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之喜劇成分
《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並不是純粹的喜劇小說,但卻是《台北人》裏惟一具有真正喜劇色彩的一篇。在我們討論過的三篇《台北人》小說里,我們多少也可找到喜劇之層面,然而,《永遠的尹雪艷》之詼諧語言,表達的是人類在死神面前的無助無能;《一把青》裏朱青與空軍小夥子打情罵俏的喜鬧場面,襯現的是她喪失靈性,前後判若兩人的悲哀;《歲除》裏賴鳴升喝醉酒表演打拳,引得眾人大笑,卻使讀者倍加心慟於他的絕對孤立,無人了解。如此,這三篇小說所呈現的那麼一點喜劇面,其實是一種偽裝,一種掩飾,目的在於反襯加強故事的悲劇性。
惟獨在《金大班的最後一夜》裏,喜劇表現不是偽飾,不是作者利用來表達悲劇的工具,而是真正用來刻畫金大班的性格的。惟獨這一篇,故事的“輕鬆面”不但足以和“嚴肅面”抗衡,甚而超越壓蓋之。
從這篇小說的“語氣”(tone),我們很容易感覺出作者在寫此篇時的相當輕鬆的心情。這和《歲除》大異;我們讀賴鳴升的故事,會感覺到作者的心情十分沉重。主要是因為這兩篇的主角很不相同:賴鳴升是個不肯接受現實,完全活在“過去”的悲劇性人物,十分令人憐憫;金大班卻是一個很能接受現實,很會照顧自己,因而根本用不着別人憐憫的女人。換言之,因為金大班異於《台北人》裏絕大多數的主角,不是一個悲劇人物,所以作者能夠以輕鬆愉快的筆觸,描寫她,述說她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一點,即作者對金大班的喜劇性之看法與態度,和金大班對自己、對人生的看法態度,十分相近,可以說是吻合為一。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作者在這篇小說里,不單用客觀敘述法,而一再鑽進主角的意識;也就是為什麼作者如此自由自在出入於金大班的意識,客觀主觀兼用,卻能保持語調之一致。
白先勇對朱青是“憐惜”,對賴鳴升是“敬愛”,對金大班,則是十分的“喜愛”。整篇小說調侃活潑的語氣,使我們知道,作者覺得金大班這個人有趣,可笑,可愛,可親。事實上,金大班很可能是《台北人》全集裏最有人味的一個角色。
然而她卻是個如此俗氣不堪,滿嘴下流話的女人!這,當然,和她的生活環境有密切關係。她當了二十年舞女。以前在上海百樂門,現在在台北夜巴黎。她接觸的客人,不是尹雪艷所接觸的高雅上流社會人士,卻多是一些滿身銅錢臭味,來舞廳“花鈔票”的中產階級生意人。而一般“貨腰娘”,最大的夢想,也就是釣得一頭金龜,嫁給有錢的商人。金大班倒不那樣“餓嫁”,年輕的時候放棄了許多機會,然而年已四十的她,知道不能久等,到底找了個戶頭,即將下嫁六十大幾的富商陳發榮。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後一夜。第二天,她就要搖身一變,成個“老闆娘”了。
金大班既然是一個長期在拜金的風月場中打滾出來的人,她身上當然沾滿了屬於這個環境的現實粗俗氣味。首先,作者讓她姓金,就有暗示含義。事實上,白先勇選用小說人物的姓名,頗為用心,時常以名字影射其人。就《金大班的最後一夜》這篇來說,潘金榮、周富瑞、陳發榮等名字,一看就使人覺得很適合他們暴發戶生意人的身分。而金兆麗年輕時的情人“月如”,人若其名,在金大班記憶里,永遠像月光那樣美,那樣皎潔,一點都沒有男性的臭味。話說回來,讓我們看看金大班是如何個“俗氣”法。先瞧她的衣飾打扮:
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紗金絲相間的緊身旗袍,一個大道士髻梳得烏光水滑的高聳在頭頂上;耳墜、項鏈、手串、髮針、金碧輝煌的掛滿了一身。
