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們是好朋友,眾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為在鄉下是鄰居的關係,所以他們的感情比一般同學還要好,長大后,他們也一起上台北工作。總而言之,只要認識他們的人,肯定都知道這兩個人是形影不離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揚有點無奈的看着抱着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總是愛賴床,而且是賴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賴似的緊閉着眼睛。
她對他總是有那麼點特別的依賴,從以前就這樣了,反正他也習慣了。
“不行,你起床的時間到了。”邵虹揚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聽見沒?快起床。”
“我至少還可以再睡十分鐘,再十分鐘就好了啦!”她整張小臉皺了起來,白玉小手趕緊揮開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雙手環胸的睨着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覺得你去公司有時間吃嗎?”她如果敢說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癢。
“呃……應該沒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沒得商量的樣子站了起來。+“拜託你……求求你……再讓我睡十分鐘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滾。“不然,八分鐘也行。”
“一秒鐘都沒得商量。”邵虹揚直接否決掉她的提議。
“你很壞心耶──”她哀怨的又滾了兩下,然後才默默的爬下床。
“誰教你每次都不早點睡。”
“我……”她深吸了、口氣想反駁他,剎那間又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說的那樣,於是又乖乖閉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着身高的優勢,硬生生的敲了她的頭一下。
人矮就是有這個缺點,摸著頭,侯清歌可憐兮兮的想着。雖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這種一八五的長人,明顯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憐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長嘆,“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來,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為暢銷的職業作家,高興睡就睡,高興工作就工作,真是輕鬆啊──”
邵虹揚苦笑的皺皺眉頭,知道這傢伙根本就是在說他。她這個不負責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興睡就睡,高興工作就工作,那麼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還騎車送某人上班到底是為了什麼?“好吧!既然你這麼講,那待會吃完早餐我就去補個眠好了。”
“呃……別這樣嘛!”侯清歌孬種的往他靠了過去,討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絕不會跟我們這種小老百姓計較的,對吧!更何況我們是青梅竹馬,從小到大感情濃厚,你才不會跟我計較這種小事,對不對?”
邵虹揚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
“所以?”她試探的看着他。
“所以?所以又怎樣?”
“邵虹揚!你別忘了,我們上台北前,你媽是怎麼交代你要好好照顧我的!”侯清歌乾脆搬出法寶。
她就不信,事親至孝的邵虹揚會不乖乖就範。
“你也別忘了,她說的是‘兩個人要互相照顧對方’。”他燦亮有神的眸子緊鎖着她的。
這一提她就心虛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腳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個兒的房間。“呃……我要趕快刷牙洗臉,上班要遲到了。”
邵虹揚好氣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隨即走回廚房為她準備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夾上厚厚的肉片和馬鈴薯沙拉,飲料是他親手榨的鮮橙汁。他輕揚著淺淺微笑,幫她把早餐裝袋。依他估計,清歌就算下一秒就衝出來,還是沒那個時間來得及吃早餐。
那傢伙是出了名的急性子,待會出來要是看他還在做早餐,肯定又嫌他慢吞吞。
才剛將吐司和飲料放進袋子,侯清歌就像火箭似的沖了出來。
“啊──遲到了啦──”她左拎一個袋子、右抱一個袋子,肩上的皮包又很不給面子的滑下來,要死不死的吊在她的手肘上,形成一幅可笑的畫面。
邵虹揚繼續悠哉的把紙袋口折成好看的長條形。
“你別折了啦!我快遲到了啦!”向來就是急驚風的侯清歌,邊跳邊轉身要往外沖。
“別這麼著急,這樣什麼事都做不好的。”他老兄依然慢條斯理的,根本不了解急性子人的心急。
“邵、虹、揚!”她眯着眼睛大吼。
現在都這種情況了,再怎麼不爽也得委屈的讓他載,因為如果她為了賭氣就自己去坐公車,肯定會更晚到公司。
因為公車有一定的路線,絕不會走捷徑。
侯清歌的雙眼幾乎噴出淚來,為什麼世界上會有這種人呢?慢吞吞到讓人覺得世界只在他動的時候運轉,而他不動時,周圍方圓三公里處的一切都是靜止的。
“別催我。”他眉頭深鎖。
她受不了的猛翻白眼,真想一拳送給他。“不催你,你又溫吞得要命。”
“問題是你越催我就越急,我越急就越慢啊。”
她後悔了!老天,她怎麼會跟一個和自己個性完全不合的金牛座男人做朋友,而且還做了這麼多年的好朋友?侯清歌真想拿刀自戕,但更想做的是把他砍成十八塊!
