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①關於荷馬、史詩系列、英雄、神及其他有關問題,參考《伊利亞特》(陳中梅譯)前之引言部分。
特洛伊城下刀槍飛舞,人仰馬翻,那裏有惡戰的恐懼,勇士的呼喊;那是血染的悲壯,氣吞山河的陣戰。嗜戰如命的壯勇在生與死的烈火中煎熬,凡人中的精英在曠野和沙灘上拼搏。戰爭,你愉悅猛士的心懷,平慰他們的讎隙;你奪殺他們的生命,高歌他們的英烈。血戰中,赫克托耳繞城三圈,死於阿基琉斯槍下;普里阿摩斯進禮懇求,贖回死去的兒男。《伊利亞特》在禮葬的悲哀和血一般濃烈的酒湯中收掩起遲重、沉凝的詩篇。
然而,戰爭沒有結束,人死人亡的局面沒有終結。雅馬宗女王彭塞茜蕾婭率軍幫援(伊利昂),被阿基琉斯戰殺,同樣的命運也降落在埃西依丕亞首領、黎明女神厄娥斯之子門冬的頭頂。阿基琉斯攻入特洛伊城裏,被普里阿摩斯之子帕里斯箭殺在斯開亞門邊。埃阿斯背回戰友的屍體,俄底修斯擋住追兵的殺砍(《埃西俄丕亞》)。俄底修斯得獲阿基琉斯的銷甲,埃阿斯於瘋迷中自殺身亡。厄培俄斯建造了木馬;俄底修斯化裝入城,同海倫密謀奪城的計劃。阿開亞人佯裝撤兵,登船返航(《小伊利亞特》)。特洛伊人滿腹狐疑,但最終搬入木馬;西農點火為號,阿開亞人回兵進擊,和衝出木馬的勇士裏應外合,攻佔了伊利昂。墨奈勞斯帶回海倫,俄底修斯殺了赫克托耳的愛子阿斯圖阿那克斯,阿基琉斯之子尼俄普托勒摩斯帶走了赫克托耳之妻安德羅瑪開。阿開亞人放火燒城(《特洛伊失陷》)。其後,阿林門農和墨奈勞斯就回歸路線發生爭執,俄伊琉斯之子埃阿斯(小埃阿斯)死於風暴之中。墨奈勞斯途抵埃及;阿伽門農回返慕凱奈,被害致死;俄瑞斯忒斯替父報仇,殺了母親和埃吉索斯。墨奈勞斯偕領海倫,歸返斯巴達(《回歸》)。
《奧德賽》(Odusseia)
在“史詩系列”里,《奧德賽》上承回歸,下接《忒勒格尼亞》,共二十四卷,12,110(±)行,其創作或編製年代略遲於《伊利亞特》,可能在公元前720—670年間。根據亞里斯多德的觀點,《奧德賽》的情節具有“雙向發展”的特點①,但主要以直接描寫俄底修斯的活動和經歷為主。全書內容大致可划作四大部分,即(一)忒勒馬科斯的出訪(一至四卷),(二)俄底修斯的回歸(五至八卷以及第十三卷1—187行),(三)漫遊(九至十二卷),(四)俄底修斯在伊薩卡(第十三卷187至第二十四卷548行)。詩評大師亞里斯多德曾給《奧德賽》的內容作過高度的概括:一個人離家多年,被波塞冬暗中緊盯不放,變得孤苦伶什。此外,家中的境況亦十分不妙:求婚人正揮霍他的家產,並試圖謀害他的兒男。他在歷經艱辛后回到家鄉,使一些人認出他來,然後發起進攻,消滅敵人,保全了自己②。當然,這只是,或僅僅是故事的梗概或“大綱”,作為一部著名的長詩,作為西方現存最早的傳奇性遊記作品,《奧德賽》的內容跌宕起伏,波瀾壯闊,遠比上述寥寥數語所展示的情境驚奇生動,多姿多彩。
①參見《詩學》13·1453a31—33。
②《詩學》17·1455b16—23。
《奧德賽》描寫人的苦難,表現人生的艱厄。人生活在對立面的包圍之中。人的“對立面”具有意味深長的三重性——“對立”來自三個方面,即(一)懷帶敵意的神,(二)敵對的人,(三)大自然的“擊沖”。人在苦難中殘喘,在夾縫中求生。在苦難和求生中,《奧德賽》突出強調了求生的努力,漚歌了為求生拼搏的精神。人會受難,人可以哭泣,但人生的價值在於拼搏。人在拼博中進取,擺脫被動的局面;人在拼搏中看到自己的力量,部分地掌握自己的命運,爭來比現狀美好的前景。人擁有巨大的潛力,並賦有使用這種潛力的本能。人一旦決心,同時也被允許進入準備行動的狀態,就會把已有的潛能變作改變狀態和佈局的動能。埋頭悲哭的俄底修斯一旦被允許離島(卡魯普索的海島)回家,就能劈波斬浪,所向無敵。
