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佳爵士鋼琴
電話接通時,兩頭都正是午夜喧鬧時分,哈里的紐約吧里亂鬨哄的。最初酒吧酒保只能聽明白這是從康城打來的長途電話,顯然也是從這種酒吧打來的,線員發狂的聲音聽上去好像有什麼緊急事。等後來捂住另一隻耳朵,沖電話喊了幾個問題后,他才知道這不過是肯·普拉特,打電話來找他的朋友卡森·懷勒閑聊。他惱火地搖搖頭,把電話放在吧枱上卡森的那杯綠茴香酒旁邊。
“給,”他說。“看在老天分上,找你的。是你的哥們。”像許多別的巴黎酒保一樣,他很了解他們:卡森是長相英俊的那個,身材頎長,面相聰穎,操英國口音;肯是胖胖的那個,總是笑呵呵地尾隨其後。三年前他倆從耶魯大學畢業后,來到歐洲盡其所能找樂子。
“卡森?”肯急切的聲音在說,聲旨在聽筒里痛苦地震顫。“我是肯——我知道能在這裏找到你。聽着,你究竟什麼時候過來?”
電話這頭,卡森整齊的眉毛蹙了起來。“你我什麼時候過去,”他。“我拍電報給你了,我星期六就過去。你怎麼回事?”
“見鬼,我沒怎麼——可能喝多了點。沒什麼,可是聽着,我打電話是因為,這裏有個叫席德的,彈得一手漂亮的爵士鋼琴,我想讓你聽聽他的演奏。他是我的朋友。聽着,等一下,我把電話靠近點,你就聽得到了。現在,聽這個。等一下。”
電話里傳來模糊的嚓嚓聲,肯的聲,還有另外一個人的笑聲,接着鋼琴聲傳過來。在電話里聽來,聲音很小,可卡森得出彈得很好。彈的是《甜蜜的洛琳》,濃郁的傳統風格,裏面沒有一絲商業氣息,這令卡森很吃驚,因為平時在音樂方面肯完全是門外漢。過了一分鐘,他電話遞給了跟他一起喝酒的陌生人,從費城來的一個農機推銷員。“聽聽這個,”他說。“一流的。”
農機推銷員拿起電話舉到耳邊,一臉迷惑。“是什麼?”
“《甜蜜的洛琳》。”
“不,我是說怎麼回事?哪裏來的電話?”
“康城。有個叫肯的去那兒了。你見過肯,是嗎?”
“沒,我沒見過,”推銷員,沖電話皺着眉頭。“哦,音樂沒了,有人在說話。你最好來接。”
“喂?喂?”肯的聲音在說。“卡森?”
“是我,肯。我在聽。”
“你去哪啦?那傢伙是誰?”
“這位先生是從費城來的,叫——”他抬起頭詢問地看着他。
“鮑丁格,”推銷員說,理了理他的衣服。
“鮑丁格先生。他在酒吧里,和我在一起。”
“哦。好,聽着,你喜歡席德彈的嗎?”
“不錯,肯。告訴他是我說的,他彈得一級棒。”
“你跟他說話嗎?他就在這裏,等等。”
電話里有些模糊的聲音,接着一個低沉的中年人聲音在說:“你好。”
“你好,席德。我叫卡森.懷勒,我很喜歡你的演奏。”
“哦,”那個聲音說。“謝謝你,十分感謝。承蒙看得起。”聽聲音這人可能是有色人種,也可能是白人。可是卡森猜他不是白人,主要是肯在說“他是我的朋友”時,語氣中有點局促又有點自豪。
“席德,我這個周末就會來康城,”卡森說,“我盼着——”
可是顯然席德把電話遞還給肯了,因為肯的聲音插進來。“卡森?”
“什麼?”
“聽着,你星期六什麼時候?我是說坐哪班火車什麼的?”當初他們計劃一起去康城,可是卡森在巴黎與一個女孩攪到了一起,肯只好一個人走去,條件是卡森一周后就會來會合。現在差不多過了一個月了。
“我不知道準確的火車班次,”卡森說,有點不耐煩。“這沒什麼重要的,對嗎?我會在星期六的某個時候去旅店找你。”
“好吧。哦,等等,聽着,我打電話還有件事,我想推薦席德加入IBF注,行嗎?”
“行啊。好主意。再讓他電話。”他等着的時候,掏出自來水筆,讓酒吧招待給他拿一本IBF會員手冊來。
“嗨,又是我,”席德的聲音。“我要加入的是什麼?”
“IBF.”卡森說。“就是國際酒吧人士協會,從哈里酒吧這兒起頭的——我不知道。很久以前的事了。有點像俱樂部。”
“不錯,”席德說,低聲笑了。
“喏,是這樣的,”卡森開始講,即使酒吧招待覺得IBF又無聊又討厭,可卡森嚴肅、仔細的講解,還是令他開心地笑了——每個成員如何收到襟章和一本印好的小手冊,襟章上繪着一隻蒼蠅的微記,手冊內容是俱樂部規章和世界各地加入IBF的酒吧名單;最重要的規章是當兩名會員相遇時,他們要互相問候,用右手輕拂對方肩膀,說:“嗡嗡嗡,嗡嗡嗡!”
