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從托賓葡萄園開車到“發現者登陸處”,通常只需二十分鐘,因為暴風雨卻花了一個小時。路上到處是樹枝,暴雨猛擊着擋風玻璃;雖然才下午五點鐘,我不得不開着車燈慢慢地蠕行。狂風不時地使得吉普車偏離方向。
貝思打開收音機,天氣預報說暴風雨尚未升級為颶風,不過快了。“賈斯珀”仍以每小時十五英里的速度向北推進,風暴邊鋒距長島海岸約七十英里,風暴經過大西洋洋麵時的濕度和強度均很大。我評論道:“這些傢伙要嚇倒所有人。”
“我父親說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場贍風徹底毀壞了長島大片地區。”
“我父親也談過,老年人就會誇張。”
貝思換個話題說:“如果托賓在家,我來對付他。”
“行。”
“說真的,約翰,你得照我的方法辦。這並不是要我們在破案時相互妥協。”
“我們已經做了。不要老想着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沒有回答。我試圖打通自己的留言機,但電話響個不停。
我說:“我屋裏的電力已經中斷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斷了。”
“真可怕,我想我開始喜歡腿風了。”
“是熱帶風暴。”
“對,一樣喜歡。”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頓,也就不準備參加必須出席的會面了。這樣一來,我的工作會有大麻煩,但我意識到自己並不在意。
我又想到愛瑪,要是她還活着我的生活會幸福得多。嘮叨了這麼多鄉村和城鎮生活,我實際上描繪的是自己和愛瑪-懷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釣魚、游泳、收集夜壺,或者人們外出時常有的活動。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區的所有關係都已結束——瓊恩姨媽死了;哈里大叔正在賣地;我和麥克斯也不能再恢復過去的任何關係;戈登夫婦也死了;現在愛瑪又離我而去。此外曼哈頓的情況看上去也不妙。我盯着貝思-彭羅斯看了看。
意識到我在看她,貝思也回頭看我。四目對視,她說:“暴風雨過後,天空很美。”
“不錯。”我點點頭。
不幸的是,“發現者登陸處”附近的地區有很多古樹。有幾棵大樹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鐘轉來轉去,才到達托賓的別墅。
鍛鐵的大門關着。貝思說:“我去看看是不是鎖着。”為了節省時間,我把車子開了進去。
貝思說:“你為什麼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腎腺素指數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着長長的車道往上開時,我看到不久前舉行晚會的那片草坪現在滿是斷技殘葉,還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設施和各種破碎物。
草坪盡頭的海灣正驚濤駭浪,大浪衝擊着沙礫海灘,甚至衝上草坪。托賓的船塢保持完好,但停放遊艇的地方卻丟失了許多木瓦。我說聲:“好笑。”
“什麼?”
“他那艘遊艇不見了。”
貝恩說:“那一定停在哪個無水船位上。這樣的天氣晚上不會有人出海。”
“對。”
車道上看不到車輛,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開向雙車車庫,那是一間在房子後邊的獨立單間。我轉向右邊把車開進庫門。庫門有一部分已經損壞。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前面白色“保時捷”車頂上有一塊車門碎片,車庫的另一邊停着輛福特布倫科轎車。我對貝思說:“這兒有兩輛車——狗娘養的大概在家。”
“我來對付他。”
“當然。”我把吉普轉過來開向屋子後面,穿過後草坪,停在天井中間,周圍有一堆被風刮來的草坪設施。
我帶着消防斧下了吉普,貝思前去按門鈴。我們站在門檐下,可無人應聲,我當即用斧子打開門。貝思說:“約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靜一點。”
我們走進廚房,裏面斷了電,又黑又靜,我對貝思說:“瞄準這個門。”
我走進大廳,朝樓上喊道,“托賓先生!”沒人回答。“弗雷德里克,你在家嗎?嗨,夥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鳥頭。
這時頭頂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丟下斧子,抽出手槍,四步並作一步地躍上樓梯。我轉過樓梯的欄柱,靠近發出響聲的地方。“舉起雙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聽到一間卧室里有響聲,我衝進去剛好見到衛生間的門關上了。推開門,一個婦女尖叫兩聲,約有五十歲,很可能是管家。“托賓先生在哪兒?”我問她。
她只是雙手捂着臉。
“托賓先生在哪裏?”