這幾句文字裏,就有三個“金”字。我們注意到,全篇小說里,金大班之所言,所思,以及日常慣用語,經常都與金錢有關。當夜巴黎童經理因她和舞娘們喝酒遲到而發出怨言時,她要和他“把這筆賬給算算”。她說,人家來夜巴黎“花鈔票”是她的功勞,又提醒道:“我的薪水,你們只算到昨天”。她獨坐化妝室,回想到當年,棉紗大王潘金榮在她身上下工夫,“花的錢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但她把他一腳踢給了任黛黛,並取笑任黛黛“釣到一頭千年大金龜”。在決定嫁給陳發榮之前,金大班早就託人打聽清楚他的“根基”,知道“兩個巴掌是沒有的事”,但“三四百萬的家當總還少不了”。她嫌陳發榮“出手有點摳扒”,“把錢看得天這麼大”,“可是陽明山莊那幢五十萬的別墅,一買下來,就過到了她金兆麗的名下”。為了捉住這麼個老頭兒,她在美容院還“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她想起秦雄(一個戀愛着她的年輕船員)的銀行存摺,裏面只有區區七萬元存款。在她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檯子錢恐怕還不止那點”。她想,十年前她“金銀財寶還一大堆”,若是那時碰見秦雄這個痴心漢,也許就嫁他了,但她現在已四十歲,什麼都可以不要,卻要一個像任黛黛那樣的綢緞莊;“當然要比她那個大一倍……先把價錢殺成八成”,以示她的厲害。
當金大班得知她一手提拔的舞女朱鳳,和一個香港僑生睡大了肚子,而那僑生已回香港去時,她頭一句逼問的話是:“留下了東西沒有?”朱鳳搖頭。金大班大怒,氣不忿朱鳳“讓人家吃”,把好不容易高抬的“身價”毀掉。她罵她“把條大魚放走了”,“連他鳥毛也沒抓住半根”。
後來在舞池子裏,大華紡織廠的董事長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請一請正在向他賭氣的小如意蕭紅美。金大班笑道:“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長怎麼請我呢。”就這樣,她輕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禮的十桌酒席。她半勸半逼正在吃醋賭氣,一心想捉金龜婿的蕭紅美,去陪周董事長,心裏私自估計,那姓周的在蕭紅美身上“少說些也貼了十把二十萬了”。
即連最後,金大班偶然流露柔情的一幕,她說的話也不與金錢無關。對着那個周身露着怯態,來舞廳“旁觀”的年輕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說道:
我們這裏不許白看的呢,令晚我來倒貼你吧。
我們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個重視金錢財物,俗氣不堪的女人。但正因為她是這樣一個人,在她臭罵朱鳳之後,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鑽戒卸下擲給朱風,讓她和她“肚裏那個小孽種過個一年半載”,益發顯出她當時的慷慨,是多麼難得,可貴。
說到這裏,我們雖對金大班已有了一個概念,但如果我們不同時研究一下這篇小說的語言與語調,就根本沒法感覺到她是怎樣一個有趣的人,因為我們無法看到她的種種“絕”處。這樣的話,我們就根本捕捉不到這篇小說的喜劇特性。
我上文已提到,這篇小說之可能成為喜劇,是因為金大班不是一個悲劇型的人物。而且,像貨腰娘釣金龜婿這樣的題材本身,也頗有喜劇潛能。然而這篇小說的喜劇表現,最主要還是維繫在語言與語調。
小說始於作者的客觀敘述。作者用生動,活潑,而略帶誇張的口吻,把金兆麗這個角色,頗富喜劇意味地介紹呈現我們面前。一開頭,我們聽到夜巴黎舞廳的樓梯上“一陣雜沓的高跟鞋聲”,原來“由金大班領隊”,浩浩蕩蕩進來了十來個打扮得衣履風流的舞娘,使我們覺得看到了一隊娘子軍似的。金大班妝扮得金碧輝煌,一身塵世氣味,但頭頂卻梳個大道士髻!突然,從樓門口,“竄”出夜巴黎童經理,“一臉急得焦黃”,只顯得可笑,而不顯得可厭。她的自大個性與火躁脾氣,也只使人覺得可愛,而不可恨。
難得的是,當作者從金大班的意識觀點敘故事時,往往三兩句話,不但表現她的思想言語之俚俗,亦表現她的自大性格;不但顯示她喜劇式的處世態度與觀事態度,亦顯示《台北人》裏作者的“今昔對比”之一貫主題。下面是幾個例子:
說起來不好聽,百樂門裏那間廁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還寬敞些呢?童得懷那副臉嘴在百樂門掏糞坑未必有他的份。
當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觀音裙下,像陳發榮那點根基的人,扳起腳趾頭來還數不完呢?
