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序 言

《沉默的羔羊》還不能算是經典,可“名著”的殊榮它還是當之無愧的。一部書,印到四百萬冊以上,無論如何其影響力不能低估。《紐約時報》一九九二年的暢銷書排行榜上,《沉默的羔羊》穩穩地坐着第一把交椅,而根據它改編的同名電影又在本年度一下獲得了五項奧斯卡大獎,這一來更是推波助瀾,使這部以懸念及恐怖著稱的小說在全球範圍內達到了家喻戶曉的地步。

我大約三年前在一個朋友的家中看到了《沉默的羔羊》。那是原版錄像。看之前並不知道它講的是怎樣一個故事,只是從“美國之音”中獲悉這是部奧斯卡獲獎片;既然是獲獎片,似乎總要刮目相看。於是乎看了。想不到竟是這麼一個叫人從頭至尾頭皮發麻手心捏汗的故事!尤其是男主人公那雙怪異的褐紫紅色的眼睛,久久地留在我的腦海中,讓人感覺着異樣的不安與激動,怕想到它,又忍不住要去想,彷彿兒時在黑暗中坐在小凳上聽大人講紅眉毛綠眼睛的鬼怪故事。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恐怖的故事,為什麼竟取了《沉默的羔羊》為名呢?影片雖然在男女主人公的對話中幾次提到“羔羊”一詞,可自始至終“羔羊”的影子一次也沒有出現。當初看片子時因為一直處在頭皮發麻手心捏汗的緊張狀態,倒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所以直到今年夏天翻譯此書之前,對此一直不甚了了。

暑假開始前不久拿到小說,花了兩天時間通讀一遍。結果發現,“沉默的羔羊”是譯錯了!從字面看,至少也該譯作“羔羊的沉默”(TheSilenceoftheLambs)。但即使“羔羊的沉默”也不對,不符合全書的主題。女主人公美國聯邦調查局實習特工克拉麗絲-史達琳出身寒微,父親是家鄉小鎮上一名巡警,一次夜間巡邏時碰上兩名竊賊兼癮君子,以身殉職。母親白天在汽車旅館做幫傭,夜晚到咖啡館當廚子,以此艱難地維持着一家的生活。兩年後,史達琳被送往蒙大拿她母親的表姐家中寄養,年幼的弟弟妹妹仍留在母親身邊。當時史達琳只有十歲。母親的表姐及其丈夫是牧場主,牧場上放養的主要是羊和馬,可這些牲口大多有些毛病,不是腿瘸就是眼瞎。它們宰殺后被做成膠或肥料,活着拉走的則將成為狗的食品。史達琳發現這一切后,一顆童心受到強烈的刺激,她想救這些可憐的牲口,可是年僅十歲的一個小女孩兒又能做些什麼?她決意逃離這個牧場,心想至少可以帶走一頭牲口——她到牧場后成了她好伴侶的一匹有眼病的母馬“漢娜”。一天夜裏,史達琳從黑暗中驚醒,她聽到了凄厲的尖叫聲。是春天的羔羊,它們正在牲口棚里遭宰殺。史達琳終於下定了出逃的決心,否則她的“漢娜”也性命難保了。她就這樣離開了牧場,來到了實際是孤兒院一類的慈善機構,“路德會教友之家”。

