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起床——”
棉被一掀,清晨的寒氣鑽進溫暖的堡壘,惹得凱森大打噴嚏,不醒也被冷醒了。他瞥一眼肇事者,正想怒吼,卻發現那個由於報復成功而得意揚揚的人,早已竄到露台上,拿起洒水壺澆起花來。
這些日子,他的狗窩經過柏樂怡精心改造,已大變模樣。餐廳里鋪上了英國風情的格子花紋桌布,客廳的天花板上多了一盞光線柔和的水晶吊燈,陽台上種滿了春意盎然的花花草草,有了一種“家”的感覺。而那女人此刻正哼着一苜變調的歌曲,踮着腳,澆着花,微風吹動着她隨意一紮的長發和寬大的罩衫,使凱森頓時懷疑自己是否已經結婚多年,成為了一個滿懷幸福又生性懶惰的丈夫,正帶着寵溺觀賞自己忙碌的妻子。
這種感覺……真不錯。習慣了她的跑進跑出,習慣了她的惡言惡語,習慣了她臉紅尷尬的模樣,他幾乎在考慮是否應該再想出另一損招,待合約期滿后,逼她續簽。
“姓凱的,你倒逍遙!”柏樂怡發現了他壞壞的笑容,白他一眼。
“我付了代價,享受服務,很應該。”凱森伸個懶腰,靠在床頭。
“喂,順便問一句,茵茵那邊的進展如何了?”她知道昨天他跟茵茵碰面。上帝保佑,總算讓她苟延殘喘了一日。
“虧你自稱跟她是好朋友,居然跑來問我?”
“還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在這裏做牛做馬,連打肫的時間都沒有,我和茵茵她們會這樣疏遠?”整整一個星期,她們“風塵三俠”沒能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害她損失了不少贏錢的機會。
“也對,”他實事求是的點了點頭,並且彙報已進行中工作,“放心好了,她老公昨天臉色已經發青了,估計不久的將來就能吐血身亡。喂,你們費盡心機這樣整治那個可憐的男人,是想貪他遺產?唉,青竹蛇兒口,黃蜂尾后針,兩者皆不毒,最毒婦人心,看來以後我討老婆得當心……”
“有人願意嫁給一個牛郎嗎?”恥笑之聲驟然響起,“她不怕染上愛滋病?”
“或許這位偉大的女性近在眼前。”
“誰?”她眼珠沿着屋於轉上一圈,“冰箱裏的老母雞?”
“哈哈哈!”凱森四顧大笑,對於諷刺充耳不聞,很有些自我麻醉的樂觀精神。“對了,我在茵茵家還遇到了你的另一個好朋友楚楚喔,就是有偷竊癖的那個!”他繼而轉換話題。
“茵茵!楚楚!”柏樂怡失聲尖叫,“拜託,誰允許你叫得這樣親熱!”
“她們自己呀,”他滿臉無辜,“本來我是叫雷太太和方小姐的,她們自己說,不要見外了,阿凱,叫我們茵茵和楚楚吧。我很聽話,馬上這樣叫了。”
“楚楚跑到雷家去幹什麼?”她決定暫時不計較,因為一個疑問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咦?你又不知道?”諷笑的眼逼近,眨了一眨,“因為她很苦惱,這回,她沒偷別的卻偷了一個男人的心。”
“什麼?楚楚在戀愛?”不得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她得早早擺脫這傢伙的糾纏,回歸朋友們團聚的大家庭。
“想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嗎?哇!爆炸性新聞耶!”
“是誰?”她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唔……這個嘛,我答應她們要保密的。”凱森身子一靠,重新躺回棉被中。
“你不想活命了?”她晃晃澆花壺裏的水,打算從他頭上淋下去。
“你威脅我也沒有用,本人向來一諾千金。她既然是你的好朋友,不知道自己去問嗎?從我一個外人嘴裏套出答案,簡直玷污了你們的友誼。”不躲不閃,他笑着直視那個危險的澆花壺。
“哼!”話被他這樣堵了回來,柏樂怡也不好再問。澆花壺一丟,她氣呼呼地拖地板去。
“喂,今天暫時把家務活放一放,我們得出去。”
床上的人邊吃早餐邊說話。
“又要到哪裏花天酒地?”
