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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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子--愛的領悟

愛的領悟

梅瑞姆慢慢地向她脫掉裙子、鞋和襪子的那棵大樹盪過去。她快樂地唱着,可是看見那棵大樹,歌聲嘎然而止。原來有一群狒狒正吵吵嚷嚷揪扯着她的衣裙玩耍。看見她,它們一點也不害怕。相反都齜牙咧嘴,朝她狺狺吠叫。當然了,一個母塔瑪干尼,算得了什麼,它們才不怕呢!

森林那邊寬闊的原野,獵歸的人們縱馬疾馳。他們相互之間離得都很遠,希望在回家的路上驚起一隻在什麼地方藏身的獅子。莫里森·貝尼斯離森林最近。他的一雙眼睛在灌木叢星羅棋佈、綠草地波浪般起伏的曠野搜索着,看見遠處密林里有什麼東西在移動。

他撥轉馬頭向那個可疑的目標馳去。離得很遠,他的眼睛沒有經過訓練,從遠處看不出那個綽綽黑影到底是什麼,直到走近了才發現原來是一匹馬。莫里森·貝尼斯正要勒轉馬頭,從原路返回莊園,隱隱約約覺得馬背上備着鞍子。他又走近一點兒,看清馬背上確實有鞍子,而且十分高興地認出那是梅瑞姆心愛的坐騎。

他縱馬疾馳向那匹馬跑去,心想梅瑞姆一定在森林裏。想到一個無人保護的姑娘獨自呆在寂靜、可怕、死神隨時可能光臨的原始森林,莫里森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他翻身下馬,讓自己的坐騎和梅瑞姆的坐騎一起啃食青草,自己徒步走進森林。他知道,她也許平安無事,很想突然出現在她的眼前,讓她大吃一驚。

莫里森沒走幾步遠,就聽見不遠處的一棵大樹下面傳來一陣吱吱喳喳的喧鬧聲。他又往前走了幾步,發現一群狒狒正揪扯着什麼東西。莫里森定睛細看,只見一隻狒狒拿着一件文式騎裝,另外幾隻拿着靴子和長襪。對於莫里森,這情景只能有一種解釋——狒狒不但殺死了梅瑞姆,還從她的身上剝下了衣服。莫里森渾身顫抖着,心臟幾乎停止了跳動。

他懷着最後一線希望,剛想喊梅瑞姆的名宇,看見姑娘趴在拂拂佔領了的那株人樹旁邊的一株樹上,狒佛正對着她狺狺地吠叫着。讓他迷惑不解的是,梅瑞姆姑娘像一隻猿,盪到那群狒狒上下攀援的大樹,在一根樹杈上面坐了下來,離最近的一隻狒狒只幾英尺遠。莫里森舉起步槍,剛想向那隻似乎要朝梅瑞姆撲過去的沸沸開槍,聽見姑娘開口說話了。他驚訝得差點扔下手裏的步槍。因為朱唇微啟的梅瑞姆說出未的竟是一連串吱吱喳喳,讓人莫名其妙的猿語!

狒狒不再吠叫,都側耳靜聽。顯然它們和莫里森·貝尼斯一樣感到大惑不解。它們一個挨一個慢慢走到姑娘身邊。梅瑞姆一點兒也不怕。現在它們已經把她團團圍住,貝尼斯如果開槍,很可能傷着梅瑞姆。不過,他此時只感到奇怪,早已無心開槍。

姑娘又和那群狒狒談了幾分鐘話,狒狒便痛痛快快把衣服、鞋襪還給了她。她穿衣服的時候,狒狒都爭先恐後地圍攏過來,好奇地看着。它們吱吱喳喳跟她講着什麼,她也同樣吱吱喳喳跟它們說話。莫里森·貝尼斯坐在一株大樹下面,擦着腦門上沁出的汗水,過了一會兒便站起來,向他的坐騎走去。

幾分鐘之後,梅瑞姆從森林裏走出,看見他手裏牽着馬在樹下站着,一雙大睜着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她,充滿驚疑甚至恐懼。

“我看見你的馬,”他解釋道,“便想在這兒等你一塊回家,你不會見怪吧?”

“當然不會,”她回答道。“我們一塊兒走太妙了!”