這一情節在全書所佔的篇幅不多,但它卻是史達琳的一大心病,在她幼小的心靈上刻下了深深的創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她以後的人生路徑和理想抉擇。家貧,父死,孤兒一樣漂泊的童年,唯一的出路是讀書,在讀書中競爭,在競爭中取勝,由此出人頭地,為父母爭光,為史達琳家族爭光。蒙大拿牧場七個月的寄養生活使史達琳明白了什麼叫任人宰割,什麼是弱者的呼號。孤苦無援的史達琳自己就是個弱者,從羔羊遭宰殺時發出的尖叫聲中,她或者依稀聯想到了自己的命運。她不能接受這樣的命運。她跑了。以後她靠着歲月風霜鍛鍊出來的堅毅與刻苦,靠着她的“武器”——在競爭中戰勝所有對手,一步步與命運抗爭,逐漸向自己的理想靠近。她讀完了弗吉尼亞大學,獲得了心理學與犯罪學的雙專業證書,然後進了聯邦調查局的行為科學研究部當實習特工。至此,應該說史達琳是成功了,在史達琳家族的歷史上還沒有一名成員曾經走到這一步,只有她的一位叔叔將其大學專科的學位刻到了自己的墓碑上作為榮譽的象徵。可是,史達琳似乎並不滿足,雖然她在行為科學研究部的實習成績都很不錯。所以,當研究部的頭兒傑克-克勞福德召見她並指示她去接觸被關在精神病院的“食人魔王”萊克特醫生時,史達琳感到機會來了。所謂“行為科學研究部”只是委婉的說法,實際是指聯邦調查局內專門處理系列凶殺案的部門,面對的都是些地獄一般的罪孽與殘暴,所以不用說是一位年紀輕輕的女實習生,就是久經風雨的老手,對此也不太敢問津。事實上,克勞福德從前的一員虎將威爾就被萊克特用裁油地氈的刀劃破了肚子,臉上則跟“被畢加索畫過似的”。精神病院的一名護士被他撕裂了。以前一名也曾想接觸他的調查人員,最終是連自己的肝也沒有保住,叫萊克特給拌着豆子吃了。然而所有這一切並沒有妨礙史達琳毅然接受克勞福德交給的任務。克勞福德問她是不是“容易受驚嚇”?她巧妙地回答說:“現在還沒有。”如果她只答一個“不”,顯然就太虛假,太英勇,不能叫人相信;如果給一個肯定的回答,那到手的機會眼睜睜地就要失去。史達琳接着問克勞福德為什麼選中了她去干這份工作,克勞福德回答說:“主要因為你是手頭可以找得到的人。”很乾脆,直截了當。克勞福德開始其實沒抱多大的希望,他找到史達琳只是因為他的手下實在派不出別的人來了,“老一套——人手不夠”。可史達琳一聽這話心裏就明白了:這是一次機遇,更是一次挑戰,她要好好把握並利用這機遇,接受這挑戰,出色地完成克勞福德交給的任務。

本來,事情往下發展也就沒有什麼奇特之處了,因為克勞福德派史達琳去接觸萊克特的目的,主要也就是想從這位超凡的精神病專家那裏得到一點精神病學方面的幫助,希望他的回答多少能有助於行為科學的研究。史達琳則可以利用她特有的魅力,讓沉默了多年的萊克特開口,然後順利交卷。萊克特確實開口了,可他不願接受調查問卷上的那些心理諮詢,他根本就對那一套不屑一顧。他最感興趣的是津津有味地鑒賞別人的痛苦以及細緻入微地攫取他人的私隱。他又好炫耀,炫耀其學問和精明。他認為他有非凡的洞察力,能看透一切。他認為至少在他的領域自己是超一流的。所以當史達琳第一次出現在他的面前時,他一眼就看出了她卑微的出身和爭強好勝的性格。他開始貓玩老鼠似的逗玩這位實習生。他開始吊史達琳的胃口,主動提及行為科學部一直在設法緝拿卻始終沒有成功的殺人兇犯,剝了五張人皮的性變態者“野牛比爾”。他這一提,倒還真把史達琳的胃口給吊了起來,從而也就引出了全書那驚心動魄的主線:追捕“野牛比爾”。