“牛。”她小聲抱怨。
“你說什麼?”他狠眯雙眸,其中閃了一抹精光。
“沒事!”她揚聲說。
牛的個性,就是明明會做出一些讓人叫他牛的事,偏偏又最討厭人家叫他牛。跟這頭長得很帥的“牛”認識快半輩子了,侯清歌深知他的忌諱。
好不容易等他老大高興了,已經又幾分鐘過去了。她早就知道他是這種爛個性!幸好到了他們這個時代,不興什麼指腹為婚,不然她寧可嫁牆壁也不想嫁給一頭牛──牆壁至少還不會在不爽的時候用屁股對着她,或用腳踹她,牛性一發起來可是很可怕的,想像未來可能嫁給他的女人,侯清歌又是一陣同情。唉!也許她應該在他結婚的時候包個大紅包給他老婆,聊表慰問之意。
“好了。”他將紙袋慎重的遞給她。
侯清歌抓了紙袋就跑,雖然快不了幾分鐘,不過至少不會再浪費時間。反倒是邵虹揚,氣定神閑的慢慢走,一點也不理會她。
“別用跑的,很危險。”
“快遲到了啦!”她乾脆轉身把手上所有的東西丟入他懷裏,兩隻手使勁的拉他。
“你快一點啦!人家快遲到了啦!”
“誰教你每天早上都睡得這麼晚,而且從這裏到你公司,走捷徑只需要十五分鐘,幹嘛這麼急?”他微微皺眉,“你啊!不要什麼事都急成這個樣子,這樣是做不好事情的,急有什麼用呢?還不如平心靜氣來得有用。而且,明明時間就還夠,為什麼要這麼著急?”
“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鐘耶!”她欲哭無淚的看着他。
“十五分鐘就到了啊!”
“那是估計值吧?”她冷笑,“你就認定路上不會突然發生什麼事造成大塞車?”
“怎麼可能?”
“你怎麼知道不可能?”好不容易才把他老兄拉到門口,她再也等不下去,一把奪了他的機車鑰匙,就迅速衝到車子旁邊開始熱車。
“因為我走的是捷徑啊!小路不會這麼塞的。”他得意的揚起笑容,“更何況我騎的是摩托車,還可以鑽。”
聽見他的話,她受不了的抹抹小臉,認命的戴上安全帽,一邊看着那個溫吞的傢伙細心的將她的皮包、袋子和早餐仔仔細細的放進坐墊底下。
她翻翻白眼嘆口氣,為什麼自己小時候這麼不長眼睛,一堆男生就挑他當自己的好朋友呢?
“好、好、好!我的大爺,你可以準備出發了嗎?”
邵虹揚龜毛的看了眼手錶,“還有兩分鐘啊!”
“邵虹揚,我跟你打賭,你要是再不出門我就會揍你。”她脾氣頗不佳的怒吼出聲。
“真兇……”他有點委屈的跨上摩托車,認命的載她上班。
“牛!牛、牛、牛、牛、牛!”她氣憤的把皮包甩到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再把手上吊著的大包小包放到桌上。
隔壁座位的阿美瞥了她一眼。“喲!你男朋友又惹你生氣啦?”
“阿美,他不是我男朋友!”才沒那麼識人不清!