這是卡森的專長之一,他有本事在細微小事上發現樂趣並傳達給他人,從不覺得有什麼不好意思。許多人在向一個爵士音樂家介紹IBF時,定會中途停下來,抱歉地笑着解釋:當然,這是種適合孤獨遊客的可憐小戲,正因為還不太完善,才讓它有點意思;而卡森卻直截了當地介紹它。從前,他用差不多的方式,曾讓耶魯大學的一幫書獃子學生認為星期天上午認真讀那份可笑的《紐約鏡報》是件時尚的事情。最近,同樣的才華讓他很快得到一些初識者的鐘愛,尤其是他現在的女友,年輕的瑞士藝術學生,為了她,他在巴黎盤桓下來。“你對什麼都有不錯的品位,”他倆在一起的第一個難忘之夜,她對他說。“你有個真正有學識、有創意的腦子。”
“明白了嗎?”他對着電話說,停下來啜了口綠茴香酒。“對。現在如果你願意告訴我你的全名和住址,席德,我會在這邊把一切辦妥的。”席德把名字拼寫出來,卡森仔細工整地寫在會員手冊上,加上他和肯的名字作為共同推薦人,鮑丁格先生在一邊看着。他們說完后,肯的聲音又回來了,不情願地道再見,他們掛上電話。
“這通電話一定不便宜,”鮑丁格先生說,對此印象深刻。
“你說得對,”卡森說。“我猜是很貴。”
“這本會員手冊究竟是怎麼回事?整個酒吧人士是怎麼回事?”
“噢,難道你還不是會員,鮑丁格先生?我以為你早就是了。來,我做推薦人,只要你願意。”
鮑丁格先生后自己描述說,他真是樂在其中:凌晨時分,他還側着身子慢慢挪着,一個接一個,跟酒吧里所有的人,嗡嗡嗡地拂着肩膀。
卡森星期六沒有去康城,因為結束與瑞典姑娘的戀情比他預計花的時間要長。他本以為會有含淚告別的場面,至少彼此會溫柔地微笑,信誓旦旦。可是,相反她對他的離去驚人地無所謂——甚至有點心不在焉,彷彿已經全神貫注於她的下一個真正有學識、有創意的腦子了——這令他心神不安,又延了幾天,結果卻只讓她不耐煩,令他有種被逐之感。經過與肯再次電話交談,直到接下來的這個周二下午他才來到康城。當卡森站到站台上,放鬆着自己,宿醉讓他渾身僵硬酸臭,他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這兒。火一般的太陽炙烤着他,粗糙的頭皮快給烤焦了,皺巴巴的西裝里馬上滲出一層汗;泊在那裏的汽車、小輪摩托車的鋁板折射出刺眼的強光,讓人噁心的藍色尾氣靠着粉紅色建築往上升騰;耀眼的太陽曝晒着成群的遊客,他們推搡着他,向他展示他們的毛孔,展示他們身上剛從商場買的緊繃繃的運動裝,展示他們手裏拎着的手提箱、晃來晃去的相機,展示着他們笑着的、高聲喊叫的嘴巴,展示着他們的急不可待。康城與世界上其他旅遊勝地沒有分別,一樣的倉促與失望,為什麼他不待在屬於他的地方,在軒敞涼爽的房間裏,和長腿姑娘在一起?為什麼他竟該死的讓自己被人哄騙到這種地方來了?
可是接着他到肯快樂的臉在人群中起伏——“卡森!”——他跑了,過度肥胖的男孩都是那般跑法,兩腿內側摩擦着,笨拙地迎接。“出租車在那邊,拿上你的箱子-計,你看上去糟透了!先去洗個澡,喝上一杯,怎麼樣?你他媽的還好吧?”
他們輕輕坐在出租車坐墊上,一路搖搖晃晃往十字大街駛去,十字大街上絢麗奪目的藍色、金色強光,令人熱血沸騰的海風迎面撲來,卡森開始放鬆了。看看那些姑娘們!一一的;還有,跟老肯重聚在一起感覺也不錯。現在,很容易看清巴黎的那些事情,如果他還待在那裏不走,只會更糟。他離開得正是時候。
肯一直在說個不停。卡森沖涼時,他在浴室里跑進跑出,兜里的硬幣丁當作響,他笑着說啊說,整個嗓子Ⅱ艮里都往外冒着快樂,好像幾周沒聽過自己的說話聲似的。事實是自從與卡森分開后他就沒真正快樂過。他們彼此是對方最好的朋友,可這友誼卻不怎麼平等,他倆都知道。在耶魯時,如果不是因為肯是卡森乏味卻形影相隨的跟班,可能什麼事都沒他的份,這情形在歐洲也沒變。肯身上有什麼東西把人們都趕跑了呢?這個問題卡森想了幾年。只因他太胖,動作笨拙?或是他極力討人歡喜反而顯得痴傻,招人嫌?但難道這些不正是討人喜歡的基本品質嗎?不,卡森猜,他能找到的最接近的解釋是:當肯笑時,上嘴唇向後滑,露出一小塊濕濕的內唇,貼着牙齦顫抖着。許多有這種嘴形的人可能沒覺得這是什麼大缺陷——卡森也願意承認——可對於肯·普拉特,無論人們能給出什麼更充分的迴避他的理由,這似乎是人們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不管怎樣,卡森自己就總意識到這點,尤其是在憤怒的時候。比如,現在,最簡單的事情,他想擦乾水,梳梳頭,換上乾淨的衣服,而這個門板一樣、到處移動、有着雙唇的笑容到處擋他的路。它無處不在,他伸手去毛巾架取毛巾時擋着他、在亂七八糟的行李箱上方晃蕩.在鏡子前遊走、遮住他打領帶,最後卡森只得收緊下巴,盡量不吼出來,“行了,肯——閉嘴!”