線索是萊克特首先提供的,然而他又不直接告訴你;更甚於此的是,每到關鍵時刻或每當你差不多摸清了頭腦時,他就不再往下說,他要你把你的私隱告訴他作為繼續往下談的條件,就是要“投桃報李”,史達琳深埋在心底的鄰段童年的故事就是這樣被萊克特一點一點地挖出來的。他知道史達琳在“野牛比爾”的案子上會堅持到底的,因為從她在蒙大拿牧場的那段經歷萊克特已經非常清楚地了解到,史達琳的心中其實一直有一個聲音在尖叫,那便是可憐的任人宰殺的羔羊。在他倆最後一次見面時,萊克特問史達琳,“是不是現在仍然會半夜裏醒來,在鐵一般的黑暗中醒來,聽到羔羊在尖叫?”史達琳沒有否認。萊克特接着又問,“要是你親自抓住了野牛比爾……你是否認為就可以讓那羔羊不再尖叫?”史達琳說是的。如果說史達琳童年時在牧場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是真實的話,那麼她長大后心中時不時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更多的是具有了象徵的意義,它代表了弱者、受害者,象徵了這些人在孤苦無援中所發出的呼號。在本書中,這些弱者、受害者又全為年輕女性,這就使史達琳似乎更多了幾分切膚之痛。她想像着她們生前的處境,回憶着她們受害后的慘狀,最後一切便凝聚到一個聲音上:羔羊在尖叫,尖叫,尖叫!那是一種召喚,一種不可抗拒的動力,只要這聲音一天不止,史達琳就不得安寧,她會做噩夢,會半夜裏醒來,會不顧一切地闖入一處處令大膽的男人都聞而生畏望而卻步的罪惡的場所。自然,史達琳最終成功了,她逮住並擊斃了“野牛比爾”,所以她終於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為羔羊已經安靜”。

這大致就是這個令人發怵的故事與“羔羊”之間的聯繫。由此可見,“沉默的羔羊”的譯法是明顯不妥的,不知當初是誰最先賜了它這麼個譯名。我曾想另起譯名,但終於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原因是“沉默的羔羊”似乎已為我國廣大觀眾或讀者認可,而且,真正研讀過原小說,了解其中這些細節的來龍去脈的人恐怕並不多,大家關注的多半還是這個故事的本身。我也曾徵求過出版社的意見,他們也認為改名不妥。這樣便將錯就錯,讀者現在看到的就依然是一部所謂(沉默的羔羊)。

說實在話《沉默的羔羊》算不上一部怎樣出色的文學作品。要說“思想性”呢,也不是沒有,或者就是揭露了美國社會的黑暗現實吧,但這樣的說法實在是一種陳詞濫調,也顯得過於膚淺,因此我更傾向於不來談它的思想性,它不過一部小說,講了一個故事,無所謂思想不思想。“藝術性”呢,也不見得多麼高明,這,大家一讀它的文字就可以大致感受到了。然而,這又終究是一部暢銷小說,讀者踴躍地購買與閱讀總不能是無緣無故的。暢銷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什麼緊緊抓住了讀者使他們能手不釋卷地一口氣將書讀完?

書一出來,同樣也引起了評論界的廣泛關注。在眾多的評論中,有一個詞出現得最多,那就是“懸念”。確實,托馬斯-哈里斯是位製造懸念的高手。一如萊克特向史達琳提供有關“野牛比爾”的線索那樣,哈里斯也很“吝嗇”地跟我們講他的故事。他講一點停一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將我們的胃口吊起來,然後漫不經心地走開了,重新製造一種緊張、一個興趣點,讓讀者氣喘吁吁地跟着他,去接受一個又一個的意外。製造懸念是偵探小說由來己久的傳統,也是其生命之所在,能否將一個原本平常的故事演繹得曲折多姿,遂成為決定偵探小說成敗的第一因素。哈里斯以前也曾寫過相同或類似題材的小說,如《黑色星期天》、《紅色龍》等,但顯然,懸念的製造都不如在《沉默的羔羊》中這麼成功。