按照荷馬的觀點,實踐自己命運的凡人離不開神的制導;神的助信是成功和勝利的保障。沒有雅典娜的關心和幫助,俄底修斯絕難回家,也休想擊殺所有的求婚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是西方力能哲學的源頭。荷馬描述了神力、命運(力)、自然力和人力的活動形式、能量、限度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表明了神或神力是“第一動力”或源力的觀點。《奧德賽》亦是西方生存倫理學的源頭。他表明一個人不僅應該善,而且應該憑藉良好的願望拚鬥。在神的助信下,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聰明才智,竭盡全力,以自主和積極的態度投入鬥爭或介入進取的勢態,百折不回,直到奪取勝利,這是典型意義上的西方人的抗爭。俄底修斯是西方文學作品中系統和着重描述的,在孤身一人的境況下仍然堅持這種抗爭的第一人。
《奧德賽》和《伊利亞特》
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左右,學術界就有人(即chorizontes,“分辨派”)提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不是由一位作者或詩人編製的觀點。①誠然,《奧德賽》中確有與《伊利亞特》不一致的提及。比如,在《奧德賽》裏,宙斯的信使是赫耳墨斯,而在《伊利亞特》裏,擔任這一角色的是伊里絲;在《奧德賽》裏,赫法伊斯托斯的妻子是阿芙羅底忒,而在《伊利亞特》裏,他的愛妻是卡里絲。《伊利亞特》中的神抵似乎更具放蕩不羈、我行我素、貪慾自私的色彩;兩部史詩中的個別人物在性格的刻畫方面也表現出一些細微的差別。《奧德賽》中的明喻亦不如《伊利亞待》中的來得順暢精練。在用詞方面,即使在語境相似的情況下,兩部史詩也反映出一些較明顯的差異。例如,aichme(矛頭)一詞在《伊利亞特》中出現三十六次,而在《奧德賽》中卻找不到一個用例,雖然在第二十二卷里,作者用了較長的篇幅描寫槍戰。Phohas(潰逃)在《奧德賽》中僅出現一次,而在《伊利亞特》中的出現率卻高達三十九次。《奧德賽》中亦找不到似乎應該出現的,在《伊利亞特》中用例多達二十次以上的helkos(負傷)一詞。諸如此類的“差異”當然還有許多,囿於篇幅,這裏恕不—一提及。
①這一觀點今天仍有支持者。
然而,和《伊利亞特》及《奧德賽》中的“問題”相比,它們中的相似之處——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是“絕對的”。更為大量的、永遠並且只能是佔主導地位的。《奧德賽》雖然採用“雙線發展”的組合形式,但行動的中心始終圍繞着俄底修斯或俄底修斯的回歸和仇殺展開。俄底修斯的形象總是縈繞在聽眾和讀者的心頭,他的境遇始終是人們關心的焦點。忒勒馬科斯的出訪,神的干預,求婚人的惡行,裴奈羅珮的心境,牧豬人的活動,所有這一切都帶有陪襯和鋪墊的色彩,起着解說、轉折和牽引的作用,是一些旨在豐富故事內容,協調故事意境,開拓故事的橫向延伸的“穿插”——一句話,是扶襯“紅花”的“綠葉”。所以,和《伊利亞特》一樣,《奧德賽》主題明確,中心突出,描寫了一個緊湊、完整、自成一體的行動。柏拉圖贊慕荷馬的詩才,亞里斯多德認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的構合體現了史詩的最高成就,是史詩的典範。①
①《詩學》26·146b13—15。
