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趕稿中子紋
這幾天不停的下着雨--我喜歡下雨天,不過這隻限於不趕稿的時候,因為不趕稿的日子,我可以悠閑的躺在床上,聽着外頭的雨聲,寫意的度過一天。但趕稿的時候,妳想要悠閑,只有一句--想都別想!
這本稿子花了我不少的心思,一改再改,甚至在寫了一半之後,心一橫,決定重寫!但是寫到最後,又發現自己越寫越不知所云,終於死心的撥了電話給徐姊,因為我又打算重寫一次!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養成的習慣,在趕稿的日子,我總是躲着不見人,而這次我卻破例主動在趕稿時打電話給徐姊,因為我知道若再不談談,我這本稿子可能會胎死腹中!討論后的結果是--大筆一揮,再刪一大截的橋段,從頭來過……
太過執着已經寫出來的東西,覺得捨不得而硬着頭皮去完成是件痛苦的事,因為繼續下去,最後可能寫出來的不會是自己想要的東西,更可能是本很爛的作品,所以我還是決定重寫。到最後,我慶幸我如期完成,交稿之後,還覺得挺愉快的!
自己還真是個不孝女,因為在趕稿時,我可以說是六親不認,什麼人都不見,什麼人找都不理、我還記得過年前,子紋爸打電話來問我說,有沒有打電話給他,我說沒有。他解釋說是因為有一通沒有顯示的電話,所以以為是我打的。我立刻回答他說:我沒有打啊!然後我就將電話給掛了。
前幾天也是如此,子紋爸又打了通電話問是不是有打電話給他?不孝女依然告訴他沒有,因為我真的沒有打給他。在我掛上電話時聽到我媽在數落我爸,說他沒事吵我睡覺--聽到這裏,我忍不住的笑了,覺得他們真是兩個可愛的老人!我答應他們在四月會去大陸一趟陪他們幾天。不孝女偶爾也會良心發現的!
至於不孝女生出的兩個不孝子--依然很以損自己的媽咪為樂。
帶他們去風城購物中心,車子開向地下室,媽咪我不忘提醒--不可以買東西!因為他們倆的玩具已經堆積成山了,兩個小傢伙很心不甘情不願的同意。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才進門,我便看到一個美麗的蕾絲抱枕,我的眼睛一亮,興奮的拿起來,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歡,媽咪當下決定買了!
不孝子大布丁卻在一旁很冷的說:「媽咪,妳不是說我們不能買東西嗎?」
他的話如同一盆冷水澆在我頭上,「可是很便宜!」媽咪在做垂死的掙扎。
「可是妳自己說不可以買的,」不孝子二小果凍也跟着在一旁強調,「而且妳都買很多了,」
看着眼前的兩個小傢伙,當場有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感覺。
「對啊!妳不可以買。」布丁很堅持,「如果妳買的話,我們也要買玩具!」
很好!小小年紀就有談判的手段,媽咪立刻將抱枕給丟在一旁,不買就不買,有什麼好希罕的!
當下我各打了下他們的小屁股,罵了一聲,「不孝子!」他們給我的反應卻是得意的大笑。
夏天到了,我的布丁將滿七歲,答應要在他上小學時,買只鬥牛犬給他當禮物,說到一定要做到,因為子紋弟說養母狗太麻煩,所以堅持要養公狗,所以除非我家布丁突然想通不要狗了,不然在今年六月他生日時,我又會多個狗兒子(想到這個實在一點都無法感到雀躍),反正子紋弟說會幫忙照顧,所以養狗可以,但千千萬萬不要指望我,因為我連自己養不好,若讓我養狗,可能連狗都會被我弄得像個非洲難民!
系列將要結束,或許在系列結束前,我會先出一本書,書名叫--
《哪個人?那個人!》
很贊的書名吧!不過不是我取的,照樣是集思廣義而來,是「新郎系列」中季雅各的故事。
但我不知道是會先寫這本,還是先寫系列最後一本《第三次求婚》,總之大家拭目以待。等我休息夠了之後,再做決定吧!
對不起徐姊和新月所有的編輯姊妹們,因為這本稿子可以說是在火燒眉睫中完成的,弄得大家人仰馬翻真是不好意思,下次子紋我會儘可能早點交稿,但是通常承諾並不能代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