可是幾分鐘后,他們在陰涼靜謐的旅館酒吧里平靜下來。酒吧招待正剝着一隻檸檬,他巧妙地捏着,拇指和刀刃一條明亮的果肉給扯出來。好聞的檸檬酸味,與杜松子酒味混在起,在碎冰的薄霧下,給他們的放鬆復原別添了一番風味。兩杯冰馬蒂尼澆熄了卡森最後的怒火。待他們走出那地方,在行人路上晃蕩着去吃飯時,他感受到濃厚的友誼,還有他熟悉的肯對他的欽佩之情,眼見着高漲起來。也有一絲傷感,因為肯不久就得回美國了。他在丹佛的父親,每周都用商業信紙給他寫來挖苦的信,正籌劃着把他納入初級合伙人之列,而肯,早就念完了索邦神學院注的課程,這是他來法國的借口,現在再沒什麼理由待下去了。卡森,在這點上,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樣,比肯幸運,他不需要借口:他有足夠的私人收入,卻沒有家庭拖累;只要他願意,長期在歐洲遊歷、找樂子,他也花銷得起。
“你還像張紙一樣白,”他隔着餐桌對肯說。“難道你海灘嗎?”
“當然去了,”肯趕快看着他的碟子。“我去過海灘幾次。最近天氣不太好罷了。”
可是卡森猜到真正原因,肯羞於展露他的身體。於是他換了話題,“噢,順道說一聲,”他說。“我把IBF的東西帶來了,給你那位彈鋼琴的朋友的。”
“噢,好極了。”肯真正如釋重負地抬起頭來。“等我們吃完飯,我就帶你去那兒,怎麼樣?”好像為了加快這一情景的到來,他叉起塊滴着沙拉醬的沙拉放進嘴裏,又撕下一大塊麵包,~起嚼着,用剩下的麵包把盤子裏的油、醋抹乾凈。“你會喜歡他的,卡森,”他邊嚼邊清醒地說。“他是個了不起的傢伙。我真的很敬佩他。”他用力吞下嘴裏的東西,趕快說:“我的意思是,該死的,有那樣的才華,他明天就可以回美國去賺大錢,但他喜歡這裏。首先,當然,他在這裏有個姑娘,是位真正可愛的法國姑娘,我猜他不可能帶她一起回美國——不,可真的,不止於此。這裏的人們接受他,把他看作一位藝術家,我是說,也他看作一個人。沒人覺得高他一等,沒人會去干涉他的音樂,而這就是他要的生活。噢,我是說他不會跟你說這些——如果他這樣,很可能就是個討厭鬼了——這只是他給你的感覺。從他的話里,你感受得到他的思想態度。”他把浸着調料的麵包扔進嘴裏,頗有權威地嚼着。“我是說這傢伙真的很高尚,”他說。“一個出色的人。”
“聽上去他彈得真是他媽的一手好鋼琴,”卡森說,伸手去拿酒瓶,“就我聽的那一點點來說。”
“等你真的聽到,等他真的彈時。”
他們倆都很享受這個事實——這次是肯的發現。以前事事總是卡森打頭,他找到姑娘們;他學會當地方言;他知道如何最好的打發每個小時。是卡森追查到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在那些地方你根本看不到美國人;在肯學着尋找自己的好玩去處時,是卡森自相矛盾地將哈里酒吧變成所有去處中最好玩的地方。所有這一切,肯樂於追隨.晃着感激的頭表示驚奇,可是在異鄉城市的後街里,獨自發現一位未墮落的爵士天才,這可不是一樁小事。這說明:畢竟肯的依賴性沒那麼強,而這也為他倆添光增彩不少。
席德演奏的地方更像個高檔酒吧,而不像普通的夜店,就在離海邊幾條街後面一間鋪着地毯的地下室里。時間還早,他們發現他正獨自坐在吧枱前喝酒。
“啊,”當他看到肯時說。“你好。”他是個身體結實、衣着考究、膚色黝黑的黑人,有着讓人愉快的容和一口潔白堅固的牙齒。
“席德,我想你認識一下卡森·懷勒。你上次在電話里跟他話,記得嗎?”
“啊,是的,”席德說,握着手。“啊,是的。很高興認識你,卡森。先生們想喝點什麼?”