《奧德賽》對主人公俄底修斯的刻畫,基本上符合《伊利亞特》定設的“方向”。俄底修斯堅毅、剛強,忍辱負重,百折不回,抱定回歸家園的堅定信念。他衝破重重阻撓,歷經千難萬險,最後以一當百,以少勝多(憑靠雅典娜的助佑),殺滅無恥的求婚者,重現了當年血戰特洛伊的神勇,猛士的威風不減當年。此外,他足智多謀,能言善辯,臨危不懼,頭腦冷靜,常能出奇制勝,化險為夷。像在《伊利亞待》中智擒多隆一樣,他以超人的智慧,設計捅瞎裴里菲摩斯的眼睛,和夥伴們一起逃離洞穴(《奧德賽》第九卷315—461行)。俄底修斯雄才大略,睿智中稍帶幾分狡黠,兩部史詩都準確、細膩地反映了這一點。兩部史詩對俄底修斯和雅典娜的關係的描述,給人如出一轍之感。此外,《奧德賽》對阿枷門農和阿基琉斯等英雄的處理,也使熟悉《伊利亞特》的讀者,包括專家,找不出明顯的破綻。毫無疑問,《奧德賽》的作者熟知《伊利亞特》的細節。
《奧德賽》文風清雅絢麗,瑰美庄典,和《伊利亞特》一樣,嚴肅的描述中不時加入一些詼諧、幽默的“插曲”。人物嘲弄時的口氣,在兩部史詩中完全一致,差別只在具體的用詞、人名和地點。雖說《伊利亞特》更為粗擴雄奇,《奧德賽》略多溫謹綿密,但兩部史詩的總體格調基本一致,那就是迅捷、明快、舒達、高雅、生動、凝練。或許,正像朗吉諾斯(Longinus)所說的那樣,《伊利亞特》是荷馬盛年時的作品,而《奧德賽》則創作在他的晚年①。老年人較少詩的衝動,卻更留連於對人生和道德內涵的思戀。就詩的品位和文體而言,我們認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出色地體現了史詩的精神,顯溢出大家之作的魅力,展示了荷馬的風範。
①《論崇高》9·13。
《奧德賽》一詞不差地沿用了《伊利亞特》中的某些用語。“阿特柔斯之子,最高貴的王者,全軍的統帥阿伽門農”是兩部史詩里通用的對阿伽門農的稱謂(《伊利亞特》2·434,《奧德賽》11·397);而像在《伊利亞特》裏一樣,阿伽門農對俄底修斯的回復亦是:萊耳忒斯之子,宙斯的後裔,足智多謀的俄底修斯(《奧德賽》11·405)。在兩部史詩里,英雄都是“神一樣的”,孩子都是“年幼無知的”,婦女總是“束腰緊身的”(或束腰秀美的),話語是“長了翅膀的”,槍矛是“投影森長的”,大海常是“酒藍色的”。即使是伊薩卡的百姓,根本沒有武裝,也是“脛甲堅固的阿開亞人”(《奧德賽》2·72,20·146),彷彿他們是《伊利亞特》中的武士。對固定詞語的套用,使歐邁俄斯也成了“軍隊的首領”或“民眾的首領”(orchamosandron),雖然他只是個豬倌,或者說“牧豬的頭兒”。此外,兩部史詩中共用的詩行很多,至於共用的片語和詞組等則更是多得難以數計,這一點也表明了兩部史詩極其旁近的“門戶”或“親緣”關係。
綜上所述,我們傾向於認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同為荷馬的作品。鑒於兩部史詩中的某些“不同”,我們似乎亦可以作出如下設想,即認為《伊利亞特》是由荷馬本人基本定型的作品,而《奧德賽》則是他的某個或某幾個以唱詩為業的後人(Homeridae,“荷馬的兒子們”)根據荷馬傳給他們的說誦和該詩的基本格局整理補刪,最後基本定型的作品。
應該看到,《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各有自己的主題,前者描述“集團軍”的拼殺,後者描述一個人的回歸;前者講述阿開亞聯軍對敵戰鬥,後者講述一個阿開亞人對大群阿開亞人(求婚者)的進擊。主題的不同決定了情節的不同,情節的不同決定了場境的不同,而場境的不同又部分地決定了解決方式的不同和所用詞語、句式和作品風格的不同。所以,荷馬史詩中的問題並非都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不協調之處”或diaphonai。再者,兩部史詩中的某些不同或出入,可能不是出於作者本身的問題,或者說不是作者應該為之負責的問題。我們知道,荷馬是史詩的集大成者,他從前人那裏接過了豐厚的“遺產”,包括“遺產”中的問題,比如某些不一致的稱謂,某些矛盾的、但卻已基本定型的、廣為人知的提法等。此外,我們亦不應忘記荷馬生活在一個口誦的時代。對一位古時的口誦詩人,我們不能套用對現代文字工作者的標準;對於他,某些失誤的出現不僅不可避免,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根本不存在避免的可能。
