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史和其他因素給我們的新認識(1)
中國明朝的歷史,經過海內外學者幾十年的積極研究,已經有了充分的發展。我寫的一本小書《萬曆十五年》,能夠將16世紀末期的情形,作側面的解剖,即是因為各種文獻,已經大量地翻印傳播,專家的著述,也層出不窮,給我們一種綜合各種資料的機會。
雖然史不厭詳,我們現在對16世紀中國社會的情形,總算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如果學者不怕文詞粗俗的話,則是這社會形態,有如美國所謂“潛水艇夾肉麵包”(submarinesandwich)。上面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文官集團。下面也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成萬成千的農民,其組織以純樸雷同為主。中層機構簡單,傳統社會以“尊卑男女長幼”作法治的基礎,無意增加社會的繁複。上下的聯繫,倚靠科舉制度。今日我們看來,無法避免它守舊落後的觀感。
但是這種評論是否公允?這是不是因為我們對20世紀的情形不滿意而借題發揮?假使我們認為舊社會亟應改造,那改造的程度應當到達什麼限度?我們既稱革面洗心,是否對中國文化全部否定?如果明朝歷史不對,那麼是否“反明”的思潮和趨向,即可以導我們於正軌?這都是有待於歷史學家解答的問題。
我們也知道,最近二十年來,明代史已被濫用。指槐罵桑或指桑罵槐是中國文人惡習。16世紀的人物與言行,一經渲染立即可以改頭換面,成為政治上的工具。我們既不贊成這樣的學術歪曲事實的辦法,但是如何可以避免別人對我們作同一批評?
這些問題,不能在明代史本身上得到完滿的解答。最好的辦法,是將我們認作真理的環節,和外間側面的事務印證,要能前後銜接,方為可靠。有些明史內的問題,其明顯的答案尚不在明代史範圍之內。這些因素的重要性,卻只有經常和明史接觸的人,才可以一眼看穿。這篇文章建議我們互相越界窺察,也希望明史外的專家,向我們作同一提示,因此彼此的研究更和真理接近,庶不致各造空中樓閣,反以學術上分工合作的辦法當做個人規避責任的張本。
以下是我個人在這程序下嘗試的初步結果。
第一,我們指責明代人事時,不能忘記大明帝國本身是亞洲大陸天候地理的產物。
明史里有兩點地方,極易引人注意。在政治史上稱中央集權,非常顯著,全國一千一百多個縣,每個縣令的任免,全由朝廷號令行之。地方政府的稅收與預算,也不能就地斟酌,而中央政府有很多管理限制的辦法。在社會史上講,則以倫理觀念代替法律,其程度之深,超過其他任何朝代。
這一方面固然是明朝人的眼光狹窄,但是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環境使然。中國文化大部肇始於黃河流域,因為河水經過疏鬆的黃土地帶,夾帶着大量泥沙,容易阻塞河床。衝破河堤,常有釀成巨災的趨向,局部治理無濟於事。這情形在春秋時代已然。如公元前651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即有盟誓;在各種經傳有不同的傳說,諸如“無曲防”、“毋曲隄”、“毋雍泉”和“無障谷”都是。《孟子》一書中提到治水十一次之多。他對白圭說:“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洪水者,仁人所惡也,吾子過矣!”秦始皇統一全國后,他頌秦德的碑文,錄於《史記》,自稱“決通川防”。可見因為大規模治水的需要,中國政治上的統一,在公元前即超過時代上其他條件,也不能聞問技術上是否合理,這在中國兩千多年的歷史,前後皆然。
而季候風給中國農業的影響,也是強迫造成全國統一,逼成中央集權的重要原因。中國夏季的季候風由菲律賓海的方向吹來。這氣流中帶有水分,但是並不能保障下雨,而需要由西至東,及至東北的旋風將這氣流升高,以致溫度降低,其水分才凝積為雨。這也就是全國農民的耕作物,全靠這兩種氣流適時碰頭。假使它們彼此錯過,則成旱災;要是它們在一個地區經常碰頭,則此地必有水災,而有時水旱並至。只有龐大的帝國,才能對付這種問題,這情形也始於公元前。假使我們打開《左傳》一看,內中有許多因災荒而發生戰事的情節。《漢書·食貨志》所說:“世之有飢穰,天之行也。”姚善友從《圖書集成》及其他資料計算,中國歷史裏2117年,曾有水災1621次,旱災1392次,其程度之高,值得朝廷注意Shan-yuYao,“TheChronologicalandSeasonalDistributionofFloodsandDrouthinChineseHistory,”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6(1941-42),,“FloodandDrouthDatainTu-Shu-chi-chr’eng”,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8(1944-45),。這種情形與《孟子》裏面經常提出的“老弱轉乎溝壑”及“若大旱之望雲霓”有關。而孟子的低水準平等思想,為明代人士所講習,也不可能與這種情節分離。