她在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檯子錢恐怕還不只那點。五年——再過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
金大班這個人,自以為了不起,頗輕視她周圍那些沒見過“從前那種日子”,“那種架勢”的人。她認為——有道理地認為——夜巴黎之有今天的場面,還完全是“靠了我玉觀音金兆麗這塊老牌子”。和賴鳴升同樣,她驕傲於自己的過去,最希冀得到別人的尊敬。她喜以“老大姐”身分自居,所以吃道別飯時,舞娘們“孝敬我,個個爭着和我喝雙杯”,使她滿心歡快。而秦雄對她“比對親娘還要孝敬”,也使她甚為得意。她一手提拔“鄉下土豆兒”朱鳳,辛苦傳授予她“舞場裏的十八般武藝”,雖然是由於和童經理賭氣,卻大概也是為了享受享受當“教官”的威風。搓手搓腳抱怨她們吃頓飯這樣久,客人沒人招呼陪舞。金大班不慌不忙,起先還笑盈盈解釋:“小姐們孝敬我,個個爭着和我喝雙杯,我敢不生受她們的嗎?”但見童經理猶自不停的埋怨,她便“一隻手撐在門柱上,把她那隻鱷魚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經理,臉上似笑非笑的開言”;她“連珠炮似的”說了一大堆自己居功的話,把童經理大大數落一番。然後,“也不等童經理答腔,逕自把舞廳那扇玻璃門一摔開,一雙三寸高的高跟鞋跺得通天價響,搖搖擺擺便走了進去”。童經理這個大男人,在這隊娘子軍面前,特別在娘子軍的強悍首領金大班面前,所表現那種委瑣無能、莫可奈何的樣子,就頗有“陰盛陽衰”的喜劇味,而金大班的一些小動作,如說話時“打鼻子眼裏冷笑”,“一眼睨住童經理”,走起路“高跟鞋跺得通天價響”等,和她說話的內容同樣,顯示出她那令人——至少,令作者——覺得有趣的自大個性與招惹不得的脾氣。
她罵完童經理,走進化妝室,把手皮包“豁琅一聲”摔了,“一屁股”坐在化妝鏡前,狠狠啐了一口:“娘個冬采!”從這裏開始,直到朱風出場,大約有二千五百字(約全篇的四分之一),作者進入金大班的意識,用她的眼睛看,用她的口吻自語(這之後,作者交替使用客觀描述與主觀意識,如此輪了三四次)。這樣,我們不但從旁觀者的角度看到她,並得以進一步從她本人的角度,來看她自己,與她的處境。
而金大班對自己、對世界的看法,與作者對她的看法一致,都是賦有喜劇味的。也就是說,金大班是一個用喜劇態度,來接受自己,接受現實人生的人。從這一大段的主觀敘述開始,我們更進一步看到金大班的粗俗,聽到她語言之下流。然而她這份粗俗下流,由於她那獨特的喜劇人生觀,奇迹一般
金大班好強、不可惹的性格,除了在小說開頭她與童經理的對答中表現出來外,我們又可從她對丁香美人任黛黛的態度里看出來。任黛黛當年嫁給了金兆麗嫌老、嫌有狐臭而不肯要的棉紗大王潘金榮。來台後,有一天金大班在台北碰到任黛黛。