這時貝思來到卧室,從我身邊擦過,扶着婦女的手臂說:“沒事,我們是警察。”接着引她走出衛生間,坐到床上。
經過一分鐘的親切交談,我們得知她叫愛娃,英語講得不好,托賓不在家。
貝思對她說:“他的車子都在車庫裏。”
“他回來后又走了。”
“去哪兒?”貝思問她。
“開船走了。”
“船?”
“對。”
“什麼時候?有多久?”
“時間不長。”愛娃說。
“你肯定嗎?”貝思又問。
“對,我看着他走的。”她指指窗戶外面,“船從那開走的。”
“獨自一個人?”
“是的。”
我對愛娃說:“站到窗戶邊來。”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
我說:“那船——朝哪邊開的?哪條路?”我揮着雙手示意道。
她指着左邊說:“那邊。”
我看看海灣,顯然那艘“金秋”號賽艇從停船處向東開走了,但水面上除了海浪什麼也看不到。
貝思問我:“他為什麼要開船出去?”
我答道:“或許去處理殺人兇器。”
“我覺得他可以選好一些的天氣。”她又轉向愛娃問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鐘?還是二十分鐘?”“也許有十分鐘,也許不止。”
“往哪兒去了?”愛娃聳聳肩,“他說今晚就回來;叫我待在這兒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只是一場熱帶風暴。”我提醒她。
貝思拉着愛娃的手領她到卧室外面,然後下樓進了廚房。我跟在她們後面,貝思對她說:“你必須待在底樓,遠離窗戶,知道嗎?”
愛娃點點頭。
貝思又說:“找出蠟燭、火柴和一手電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嗎?”
愛娃點點頭,起身去櫥櫃裏取蠟燭。
貝思想了會,問我:“這種天氣他會去哪兒?”
我說:“他應該在酒廠設法保護好自己的產業,但他不會乘船去那兒的。”我對愛娃說,“你親眼見到他上船的嗎?是嗎?”
“對,我看見他上了船。”
“他帶什麼東西嗎?”我做了下手勢,“手裏提着?”
“有。”
“什麼?”
對此愛娃卻閉口不想回答。
貝思問:“他帶了什麼?”
“槍。”
“槍?”
“對,大而長的槍。”
“來福槍?”貝思做出瞄準的姿勢。
“對,來福槍。”她伸出兩個手指說:“兩枝。”
貝思和我對視了一眼。
愛娃又說:“還有挖地工具。”這回輪到她做手勢了,是挖地的動作。“挖掘。”
“鐵鏟?”
“對,鐵鏟,從車庫裏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問愛娃:“盒子嗎?帶的是大盒子嗎?”
她聳聳肩。
貝思對我說:“你怎麼想?”
我說:“嗯,我覺得托賓不會帶着兩枝來福槍和一桿鐵鏟去釣魚。”我對愛娃說,“鑰匙,鑰匙在哪兒?”
她把我們帶到牆上的電話機邊,電話旁邊是個鑰匙板。托賓這個強迫性潔癖狂把所有的鑰匙都用繩子分別串好。我發覺克里斯工藝遊艇的鑰匙不見了,但“方程式303”的鑰匙還在。
當我正在考慮自己下一步的大膽行動時,愛娃說:“下樓,去地窖。”
我們都朝她看着,愛娃指着廚房盡頭的一扇門說:“他下了樓,樓下有東西。”
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顯然,托賓先生並非完美的僱主,愛娃樂於有機會將他供出來——儘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懼,這種恐懼比颶風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為會在自己家裏發現死屍而有所顧忌的話,托賓可能早已除掉了愛娃。
我走到門口轉動把手,門被鎖着。我剛抽出消防斧要砸,貝思說:“等一等!這樣做我們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問愛娃:“你同意我們搜查嗎?”
