又近十年,公元300年,賈後殺太子,趙王倫起兵反,誅后,並且廢司馬衷而稱帝。至此則有淮南王允討趙王倫不克身死。繼之又引起齊王同,成都王穎和河間王遇的聯合軍事行動。他們的復辟成功,趙王被賜死。302年齊王同又有擅權模樣,由河間王遇指使長沙王義殺之。以後戰事由洛陽波及長安,成都王穎自縊死,河間王遇為南陽王模所殺,長沙王義為東海王越所殺,東海王越則為討喝人石勒時戰死。自賈後參政起,至惠帝306年中毒身故,前後16年,戰事波及今日之山東,河北,河南,陝西,各王動員時,有稱二十萬者,有稱七萬者。每次戰役死者以萬計,其詳細經過,無法綜合梗概敘述。而五胡十六國開始於此時。304年匈奴之劉淵初從成都王司馬穎起兵,不久就自稱漢王。一時從他的,“二旬之間,余已五萬”。至311年他的族子劉曜陷洛陽“害諸王公及百官已下三萬餘人”。

這些史跡已經不能以短時間片面的解釋,也不能以歷史舞台人物的賢愚不肖去概括全部經過。有如五胡十六國的“蠻酋”,如劉淵,“幼好學,師事上黨崔游,習毛詩,京氏易,馬氏尚書,萬春秋左氏傳,孫吳兵法,略皆誦之,史漢諸子,無不綜覽”。劉曜則“善屬文,工草隸”。又立太學及小學,“選朝賢宿儒明經實學以教之。”石勒令僚屬“典胡人出內,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華族”。石季龍“頗慕經學,遣國子博士詣洛陽寫石經”。慕容光對“貧者全無資產,不能自存,各賜牧牛一頭”。苻堅“起明堂”,“親耕藉田,妻苟氏親蠶於近郊。”又“發其王侯已下及豪望富室僮隸三萬人,開涇水上源,鑿山起堤,通渠引瀆,以溉岡鹵之田,及春而成,百姓賴其利”。並且他們討論國計民生時都以經史詩書作註腳,就算全部由文臣綴飾而成,也不能算是“亂華”,反而表現他們想利用傳統辦法,收拾殘局,可惜後來也都統統失敗。

我們從長時期大眼光看來,秦漢的大帝國(從大歷史的觀點看來也可稱為“第一帝國”)在公元220年後已無可改組修正,只能重起爐灶的再造。問題不僅在朝廷的高層機構,而在民間的低層機構。過去以小自耕農作基礎而組成的農村經濟,適合於官僚機構的統治,因為彼此都是簡單而雷同,不致偏畸繁複。一到人文進步,郡縣的官僚即無從措手,也不知道要尊重財產權,以保持社會秩序,或是以道德名義法外抑制豪強。地產歸併之後最重要的問題尚不是所謂“剝削”,而是產生“流民”,一遇飢荒,更無法賑濟。所以曹操平河北,也“重豪強兼并之法”,重申“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只是這時中原鼎沸,已無法恢復原狀,魏蜀吳三國之首創者曹操,劉備,孫堅,都以在揚州淮泗下邳一帶募兵起家,也就是在中原的邊際,還沒有被災荒損害至大的地方吸收過剩人口,投入戰鬥,這樣更使民政部不可收拾。《晉書》食貨志里所說“袁紹軍人皆資椹棗,袁術戰士取給嬴蒲”,也就是說驅饑民作戰,他們只能采樹上桑實捉田裏蜃蛤之類果腹。即使有眼光的軍事領袖,其補救的辦法,也不過是“屯田”,也就是“出戰入耕”,談不上規復民間經濟,使吏治和稅收都上軌道。三國紛爭的期間,很多軍事首領的家屬也隨軍進出,可見得全國流動性之大。劉備之至當陽,“今雖擁大眾,被甲者少”,也就表示大量難民,混入行列。司馬懿對曹操說:“荊楚輕脫,易動難安”,則指出中樞地帶的人民,南北奔波,不容易固定。

這種情形至晉朝未止,有如3世紀之末關西饑民“流移就谷”,自漢中而入蜀,他們設柵作壁,推戴巴人李特為主,就屢敗“八王”之一的河間王遇所指揮的部隊。

這時候晉武帝司馬炎以裴秀原來的設計行“五等封建之旨”,也待解釋。中國商周之間的封建,西歐中世紀的feudalsystem以及日本之“幕藩”和“大名”,並不是由中央政府設計,全盤指令下屬照辦。而是低層機構里的農業社會,已漸具以各地方為主,自給自足的平衡趨勢,此時高級權威以分疆祚土的方針,賦與上層組織,則彼此各得其所,其軍備之限制,也容易做到,並無對一個極端流動的社會強迫其固定的道理。晉朝甫行封建,就將各王調來調去,又給他們以不同的頭銜,加派軍事任務。八王之亂時稱“帶甲百萬”。其虛實不論,我們也可以想像其封建無實,各地流民甚多,諸王也適逢其會,只要他們予以口實與組織,就不怕沒有參加廝殺的人員了。

我們再看賈後之亂和八王之亂時的天災:賈後於公元291年專政。294年,大飢。295年,荊揚兗豫青徐大水。296年,關中飢,大疫,荊揚二州大水。297年,雍秦二州大旱疫疾,關中飢。298年,荊豫作揚冀大水。301年郡國十二旱六蝗。302年兗豫徐冀四州大水。309年全國大旱,江漢河洛皆竭可涉(最後一段有誇大的趨向)。這種紀錄即在多災多難的中國,也不平常。

至於“五胡”,則“關中百餘萬,戎狄居半”,已開始於馬援時,即東漢初年。匈奴則“五部之眾,戶至數萬”,“依阻塞下,委質柔服”。也難怪他們不在動亂之中乘要投入了。

所以從這些跡象看來,“賈家種妒而少子,丑而短黑”,不能真正解答歷史問題,僅僅提醒我們,當時人的眼光被他們的時代所拘束,才在這些細節上做文章。今日我們檢討長期分裂的悲劇,在展開視野之餘,必須創設新的理論,才能將這段歷史,和以後隋唐宋的第二大帝國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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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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