坐在她男人開的那個富春樓綢緞莊裏,風風光光,赫然是老闆娘的模樣,一個細丁香竟發福得兩隻膀子上的肥肉吊到了櫃枱上,搖着柄檀香扇,對她說道:玉觀音,你這位觀音大士還在苦海里普渡眾生嗎?她還能說什麼?只得牙痒痒的讓那個刁婦把便宜撈了回去。
就為了“報復”任黛黛撈了這麼點“便宜”,金大班對化妝鏡“歹惡”地一笑,突然明白自己心裏想要的是什麼:
她要一個像任黛黛那樣的綢緞莊,當然要比她那個大一倍,就開在她富春樓的正對面,先把價錢殺成八成,讓那個貧嘴薄舌的刁婦也嘗嘗厲害,知道我玉觀音金兆麗不是隨便招惹得的。
這裏,也像全篇小說別的地方一樣,喜劇性的語言與語調,亦即金大班喜劇性的觀事態度,使她的“歹惡”變成頑童的“惡作劇”一般,絲毫不含惡毒成分,只顯得可愛,好玩。
金大班雖然如此“惹不得”,不讓予人一句話的便宜,她卻不在乎自嘲,常用自我嘲弄的眼光與口吻,來看自己,打趣自己,批評自己。如此,產生極佳極生動的喜劇效果。事實上,她的自嘲包容在她的喜劇人生觀照中——也是不含酸性毒性的,很令人覺得有趣的。而這份自嘲,是構成她的——與作者的——喜劇語調之重要因素。例子俯拾皆是,舉之不盡,我們隨便選幾個看看。
金大班望着化妝鏡,把嘴巴使勁一咧,眼角子上便現出幾把魚尾巴來。她想着:
四十歲的女人,還由得你理論別人的年紀嗎?饒着像陳發榮那麼個六十大幾的老頭兒,她還不知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手腳呢?這個把月來,在宜香美容院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拉面皮,扯眉毛——臉上就沒剩下一塊肉沒受過罪。每次和陳老頭兒出去的時候,竟像是披枷帶鎖,上法場似的,勒肚子束腰,假屁股假奶,大七月里,綁得那一身的家私——金大班在小肚子上猛抓了兩下——發得她一肚皮成餅成餅的熱痱子,奇癢難耐。
她想起上海時代同她一樣大出風頭的舞女吳喜奎,來台後竟改頭換面,成了個大佛婆。因而想到自己:
孤鬼一個,在那孽海里東飄西盪,一蹉跎便是二十年。偏她娘的,她又沒有吳喜奎那種慧根。西天是別想上了,難道她也去學吳喜奎起個佛堂,裏面真的去供尊玉觀音不成?作了一輩子的孽,沒的砧辱了那些菩薩老爺!她是橫了心了,等到兩足一伸,便到那十八層地獄去嘗嘗那上刀山下油鍋的滋味去。
金大班在舞廳,與幾個在洋機關做事的浮滑少年,敷衍調情,說著低級趣味的笑話。
正當小蔡兩隻手不規矩的時候,金大班霍然跳起身來,推開他笑道:“別跟我鬧,你們的老相好來了,沒的教她們笑我‘老牛吃嫩草’。”
她回想到當年替月如懷了孕,她母親狠心在面里暗下一把葯,把胎兒打了下來。
一輩子,只有那一次,她真的萌了短見:吞金、上吊、吃老鼠藥、跳蘇州河——偏他娘的,總也死不去。
金大班的口頭咒語“偏他娘的”與“娘個冬采”,很有喜劇味,令人覺得好笑極了。同時亦顯示金大班出言之鄙俗不雅。她的言語之“粗”,與她的性格之“俗”相伴,到處都表現着。就以她罵朱風的幾句話為例:
你倒大方!人家把你睡大了肚子,拍拍屁股溜了,你連他鳥毛也沒抓住半根!
