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一天就在有些戲劇化的場面下結束,特洛斯被帶到斯倫托警署的監禁室等待第二天的再次審判。其間溫爾洛來過,對特洛斯表示了自己打贏官司的決心。
“為什麼?像柯林斯那樣的渣滓,警方不想盡方法懲治他們,反而揪住我這個無辜的人不放手?”特洛斯問道。
“法律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平等的,即使是壞人也一樣,而且據警方的證詞,在這案情中,柯林斯是受害人,他有權利控告你。”溫爾洛回答道。
“你相信法律嗎?”特洛斯繼續問道。
“你不該問我這個問題,因為我是個律師,你現在要做的就是相信我,我會幫你打贏這官司的,別擔心。”溫爾洛說完就離開了。此後就沒有其他人來看他了。
特洛斯一個人靜靜地靠在光線幽暗的監禁室的冰冷牆壁上,疲倦哀傷的心田逐漸閃過父母,小汀娜,金和克蘭的笑顏,還有佳麗斯那宛如陽光般燦爛的笑臉,最後定格在那雙漆黑深邃的眼睛上。
“你?”特洛斯獃獃地看着突然出現的女人——露伊斯小姐。
“還記的我以前我帶你去見我姐姐嗎?”露伊斯小姐靜靜地站在特洛斯的面前淡淡地問道。
“現在才記起來。”特洛斯苦澀的點了點頭,閉上眼睛靠在牆壁上:“你這次為什麼來?我想知道?來責備我,還是來嘲笑我,落的如此地步,我也無話可說,不在乎了。”
“那是你的命運,與我無關,你想知道克蘭的情況嗎?他為什麼沒有出席在法庭上?”
“你會告訴我嗎?”
“現在已經不重要了,他已經走了,在送你之後回來不久給家裏留了封信就離開了,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在那?”
“難道通過警察也找不到嗎?”
“這個社會隨時都有人失蹤,又有多少人能被找到?克蘭不是那些被全社會通緝的犯人,能找到的幾率有多大?我們只能等待他回來。”
“為什麼?”特洛斯喃喃的說道。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
“如果他不回來,你是否還要等下去。”特洛斯轉過頭來看着露伊斯。
“我和他已經解除了婚約,而且我以前就告訴過你,克蘭對我來說只是個過客,何況現在他就這樣任性的走了,不管出於那方面的理由,我和他的婚約都沒有存在的道理。”
“是嗎?”特洛斯毫無笑意地笑了起來,神情帶着說不出憂傷,心田裏浮現出佳麗斯臨死前用盡殘存的生命撫摸着他的臉說,好好活着,我在天堂會永遠的看着你。佳麗斯也走了,但是特洛斯知道她仍然在天堂的那一邊看着自己,愛着自己,自己也是同樣的愛着她。
聽見特洛斯那有些乾澀的笑聲,露伊斯皺了皺眉,“我來這僅僅只是因為我自己所以才來看看你,也是唯一的一次,我想我們以後不會再見面了。”說完就轉身離開。
“謝謝!”望着被室外走廊上的燈光拉的老長的背影,特洛斯低低地說道。
第二天特洛斯再次被帶到了法院,再次做在昨天相同的位置上,坐在旁邊的仍是溫爾洛律師,輕輕皺起的眉頭,和昨天一樣的表情,只是衣服換的比較醒目。法庭上法官和陪審團都還是老樣子,肅穆的表情,一年四季都好像不曾換過的那代表莊嚴法律的法衣,只是聽眾席上的人比昨天多了很多,很多都是些遊手好閒的人,還有一些法學院的學生和幾個記者,可能聽聞了這宗比較奇怪的案件后特意前來的。在特洛斯的眼中原本想像中莊嚴的法庭就如一個大戲台,前面是演戲的,後面是看戲的,而自己反而只是一個好像一切都與自己無關係的局外人。當柯林斯再次出現在特洛斯的眼前時,特洛斯才感到自己的存在,自己才是整個法庭上的焦點,自己才是這一切的中心。