另外一點不少評論家也提到了:恐怖。偵探小說大多要涉及到兇殺,兇殺本身已夠恐怖的了,一般人眼中,血淋淋的場面總是慘不忍睹的。哈里斯在兇殺性質的選擇上似乎為讀者考慮得很少,他不由商量地給你帶來一個強刺激:剝人皮!並細緻入微地、甚而津津有味地跟你描述剝人皮做衣服的具體構思:哪兒開衩,哪兒貼邊,哪兒做縫褶……許多看過電影的朋友都說不少場面太恐怖,甚至我的一些美國朋友也說看過片子后常常做噩夢。然而,跟小說比,影片不過小巫見大巫了,許多細節性的描寫在影片中都被略去了。所以,說《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恐怖小說”是並不為過的。在一百多天的翻譯中,我就歷經噩夢的折磨,幾度在夜半醒來而感覺着恐懼的纏繞。人是奇怪的動物,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事偏要去聞去見,這也就是大家明知其為恐怖小說卻依然要來閱讀的原因吧,其情形大致與我開頭提到的小孩子聽鬼怪故事相彷彿,都是感覺着一種異樣的刺激或顫慄。

小說的主要人物並不多,除史達琳外,就是萊克特、克勞福德和“野牛比爾”。我以為塑造得最成功的是萊克特。他幾乎一直被囚在精神病院裏,後來雖然挪到了孟菲斯,但依然是被困獸一樣地囚着。他的活動空間不過一間小小的囚室,他也無法接觸看守以外的別的什麼人。描述這麼一個人物是頗有難度的。哈里斯深知這一點,所以只要他一出場,立即就是整段整段的對話,其間很少加入作者的議論和評說。對話中,萊克特的個性特點表現得淋漓盡致。

這是一位造詣很深的精神病專家,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自己就是一名精神病人,更確切他說是一名心理變態者,“明知自己在犯罪卻毫不在乎的精神變態者,純粹同社會作對”。作為精神病醫生,他接受有心理障礙的人的諮詢,就在與病人的交談中,他了解到人們的各種私隱,而且事情無論巨細,他似乎都極感興趣。當他把一個人的故事挖盡掏空再沒有什麼值得他費心去探詢時,他就把這個人殺了。他一次又一次重複着這種遊戲,滿肚子裝的是各式人等的秘密,加上他博及群書,使他對人性有極其深刻的了解,具有非凡的洞察力,無論是誰,一言一行都逃不過他那雙怪異的“褐紫紅色的”眼睛。所以,當史達琳初次出現在他面前時,他一眼就將這個實習生看穿了。

他也好炫耀。發高論時引經據典,回答問題時拐彎抹角。他樂於展示自己的口才與學問,十分在乎他在別人眼中的形象。史達琳承認他是他那個領域裏的專家,他因此願意同她說話,同時卻也越要去維護自己那個精明的、超一流的形象。

但萊克特又終究是個邪惡的魔鬼。他更感興趣的還是給別人製造痛苦,當別人在痛苦中聲吟時,他卻很有成就感似地在一旁欣賞。史達琳為了得到偵破“野牛比爾”一案的線索一次次地找他,貴為美國參議員的馬丁在女兒嘉芙蓮被“野牛比爾”綁架后也不得不求助於他。身為囚徒,萊克特對此頗感滿意。他清楚,手上有那麼多條人命的他是休想活着出囚室了,所以剩下的唯——條路就是“玩兒”。他於是玩了。他跟史達琳玩兒,不急不慢真真假假地提供他所掌握的線索,還要她“投桃報李”,將自己的私隱告訴他。他跟精神病院院長奇爾頓玩兒;多少年前當他剛進精神病院時,奇爾頓試圖從他這裏得到一些心理方面的答案,結果他給的全是錯的答案而奇爾頓渾然不知,萊克特事後在有關刊物上撰文,對奇爾頓大加嘲諷。他還跟馬丁參議員玩兒,在參議員答應了他一系列優惠的交換條件后,他終於說出了“野牛比爾”的真名“比利-魯賓”,而調查人員經過艱苦努力最終證實,“比利-魯賓”只是萊克特玩的一個文字遊戲,一個“精神病院裏的幽默”連起來它的意思是“膽紅素”,是糞便里的一種主要色素,前膽紅色又恰好是奇爾頓院長頭髮的顏色。……萊克特在囚室呆的時間實在太長了,他的心彷彿漆黑的地獄,照不進一絲陽光。他立志以一切可能的手段,調侃捉弄所有既定的秩序與規範。