他們舉行了一個小型儀式,將IBF的徽章別在席德棕黃色華達呢衣領上,嗡嗡嗡拂着他的肩膀,又輪流把他們自己穿着同樣縐紗外套的肩膀伸出來,讓他嗡嗡嗡拂一下。“好,這就好了,”席德說,輕聲笑着,翻着會員手冊。“好極了。”然後他把手冊放進他的口袋,喝完酒,滑下吧枱高腳凳。“現在請你們原諒,我得去工作了。”
“現在聽眾還不多,”肯說。
席德聳聳肩。“這種地方,我倒寧願這樣。一大群人的時候,總會有某個古板的傢伙要求你彈《德克薩斯心之深處》,或別的什麼該死的東西。”
肯笑了,沖卡森眨了眨眼,他們都轉身看着席德在鋼琴前坐下,鋼琴擺在房間那頭的一個低台上,聚光燈打在上面。他的手指隨意撫着琴鍵,彈出一些簡短的樂句和弦,一個技藝精湛的人在撫弄他的工具。隨後他全心開始了演奏,引人人勝的節奏出現了,旋律攀升而上,起伏搖曳,這是改編過的《寶貝,你怎麼還不同家?》。
他們在這間酒吧里待了幾個小時,聽席德演奏,只要他休息,就請他喝酒,顯然引起其他顧客的嫉妒。席德的女友進來了,身材高挑,栗色頭髮,快樂的臉上很容易有吃驚的神情,還算漂亮吧。肯介紹她時,掩飾不住那點小小的得意:“這是傑奎琳。”她低聲說了點什麼英語說得不太好之類,又到了席德休息的時候——現在酒吧里擠滿了人,他彈完后掌聲很是熱烈——他們四人共坐一張桌子。
肯讓卡森主宰了整場談話;他寧願只是坐在那裏,像養尊處優的年輕牧師一般安詳,笑對一桌朋友,心滿意足。這是他在歐洲最快樂的一個夜晚,有多快樂卡森根本不到。這幾個小時填補了他過去幾個月來的空虛,從那天卡森對他說“那麼,走啊,難道你不能一個人去康城嗎?”開始。它彌補了他在炎熱的日子裏,在十字大街上數小時的行,直走到腳上磨出水泡,像個傻子似的着沙灘上那些幾乎全裸的姑娘們;它彌補了他去尼斯,去蒙特卡洛,去聖保羅一德一芳斯注擁擠無聊的汽乍旅行;它彌補了那天他在一個陰險的藥劑師那兒花三倍多的價錢買下了他找到的唯一一副太陽鏡,路一間商店時,他看到玻璃櫥窗里自己的樣子,像條大盲魚;它彌補了他在里維埃拉時的那種感覺,雖年輕、富有且自由,卻只覺得白天、夜晚晚都很可怕——里維埃拉!——那種無所事事的感覺!第一周,他曾跟個妓女打過交道,她有着精明的微笑,她堅持要高價,看到他身體時她臉上一閃而過的噁心表情嚇得他痛苦到無法;其他大多數夜晚,他從一間酒吧輾到另一間,喝得醉醺醺,直喝到嘔吐,他害怕妓女,害怕被別的姑娘拒絕,甚至害怕跟別的男人交談,以免他們把他當成男同志。他整個下午泡在類似折扣店的法國廉價商店裏,假裝想買掛鎖、剃鬚膏和便宜的錫制玩具,穿行在不新鮮的空氣里,連嗓子眼裏都往外冒着回家的渴望。一連五個晚上,他去看美國電影,尋求黑暗的庇護,就像多年前他在丹佛,為了擺脫叫他豬油佬普拉特的那幫男孩時做的一樣。當這些娛樂活動全結束后,他回到旅店,巧克力雪糕的味道還堵在嗓子眼裏,他獨自哭着睡去。可是這一切現在消失在席德無比美妙優雅的鋼琴聲里,消失在卡森睿智的容的魔力里,消失在每當音樂停下時卡森抬手鼓掌的模樣里。
午夜過了,除了席德,人人都有點醉了,卡森問他離開美國多久了。“從打仗起,”他說。“我跟着部隊來的,再沒回去。”
肯,沉浸在甜蜜與幸福之中,把酒杯高高舉在空中,敬酒道:“憑上帝之名,願你永遠也不必,席德。”
“為什麼,‘不必’?”傑奎琳說。在昏暗的燈光下,她看上去嚴厲清醒。“你為什麼那麼說?”
肯驚愕地看着她,“呃,我只是說._一你知道——他永遠不必出賣什麼,什麼都不必。當然,他永遠也不會的。”
“這是什麼意思,‘出賣’?”直到席德低沉地笑起來,這尷尬的沉默才被打破。“別緊張,親愛的,”他說,然後向肯。“你知道,我們不那樣看。事實是,我這是迂迴之計,我想回美國,在那裏掙點錢。對此我倆想法一樣。”
“嗯,可你在這裏幹得很好,不是嗎?”肯說,幾乎在求他了。“你掙的錢也夠多了,一切也滿意,不是嗎?”