關於荷馬史詩中的地理名稱
荷馬史詩中多人名,也多地名。一般認為,史詩中提及的地名至少可分如下幾類。(一)確有其地者,如雅典、斯巴達、科林斯、普索、波伊俄提亞、克里特、埃及,等等。許多名稱古今拼法和讀音不同。這是地名中的一大類。(二)經考古發現證明確有其地者,如特洛伊、慕凱奈(即麥錫尼)、提侖斯等。有些地名,雖然未經考古發現證實,但作者顯然是把它們當做真實地名來對待的——換言之,它們亦可能是歷史上曾經有過、以後隨着所指地點的消失而逐漸消亡的地理名稱。(三)實無其地,純系出於虛構或可能出於虛構者。此類名稱主要出現在《奧德賽》裏,集中體現在對俄底修斯回歸途經的某些地名(或虛構的地名)的稱呼上,包括埃阿亞和萊斯特魯戈尼亞等。(四)實無其地,但已經神話“創造”並得到普遍認可者。此類地名(或名稱)包括死神統治的冥府,折磨英雄們的唐塔洛斯和環繞大地的俄開阿諾斯等。荷馬是詩人,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地理學家。詩人,尤其是傳奇史詩《奧德賽》的作者,出於增加浪漫性、朦朧性和趣味性的需要,完全可以編造或沿用已有史詩中的假名。詩人可用假名喻指實地,其功用一則可濃添詩意,保持遠古的朦朧,二則可避免由於對實地缺乏翔實的了解而導致的描寫上的失真。長期以來,學者們根據原文提供的線索(遠不是明確系統的),對某些疑難地名進行了考證研究,得出了一些具有參考價值,但不是“定說”的結論。比如,有人認為吃食落拓棗的部民們生活在利比亞沿岸(荷馬知道利比亞,但故意不用這個詞),波魯菲摩斯和庫克洛佩斯們生活在西西里,法伊阿基亞人活動在今天的科耳夫(Korfu或Korkyre)一帶,等等。
在荷馬史詩里,伊薩卡(lthaka,Ithake,)是俄底修斯的故鄉,《奧德賽》對它有過較多的描述。伊薩卡是個“陽光燦爛”的地方,島上有一座大山,名奈里托斯(或奈里同),周圍另有一些島嶼,即杜利基昂、薩墨和扎昆索斯;伊薩卡位於群島的西端(9·21—27)。那是個“山石嶙峋的(kranae)的去處(1·247),並非“跑馬的平野”,但牧草豐肥,水源充足,盛產穀物和葡萄(13·242—247)。此外,島上有泉溪(17·205—211),還有山腳邊的港灣(1·184)。傳統觀點認為,伊薩卡即今天的西阿基(Thiaki),薩墨即今天的開法勒尼亞(Kephallenia),杜利基昂則可能是今天的馬克里(Markri)。較新的觀點認為,伊薩卡是今天的琉卡斯(Leukas),杜利基昂是今天的開法勒尼亞,薩墨是今天的西阿基。至於扎昆索斯的位置學術界幾乎已有定論,那就是今天的贊忒(Zante)。
房屋
在荷馬史詩里,大戶人家的房前一般有一堵圍牆(herkos),牆內是個院落,院內設有祭壇。房內最重要的建築或部分是megaroo,即“廳”或“廳堂”。人們在廳堂里吃喝、交談、欣賞詩誦,甚至洗澡和炊調。俄底修斯家中的廳堂應該十分寬敞,不然就容不下一百單八個求婚人的胡來。廳堂一般照明不佳,可能沒有窗口,只有一個出煙的口道。廳中一般有個火爐或火盆(eschare),既可照明,又可取暖,還可燒烤食物。Eschare是家庭的“靈魂”,誓證者常可提及火盆和宙斯的名字,以示信用和莊重(《奧德賽》14·159)。廳前有個門廊或門廳(aithousa),可供來訪的客人寢宿(《奧德賽》3·399)。
