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布是個傻瓜
“每當做成一筆生意,我總喜歡喝酒慶祝。”胖子興高彩烈地說,嗓門提得老高,蓋過了空調器的嘆息聲,“把那一杯乾了吧,教授,我已經比你多喝兩杯了。”
他們對面的電梯門打開時,他從飯桌上抬起頭來。有一個人從電梯裏出來,走進了陰冷昏暗的酒吧。他站在那裏直眨眼,好象他剛從外面沙漠裏耀眼的陽光中進來。
“嗨,弗雷德--弗雷德-諾蘭。”胖子叫了起來。“快過來!”他把臉轉向他的客人,“這個人是我逃離紐約的時候認識的。弗雷德,請坐。和阿普爾比教授握握手吧,他是飛馬座號星際航天船的總工程師--或者說飛船造好之後,他將成為總工程師。我剛賣給教授一張低質鋼的訂貨單,供他造飛機用。來,為這筆生意干一杯。”“巴恩斯先生,請。”諾蘭表示同意,“我見過阿普爾比博士。是在談生意的時候--頂峰儀器公司。”
“?”
“頂峰公司正在為我們提供精密儀器。”阿普爾比主動講道。
巴恩斯露出驚奇的神色,接着一笑。“真好笑,我還以為弗雷德是政府人員,或者是象你一樣的科學家呢?弗雷德,你喝什麼酒呢?用威士忌做成的雞尾酒好嗎?教授,你也一樣嗎?”
“好。但是請你別叫我‘教授’。我不是教授。你叫我教授,我就顯得老了,我還年輕呢。”
“你確實還很年輕,皮特博士!兩杯用威士忌做成的雞尾酒,再來一杯雙料曼哈頓雞尾酒。我原來以為你象個連環漫畫裏的科學家,留着長長的白鬍子。可是現在我見到你,還是有一件事情想不通。”
“什麼事呢?”
“你還這樣年輕,就在這樣一個凄涼的地方埋頭從事研究--”“我們不能在長島上製造飛馬座號航天船。”阿普爾比指出。“而這裏卻是起飛的理想地點。”
“對,你說得對,可是這並不是問題之所在。請你注意,我是賣鋼鐵的。你製造星際航天飛船需要特種合金,我就賣給你。可是,既然生意巳經做不成,你為什麼還想要做呢?為什麼要到比鄰星或其他恆星上去呢?”
阿普爾比滿有趣地說:“這是無法解釋的。人為什麼要攀登珠穆朗瑪峰呢?皮爾里為什麼要到北極去呢?哥倫布為什麼要讓女皇當掉她的首飾呢?因為從來沒有人到過比鄰星,所以我們要去。”
巴恩斯轉向諾蘭問道。“弗雷德,你明白了嗎?”
諾蘭聳聳肩肩道:”我賣精密儀器。有的人養菊花,有的人製造星際航天飛船。我是賣儀器的。”
巴恩斯友好的臉上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來了--”酒吧招待給他們端來了酒。“皮特,請你告訴我,如果可能的話,你會參加飛馬座探險隊嗎?”
“我不會參加。”
“為什麼不參加呢?”
“我喜歡這個地方。”阿普爾比博士點點頭。“巴恩斯,你的回答與我的回答恰好相反。有些人有哥倫布精神,有些人沒有。”
“你談起哥倫布的事很好,”巴恩斯固執的說,“可是哥倫布當時是有希望回來的。你們這些人卻沒有希望回來。六十年,你曾經告訴我,完成這項任務需要六十年。你還活不了那麼長呢。”
“我當然已經結婚了。有家小的人才能參加這個探險隊。這是兩三代人的事。這一點你是明白的,”他掏出一個皮夾子說:“這就是阿普爾比太太,帶着黛安。黛安三歲半。”
“這女孩子真漂亮,”巴恩斯認真地說道,把相片遞給諾蘭。諾蘭看完相片笑了笑,把相片還給阿普爾比。巴恩斯問:“這孩子怎麼辦?”
“她當然跟我們一起去。總不能把她放到孤兒院裏去吧。”
“那當然。可是--”巴恩斯一仰脖把酒喝光。“我不理解,”他承認道。“誰要再來一懷?”
“我不喝了,謝謝,”阿普爾比拒絕,慢慢地把他杯子裏的酒喝完,然後站起來說。”我該回家了,你知道,我是個有家小的人。”他笑了。
巴恩斯並不想留他。他道了晚安,看着阿普爾比離開。“這下輪到我喝了,”諾蘭說道:“我也喝同樣的酒嗎?”“當然。”巴恩斯站起來說。“咱們上酒吧間去,弗雷德。在酒吧間裏,我們可以痛痛快快地喝。我大概要喝六懷。”
“好。”諾蘭表示同意,站起來。“出了什麼事了?”
