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第四節

“山宅”的那些漫長的日子,炎炎夏日,果果秋光,林中的漫步,驅車上山下谷兜風,月夜陽台上的講話,書房爐火旁的誦讀,在我撰寫此文時,又帶着誘人的光輝返回了。一道來的還有我們幾位敬愛的客人:瓦爾特-貝里、貝伊-洛奇,還有三位親愛的英國朋友;吉拉德-拉普斯里、羅伯特-諾頓和約翰-休-史密斯。

還有其他一些人既友好而又討人喜歡,他們來了又去了;然而這幾位和詹姆斯,從一開始就形成了我所謂的核心集團的核心,如果不是由於來訪頻繁,那就是由於參加活動的某種神秘特點。在這個集團里,氣質不同的成員一見面就心心相印,因此,我們共同使用的典故、笑話一直與日俱增,對同一本書、同一幅畫、生活中任何戲劇性的事件,或者對書信的新的興趣的波濤會在我們心海里同時湧起。

我想,我可以萬無一失地說,詹姆斯從未像在“山宅”的小集團里那麼愉快過,或者說沒有像這個集團的某些成員若干年後在溫莎好客的霍華德-斯特吉斯家中久別重逢時那麼愉快過。我們有那麼多共同的話題,那麼多不可勝數的典故,光這種情況就足以使詹姆斯在這種場合談起話來比別的地方更加海闊天空;自由、迅速的思想交流活躍了他在沉悶無聊的聚會中最容易頹唐的頭腦。

在某一方面,詹姆斯在我所認識的那些健談家中有鶴立雞群之勢,因為儘管他妙語連珠,卻從來沒有壟斷談話的傾向。其實,只有在他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講話時,方顯出他的本色。我尤其記得某個夏天的夜晚,我們在“山宅”的陽台上坐到很晚很晚,透過黑沉沉的樹木看得見湖水灰濛濛的閃光,我們中間一個人突然對他說(這是對他偶爾提到奧爾巴尼親戚的反應):“現在給我們講講埃梅特一家——把他們的事全講給我們聽吧。”

我們知道,埃梅特和坦普爾兩家構成了他龐大錯綜的親戚中的主要成份——他所謂的“埃梅特習性”——好一陣功夫,他站在黑暗中沉思,然後喃喃自語:“啊,親愛的,埃梅特家——啊,埃梅特家!”隨後他開始講述,忘記了我們,忘記了這個地方,忘記了一切,只記得召回他失去的青年時代的景象,一長串鬼魂在他的魔杖指揮下闖入了夏夜寬廣的舞台。乍一聽,鬼影憧憧,搖搖晃晃,朦朦朧朧。通過一系列不連貫的驚嘆、形容、暗示和附加的更正、重述,這些鬼魂影影綽綽出現在我們面前,不僅我們的頭腦,而且晴朗的夜晚,也似乎充滿了一種摸得着的霧。突然通過某種光線變換和筆觸堆積的奇迹,這些鬼魂活現在我們眼前,那是由千百萬條絲一樣的線條畫成的,像安格爾①的畫那樣線條分明,像倫勃朗②的畫那樣筆觸渾厚;或者月他自己的藝術作類比,像巴爾扎克筆下的人物那樣細緻、魁偉。

①安格爾(JeanAugusteDominiqueIngres,1780-1867),法國畫家,畫法工緻,重視線條造型,尤擅於肖像畫。

②倫勃朗(Rembrandt,1606-1669),荷蘭畫家,善於用概括的手法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徵。

我常常看到這種慣伎一再重演;看到有名或無名的角色被召喚到他的幻燈的白色光照下,搖曳着,閃爍着,隨他的鏡頭的轉動逐漸定了型。然而,比起召回往昔的埃梅特家和坦普爾家的生命來,也許沒有任何東西如此豐富,如此持久。昔日的可愛、昔日的愚昧、昔日的失意早都一古腦兒埋葬在古舊破碎的墓碑下,被遺忘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了那個夜晚,那個地方,以及他複雜的聯想的幫助,這些人才第一次來到他的心頭,並迫使他在《童年》和《兒子兼兄弟》中把他們活現在我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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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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