席德耐心地笑笑。“但我說的不是這種工作,你知道。我是說真正掙大錢。”
“你知道默瑞·戴蒙德是誰嗎?”傑奎琳問道,眉毛高高揚起。“拉斯維加斯的老闆。”
可是席德笑着搖搖頭。“親愛的,等一下——我一直跟你說,不要指望什麼。有天晚上,默瑞·戴蒙德碰巧來了這兒。你知道,”他解釋道。“並沒待多久,但他說這周哪天晚上會盡量抽時間過來。這是我的好機會。當然,就像我的,不要指望什麼。”
“呃,天啊,席德——”肯困惑地搖搖頭;接着,他臉綳得緊緊的,顯出憤怒的神情,一拳砸在桌上,拳頭彈了起來。“為什麼要把自己當妓女?”他問道。“我是說,見鬼,你知道,在美國他們會讓你出賣你自己的!”
席德還是笑着,可是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來。“我想那只是你的看法,”他說。
對肯而言,最糟的莫過於卡森立即來救場。“噢,我想肯說的並不是聽上去的那個意思,”他說,在肯含糊不清地道歉時(“不,當然不是那個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卡森繼續說著別的事,說著只有他才會說的輕鬆、機靈的話題,直到所有的難堪都煙消雲散,到說晚安時,只有握手、微笑,彼此許諾不久還要再聚。
可一俟他們走出酒吧來到街道上,卡森就轉身對着肯。“為什麼你非得那麼該死的幼稚呢?難道你看不出剛才有多尷尬嗎?”
“我知道,”肯說,趕緊跟上卡森的長腿,“我知道。可是見鬼,我對他很失望,卡森。問題在於以前我從沒聽他這樣說過。”當然,此處他略去若干,因為除了那次羞澀的交談並打電話到哈里酒吧外;他根本就沒聽席德談過什麼,那晚打完電話后肯逃回旅店,還擔心逗留過久而惹人生厭。
“好,可是即使這樣,”卡森說。“難道你不覺得,這個人想怎麼對待他的生活是他自己的事么?”
“好吧,”肯說,“好吧。我跟他說對不起了,是不是?”此時他這般低聲下氣,以至於了好久才意識到,從某種程度上說,他表現得並不太壞。畢竟,今晚卡森唯一的勝利只是那種外交手腕,安撫情緒而已;而他,肯,表現得更引人注目。幼稚也好,衝動也好,難道那樣說出他的想法不是一種尊嚴嗎?現在,他舔舔嘴唇,邊走邊看着卡森的側影,他端平肩膀,盡量走得平穩,不晃動,盡量大步向前,盡量男子氣概一點。“我只是忍不住自己的想法,就這樣。”他深信不疑地說。“當我對某人失望時,我會表現出來,就那樣。”
“好吧,算了。”
雖然難以置信,但肯幾乎確定,他從卡森的聲音里聽出了勉強的敬意。
第二天幹什麼都不順。陰沉沉的下午讓他們倆也很消沉,火車站附近有間荒涼的咖啡館,是工人們愛去的地方,他倆坐在那裏發獃,彼此很少交談。這一天開頭就好得不同尋常——這本身就是麻煩。
他們直睡到中午才起來,吃過午飯後去海灘,肯只要不是讓他單獨去那裏,也並不介意。沒用多久,他們輕鬆、得體地搭上兩個美國姑娘,這種事情卡森駕輕就熟。一分鐘前,那兩個姑娘還是慍怒的陌生人,往身上抹着香噴噴的防晒油,一副只要有人打擾她們,就會叫的樣子;接下來一分鐘,她們對卡森說的話樂不可支,挪開屁股和她們的帶拉鏈的TWA注藍色小背包,給不速之客騰地方。那個高個姑娘歸了卡森,她有着修長結實的大腿,聰穎的雙眸,頭髮往後輕甩的樣子看起來真的很美,而那個小個子姑娘是肯的——滿臉雀斑,對輸贏看得開,十分可愛。她每一次開心的瞥視、每個手勢,都說明她早已習慣甘居人後。肯呢,肚子深深埋在沙子裏,兩手握拳疊起,支着下巴,微笑着貼近她溫暖的雙腿。幾乎沒有一點通常這種場合下談話時的緊張感覺,甚至當卡森和那個高個姑娘起身跑向水裏,濺起一片水花后,他也能提起小個姑娘的興趣:因為她說了好幾次索邦學院“一定很迷人”,她對他不得不回丹佛頗為惋惜,不過她也說這“可能是最好的事情”。
“那麼,你朋友就打算一直待在這裏?”她問。“他說的是真的嗎?我是說他不念書,也不工作什麼的?就是四處遊逛?”
“呃——是的,沒錯。”肯盡量像卡森那樣咧着嘴角笑。“怎麼啦?”