攏了攏蓬鬆的頭髮,阿美不甚在意的聳聳肩,“好、好、好!他不是你男朋友。”
阿美嘴巴上這樣講,其實心裏想的又是另一套:全世界八成只有她這個大笨蛋,不知道那位總是送她來上班,還默默目送她搭電梯上樓的帥哥喜歡她吧!
“那他到底幹了什麼事?”
“阿美,你有看過這麼可怕的人嗎?”侯清歌帶了點歇斯底里的口吻尖吼著,“真不敢想像世界上竟然有這種腦袋的人!竟然什麼事都要算得好好的,早點出門都不行,非要我趕八點半打卡不可!而且還不能催他,催他的話,他還會兇巴巴的送白眼給我咧!”
“清歌、清歌!”阿美看來有點頭痛的扶著額際。“你別太激動,好不好?他畢竟是你從小到大的青梅竹馬啊!”
“對!”聽到青梅竹馬四字,侯清歌幾乎流出淚來。“就是因為這四個字,讓我再一次覺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
“呃?”
“我為什麼要找一個個性溫吞得要命、又有牛脾氣的傢伙當青梅竹馬?!”
“因為他就住你家隔壁啊!”看侯清歌還沒從悔恨中跳脫,阿美聳聳肩,繼續自己昨天沒打完的資料。
她們的工作不是很難,小助理嘛,幫幫忙不過來的秘書跑跑腿,人家交代的事項記得辦妥、電話不要接錯、打打不是很緊急的文書而已,加上她們兩個相處得不錯,常常能分工合作把事情解決,所以這個工作對她們而言並不是很吃重。
“是沒錯,但可怕的是,我們附近從小一起玩的小孩一大堆,卻獨獨只有我跟他感情最好,而且我覺得友情發展的過程十分莫名其妙,突然間大家就覺得我們的感情最好。”
“真是可怕啊!”阿美咋舌。這分明就是有心人的設計嘛!怎麼可能突然間就變成最要好的朋友了。
“我也是這麼覺得,可能是我跟他特別有緣吧!”
天底下會這麼想的笨蛋到底還是只有她一個啊!阿美暗忖。“可是,老實說,你對你那個青梅竹馬的感覺怎麼樣?”
侯清歌嘆口氣,“唉!說真的,要是他不是這麼溫吞、脾氣這麼怪的話,我覺得他應該算是個不錯的丈夫人選。”
他對人很好、有耐性、溫和,從小到大也沒看他大聲對她說過幾次話,只除了他龜毛、不知變通又被動,而且還很不負責任……缺點越數越多,侯清歌就越心煩意亂。
“耶!對了,你早餐吃了嗎?”
阿美突然從天外飛來一句,狠狠擊中她的腦袋。
“啊!還沒!”侯清歌就好像被揍了一拳似的從椅子上跳了起來,連忙把裝早餐的紙袋胡亂拆開,邵虹揚仔細折好的紙袋口就這麼給毀了。“幸好大頭還沒來,還能偷吃幾口。”
侯清歌口中的大頭就是秘書大哥,其實他對她們很好,只是她們兩個就坐在副總經理辦公室的門口,再怎麼說也都算是個“門面”,要是被人看到她上班時間吃早餐,怎麼說都不太得體。
阿美笑笑的搖搖頭,“你快吃吧!”
侯清歌苦笑着,把袋裏的食物一樣樣的拿出來。原本認真工作的阿美聞到香味,也忍不住的盯着她手上的食物看。
“幹嘛看我吃東西?”她也跟着回看阿美,但嘴上的動作可沒停。
阿美看着她。“因為很香啊!好像很好吃耶……”
“唔?會嗎?”侯清歌不明所以的看了看手上的早餐,“我每天都吃他做的早餐,所以沒什麼感覺耶!”
“那是因為你人在福中不知福。”阿美幽怨的瞪着她。這傢伙難道不知道會親手做菜給女人吃的男人不多嗎?