房居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是房間(thalamoi),包括寢室和儲藏室等。在《奧德賽》第十九卷里,忒勒馬科斯將武器從megaron搬往一個thalamos(17)。裴奈羅珮的thalamos顯然在“樓上”或高於底層部分的空間(《奧德賽》19·53)。俄底修斯和裴奈羅珮的睡房也叫thalamos——(《奧德賽》23·192)。此外,房居還包括走廊(laure)、房柱(kiones)、中梁(melathron)、門檻(oudos)和邊門(orsothure)等。
食物
英雄們的職業是戰鬥(包括掠劫),他們的吃喝是和戰鬥一樣火烈的烤肉和美酒。當俄底修斯一行抵達阿基琉斯的營棚時,主人用以待客的是現成的羊肉和豬肉(《伊利亞特》9·205—214)。畜肉是“神抵鍾愛的王者們的食餐”(《奧德賽》3·480)。當然,美味的烤肉一般出現在聚會、慶祭和待客等場合;荷馬承認,凡人常用的食物是麵包(或麵食),常喝的飲料是用葡萄釀製的水酒。在《奧德賽》裏,小麥和大麥是人的“精髓”,或保命的食糧(20·108)。當忒勒馬科斯動身前往普洛斯之際,他所搬運上船的不是大塊的豬肉或牛肉,而是麵食和飲酒(《奧德賽》2·349—355)。史詩中的人物也食魚和獵捕的野味。
史詩中的凡人還飲用一種點心般的食物,用酒(普拉姆尼亞美酒)調和奶酪、大麥和蜂蜜製成(《伊利亞特》11·638—639),《奧德賽》10·234—235)。荷馬史詩中不曾提及具體的蔬菜,但卻枚舉了一些水果,有葡萄、梨、蘋果、無花果和石榴等。荷馬沒有提及製作橄欖油的過程。橄欖油一般用於浴后塗抹;照明多用火把。即使在王公貴族之家,似乎也沒有專職的廚師;英雄們或主人們一般和伴從或下手們一起整治食餐。不死的神抵們進用上天的仙食和奈克塔耳(一種飲料),不吃人間的食物(《伊利亞特》5·341—342)。
婚姻
荷馬史詩中描述的婚娶場面是隆重而熱烈的。阿基琉斯的戰盾上鑄有慶婚和歡宴的情景。新娘被領出家居,火炬閃着光芒,人們載歌載舞,伴隨着阿洛斯和豎琴的聲響。當忒勒馬科斯來到斯巴達王者的家中,墨奈勞斯正大辦宴席,酬賀兒子娶親,女兒出嫁。廳堂里歌聲笑語,賓朋如雲,好一番喜慶的景象(《奧德賽》4·1—19)。
一般說來,娶親前,男方或新郎要給新娘的父親致送一份豐足的財禮或聘禮①(hedna,參考《伊利亞特》16·178,190;《奧德賽》11·281—282等處),但也有相反的情況,即由女方的父親拿出一份陪嫁(《伊利亞特》22·50—51,《奧德賽》2·131—132)。前一種做法可能更為古老,包含買賣的意思,②而後一種習俗是公元前五世紀后相當盛行的做法。《伊利亞特》中亦有以勞務或“戰力”代替財禮,聘定新娘的例子(13·366)。當赫法伊斯托斯發現妻子和阿瑞斯通姦后,設計擒獲她倆,揚言除非她父親退回全部財禮,否則不予釋放(《奧德賽》8·317—319)。誠然,此事發生在神明身上,但荷馬可能套用了凡間處理類似案例的解決辦法。
①求婚人直接給裴奈羅珮奉送禮物(《奧德賽》18·275—303)可能是當時特定條件下的一種做法。
②參考亞里斯多德《政治學》2·8·1268b40。
貿易
荷馬史詩中的人物知曉埃及,知曉腓尼基並欣賞腓尼基人船販的商品。墨奈勞斯和海倫曾接受埃及貴族的贈送(《奧德賽》4·128—133),墨奈勞斯還曾經受西冬王者饋送的兌缸(4·615—618)。腓尼基人是航海和貿易的行家。他們曾行船歐邁俄斯的故鄉,做了一年生意后,裝貨上船,帶走歐邁俄斯,連同一名女僕(《奧德賽》15·403—84)。俄底修斯也曾(虛構)搭乘一條腓尼基海船,逃離克里特(《奧德賽》5·272278)。考古發現證明,在公元前十四至十二世紀,慕凱奈王國同包括腓尼基在內的地中海沿岸國家,有着相當頻繁的貿易往來。
當時的貿易主要通過以貨易貨的方式進行。希臘軍士曾用青銅、鐵、皮張、牛和奴隸換取萊姆諾斯葡萄酒(《伊利亞特》7·472—475)。此外,在荷馬史詩里,牛有時似乎是一種具有固定兌換價值的“特殊商品”。在《伊利亞特》第六卷里,作者認為格勞科斯做了件蠢事,因他用一套金甲換回一副銅甲,前者值得一百頭牛的換價,而後者只有九頭牛的價值(235—236)。萊耳忒斯用二十頭牛換得歐魯克蕾婭(《奧德賽》1·31)。
