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警察局內部檔案(秘密記錄)
內容:錄像審查記錄
彼得·J.史密斯警探
3月13日——15日
卷宗號“中本大廈謀殺案”(A889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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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中本大廈謀殺案
審查說明:從3月13日(星期一)至3月15日(星期三)的三天時間裏,被審查對象史密斯中尉總共接受了22小時的訊問,全部過程均已錄製在S—VHS。”SD錄像帶上。
畫面說明:被訊問對象(史密斯中尉)坐在洛杉磯警察局總部第四錄像審訊室的桌子旁邊。其身後的牆上有一隻掛鐘。畫面上可以看見一張桌子的桌面、一隻咖啡杯,以及被訊問對象的上半身。他第一天穿西裝,系領帶;第二天穿襯衣,系領帶;第三天只穿着襯衣。畫面右下方是時間顯示。
審查目的:弄清被審查對象在中本大廈謀殺案(A8895—404)中的作用。負責進行審查的警官是T.康韋警探和P.哈蒙德警探。被審查對象放棄請律師之權利。
案件處理結論:列為“未決案”。
3月13日(星期一)
審查記錄
問:好了,錄像帶已開始運行。請說一下你的姓名。
答:彼得·詹姆斯·史密斯。
問:你的年齡和職銜。
答:現年34歲,洛杉磯警察局特種勤務處中尉。
問:史密斯中尉,你知道,現在你並沒有被指控犯罪。
答:我知道。
問:不過,你有權請律師到場。
答:我放棄這項權利。
問:可以。你是不是被強迫到這兒來的?
答:(長時間停頓)不,沒有人以任何方式強迫過我。
問:好的。現在我們要向你了解中本大廈謀殺案一事。你是何時介入該案的?
答:2月9日,星期三晚上大約9點鐘。
問:當時是什麼情況?
答:當時我在家裏,有人打來一個電話。
問:電話打進來的時候你正在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