對付北方游牧民族的侵逼,也使中國不能施行地方分權,造成彼此不相顧盼的趨勢。傳統中國的國防線為“萬里長城”。實際上因時代的不同,築城的地點前後移動,但是總與十五英寸的平均雨度線相去不遠。這也就是說在長城以北以西的地方,每年的積雨量低於十五英寸,無法耕種農作物,是游牧民族馳騁的地區,他們遇有災荒或者趁到中國分裂之際可能大規模來犯。中國即取攻勢也不能解決這地理上的問題,只能加強向地方政府的控制,以均一雷同的姿態取防勢。
這些地理上的因素,對中國文化的發展,尤其在近代史上講,甚為不利。中國人經常說:“如欲攘外,必先安內。”但是其所謂安與攘都是大規模的工作,數量重於質量。其用心設計之餘,只能維持政治上超時代的統一和雷同,不能在技術及經濟上講求功效。因為後者的增進,總是參差不齊的。明朝加強中央集權,用倫理的社會力量保持各地均衡,防止各地方政府產生特色的趨向,也可以從它的科舉制度看出來。科舉制度肇基於隋而確定於唐。初時遇有明經明法等科,到宋時還用策取士,也仍有經義詞賦。到明季中葉之後則只有八股文。鄧嗣禹說:科目日趨簡單,方法日形複雜鄧嗣禹,《中國考試製度史》(台北,1967),頁73。,也表現整個文官組織逐漸單元化,它不能掌握社會多元的情形,更不會鼓勵這樣的發展。
然則“打破砂鍋璺到底”,則我們不能不相信天候地理的力量可怕。而今日去明代覆亡又已三百四十一年,這種力量雖然沒有以前的厲害,也還沒有隨朱明王朝而全部消滅。
第二,在中國傳統歷史上講,明朝的收斂性和唐宋帝國的擴張性相反。
錢穆作《國史大綱》時,稱唐朝“政權無限制解放;同時政府組織亦無限制擴大”錢穆,《國史大綱》(台北,1966第十版),上冊,頁312。。其實這趨勢也相次繼續於宋代。
唐朝繼承楊隋、北齊、北周,及北魏拓跋氏之後,在中國歷史上自成一系統。其立國精神,受《周禮》的影響甚大。如魏之“三長”、“均田”,以及各朝的“府兵”,都系用“間架性的設計”(schematicdesign)作基礎,也就是先造成理想上的數學公式,廣泛地推行於各地區,行不通時,互相折中遷就,只顧大體上在某種程度上的可行,無意以條文做主,凡事認真均田制及租庸調製,只代表一種理想,實際施行時,又待當時當地的“活用”。所以崔瑞德(DenisCTwitchett)作FinancialAdministrationUndertheT’angDynasty(Cambridge,1963)時,以《舊唐書·食貨志》為藍本,雖然引用了很多參考資料,仍稱其所敘不過是“理想上”的制度。有些在敦煌“活用”的地方,可參考韓國磐,《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1964)。以公元755年為唐代財政的分水嶺,是崔著的重點。。這種辦法行至公元755年安祿山叛變時,已不能繼續。以後所謂“藩鎮之禍”,乃系各地軍閥自行抽稅募兵,與日本之“大名政權”相似。
按:其實這種有效的地區政府,不一定比有名無實的中央政府低劣。只是中國士人習於官僚政治,沒有朝廷合法及道德的名義陪襯,就感覺得不安。而五代十國間,契丹之遼進據幽燕十六州,包括今日的北京。中國之外患,迄西夏、金、元以至朱明王朝之建立,歷四百年未止。
這中間的經過無法凡事鏤刻比較,只是和明朝作風頗相針對,而對明朝頗有決定性的影響者,則為北宋,而且王安石的試行新法更是宋史中的一大分水嶺。明朝之採取收斂及退卻的態度者,也可以說是在王安石新法失敗后的一種長期的反動。所以研究明史者注意新法實施的經過,並且將宋朝雖在經濟高度發展下而仍不能替中國打開出路的原因仔細琢磨,將來再回頭讀明史必可事半功倍。這兩者一經比較,更能增進讀者了解能力,也容易看出西歐後來居上,在明清之間超過中國的原因。
最簡單地說來,則是現代的金融經濟,有商業型的獨佔性,它必須在政體、思想、法治、社會生活間全部被接受才能順利地展開。中國在宋朝及明朝都沒有具備上述這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