奴隸買賣在當時無疑十分盛行,上文提及的歐邁俄斯的遭遇便是一例。《奧德賽》中幾次提及從事海盜和奴隸買賣的塔菲亞人(14·452,15·427,16·426),可惜我們已無法查清他們的“來龍去脈”。塔菲亞人也從事正常的商業活動,“用閃亮的灰鐵,換取青銅”(《奧德賽》1·184)。
關於荷馬史詩本的形成、校訂和流傳
一般認為,荷馬生活在公元前八世紀(至前七世紀初)。荷馬是個吟誦詩人(aoidoo),憑心記口誦講說世代相傳的故事。慕凱奈(麥錫尼)文字(LinearB)隨着多利斯人的入侵“丟失”,新的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八世紀方始在希臘人居住的地域緩緩流傳。荷馬是否掌握文字?這是個頗難回答的問題,其原因主要是因為資料的匱缺。儘管荷馬本人可能通過某種形式(包括由他口誦,別人筆記)記下他的史詩,儘管荷馬的弟子(Homeridae)中可能有人筆錄下先祖的作品,我們卻無法斷定在公元前八至七世紀中葉是否已有成文的荷馬史詩。
據傳雅典當政者(或獨裁者)裴西斯特拉托斯(約公元前600—527年)最先把荷馬史詩整理成文,或根據已有的極不規範的文本校編成文。據一篇作於公元前四世紀的柏拉圖“對話”記載,希帕耳科斯是把(成文的)荷馬史詩帶人阿提開的第一人。①生活在公元前三世紀的文人赫瑞阿斯(Hereas)曾指責裴西斯特拉托斯私增詩行(即《奧德賽》11·431),用以讚美雅典英雄塞修斯。②古時亦有人懷疑索隆或裴西斯特拉托斯在《伊利亞特》第二卷里私添了第558行,為雅典人增光。雅典文本(或裴西斯特拉托斯文本)是“泛雅典賽會”(Panathenaea)採用的標準文本。在公元前四世紀,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大量引用了荷馬的詩句,有些文字和當今文本中的詩行出入頗大。
①《希帕耳科斯篇》228B。
②普魯塔耳科斯《塞修斯》20·1—2。
至公元前三世紀,即所謂的亞歷山大時代,希臘社會上流傳的大致有如下四種文本:(一)傳抄較為嚴謹,受到普遍接受的文本,(二)種類較多的地域或“邦域”文本,(三)某些由個人校訂珍藏的文本,(四)吟遊詩人們(rhapsoidoi)自改自用和自存的文本。在所有這幾類文本的基礎上,主要可能是借用上述第一類抄本,厄菲索斯的澤諾多托斯(Zenodotos)整理、修訂和校改出荷馬史詩,即《伊利亞特》和《奧德賽》的規範本。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奈斯(Aristophanes)和薩摩斯拉凱的阿里斯塔耳科斯(Aristarchos)等亞歷山大學者亦做了大量的工作,對荷馬史詩的定型和評註做出了貢獻。給荷馬史詩分卷(各二十四卷)亦是亞歷山大學者的功績。一般認為,經亞歷山大學者校審鑒定的荷馬史詩是近代《伊利亞特》和《奧德賽》的直接前身。他們的部分註釋和評論主要通過下述兩種途徑傳益後世:(一)十二世紀時塞薩洛尼卡主教歐斯塔修斯(Eustathius)對荷馬史詩的評論,其中錄用了他們的論述,(二)經院哲學家們的引述,寫於莎草紙頁邊,和抄本一起留存。
VenetusMarcianusA是現存最早的《伊利亞特》抄本,成文於公元十世紀;現存最早的《奧德賽》全本是勞侖提亞努斯(Laurentianus),成文於公元十或十一世紀。另有許多長短不一的荷馬史詩片斷傳世,有的可能成文於公元前三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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