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海洋

深深的海洋

明天又要出差,所以今天來說幾句。其實不出差也可能來說幾句,因為心情不大平靜。

今天上午去海淀法院旁聽。平谷的一位姓馬的小夥子,是收費站的臨時工,用他人的電腦卡進入計算機系統,修改了繳費記錄,免掉了幾十輛車的養路費,然後從車主那裏得到了1萬8千元的好處費。單位迅速發現了漏洞,把記錄又改回

去,他的好處費也退了。現在他和同夥被關押了一年多,今天檢察院起訴他犯了盜竊國家財產罪。我開庭前一看案情簡介,就覺得罪名似乎有疑問,在“盜竊”那裏做了批註。這個小馬確實可恨,但他並沒有“拿走”國家已經擁有的財產啊。他是幫助別人逃稅漏稅,自己從中漁利,如果說他是“盜竊”,似乎需要很強有力的邏輯證明。但咱“不懂法”,就虛心聽着。後來辯護律師除了質疑證據外,果然主要從犯罪性質的角度質疑“盜竊”的名義不妥。雙方未能形成激烈的辯論,就休庭了。

然後是我們人大代表跟檢察院座談。大家表揚了起訴人充分的準備、人道的態度、清楚的表達等。因為小馬當庭有所翻供,並說了一句“預審時他們又打又問的,我就那麼說了”,大家便質疑刑訊逼供的問題,要求查清。有的質問為什麼羈押了一年多才開庭,趙老師直接質問了檢察院退休人員的腐敗問題。有的代表還談了加強計算機管理、領導負責制等。

我最後發言時,對庭審程序表示肯定,但指出法官、公訴人、辯護律師以及被告幾方使用的是不同的話語,大家溝通上不夠順暢。比如法官是南方人,聽不大懂平谷土話。什麼是“盜竊”、什麼是“佔有”,都存在語言上的縫隙。雙方事先的準備都很好,但一旦現場交鋒,語言就羅嗦模糊。最後的判決結果很可能取決於“語文”問題。我建議司法人員要提高語文能力和思維能力,熟悉各界群眾的常用語言,增加社會閱歷。要把被告的土話準確轉化為法律術語。另外,今天被告都不知道自己將會受到什麼程度的懲罰,我們也不知道,那法律還有什麼威懾力?莫非越普法我們就越不能知道自己的命運?還有,如果官司的結果主要依靠法庭辯論解決,雖然程序上正義了,但法律也就越來越遠離民心了。莊子說:“辯者之徒,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被告如果覺得自己冤枉而又辯駁無力,那勢必會對整個社會秩序產生強烈的怨恨。孫檢察長等同意我的見解,我想還應該向其他法學家適當請教。法律問題、醫學問題,都跟語言文學具有共通性,都是研究人,都是通過鑒別分析材料來判斷歸屬和性質。大量的文學作品裏都涉及法律問題,文學研究者應該學學法律。我剛講的《阿Q正傳》裏,阿Q就吃了語文的虧,他說的“我要投……”是指投降革命黨,而審訊的老頭子以為是“投案自首”,所以就確信他是搶劫犯一夥,阿Q大哥就成了中華民國最早一批被槍決的先輩。

另外我還指出法警當庭打盹,有損法庭威儀。他們說可能是法警值夜班,白天太累了。我開玩笑說,應該學習封建時代,讓法警高喊堂號“威——武——,威——武——”那就不會打盹了。

下午跟師弟聊天,感慨人生和教育等。晚上備了會課,然後為某壞人修改文章。我這人不知道記仇,明明經常被壞人欺負,但只要跟我說幾句軟話,就假裝全世界人民的大哥似的,甘心情願地當牛做馬了。

其實今天心中還隱隱潛伏着另一個不平靜的湖面。十七年前的今天,我幾乎徹夜未眠,為了一份純潔的理想,為了一聲嘹亮的號令,為了一個甘願祭出我全部青春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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