坐在證人席上的柯林斯雙手戴着手銬,穿着一件灰綠的囚服,頭髮被梳理的整齊乾淨,臉上還是帶着一貫有的惡毒笑容,從坐在證人席上開始,一雙眼睛看也沒看特洛斯而是坦坦蕩蕩的注視着法庭,彷彿在告訴法庭上的人,他就是受害者,他就是無辜的好人。
“請你再向法官大人,陪審團的先生們和法庭上的聽眾描述一下案情的經過。”檢察官說道。
“是的,我會把這個魔鬼的醜陋行為向大家講述出來,一字不漏,讓大家看清楚他那文弱的外表下魔鬼的心。”此刻坐在證人席上的柯林斯慷慨激昂就如前赴沙場的鬥士,拿着經書宣傳教義的傳教士,開始一字不漏的詳細的講述了特洛斯夥同他們一起搶劫克蘭的車最後又因為極度的貪婪謀害他們的經過。面對眼前這個在法庭上大放厥詞赤赤裸裸誣陷的柯林斯,坐在長桌后的特洛斯氣得臉色煞白,全身發抖,很想衝上前去撕了這個混蛋。柯林斯講完後面對特洛斯手一指,“大家看看,這個惡魔已經被我說中了要害,正在發抖。”
“不!”特洛斯按耐不住心頭的怒火大聲抗辯。
“砰,砰……”法官拿着鎚子敲着檯子,“肅靜,肅靜,法庭上不得提與案情無關的話。”
“別激動,法庭上心理戰是最重要的,那個混蛋可能多次上過法庭,對這些都了解,他想首先在心理上擊垮你。”溫爾洛按住特洛斯,在他耳邊小聲說道。
“請問你和我的當事人在以前認識嗎?”
“不認識。”
“那他為什麼會單單找上你們一起搶劫別人的車呢?”
“不知道,大概他在路上只遇見我們。”
“我想請問現場的人,請問如果是換成你們,你們會隨便找個陌生的人一起做壞事嗎?”
“法官大人,我反對對方辯護律師做出如此內比。”
“反對有效。”
……
……
“請問你手中的槍從那裏來,我的當事人給你的嗎?”
“不是,是我隨身攜帶的防禦工具。”
“諸位都應該聽見了,眼前的這個人說隨身攜帶的槍是用來防禦的,那麼我告訴諸位這個人以前搶劫,殺人,拐帶婦女,做出許多的犯罪的事情,難道做這些事情時,槍僅僅只是用來自衛防禦的?”
“法官大人,我反對對方辯護律師提出與本案無關的話題。”
“不,法官大人,這很重要,這讓我們能很好了解本案的始發動機。”
“反對無效,請辯護律師繼續。”
“那麼你是計劃用你身上的防禦工具來搶劫車主嗎?”
“不是,他讓我們這樣乾的。”
“一開始,他就知道你們帶有槍?要你們這樣干?”
“不,是他問我們有沒有什麼工具,我們告訴他的。”
“也就是說用槍搶劫車主這計劃仍然是你們提出的?”
“法官大人,我反對對方辯護律師刻意引導。”
“反對無效,請做出必要回答。”
“是的。”
“試問一個隨身帶着槍而且以前就有犯罪經歷的人他會幹出什麼事情來?請諸位捂住自己的心想一想,正是因為他們用隨身攜帶的槍計劃搶劫車主的車,而我的當事人——車主的好朋友才奮力反抗。”
……
“請問據你的口供,是被害人把你拖到樹林深處準備殺你是嗎?”
“是的。”
“那他為什麼不就地殺了你,而是大費周章的把你拖那麼遠殺你呢?”
“我不知道。”特洛斯大聲的抗辯。
“是的,你和被害人是在密謀怎樣處治車主,而因意見不和,你才殺了他。”
“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