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後記
澳大利亞作家帕特里克·懷特(PatrickWhite)的名字對於中國讀者並不完全陌生,介紹他的文章、訪問記已經發表過多次,他的幾篇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暴風眼》已譯成中文,陸續問世。
懷特是當代澳大利亞最負盛名的小說家,在英語國家中也是最優秀的作家之一。他於1912年在英國出生,半年後被帶回到澳洲。他父親是農場主,母親也出身於農場主家庭。懷特十三歲時被送到英國受中學教育。當時,澳洲上層社會比較富有的家庭往往把自己的子弟送到英國上中學和大學。在懷特看來,這四年的中學生活猶如坐牢一般。中學畢業后,懷特回到父親的農場做見習農場工人,為繼承父業作準備。但懷特喜愛文學創作,在此期間他寫了三部長篇小說,雖然出版商將他的習作全部退回,然而他的創作慾望並未就此熄滅。1932年他再次赴英,就讀於劍橋大學現代語言系,廣泛接觸歐洲文學,休假期間他常到法國、德國旅行。他愛好文學,尤其熱衷戲劇,他一度想做演員,只是在劇場經理告訴他只能讓他幹些雜活后,他才放棄了這一奢望。大學畢業后,他留在英國,決意做一名職業作家。1939年他發表了第一部小說《幸福谷》,兩年後出版《生者與死者》。第二次大戰的爆發中斷了他剛剛開始的寫作生涯。整個戰爭期間,他服務於英國皇家空軍情報部門,負責在中東和北非檢查軍人的來往信件。
1948年,懷特回到澳洲。同年,他的第三部小說《姨母的故事》出版。這是他的得意之作,他本想會得到評論界的讚許,然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評論界對於他的這部小說反應冷淡,有些人甚至對這部書感到困惑不解。懷特一時心灰意做,和他的好友曼諾力在悉尼郊區自己的農場上干農活,養牲畜,似乎從此擱筆,隱姓埋名,與文學絕緣了。事實上,懷特雄心未死,他對澳洲文學界的現狀不滿,立志要“在我有生之年,以我力所能及的方式填補澳大利亞這塊空自。”他抑制不住創作欲的衝動,也不甘心放棄自己的抱負,於1955年——在他沉默七年之後——推出了《人樹》一書。這部小說的出版受到英、美、澳評論界的普遍的肯定,確立了懷特在澳洲文學界的地位。隨着歲月的流逝,人們對《人樹》的評價愈來愈高。可以說《人樹》既是懷特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
《人樹》敘述了斯坦·帕克一家從拓荒創業,生兒育女到最後斯坦去世的故事。斯坦和他的狗剛到達時,這裏是被森林覆蓋的一片荒地,但是,隨着遷居來的人不斷增加,墾荒的發展,荒蕪之地變成了悉尼的郊區。斯坦和他的妻子艾米經歷了水、火、旱災的侵襲,度過他們的蜜月,也嘗過貌合神離、同床異夢的滋味。他們的兒子雷自幼乖戾,成年後墮落為罪犯,最終死於槍戰之中。女兒塞爾瑪順着社會的階梯爬了上去,做了律師的妻子,成為上流社會的一員。故事脈絡清楚,表面上看去似乎也沒有驚人的跌宕起伏。
《人樹》顯然不是以情節取勝的小說,事實上,懷特的小說從不以情節見長。那末,為什麼《人材》會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呢?應該說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澳洲題材第一次成功地與現代派的表現手法結合起來。許多澳大利亞作家在懷特之前都寫過叢林人、拓荒、水災、森林大火這類傳統題材,勞森描寫叢林人的短篇小說更是臉炙人口。現實主義在澳洲文學中始終佔據統治地位,因此寫實的手法是澳洲文學的傳統。懷特深受現代主義作家沃爾芙、喬伊斯的影響,在表現傳統題材時採用了反傳統的手法。同是寫叢林人,懷特與勞森泅然不同。斯坦是拓荒的叢林人,但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叢林人。懷特沒有着意表現叢林人特有的氣質——爽朗、豁達、幽默、講義氣,斯坦在他的筆下是一個緘默不語、執着地探求生活真諦的孤獨者。從這個意義上講,斯坦並不是叢林人,他是一個生活在農村的現代人。懷特對水災、旱災、森林大火的寫法與傳統寫法也完全不同,他把這些自然災害與人們的精神世界的變化結合起來寫。例如,格蘭斯頓伯里的大火的場面不僅表現了叢林大火殃及屠戶的富有的住宅的情景,更重要的是刻劃大火中斯坦和艾米思想情感的變化,尤其重要的是斯坦在樓梯口抱着馬德琳時感情的突變。懷特所要做的是“在平凡的背後發現不平凡”。他希冀在平凡的人物與情節的背後尋找出不平凡的東西——生活的真實意義。