“請便。”
“謝謝。”我掄起鋼斧砸向門把,把手穿門面過。打開門我發現一條狹窄黑暗的樓梯通向地下室。我對貝思說:“你隨時可以離開。”
這位行事規矩的女士彷彿此刻才恍然大悟,認識到我倆都陷得很深,或許還可能觸犯任何本應避免的法令。她從愛娃處拿個手電筒遞給我說,“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護。”
“好。”我先走進去,一手拿電筒一手提消防斧,貝思拿着她的九毫米手槍跟在後面。
這是一個很老的地窖,長寬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頭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沒多少東西——儲藏東西大潮濕,即便作洗衣房也顯得很陰森恐怖。裏面基本設施大概只有一個火爐和供應熱水的容器,我猜不出愛娃提醒我們來找什麼。
這時電簡光停在地窖盡頭的長磚牆上,我們向牆壁靠近。這個磚制灰泥牆比古老的石制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後一分為二。這牆也是通向上面舊式橡樹柄木的惟一途徑。
牆的正中間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樹門。我的電簡光掃射到門上的一塊黃銅牌子,上面寫着“爵爺的私人酒窖。”
這位“爵爺”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測這塊招牌應是一位仰慕者贈送的禮物,甚至可能是愛瑪。
貝思低語道:“我們進去嗎?”
我答道:“搜捕原則規定門沒鎖就可以進。”我遞給她電簡,又試試黃銅大把手。但門是鎖着的,我看到把手上有個黃銅匙孔,便說,“沒上鎖,只是卡住了。”我朝着匙孔揮動斧子,橡樹門被砍破,可仍沒打開。我又猛敲幾下才將它打開。
門一轉開貝思就關上電筒,我倆都背靠磚牆,持槍分立在門兩側。
我大聲叫道:“警察!舉起雙手出來!”
沒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進門的另一側,落在地上發出金屬的撞擊聲,沒有人開槍。
我對貝思說:“你先進去,今年我已經中過彈。”
“謝謝,”她蹲下身子說,“我走右邊。”她迅速穿門面過,我跟在後面,靠到左邊。我倆舉着槍蹲在那兒一動不動。
我什麼也看不見,但感覺起來這間屋比地窖其它部分涼爽得多,可能也乾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舉起手來。”
又等了半分鐘,貝思打開電筒,在屋裏繞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着在屋裏搜尋,中間有一張桌子,上面放着兩根燭台和一些燭座,還有幾包火柴。於是我點亮近十根蠟燭,酒窖里燭光閃爍,在酒瓶上搖曳不定。
可以想見地窖里到處是木架。木製板條箱和硬紙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着,有些蓋子打開着,有些則貼着封條。搖籃架上放着六桶葡萄酒,且都裝着水龍頭。牆上的耐熱有機玻璃包着冰箱的線圈,窖頂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制地板上用混凝土鋪蓋了一層平滑的板瓦石。我對貝思說:“我把兩瓶葡萄酒放在廚房的柜子裏。”
貝思從我手上接過電筒仔細察看其中一個架子土佈滿灰塵的酒瓶,說:“這些是優質的法國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東西藏在車庫裏。”
她的電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牆邊,幾打紙板盒子垛在一起。貝思說:“他的東西有一些在這兒,酒桶上有他貼的標籤。”
“對。”
我們在四周摸索了片刻,發現一個柜子裏放着眼鏡、瓶塞起子、紙巾之類的東西,還有四處可見的溫度計,都標識着華氏六十度。
最後,我說:“愛娃想告訴我們什麼?”
貝思聳聳肩。
我看着燭光中的貝思,她也回頭看我。她說:“也許我們應該看看那些板條箱和盒子。”
“或許應該。”
於是我們開始搬動木箱和紙板盒。其中幾箱破開后只有葡萄酒。貝思問道,“我們在找什麼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兩堵牆相交的角落裏,也有一堆托賓葡萄園的酒盒子,全都標着“金秋”字號。我走過去,開始把它們扔到兩張酒桶架子中間的過道里去。玻璃破碎的響聲和葡萄酒的味道頓時充斥了整個地窖。
貝思又說:“你不必砸毀這些好酒,冷靜一點,把盒子給我。”
我沒有理她,“把路讓出來。”
把最後一排盒子扔掉后,我看到角落裏酒盒中間不是酒的東西,事實上是個鋁製的裝冰的箱子,藉著燭光我仔細凝視着。
貝思走到我身邊,手中的電筒照在箱子上。她問道:“這就是你說過的東西?戈登夫婦船上的鋁箱?”