他們並轡而行,從平展展的田野走過。莫里森望着姑娘美麗的面容,不知道剛才是眼睛欺騙了自己還是真的看見她和那群狒狒十分流利地對話。這件事實在不可思議,但又確確實實是他親眼所見。

他這樣瞅着她的時候,一個念頭不時在他腦海里閃現。她非常漂亮,非常吸引人。可是他對她究竟有多少了解呢?她難道不是一個怪物嗎?剛才親眼看到的一切,還不足以說明她與正常人有天淵之別嗎?一個女人能在樹上攀援,還能和叢林裏的狒狒說話,這簡直太可怕了!

莫里森又擦了擦額頭。梅瑞姆瞥了他一眼。

“你一定很熱,”她說。“太陽已經落了,我覺得很涼快,你為什麼直冒汗?”

莫里森並不想讓梅瑞姆知道他已經看見她和狒狒說話的事情。可是鬼使神差,他竟突然提起這個話題。

“因為激動,”他說。“我看見你的馬,就走進樹林,想讓你大吃一驚。可是吃驚的是我。我看見你跟一群狒狒呆在樹上。

“是嗎?”她淡淡地說,就好像一個年輕姑娘和莽林中的飛禽走獸友好相處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太可怕了,”莫里森脫口而出。

“可怕?”梅瑞姆大惑不解。“這有什麼可怕的?它們是我的朋友,難道和自己的朋友聊天兒也可怕嗎?”

“你真是和它們聊天兒?”莫里森不由得提高了嗓門兒。“你聽得懂它們的話,它們也聽得懂你的話?”

“當然了。”

“可它們是可怕的野獸,是低級動物。你怎麼能說它們的語言?”

“它們既不可怕,也不低級,”梅瑞姆回答道。“朋友,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先生把我帶回他的莊園之前,我在它們中間生活過許多年。那時候,我只會說猿語,別的話都一竅不通。現在,難道僅僅因為我暫時生活在人類之中,就不認兒時的朋友了嗎?”

“暫時!”莫里森驚訝地說。“你難道有朝一日還要回到叢林裏嗎?哦,得了,別說傻話了!虧你想得出、別騙我了,梅瑞姆小姐。你以前一定對這些狒狒很友好,所以它們不傷害你。至於你曾經與它們為伍,完全是騙人的鬼話。”

“不過,我確實曾經與它們為伍,”姑娘十分認真地說。看到這位年輕的紳土神色、語氣都流露出一種恐懼,她很是得意,便想繼續戲弄他,拿他開心。“是的,我幾乎赤身露體在巨猿和比較小一點的猿中間生活。我在大樹上棲身,抓住小一點的動物,就生吞活剝。我還和克拉克、阿赫特一起去打羚羊、黑熊。我敢坐在樹枝上,朝雄獅努瑪做鬼臉,扔樹枝,氣得它大吼大叫,把地都震得亂顫。

“克拉克在一株參天大樹上給我搭了一座窩棚,他給我帶回野果、鮮肉。他為我而戰鬥,待我如兄長。在我碰到先生和‘MyDear’之前,不知道還有誰像克拉克那樣關心我。愛護我。”梅瑞姆的聲音里充滿了思念與渴望,幾乎忘記了她是在逗莫里森。她只想着克拉克。最近一個時期,她似乎不常想起他了。

有一會兒他們都沉默着,各想各的心事。姑娘想着那個神一樣英俊勇敢的青年,一張豹子皮半遮着他那光滑的棕色皮膚。每次獵歸,他都樂樂呵呵,十分敏捷地穿枝過葉,把好吃的東西送到她的面前。在他的身後,是那隻粗毛滿身、力大無比的巨猿。她——一梅瑞姆又笑又叫,盪着那座綠蔭覆蓋的“閨房”前頭的樹枝,歡迎他們凱旋而歸。記憶之中,這是一幅多麼美麗的圖畫!叢林生活的另外一個側面,卻很少闖入她記憶的屏幕——那陰森可怖的漫漫長夜,那潮濕、寒冷、極不舒服的雨季,漆黑的夜幕下野蠻的食肉動物發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嗷叫,豹子席塔、毒蛇黑斯塔防不勝防的襲擊,蚊蟲的叮咬,還有讓人討厭的爬蟲……因為,明媚的陽光,快樂的嬉戲,自由的叢林生活,最主要的是克拉克的友情把這一切都沖淡了。