懷特是將現代派寫法引入澳洲文學的最有影響的作家。在這個問題上並不是沒有爭論的。在相當一段時期內,不斷有評論家對此有所指摘,自然,也有評論家維護懷特,但無論如何,懷特作了大膽的嘗試,突破了單一寫法的格局,使澳洲文壇呈現出多色調、多流派的新局面。著名文誣家基爾南認為,如果不是懷特,澳洲文學不會出現目前這種生機勃勃的活躍氣氛。
人物刻劃得成功是《人樹》飲譽海內外的第二個因素。懷特擅長描繪人物,尤其擅長人物的心理描寫。主要人物斯坦和艾米各有特點:一個埋頭農務,對現實生活並無過多要求,但在內心深處不斷探索生存的意義,企求達到大徹大悟的境地;一個對於現實生活懷有種種幻想,不甘寂寞,雖然與斯坦生活在一起,但卻不了解他的精神世界,最後導致了對斯坦的不貞。對於歐達烏德夫婦的詼諧寫法透露出懷特的另一側面:他特有的幽默感和對於世界上小人物的熱愛。多爾·奎克萊依和她弟弟巴布則又屬於另一範疇,姐弟二人相依為命,巴布雖則是天生的低能兒,但卻獨具慧眼,比常人更能悟出生命的意義。馬德琳和塞爾瑪是懷特難以忍受的市俗人物,難免受到他的鞭答,但作為書中的角色卻都是活靈活現,舉手投足,一言一笑無不透露出她們的鄙俗氣。
《人樹》繼承了歐洲小說的傳統,氣勢恢宏,渾然一氣。小說的時間跨度大,大約有半個世紀,經歷了斯坦一家三代。書中人物眾多,主次人物加在一起,不下三、四十人。但安排得錯落有致,結構嚴密。在寫法上從斯坦隻身一人墾荒開始,以後引人艾米,似乎世界上僅此二人,故意寫得像《聖經》故事的開頭。之後,荒原逐漸為良田所取代,昔日斯坦拓荒之地變成了大都市的郊區。難怪文評家認為《人樹》具有史詩的氣派。書名《人樹》也值得口味。人類的歷史猶如綿延不絕的樹木,一代接續一代。書中多次提到的斯坦宅旁的薔薇,從幼嫩的枝芽長成為粗壯的大樹,也是具有象徵意義的。
懷特對於文宇十分講究,運用文字得心應手,同時又富於獨創。懷特寫作態度認真,對於自己的作品在完稿后一改再改,直到完全滿意才交出去,其間還要經過兩次“冷處理”。早期的懷特模仿意識流的寫法,小說《生者與死者》即是最好的例證。懷特寫《人樹》時已經擺脫了直接的影響,在運用語言方面獨創性大大加強。有時他的語言像詩,但又不像詩那樣雕琢。有時他的句子違背語法規則,被他攔腰砍斷。有時他的一個句子即成一段。所有這些都並非隨心所欲,而是服務於他的創作意圖。懷特十分注重對話的語言,不同階層、不同性格、不同性別的人物遣詞造句皆不一樣,只要看一段對話即可大致推知講話人的身份與性格。
小說末尾寫了一段斯坦與佈道者的談話,斯坦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然後指着唾沫說:“這就是上帝。”文評家對此做了種種不同的解釋,有的認為這是褻讀上帝,是反宗教的,有的則認為這表明上帝無所不在,是宣揚宗教。甚至個別文評家說什麼《人樹》是一本宗教小說。其實,這些都是無稽之談,了解懷特思想傾向的人應該知道,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他不篤信任何宗教,他既不反宗教,也從不宣揚宗教,《人樹》也不例外。
懷特是一位多產作家,創作了十二部長篇小說,兩部短篇小說集,六個劇本,一個電影劇本和一部自傳。1973年,在他的長篇小說《暴風眼》出版的那年,他被授予諾貝爾文學獎,表彰他用“史詩般的氣概和刻畫人物心理的敘述藝術,把一個新的大陸介紹到文學領域中來。”懷特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澳洲作家。他的獲獎在澳洲引起強烈的反響,在世界上也聲譽大振。他的小說被譯為法、德、俄、日、西、捷克、波蘭、瑞典、芬蘭等多種文字,在美國、英國、法國、瑞典、意大利都有人專門研究他的著作。
為了傳達原作的風貌,我們在翻譯時竭力貼近原文,使讀者在一定程度上仍能欣賞懷特的獨具一格的用字遣詞的方式。在極個別的情況下,讀者可能需要稍費心思,但總的來說應該是順暢無阻的。涉及地名、典故的地方,我們加了幾條腳註。據傳,兩位蘇聯譯者在翻譯懷特著作的過程中相繼得了神經衰弱症,垮了下來,由此可見懷特之難譯。我們雖也經受了一些“磨難”,但幸虧身體還算健康,也還沒有要垮的徵候。
譯者
1987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