“什麼事?你看見那張相片了嗎?”
“相片怎麼的?”
“你看了那張相片有何感想呢?弗雷德。我也是個推銷員。我賣的是鋼鐵。顧客要拿它派什麼用場,這沒關係,我都賣給他。就是有人要買繩子上吊。我也賣給他。但是我的確很喜歡孩子,一想到那可愛的小孩子也要跟那發瘋的探險隊一起走,我就受不了!”
“為什麼不讓她走呢?她和父母親在一起總會過得好一些。她會象多數孩子適應行人路了樣適應鋼鐵甲板的。”
“可是,弗雷德,你真的那麼傻。認為他們會成功嗎?”
“他們可能會成功的。”
“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一點希望也沒有。我知道。我離開總公司之前,和我們的技術人員討論過這個問題。十有八九他們會在起飛時燒成灰燼。這算是最好的結果。如果他們離開了太陽系(這是不可能的),他們也還是不可能取得成功。他們永遠到不了恆星。”
皮特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巴恩斯面前。他幹了杯說:“另外組織一個探險隊,皮特。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這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他們會凍死、熱死。或者餓死。可是他們永遠到不了恆星。”
“也許是這樣吧。”
“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麼也許不也許的。他們準是瘋了。皮特,快把酒端來。你自己也喝一杯吧。”
“來了來了。我喝一杯你不介意吧,謝謝。”皮特調好了雞尾酒。又倒了一懷啤酒,把它們摻在一起。
“皮特,你是個聰明人,”巴恩斯信任地說,“你不象他那樣瞎折騰,想飛到恆星上去。哥倫布--呸!哥倫布是個傻瓜,他應該呆在家裏。”
酒吧招待搖搖頭說:“巴恩斯先生,你把我的話理解錯了。要不是有象哥倫布那樣的人,我們現在就不可能在這個地方了,不是嗎?我自己不是探險者類型的人,可是我是相信探險者的。我完全不反對飛馬座探險隊。”
“你不贊成他們把孩子也帶去,是嗎?”
“他們告訴我,五月花號上也有孩子。”
“那完全是兩碼事。”巴恩斯望着諾蘭,然後又回過頭來看酒吧招待,“如果上帝要讓我們到恆星上去,他早就用噴氣推進技術來裝備我們了。皮特,再給我來一杯吧。”
“巴恩斯先生,你已經喝得差不多了。”
心神不安的胖子似乎還想爭辯,但重新考慮之後決定不說了。
“我要到頂層上去,找個人和我跳舞。”他宣佈道。“晚安。”他搖搖擺擺地輕步向電梯走去。
諾蘭看着他離開。“可憐的老巴恩斯。”他聳聳肩說,“皮特,你和我都是鐵石心腸的人。”
“不,我相信進步。如此而已。我記得,我父親希望能通過一個有關航空器的法律,以免他們白白喪命。他聲稱,誰也飛不起來,他主張政府應該制止這種行動。他錯了。我自已不是冒險類型的人,但是我看到許多人什麼事情都要試一試。進步就是這樣得來的。”
“你年紀不大,怎麼會記得人還沒有掌握飛行技術時的事呢?”
“我在這裏的時間已經很長了。十年來我-直在這個地方。”
“十年?你從來都不想找一個能讓你呼吸一點新鮮空氣的職業嗎?”
“不。我以前在第四十二街為人家端酒送茶時,從來就得不到新鮮空氣,現在我並不懷念那種生活。我喜歡這個地方。這裏不斷發生一些新鮮事兒。開始是原子實驗室,後來是大型天文台,現在是星際航天飛船。但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喜歡這個地方,這裏就是我的家。請看這個。”
他拿起一個白蘭地吸入器,一個易碎的水晶大球,轉動起來,然後朝着天花板往上拋。它慢慢地上升,升到頂點時停留了好一會兒,然後又緩緩地降下來,象慢動作電影中的潛水員一樣。皮特看着它飄過自己的鼻子,然後伸出大拇指和食指,輕而易舉地抓住它的柄,把它放回到架子上。
“看見了嗎?”他說,“重力只有地球上的六分之一。我在地球上照料酒吧時,腳拇指上的瘤子老是壓得很痛。在這裏,我的體重只有三十五磅。我喜歡待在月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