莫里森的思想一片混亂。他突然意識到自己一定是愛上了這個姑娘。可是在她剛才主動講出她的身世之前,他幾乎對她一無所知。他越想這件事,越清楚地感覺到自己是愛上這個梅瑞姆了,而且差一點向她求愛,把家族高貴的門第和她聯繫到一起。他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暗自慶幸沒有莽撞行事。不過,他還愛她。按照尊貴的莫里森·貝尼斯先生的處世哲學,沒有必要因為她出身卑賤而小瞧她。可是,他絕不可能和她結婚,就像不可能和她的狒狒朋友結婚一樣。對於梅瑞姆,能夠得到他的愛已經是一種極大的榮幸。至於婚姻,他當然要到他那個上流社會的社交圈子裏締結。

一個曾經與猿猴為伍的姑娘——她自己“供認不諱”,幾乎赤身露體跟它們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有什麼貞操觀念。倘若給她性愛恐怕不但不會惹她生氣,還足以滿足她的全部希望和要求。

莫里森·貝尼斯越想越覺得這將是充滿騎士精神的、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的舉動。歐洲人要比愚昧無私的美國人更能理解他的這種觀點。那些美國佬沒有什麼等級觀念,也不相信“國王永遠沒錯兒”這樣一個事實。在歐洲,他甚至無需辯解,世人就會相信,梅瑞姆倘能生活在他倫敦府邸的奢華之中,擁有他這樣一位年輕士紳的厚愛和金額巨大的銀行支票,遠比和一個跟她社會地位相同的人正式結婚幸福。不過在走這步之前,有一樁事情他希望得到明確的答覆。

“誰是克拉克和阿赫特?”他問道。

“阿赫特是一隻瑪干尼,”梅瑞姆回答道。“克拉克是一隻塔瑪干尼。”

“哦……可什麼是瑪干尼?什麼是塔瑪干尼?”

姑娘咯咯咯地笑了起來。

“你是塔瑪干尼,”她回答道。“瑪干尼渾身長毛,你們管它叫猿。”

“這麼說,克拉克是個白人?”他問道。

“是的。”

“他是你的……哦……是你的……”他吱吱晤晤,半晌說不明白要表達的意思。因為姑娘那雙清澈明亮的眼睛正直盯盯地望着他的眼睛,他簡直難以啟齒。

“我的什麼?”梅瑞姆追問道。她實在是太天真了,猜不出這位尊貴的莫里森先生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

“哦,他是你的哥哥?”他結結巴巴地說。

“不,克拉克不是我的哥哥,”她回答說。

“那麼,他是你的丈夫?”他終於鼓起勇氣問道。

梅瑞姆沒有生氣,反倒快活地笑了起來。

“我的丈夫!”她叫了起來。“你以為我多大年紀了?我還小着呢,不到嫁人的年齡。我還從來沒想過這種事兒。克拉克是我的,哦……”她也有點兒結結巴巴了。因為以前她還從來沒有想過她和克拉克到底是什麼關係。“克拉克就是克拉克,”想到她這個模稜兩可而又十分聰明的回答,她又快活地笑了起來。

看着眼前這個天真無邪的漂亮姑娘,聽着她那銀鈴般的笑聲。莫里森無法想像這個姑娘曾經有過什麼墮落的行為。可是他想讓自己相信,梅瑞姆姑娘已經失去了童貞,否則,他的“騎士精神”便失去了浪漫色彩——這位尊貴的莫里森先生並非沒有道德之心的寡廉鮮恥之徒。

好幾天莫里森沒有採取什麼措施去實現他的計劃。有時候他幾乎想放棄這個計劃,因為他不止一次意識到如果任憑自己的感情發展下去,他很可能誠心誠意、鄭重其事地向梅瑞姆求婚了。很難天天看着她而不愛她。她身上有一種莫里森不曾理解的東西——一種先天的純潔和美好。而這種氣質是一位好姑娠最堅固的屏障與堡壘。在這堅不可摧的屏障面前,只有喪盡天良的壞蛋才敢動惻隱之心。而尊貴的莫里森·貝尼斯畢竟還算正人君子。