“有意思,沒什麼。我想我以前從沒遇到過這種人。”
這讓肯意識到笑聲,還有剛夠蔽體的法國泳裝讓他錯了這些姑娘,她們是他或卡森久違了的那種姑娘——城市郊區的中產階級女孩,恭順聽話、得到父母批准后才開始這次有地陪的旅遊;是禮貌地說“討厭”而不說“他媽的”的那種姑娘。在大街上,她們在校園商店裏買的衣服,冰球場上才有的步伐立即就會暴露她們的身份。她們是那種姑娘,圍在賓治盅注前,對他第一次穿着燕尾服的樣子,小聲叫着:“啊唷!”她們那無知的、令人惱火的淡漠瞥視,拒他於千里之外,是他在丹佛和紐黑文的那些歲月中永遠的痛。她們傳統守舊。令人驚異的是,現在他感覺良好。他將重心移到另一手肘上,這隻手緩緩抓滿一把滾燙的沙子,讓它們慢慢流掉,一遍又一遍,他發現他的話說得越來越快,越越流暢:
“……不,真的,巴黎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去處;真可惜你在那裏沒待多久;實際上我最喜歡的大多數地方人們一般都不大;當然,我比較幸運,因為我法語說得還行,所以我還遇到很多好客的……”
他堅持住了;他應付得過來。卡森和那個高個姑娘優雅、漂亮,像旅遊海報上的一對夫婦,當他們游完泳,一路小跑回來時,肯甚至壓根沒察覺到,卡森和每個姑娘倒在他們身邊,忙着找浴巾、香煙,哆嗦着講笑話,說海水有多涼。肯唯一的擔憂越來越甚:卡森一定也清了這些姑娘,會斷定她們不值得費神交往。可是掃一眼卡森微妙的笑容,表情豐富的臉,又打消了他的疑慮:此時卡森緊挨着高個姑娘的腿邊坐着,她站起來用浴巾揩乾後背時,輕快地來回擺動,不用說,就這決定了卡森會跟她們交往下。“瞧,”他說。“為什麼我們不一起吃晚飯呢?接下來我們可以——”
兩個姑娘趕緊說她們很抱歉:她們恐怕不行。不管怎樣,十分感謝,她們要在酒店跟朋友們會合,一起吃晚飯,實際上現在就該同去了,好像她們很討厭這樣——“天啊,看看幾點了!”她們聽上去真的很抱歉。當他們四人費力地朝室走去時,她們的抱歉讓肯鼓起勇氣,伸出手,握住小個姑娘那溫暖、柔若無骨的小手,那手本來在她腿邊甩動。她輕輕捏着他粗大的手指,朝他笑了。
“那麼,另外哪天晚上吧?”卡森說。“在你們走之前?”
“哦,事實上,”那高個姑娘說,“我們所有晚上確實全都排滿了。說不定又會在沙灘上撞到你們呢,那肯定很好玩。”
“去他媽的新羅謝爾注小,瞧不起人,”當他倆單獨在男室里時,卡森說。
“噓——!小聲點,卡森。她們就在這裏,可能聽得見。”
“噢,別傻了。”卡森滿是沙子的手把泳褲扔到踏板上。“我倒希望她們聽到我說的話——見鬼,你怎麼回事?”他看着肯,彷彿怨恨他。“一對該死的戲弄人的假正經,別裝什麼純潔了。天啊,我為什麼不待在巴黎?”
此時他們兩人坐在酒吧里,卡森怒氣沖沖,肯生着悶氣,隔着污點斑斑的玻璃看着夕陽。一群精力旺盛、渾身蒜味的工人們趴在彈球機上方又吼又笑。他們一直喝着,晚餐時間早就過了;後來很晚時他們一起在某家飯館吃了一頓不愉快的晚飯,紅酒一股軟木塞味道,薯條油太重。當凌亂的碟子撤下去后,卡森點燃了一根煙。“今晚你想做什麼?”他說。
肯的嘴上、臉頰上泛着一層薄薄的油光。“我不知道,”他。“我想,有許多好地方可去。”
“我想,如果又去聽席德的鋼琴,會不會有辱你的藝術鑒賞力啊?”
肯朝他微微一笑,有些不耐煩。“你還在嘮叨這個?”他說。“我當然願意去。”
“即使他可能把自己當妓女出賣?”
“你就不能不再說這個了嗎,卡森?”
他們還在街上。席德那間酒吧門口的燈光投射到地上形成一塊光斑,甚至還沒走到那兒,他們就聽到了鋼琴聲。待走到樓梯上,琴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醇厚,現在還聽出琴聲里混着一個男人沙啞的歌聲,不過當他們下到房間裏,從藍色煙霧中望過去,才發現歌手原來就是席德自己。他眼睛半閉着,頭側向一旁,沖人群微笑,他邊唱,邊搖晃着身子,敲着琴鍵。“啊,她有雙迷人的眼睛……”
藍色聚光燈照耀下,他濕潤的牙齒上閃着光,兩邊鬢角處流下細細一線汗水。“我說它們比夏日的天空還要燦爛當你望着它們時,你會發現所以啊,我愛我的洛琳……”
“該死,這裏已經滿座了,”卡森說。酒吧里坐無虛席,他們不知道是走還是留,就站在那裏看了一會兒席德的表演,後來卡森發現身後吧枱高凳上有個女孩,正是傑奎琳,“噢,”他說。“嗨。今晚人真多。”
她笑了笑,點點頭,然後伸長脖子看着席德。
“我不知道他還唱歌,”卡森說。“這是什麼新的嗎?”
她的微笑換成了不耐煩的皺眉,她把食指放在唇上。卡森受到冷落,只好轉回來,費力地一腳換一腳地挪動身子,然後他推推肯。“你是想走呢,還是想留下?如果你想待在這兒,至少我們得找個地方坐下。”
“噓——!”幾個人從座位上扭過身子,朝他皺着眉頭。“噓——!”