既沒有那種捉男人的屄本事,褲腰帶就該紮緊些呀。
怕痛?怕痛為什麼不滾回你苗栗家裏當小姐去?要來這種地方讓人家摟腰摸屁股?
怕痛?到街上去賣傢伙的日子都有你的份呢!
金大班不但性格粗俗,言語粗俗,她的動作也粗俗不堪。譬如她和洋機關做事的浮滑少年調笑對答時,“一屁股便坐到了小蔡兩隻大腿中間,使勁磨了兩下”,後來又暗伸下手去,“在小蔡大腿上狠命一捏,捏得小蔡尖叫了起來”。又譬如,當蕭紅美賭氣不肯去陪周董事長時,金大班“乜斜了眼睛瞅着蕭紅美,一把兩隻手便抓到了蕭紅美的奶子上,嚇得蕭紅美雞貓子鬼叫亂躲起來”。之後,她倚在舞池邊一根柱子上,“一面用牙籤剔着牙齒”,一面望着蕭紅美妖妖嬈嬈走向周富瑞。她私下讚賞蕭紅美的“心黑手辣”,想着“那個姓周的,在她身上少說些也貼了十把二十萬了,還不知道連她的騷舐着了沒有?”
然而,如我已提到,金大班這種照理應該使人覺得厭惡難耐的粗俗,在她喜劇性的人生觀籠罩下,以及作者喜劇性的語言語調影響下,變得有趣可笑,而不令人憎厭。
顏元叔先生在《白先勇的語言》一文中,論到《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他認為這篇小說在語言的使用上,可以說完全成功。但他接著說:
惟一的一段敗筆,便是接近篇尾時,金大班回憶初得月如的童貞。從“當晚她便把他帶回家裏去,當她發覺他還是一個童男子的時候”,直到“她又禁不住默默的哭泣起來了”,完全不像金大班的氣概。太軟,太浪漫!“可是那晚當月如睡熟了以後,她爬了起來,跪在床邊,藉著月亮,痴痴的看着床上那個赤裸的男人”。雖說這是回憶,而當年的金兆麗可能不如現在的金兆麗之硬且辣;但是,回憶的行為發生在現在,怎麼一點沒有被“硬且辣”所沾染呢?
我很高興顏先生提到這一點,因為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值得推敲的問題。不錯,乍看起來,顏先生提到的這一大段金大班對初得月如童貞的回憶,在語言與語調上,好像與全文非常不調和。但至於這是不是作者的敗筆,就值得進一步研究。我覺得,這一段的這種寫法,除了語言語調,還牽涉到許多別方面的問題——特別是主題。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必須先談一談這篇小說的“嚴肅面”。
我已在上文提到,這篇小說的輕鬆面,分量重於嚴肅面,而我這篇論文的討論重心,也在於《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之喜劇成分。但我們絕對不能就此忽略了確然存在於這篇小說里的認真嚴肅的一面。這認真的一面,呈現出《台北人》的一貫主題,亦反映作者本人對人生的一些看法。
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一文中,我曾談到,在《台北人》世界裏,對過去的愛情或“靈”的記憶,是對肉性現實的一種贖救,金大班年輕時候在上海,與一個名叫月如的年青男子有過一段短暫完美的愛情。主要就是對於這段真情的記憶,使得她在惟利是圖、現實粗俗的環境裏,還能保留某種內在氣質,偶然迸發出高貴的人性光輝。我們注意到,金大班在這最後一夜的兩次“心軟”,都起源於對這段愛情的回憶。朱鳳的遭遇,使她聯想起自己當年替月如懷了孕時的種種傻念頭;於是忿怒轉變為同情,她慷慨卸下鑽戒給了朱風。第二次的“心軟”,就是小說最後一景:一個坐在舞廳里旁觀的羞澀年輕男人,使她聯想起多年前把童貞給了她的月如。於是她心裏湧起一股柔情,日常的粗俗氣息突然消失,她開始溫柔地教起他舞步來。