“當然看上去像,但只是個極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們的指紋否則無從確證。而且我確信這上面不會有指紋。”我補充道:“我猜這就是人們以為用來盛乾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現在仍有可能,”她接著說:“我並非完全在覓購寶藏之類的財物。”
我說:“對,我希望刑偵人員能從擦拭過的鋁盒上提取到指紋。”我轉身朝門走去,準備離開。
“等等。你不準備……我是說……”
“打開它?你瘋了?破壞證據?我們甚至不屬於這兒。沒有一張搜查——”
“住口!”
“什麼?”
“打開這個該死的箱子——不,拿着這個,我來開。”她把電筒遞給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夾在兩排酒盒中間。“給我一個手絹或其它東西。”
我把手絹遞給她,貝恩捏着手絹打開彈簧鎖,揭開密合的蓋子。
我一直用電筒照着箱子,以為能見到黃金珠寶,但就在箱蓋子完全開啟前看到的卻是一個人的頭蓋骨,正扭頭盯着我們呢。貝思嚇得尖叫一聲,跳后一步,蓋子又合上了。她站到離箱子幾英尺處屏住呼吸,指着箱子,足足有一秒鐘沒有出聲。後來才說,“你看見了嗎?”
“看見了,那傢伙死了。”
“為什麼……?什麼……?”
我蹲到箱子邊說:“手絹。”她遞了過來,我又打開箱蓋,用手電簡照遍大鋁箱的每個角落,看見頭蓋骨周圍還有些骨頭,而這個頭蓋骨的每個眼窩裏都塞着銅幣,帶着厚厚的一層銅綠。
貝思也蹲到我旁邊,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體平衡或心理上的放鬆。她恢復平靜后說:“這是骷髏的一部分,一個小孩的。”
“不是,一個小個子成人,那時人都長得矮小。你見過十七世紀的床嗎?我就睡過一次。”
“上帝……怎麼會有一具骷髏……?那其它的是什麼?”
我伸到箱子裏取出一些沒人樂意碰的東西,又拿到電筒光下辨認。“腐爛的木頭,”我終於認出骨頭下面是一些朽木。進一步觀察,發現黃銅的箱邊佈滿了黃銅綠,鐵釘大部分已生鏽,還有一塊爛布。
尚未漂白的骨頭棕色中透着徽紅,上面粘着的泥土還沒有脫落,表明這些骨頭沒有被放進棺材;但在土裏埋了很長時間。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裏摸索了半天,發現一隻上銹的鐵掛鎖和四枚金幣,我把後者遞給貝思。
我站在那兒,用手絹擦擦手說:“這就是奇德上校的寶藏。”
她看着手裏的四枚金幣說:“這個?”
“這只是一小部分。這兒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計是強行打開蓋子后取出的幾樣東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塊正在腐爛的防水油布或帳篷包着的,約有一年光景,但不會有三百年。”
貝思指指頭蓋骨問我:“那是誰?”
“我猜那就是守寶人,有時候人們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隸或者某個不幸的傢伙殺死後扔到箱頂上,那時人們相信死人的鬼魂不會安息,便會把盜墓的人驅走。”
“你怎麼知道這些?”
“書上讀的,”我又補充道,“對於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別人埋了東西,或者見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發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屍,挖的人可能會認為只是一口墳。怎麼樣,聰明吧?”
“我想是夠聰明的,它會阻止我繼續挖下去。”
我倆又在酒窖里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鋁箱裏的東西並不好聞,所以我俯下身關上箱蓋。我對貝思說,“我估計有人打算把這個東西和黃金珍寶一道在某時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着手中的四枚金幣又問我:“可是那些寶藏在哪兒呢?”
“要是骨頭能講話,相信它會告訴我們。”
“為什麼他的眼裏有硬幣呢?”
“和某種迷信觀點有關。”
貝思瞥了我一眼又說:“好,算你說對了。祝賀你傑出的偵探工作。”
“謝謝,”我說,“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