“那好,來吧,”他說,領着肯側身磕磕絆絆地穿過一排排聽眾,來到了酒吧里唯一一張空桌子前。那是最前面的一張小桌,離音樂太近,桌上有飲料灑出來過,還是濕濕的,其他人更多的桌子騰地方,這張桌子給挪到一邊。坐下來后,他們才看到原來席德並不是隨意地看着人群,他朝着一對看似乏味的人在唱。那兩人穿着晚裝,坐在幾張台開外,一個是金髮女孩,可能是剛走紅的女明星,另一位是個矮胖的禿頭男人,膚色黝黑,不用說是默瑞·戴蒙德,可能是星探派他來這裏尋找目標的。有時席德的那雙大眼會在酒吧的其他地方停留片刻,或望向煙霧繚繞的天花板,可是它們只有在望着這兩人時,才有神,才專註。甚至唱完歌后,鋼琴還來了一段長長的、複雜的變奏,他甚至還在看着他們,看他們是否有在觀看。當他結束后,傳來一小陣雷鳴般的掌聲,那禿頭男人揚起臉,嘴裏銜着琥珀煙斗,拍了幾下手。
“很好,山姆,”他說。
“我叫席德,戴蒙德先生,”席德說,“可我還是很感謝你。很高興你喜歡,先生。”他肩膀往後靠,張嘴笑了,手擺弄着琴鍵。“您有什麼特別想聽的嗎?戴蒙德先生?老歌?真正的老迪西蘭注怎麼樣?也許來點布基注,要不來點甜派風格注,我們叫做商業元素的?這裏什麼曲子都有,就等着演奏。”
“什麼都行,啊,席德,”默瑞·戴蒙德說,那個金髮女郎側身在他耳邊低聲說了什麼。“《星塵》怎麼樣?席德?”他說。“你會彈《星塵》嗎?”
“哦,戴蒙德先生,如果我連《星塵》都不會彈,我猜不管是在法國或在別的哪個國家,我的飯碗都會保不住。”他張口而笑,那笑卻是假的。從他手下滑出了這首曲子過門和弦。
幾個小時以,這是卡森的第一個友好舉動,讓肯感激得滿臉通紅:他把椅子拖近肯,開始很小聲地說話,沒人能責備他干擾了演出。“你知道嗎?”他說。“這真叫人噁心。我的天,我才不在乎他是不是想去拉斯維加斯,我也不在乎他是不是為了去那兒而獻殷勤。這該當別論。這讓我噁心想吐。”他住了口,皺着眉頭看着地板,肯看到他太陽穴處的血管像條小蟲似的一動一動。“假裝有這種假口音,”卡森說。“所有這些這全是假冒雷摩斯大伯注那一套。”他突然進入狀態,兩眼圓睜,頭猛地一抬,模仿着席德。“是的,先生,戴蒙德先生,先生。您想聽什麼嗎,戴蒙德先生?所有的曲子都準備好了,就等着演奏了,呸,呸,呸,把我嘴都弄髒了!”他一口喝完他的酒,把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你完全知道他沒必要那樣說話。你完全知道他是個非常聰明、受過良好教育的傢伙。我的天,在電話里我根本聽不出他是個黑人。”
“嗯,是啊,”肯說。“是有點沒勁。”
“沒勁?這太丟臉了,”卡森撇着嘴說。“這是種墮落。”
“我知道,”肯說。“我想那就是我說的他把自己像妓女一樣出賣。”
“那麼,你完全正確,該死的,這簡直讓你對整個黑人失去了信心。”
卡森告訴肯他是對的,對肯而言,總是一針強心劑,經過這樣的白天之後,現在簡直難得地振奮人心。他一口喝掉他的酒,挺直背,擦掉唇上的一層汗,嘴巴微微縮起,顯示出他對黑人的信念也嚴重動搖了。“夥計,”他說。“我肯定是看錯人了。”
“不,”卡森安慰他,“知人知面不知心。”
“聽着,那我們走吧,卡森。讓他見鬼去吧。”肯的腦子裏已經有了很多計劃:他們可以去十字大街涼爽的地方走走,就正直的意義來一次嚴肅的交談,正直是多麼難得,又是多麼容易偽裝,正直是人的一生唯一值得的奮鬥目標,他們要一直討論到這天所有的不快全都煙消雲散。
可是卡森把椅子又拖回去了,同時笑着皺起眉頭。“走?”他說。“你怎麼回事?難道你不想留下來看看這齣戲?我要看。難道它還不夠讓你入迷嗎?”他舉起杯子,示意再來兩杯科涅克。
《星塵》來了個優雅的結尾,席德站了起來,沉浸在熱烈的掌聲中,該他休息了。當他從前面走下低台,正好聳立在他們桌前,那張大臉因汗水而發光;他徑直看着戴蒙德那一桌,從他們桌邊擦過,停在戴蒙德桌前說:“謝謝您,先生,”然而在他穿過人群走到吧枱前去,戴蒙德並沒有張口說話。
“我猜他覺得他沒看到我們,”卡森說。
“幸好沒看到,”肯說。“不然,我不知道對他說什麼好。”
“不是吧你?我想我。”
酒吧里悶得很,肯的科涅克樣子看着讓人討厭,聞上味道也不好。他用粘乎乎的手指鬆開衣領、領帶。“走吧,卡森,”他說。“我們走吧。我們出去呼吸點新鮮空氣。”
卡森沒理他,看着酒吧里正在發生的事。席德喝了點傑奎琳遞給他的東西,接着消失在男洗手間裏。幾分鐘后,他出來時,臉上乾爽了,人也平靜下來。卡森轉過身,研究着他的杯子。“他來了。我想,為了戴蒙德,我們現在要打個大大的招呼。看着。”
轉眼間,席德的手指拂過卡森的肩頭。“嗡嗡嗡,嗡嗡嗡!”他。“今晚過得怎麼樣?”
