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石三畏無意中犯忌諱

56、石三畏無意中犯忌諱

前者可以王紹徽為例,後者可以石三畏為例。王紹徽原以排擊東林出名,曾經編過一部《東林點將錄》,以李三才擬作“托塔天王晁蓋”,葉向高擬作“及時雨宋江”,楊漣擬作“大刀關勝”,汪文言擬作“鼓上蚤時遷”。而崔呈秀所進的《天鑒錄》,則以王紹徽與於“真心為國,不附東林”之列,因此左光斗被逐后,王紹徽得代以為左僉都御史,很快地遷升為吏部尚書。魏忠賢叔侄要加官晉爵,王紹徽無不唯命是從,但他亦有不可抹殺的一面,《明史·閹黨傳》:

至忠賢遣內臣出鎮,紹徽乃偕同官陳“四不可”。王恭廠、朝天宮並災,紹徽言誅罰過多,忤忠賢意,得譙讓。

按:史書稱某某建築物“災”,都指火災,而“王恭廠災”是火藥爆炸,《舊京遺事》言:

京師諸火藥局以王恭廠為大,舊在城西南包家街,天啟乙丑以葯發毀……擊壞西城兩三條街,傷百許人。

又《畿輔通志》及《兩朝從信錄》亦皆記其事,時間在天啟六年丙寅五月,非乙丑。火藥局爆炸,當然是管理有問題,這與天然的災難不同,確是當政者值得警惕的事。王紹徽以此上言,雖“得譙讓”,仍有所陳:

已復上言:“四方多事,九邊缺餉,難免催科,乞定分數、寬年限,以緩急之宜付撫按。正殿既成,兩殿宜緩。請敕工部裁省織造、瓷器諸冗費,用佐大工。奸黨削除已盡,恐藏禍蓄怨,反受中傷,逮系重刑,加於封疆,顯過三案巨奸,則人心悅服,余宜少寬貸。”復忤忠賢意。

因此,王紹徽為閹黨中後起者所排擊,魏忠賢未有表示,削職而去。

石三畏為魏忠賢“十孩兒”之一,又跟崔呈秀有密切關係,“鍛成楊、左之獄,咆哮特甚”。有一天他到親戚家赴宴,魏良卿亦在,伶人來請點戲,石三畏喝醉了酒,忘卻忌諱點了一出“劉瑾酗酒”。魏良卿回去告訴他叔叔,魏忠賢以為石三畏有意譏諷,大怒,革了他的職。及至魏忠賢事敗,石三畏反以此為功,得復官為御史,後來為人所劾,指出真相,依舊削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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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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