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開館修《三朝要典》
當閹黨對東林及其他異己者展開攻擊時,魏忠賢手中握有好幾張黑名單,最初是魏廣微、顧秉謙所進的一部《縉紳便覽》,上有記號,點明“邪黨”、“正人”;後有齊黨王紹徽的《東林點將錄》,又有御史盧承欽仿《點將錄》所編的《東林黨人榜》,分為“元帥”、“副帥”、“先鋒”、“敢死軍人”、“土木魔神”等等名目。此外還有《天鑒錄》、《蝗蝻錄》等所謂“七錄”,最後則有《三朝要典》。
“三朝”是指萬曆、泰昌、天啟,“要典”則是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由霍維華創議,以大學士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為總裁,開館編纂。如是就不問可知,編《三朝要典》的用意在混淆是非,為東林黨人製造罪名。
《三朝要典》論三案的結論是如此:
其論梃擊,以王之寀開釁骨肉,為誣皇祖,負先帝;論紅丸,以孫慎行創不嘗葯之說,妄疑先帝不得正其終,更附不討賊之論,輕詆皇上不得正其始,為罔上不道;論移宮,以楊漣等內結王安,故重選侍之罪,以張翊戴之功。於是遂以之寀、慎行、漣為三案罪首。(《明通鑒》卷八十)
這就是說,閹黨認為神宗對光宗與福王之間,並無偏心;光宗的崩逝,並非為紅丸所誤;李選侍盤踞乾清宮,並沒有什麼了不起。其時正在修《光宗實錄》,凡事關三案的,都根據《三朝要典》加以“更正”。這是篡改歷史!而從此魏忠賢要殺東林,只要根據《三朝要典》來編造罪名就行了。
幸好,《三朝要典》成書不久熹宗即已崩逝,歷史真相始不致泯滅。崇禎初,首請毀《三朝要典》者是倪元璐,他的奏疏立論相當公平,他認為對三案持正反兩種看法的,“各有其是”,譬如認定梃擊一案為鄭貴妃及其親族的陰謀,用意是在保護東宮;而不以為有什麼陰謀的,用意是在安定朝局。此正反兩面,雖然主張不同,勢如水火,但只是就事論事,並不像魏忠賢得勢后,“逆璫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富貴則借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