我們若把《台北人》這本書,當一個整體來研究,就會發現,所有作者給予同情的角色,不論是拒絕接受現實的悲劇人物,或像金大班這種能夠接受現實的非悲劇人物,心裏都珍藏着一份對“過去”的記憶。這份記憶的內容性質,隨人而大異,有的與國家歷史攸關,有的只涉及個人私情。然而卻有一個共同點:即這份記憶,是堅固的,完整的,不被時間沖淡的。當無情的歲月逐漸腐蝕他們的肉身,他們卻牢牢衛護着這份記憶的完整,不肯讓它受到時光的污損。《台北人》裏許多角色,每天就這樣擁抱着“過去”度日,顧不得現實,不接受現實。金大班卻不同,她並不時常回顧,差不多時間她都在現實中混着,和現實妥協得很好。然而,在她偶然回顧時,這份記憶卻還是完整的,未受時間侵蝕的。
《台北人》裏有些角色,所珍惜的記憶,可能囊括多年。但金大班珍藏在心底最深處的記憶,卻只是一夜——她得到月如童貞的那夜。當然,她和月如,並不是一夜繾綣之後就分離;在月如被他那“大官老子”派來的幾個衛士從“他們徐家匯那間小窩巢里綁走”之前,他們可能已經同居幾周或幾月了。然而固定存在於金兆麗心底深處的永恆記憶,卻只是那個晚上的月如,和她自己當時的感動與感激。這就是為什麼當金大班想到別的時候的月如,她雖然也會心軟,但她整個的思想意識,語調不變;她還保持一貫的喜劇式之觀事態度,與輕鬆的自嘲(譬如“偏他娘的,總也死不去”)。但在顏元叔認為“敗筆”的篇尾那段,因為勾起的記憶是那個晚上的月如,她的“硬且辣”就完全消失。她的粗俗也消失。她的喜劇人生觀也消失。她的自嘲能力也消失。間隔她與這份記憶的二十年也消失。留下在舞池裏,和一個陌生年輕男子跳舞的金大班,突然之間,是一個青春已逝,肉體已遭時間侵蝕,但心靈變回二十年前那樣敏感那樣脆弱的女人。
所以,這段結尾表面上語調之不協和,在我們考慮到作者賦予此篇小說——與《台北人》整體——的主旨命意時,就變得十分合適,十分妥當。如果不是這種寫法,金大班就不是作者要表現的金大班了。作者顯然認為,像金大班這麼一個從現實的污泥中打滾出來的人,女踝不是靠着這一完美無缺、不被時間沖淡的記憶來“贖救”,就不可能保留住她那份人性,與做人的尊嚴。(這“救贖”主題,我們甚至可從小說里含有高度喜劇性質的情節段落獲得隱約暗示。作者藉用金大班觀點,對“大佛婆”吳喜奎的描寫,語調內容都十分詼諧有趣,可是話題亦觸及罪與罰的嚴重課題。而金大班,早年“下海”當舞女,就好比“下”人人生苦“海”;今日離開風月場,就好比離開孽海,獲得解脫。這些都可解釋為作者對“救贖”主題的一點暗示。)
然而這篇小說的結尾也含蓄着悲愴的反諷。因為,金大班這一瞬間的感受,到底只是幻覺,片刻就會消逝。眼前這個眉清目秀,靦腆羞澀的青年,到底不過是月如的幻影;而二十個年頭已經過去,她年華已逝,逐漸衰老,那裏真還是個心靈敏感的年輕女人?
當然,這一片刻過去后,金兆麗會繼續在現實中過活。昂着頭過活。對人生的種種不如意事,她會照樣啐那麼一口,罵聲“娘個冬采”,然後接受它,適應它,反轉過來享用它。第二天,當然,她會照樣打趣自己,打趣別人,高高興興當“老闆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