有一天傍晚,別人都進屋休息之後,他和梅瑞姆還坐在門廊下面。這之前他們一直打網球。就像玩所有男人們玩的遊戲一樣,莫里森打網球也是身手不凡。現在他正給梅瑞姆講倫敦和巴黎,舞會和宴會,漂亮的婦人和美麗的衣裙,以及有權有勢的闊人們的消遣與娛樂。莫里森頗有點在不知不覺中炫耀自己的本領。他雖然也喜歡以自我為中心,但從不讓人覺得討厭,從不顯得那樣粗俗。因為粗俗淺薄是莫里森極力避免的所謂“平民特點”。而他給別人留下的印象對貝尼斯家族的光榮絕不會有絲毫的損害。

梅瑞姆簡直被莫里森迷住了。對於這位叢林裏長大的少女,他的故事簡直像美麗的神話。在她的心目中,莫里森驟然間變得那樣高大,那樣奇妙,那樣動人。他強烈地吸引着她。一陣短暫的沉默之後,他向她俯過身,握住她的手。海瑞姆興奮地顫慄着,就好像是萬能的神撫摸她那軟玉般的肌膚。

他把嘴湊到她的耳邊。

“梅瑞姆!”他輕聲說。“我的小梅瑞姆!你能允許我這樣稱呼你嗎?我的小梅瑞姆!”

姑娘抬起頭,大睜着一雙眼睛望着他的臉,但是暮色漸濃,只看清那張俊臉的輪廓。她顫抖着,並沒有從他身邊走開。莫里森伸出一隻胳膊緊緊地摟着她。

“我愛你!”他輕聲說。

她沒有回答,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她對愛情還一無所知,從來沒有想過這等事情,但是有一點她似乎很清楚:不管怎麼說,被人愛是一樁好事,有人待你和藹可親是一樁好事。對於善良和溫情她實在是“知之甚少”。

“告訴我,”他說,“你也同樣地愛我。”

他的唇毫不猶豫地向她那豐潤的唇湊過去。就在他們要接吻的一刻,彷彿克拉克突然出現在梅瑞姆的眼前。她看見克拉克的臉緊貼着她的臉,她覺得他那滾燙的唇熱烈地吻着她。就在這剎那之間,她有生以來第一次明白了愛的含義,輕輕地從他的手臂里掙開。

“我還說不清楚是否愛你,”她說。“等一等再說吧。時間有的是。我還太小,木到結婚的時候。再說,在倫敦或者巴黎那樣的大城市,我未必就快活。我總覺得那樣的地方怪嚇人的。”

她就是這樣自然而然地把他關於愛情的宣稱和結婚聯繫到了一起。莫里森敢打保票,他壓根兒沒提起結婚的事兒——在這樁事情上他是特別謹慎的。此外,她居然說不清是否愛他!對於莫里森的虛榮。已這可實在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像梅瑞姆這樣一個微不足道的“小野人”會對尊貴的莫里森·貝尼斯先生的求愛提出異議。

第一陣感情的衝動漸漸平息了,莫里森開始更冷靜地分析這件事情。一開始,他就全錯了!現在看起來只好耐心地等待了,等待有朝一日他把他繼承的遺產全部奉獻給她。他要慢慢來。他向眼前這位美麗的姑娘瞥了一眼。熱帶地區那輪碩大的月亮灑下銀輝。籠罩着這位絕代佳人。莫里森·貝尼斯吃不準“慢慢來”是否就一定能成功。她簡直太迷人了。

梅瑞姆站起身來,克拉克好像還在眼前。

“晚安,”她說。“這夜色太美了,真不忍心離開。”她揮動了一下手臂,望着滿天的繁星,玉盤似的,明月,遼闊的原野,以及遠處大森林剪影似的輪廓。“啊,我多愛這一切!”

“你會更愛倫敦,”莫里森急切地說。“倫敦也會愛你。在歐洲任何一個國家的首都,你都會成為出名的美人兒。你將使整個世界拜倒在你的腳下,梅瑞姆!”

“晚安!”她又說了一句,便離他而去。

莫里森摸出一支香煙,點着抽了一口。一縷青煙向月亮飄散而去。莫里森臉上露出一絲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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