小說的驚人之處在於;正是這麼一個魔鬼,最後竟逃脫了——他利用一位拜訪他的精神病研究者一時疏忽忘在他囚室的一支圓珠筆的筆管,暗中花幾個月的時間磨出了一把打開手銬的鑰匙!書寫到結尾,“野牛比爾”是叫史達琳給打死了,但萊克特卻重新逍遙法外。他整了容,化了裝,準備前往巴西的里約熱內盧。史達琳最後終於能夠“睡得很沉,很甜”,因為“羔羊已經安靜了”。然而,既然茫茫人海中還潛隱着萊克特這樣的魔鬼,就難保“沉默的羔羊”不會再次叫起來。這,也許就是這部小說有別於一般以圓滿收束的偵探小說而自有其沉甸甸的分量的重要因素吧。

值得注意的是,哈里斯安排了一位美國參議員的女兒作為“野牛比爾”的最後一名受害者,這應該說從某種程度上增強了小說的現實批判力度。正如書中通過史達琳的內心活動間接提到的那樣,要是換了一名普通的女孩兒,還會有噴氣式飛機在空中飛來飛去、發了狂一樣的男人在為她四處奔波嗎?答案不言自喻。

作為小說中的主要兇犯和追捕對象,“野牛比爾”是讀者關注的一個焦點。他遲遲出場,出場后又時現時隱,因而增加了籠罩在他身上的神秘及恐怖色彩。“野牛比爾”是他的綽號,真名為詹姆-伽姆,與那個最先得此綽號的美國陸軍偵察兵科迪無關;科迪善捕野牛,將牛肉供修築太平洋大鐵路的工人食用,詹姆-伽姆則專捕年輕女子並剝取她們的皮以做成他理想中的各式女裝。這是一個徹底沉浸於自己邪惡世界的易性癖者。伽姆有一個不幸的童年。他的母親是個美女(他的父親不知道是誰),但在“薩克拉門托小姐”的選美比賽中未能如願,嗣後酗酒而一發不能自拔。伽姆兩歲即被送到別人家寄養。寄養人家的條件不能令人滿意,所以十歲時伽姆被他的祖父母接了回去,兩年後,他將祖父母殺了。他被送進職業少教所,在那裏學習並愛上了縫紉。後來少教所關門,伽姆也就自動浪跡到了社會上,先後在餐館、古玩店、皮裝公司干過,最後到一位名叫李普曼太太的裁縫師手下幹活。老太太一死,伽姆便繼承了她的一切——巨大的房產及一大筆錢。他從此不再為別人幹活,一心一意四處物色他理想中的女子,弄回家,投入土牢像牲口一樣養着,幾天後宰殺,不理想就拋掉,再捉一個回來。他起先也吃藥打針穿女裝,可除了嗓音變得有幾分怪異外,效果很不理想。他看到自己那對只是稍稍隆起的侞房就喪氣。他申請做變性手術,但因為其少年時的犯罪記錄遭到醫療中心的拒絕。他因此只好自己動手來圓他的夢,用真人真皮做一件“帶奶子的女式背心”。前面的幾個胖女孩兒都或多或少有些問題,嘉芙蓮“這件貨”是最理想的材料。他每次都是以異樣的興奮與激動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去的,而拿嘉芙蓮開刀之前,他更是有一種不可名狀的難以遏制的創作衝動。讀到這兒,我們的心幾乎被提到了嗓子眼上。當然,伽姆並沒有成功,這個專“靠他人眼淚活着的東西”最終倒在了史達琳的槍下,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小說的語言頗口語化,說不上精彩,但十分生動。由此看來,一部並不以思想性、藝術性見長的文學作品,其可讀性就是其能否流傳的決定因素了,而能否塑造出幾個有獨特個性的豐滿的人物形象,又決定了該作品能否在讀者心中留下深刻而久遠的記憶。在這一點上,(沉默的羔羊)倒是給流行小說的創作家們提供了極好的借鑒。

楊昊成

一九九七年歲末於南京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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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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