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只當它玩笑(上)
不料劉半農先生竟忽然病故了,學術界上又短少了一個人。這是應該惋惜的。但我於音韻學一無所知,毀譽兩面,都不配說一句話。我因此記起的是別一件事,是在現在的白話將被“揚棄”或“唾棄”(2)之前,他早是一位對於那時的白話,尤其是歐化式的白話的偉大的“迎頭痛擊”者。
他曾經有過極不費力,但極有力的妙文:“我現在只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3)這太老式了,不好!
‘學而時習之,’子曰,‘不亦悅乎?’這好!
‘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子曰。
這更好!為什麼好?歐化了。但‘子曰’終沒有能歐化到‘曰子’!”
這段話見於《中國文法通論》(4)中,那書是一本正經的書;作者又是《新青年》的同人,五四時代“文學革命”的戰士,現在又成了古人了。中國老例,一死是常常能夠增價的,所以我想從新提起,並且提出他終於也是論語社的同人,有時不免發些“幽默”;原先也有“幽默”,而這些“幽默”,又不免常常掉到“開玩笑”的陰溝里去的。
實例也就是上面所引的文章,其實是,那論法,和頑固先生,市井無賴,看見青年穿洋服,學外國話了,便冷笑道:“可惜鼻子還低,臉孔也不白”的那些話,並沒有兩樣的。
自然,劉先生所反對的是“太歐化”。但“太”的範圍是怎樣的呢?他舉出的前三法,古文上沒有,談話里卻能有的,對人口談,也都可以懂。只有將“子曰”改成“曰子”是決不能懂的了。然而他在他所反對的歐化文中也尋不出實例來,只好說是“‘子曰’終沒有能歐化到‘曰子’!”那麼,這不是“無的放矢”嗎?
歐化文法的侵入中國白話中的大原因,並非因為好奇,乃是為了必要。國粹學家痛恨鬼子氣,但他住在租界裏,便會寫些“霞飛路”,“麥特赫司脫路”(5)那樣的怪地名;評論者何嘗要好奇,但他要說得精密,固有的白話不夠用,便只得采些外國的句法。比較的難懂,不像茶淘飯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補這缺點的是精密。胡適先生登在《新青年》上的《易卜生主義》(6),比起近時的有些文藝論文來,的確容易懂,但我們不覺得它卻又粗淺,籠統嗎?
如果嘲笑歐化式白話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試一試紹介外國的精密的論著,又不隨意改變,刪削,我想,他一定還能夠給我們更好的箴規。
用玩笑來應付敵人,自然也是一種好戰法,但觸着之處,須是對手的致命傷,否則,玩笑終不過是一種單單的玩笑而已。
七月十八日。
文公直給康伯度的信
伯度先生:今天讀到先生在《自由談》刊布的大作,知道為西人侵略張目的急先鋒(漢奸)仍多,先生以為歐式文化的風行,原因是“必要”。這我真不知是從那裏說起?中國人雖無用,但是話總是會說的。如果一定要把中國話取消,要鄉下人也“密司忒”起來,這不見得是中國文化上的“必要”吧。譬如照華人的言語說:張甲說:“今天下雨了。”李乙說:“是的,天涼了。”若照尊論的主張,就應該改做:“今天下雨了,”張甲說。“天涼了,——是的;”李乙說。這個算得是中華民國全族的“必要”嗎?一般翻譯大家的歐化文筆,已足阻盡中西文化的通路,使能讀原文的人也不懂譯文。再加上先生的“必要”,從此使中國更無可讀的西書了。陳子展先生提倡的“大眾語”,是天經地義的。中國人間應該說中國話,總是絕對的。而先生偏要說歐化文法是必要!毋怪大名是“康伯度”,真十足加二的表現“買辦心理”了。劉半農先生說:“翻譯是要使不懂外國文的人得讀”;這是確切不移的定理。而先生大罵其半農,認為非使全中國人都以歐化文法為“必要”的性命不可!先生,現在暑天,你歇歇吧!帝國主義的滅絕華人的毒氣彈,已經製成無數了。先生要做買辦儘管做,只求不必將全個民族出賣。
我是一個不懂顛倒式的歐化文式的愚人!對於先生的盛意提倡,幾乎疑惑先生已不是敝國人了。今特負責請問先生為甚麼投這文化的毒瓦斯?是否受了帝國主義者的指使?總之,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對於先生的主張不敢領教的!幸先生注意。文公直七月二十五日。
八月七日《申報》《自由談》。
康伯度答文公直
公直先生:中國語法裏要加一點歐化,是我的一種主張,並不是“一定要把中國話取消”,也沒有“受了帝國主義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給我“漢奸”之類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要殺我的頭了。我的主張也許會錯的,不過一來就判死罪,方法雖然很時髦,但也似乎過分了一點。況且我看“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意見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並沒有徵求過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中國語法的歐化並不就是改學外國話,但這些粗淺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談了。我不怕熱,倒是因為無聊。不過還要說一回:我主張中國語法上有加些歐化的必要。這主張,是由事實而來的。中國人“話總是會說的”,一點不錯,但要前進,全照老樣卻不夠。眼前的例,就如先生這幾百個字的信裏面,就用了兩回“對於”,這和古文無關,是後來起於直譯的歐化語法,而且連“歐化”這兩個字也是歐化字;還用着一個“取消”,這是純粹日本詞;一個“瓦斯”,是德國字的原封不動的日本人的音譯。
都用得很愜當,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罷,倘用中國固有的話的“毒氣”,就顯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彈裏面的東西了。所以寫作“毒瓦斯”,的確是出乎“必要”的。
先生自己沒有照鏡子,無意中也證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歐化語法,用鬼子名詞的人,但我看先生決不是“為西人侵略張目的急先鋒(漢奸)”,所以也想由此證明我也並非那一夥。否則,先生含狗血噴人,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
我想,辯論事情,威嚇和誣陷,是沒有用處的。用筆的人,一來就發你的脾氣,要我的性命,更其可笑得很。先生還是不要暴躁,靜靜的再看看自己的信,想想自己,何如?
專此布復,並請
熱安。
弟康伯度(7)脫帽鞠躬。八月五日。
八月七日《申報》《自由談》。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申報·自由談》。
(2)白話將被“揚棄”或“唾棄”當時在“大眾語”討論中,有人主張“揚棄”白話文,如高荒在《由反對文言文到建設大眾語》中說:“把白話文裏面合乎大眾需要的部分提高,不合乎大眾需要的部分消滅,在實踐中將白話文‘揚棄’。”(見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中華日報·星期專論》)“唾棄”一語見本書《倒提》附錄。(3)“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語見《論語·學而》。(4)《中國文法通論》劉半農著,一九二○年上海求益書社出版。本文所引的一段,見該書一九二四年印行的《四版附言》中。(5)“霞飛路”舊時上海法租界的路名;露飛(J.J.C.Joffre,1852—1931),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法國的統帥。“麥特赫司脫路”,舊時上海公共租界的路名;麥特赫司脫(W.H.Medhurst),一八六○年左右的英國駐滬領事。
(6)胡適的《易卜生主義》一文發表於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六號。
(7)康伯度即“買辦”,參看本卷第263頁注(4)。魯迅因林默說他寫文章是“買辦”手筆,故意用了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