“會嗎?”侯清歌眨眨眼睛,灌了口鮮橙汁。“住在一起本來就是要互相照顧幫忙啊!像我偶爾也會幫他打打字,或是整理書房。”
“怎麼看你們兩個都很曖昧。”阿美下了結論,有一搭沒一搭的工作著。
“曖昧?胡扯!我們兩個只是很好的朋友而已啦!”情侶?她連想都沒想過,更何況邵虹揚從來也沒有表示過什麼,他們兩個怎麼可能很曖昧?
阿美再三搖頭,一副受不了她的樣子。“唉!算了!算了!孺子不可教也。”
“我是說真的!”侯清歌再三強調,拿起鮮橙汁就咕嚕咕嚕的喝個精光。
“工作、工作。”
人家根本就不想理她。
侯清歌有點泄氣的看着阿美。為什麼沒有人相信她跟虹揚沒什麼呢?難道男人跟女人之間真的無法有純粹的友誼嗎?
阿美才不理她,這個笨女人,人家男方都已經做得這麼明顯了,她還看不出來。
“阿美──”侯清歌可憐兮兮的巴著阿美的手臂。
阿美挑挑眉,看着手臂上巴著的“可憐蟲”,甩了甩手臂。
“阿美──”
可惡,竟然甩不掉這隻蟲!
“阿美──”侯清歌緊緊的抱住阿美的手臂,小嘴微噘,眉頭緊皺。
“不要以為你這樣我就會同情你。”阿美冷聲說道,眼睛還挺不屑的睨着她。
聽阿美這樣說,就知道她內心在動搖了,侯清歌連忙再灌迷湯。
“阿美人最好了──”她不要她的同情,只要告訴她為什麼覺得她跟邵虹揚很曖昧就好。
“咳!”阿美故作神秘的清清喉嚨,“我說……他一定喜歡你。”
看那個男人每天接送清歌上下班、幫她做飯、收拾善後……他不是她的傭人,就是愛上她了。唉!只可惜他的情感表達太內斂,要不然清歌不可能神經大條到連人家喜歡她都不知道。
唉──內斂型的男人,就是要心思敏銳如她的女人才能了解他深藏的愛意啊!阿美頗為同情的嘆了口氣。
“他喜歡我?”侯清歌指指自己,有點困難的咽咽口水。“阿美,你開玩笑的吧?虹揚怎麼可能喜歡我?”
阿美一記狠厲的眼神掃向她,尖聲嚷道:“你懷疑我的專業判斷?”
“阿美女王,我……我很相信你啊……我是不相信我自己啦!”侯清歌很孬種的說出違背自己心意的話。
“哼哼!算你會說話。”
“嘿,阿美,為什麼你覺得虹揚喜歡我?”
“看就知道了啊!”阿美一副過來人的樣子,高傲的玩著指甲。
“怎麼看?怎麼看?”侯清歌好興奮,簡直比阿美告訴她邵虹揚喜歡她還要興奮。
“你幹嘛突然這麼興奮?”她冷冷的看着侯清歌。“你好像比較關心怎麼看,而不是關心你的青梅竹馬喜歡你的事?”
“呃,沒有、沒有……你誤會我了。”
“總之,你今晚找個男同事送你回家就對了。”
侯清歌呆住了,“虹揚應該不會吃醋吧?”
光聽這個就知道,阿美分明是想藉着讓邵虹揚吃.醋來證明他喜歡她。
“會啦!”阿美眯了眯雙眼,“羅曼史小說的男主角都是這樣的!”
“羅曼史小說的男主角都是金牛座的嗎?”侯清歌不解的偏偏頭。
“哼!只要是男人都一樣啦!更何況就算他不吃醋,我也還有其他的辦法。”
“喔……”侯清歌傻愣愣的點頭。
想到今晚將有好戲上場,真是教人興奮啊……阿美遙望遠方,暗暗竊笑。
哼!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