卡森很慢很慢地轉過頭,抬起沉重的眼皮,剎那間遇上席德的笑容,那神情彷彿一個人在看着不小心碰了他一下的侍者那樣。接着,他轉過身繼續喝他的酒。
“噢一喔,”席德說。“可能我做得不對。也許我碰錯了肩膀。我還不太熟悉這些規則。”默瑞-戴蒙德和金髮姑娘看着他們,席德沖他倆眨眨眼,當他側身從卡森椅子後面時,他的拇指摩挲着衣領上IBF的襟章。“戴蒙德先生,我們是同一個俱樂部的,”他說。“酒吧人士協會。麻煩的是,我還不太熟悉那些規章制度。”當他拂卡森另一個肩膀時,幾乎吸引了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嗡嗡嗡,嗡嗡嗡!”這次卡森嚇得往後一退,拉開自己的上衣,了肯一眼,疑惑地聳聳肩,彷彿在說,你知道這個男人想幹什麼嗎?
肯不知道是該咯咯笑呢,還是該嘔吐;他身體裏這兩種慾望突然都很強烈,雖然他的表情很嚴肅。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裏,他還記得自己一動不動的兩手間擦得乾乾淨淨的黑色塑料桌的樣子,那似乎是全世界唯一穩定的平面。
“嘿,”席德說,退回到鋼琴邊,笑容好似上了層釉。“這是怎麼回事?這兒有什麼陰謀嗎?”
卡森任可怕的沉默繼續。然後,好像突然淡淡地記起來,彷彿說,啊,是的,當然。他站起來,走到席德跟前,後者迷惑地退回到聚光燈下。卡森面對着他,伸出一根軟不拉嘰的手指,碰了碰他的肩膀。“嗡,”他說。“這樣可以嗎?”轉身走回自己的坐位。
肯祈望有人會笑——誰都行——可沒人笑。酒吧里一點動靜,除了席德死灰一般的笑容,他看看卡森,又看看肯,慢慢地,合上嘴,眼睛睜得大大的。
默瑞·戴蒙德也看着他們,只是看着罷了——冷冷地、黝黑的一張小臉——然後他清清嗓子,說:“《擁抱我》怎麼樣,席德?你會彈《擁抱我》嗎?”席德坐下來,開始演奏,眼睛裏一片空無。
卡森頗有尊嚴地點頭示意結賬,在托盤上放下數目恰當的千元、百元的法郎鈔票。他很熟練地穿過桌子,上了樓梯,彷彿等不及要離開這裏。但肯用的時間長多得,他像一頭被困的熊在煙霧中徘徊、搖擺,在他就要走出最後一張桌子前,傑奎琳的眼神捉住了他,它們緊盯着他不放,不屈不撓,他只得抱以軟弱、顫抖的微笑,它們鑽進他的後背,送他跌跌撞撞地走上樓梯。直到外面清涼的空氣襲來,直到他看見已走到幾扇門外、越走越遠卡森筆挺的白色外套,他才知道他想幹什麼。他想跑上前去.用盡全身力氣,衝著卡森前胸就是一拳,一記猛砍,把他砍倒在街上,他還要再揍他,要不就踹他——是的,踹他——他要說,卡森,你這個該死的,你這個該死的!話已經在嘴邊了,他正要抬手打他時,卡森停下腳步,在街燈下轉身面對着他。
“怎麼啦,肯?”他說。“難道你不覺得那很好玩嗎?”
他說什麼並不重要——片刻間,似乎卡森說什麼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臉上飽受內心折磨的神色驚人地熟悉,那就是他自己的臉,豬油佬普拉特,向別人展示着他的一生:困惑、脆弱,極度依賴,儘力微笑,那表情彷彿在說請別拋下我。
肯垂下頭,要不就是憐憫,要不就是羞愧。“見鬼,我不知道,卡森。”他說。“忘掉它。我們找個地方去點咖啡。”
“好。”他們又在一起了。唯一的問題是一開始他們就走錯了方向:要去十字大街,他們只得折回來,再次經過席德那間亮着燈的酒吧門口。他們彷彿在烈火中穿行一般,飛快地走過去。任誰看到了都會說他們相當沉着,他們的頭揚得高高的,眼睛直視前方,這樣能聽到響亮鋼琴聲的時間只有那麼一瞬,慢慢地它小了下去,消失在他們身後,消失在他們的腳步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