“有個花園宴會,得去應酬一下。放心,只是喝酒聊天,不會讓你當眾出醜的。”他知道她最怕跳舞。
“我沒有那種場合穿的衣服!”又不是豪門公子,一個牛郎,也學人家參加什麼花園宴會。
“衣服在客廳桌上那個紅色的大紙盒裏,拆開絲帶就能看見,”他早有準備,“這個尺寸,你穿着應該適合。”
“耶?”柏樂怡沒料到他還有這一招,本想抵抗,但女孩子對衣服之類的東西總有着無限好感,何況那個印著名牌標誌的大紙盒如此誘人,便狐疑地走過去,蝴蝶結絲帶一扯,紗質的輕盈小禮服就呈現在她眼前。
那是她喜歡的淡紫色,像雨中紫陽花的顏色,因為紗質布料在早春的季節里略顯單薄,還體貼地配了件短外套,另有粉白的手套和皮鞋。
“好漂亮。”她觸摸着小禮服,心裏嘆道。
“可以到浴室里試試。”凱森在一旁建議,似乎早料到她會喜歡。
“你浴室的鏡子不會是個監視器吧?”她仍然小心提防。
“嘿嘿!”他被逗樂了,“放心,我沒有偷窺癖。不過你的建議很有趣,我可以考慮試裝一個。”
“呸!”將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擲,她砰地一聲關上浴室大門。
幾分鐘后,柏樂伯一手持着頭髮,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臉地走出來。
“怎麼?不喜歡?”凱森倒沒料到是這種表情,原以為她會像所有愛美的女孩一樣,自信地在他面前轉個圈。
“我的頭髮……”穿着小禮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淚了,“昨晚洗了沒整理好,睡醒后變得亂七八糟,跟這件小禮服一點也不配。”像蓬頭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沒關係的,我幫你梳個髮髻。”他笑着拉她在鏡子前坐定,先輕輕將那蓬亂頭髮梳順,再從抽屜里摸出一支銀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細細盤了個法式髮髻。
“你這手藝……哪學的?”她有些吃驚。溫暖的指肚無意間掠過她的耳垂,喚起一種酥酥麻麻的感覺。心在那一刻有一絲軟軟的甜,但轉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別的女人頭上屜示過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為了討好大媽和小媽,常幫她們盤頭髮。”
凱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額前幾縷髮絲,使她看來更形嫵媚。
“大媽小媽?”
“我那個好色的老爸討了兩個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沒有再問下去。回過頭瞧瞧鏡中那美艷又不顯老沉的髮髻,微酸的感覺又湧上心頭,“你用誰的簪子幫我盤頭髮?這麼漂亮,她不介意嗎?”
“如果我說,這是特意買給你的,信嗎?”他淺笑,又取出一條鏈子,繞到她脖子上,“配這件小禮服剛剛好,不會太華麗,也不會太寒酸。帶了粉直來嗎?補個淡妝就可以出去見人了。花園宴會顧名思義是在太陽底下開,太妖嬈了反倒不好。”
柏樂怡難以置信地看着鏡子中驟然變化的自己,撫撫胸前的項鏈。那鏈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襯底,珍珠和萊茵石組成的碎花在頸間、發間閃着細微的光澤,雖不算太耀眼,但靈動之中婉約迷人。
不管這首飾是否真是特意買給她的,看着這個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認真挽着她的發,她只覺得此時自己的心情就像這細碎的光澤,有了一點微小的快樂。
——***——
她從來沒有參加過花園宴會,先前懷着好奇,此刻一見,發現不過是一個有錢人在自家花園裏開的Party。許多小姐太太都認識柏樂怡,但全不敢上前與她打招呼——招呼一打,買賣仿冒首飾的事就等於不打自招了。她只好獨自坐在游泳池邊,遠遠觀賞這群上流社會的男男女女。
瞧凱森那傢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錢人家子弟般,見了年長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見了遲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更滑稽的是,那幫老人家居然也給他面子,紛紛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親熟識多年,還把身旁的女兒推給他,難道他們不明白這是送羊入虎口嗎?怪不得人家說上流社會最好騙吃騙喝,連凱森這類牛郎也混得進來,可見這一說法萬分屬實。
柏樂怡並不知道凱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說,她也不問。做人不宜多話,是她這些年來總結出的經驗。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雞尾酒,她無聊得打呵欠。這戶人家的游泳池頗有趣,鋪了金色的底磚,陽光一映,便變成橘色,像夕陽融在水裏,比起一般的藍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線。
“倦了?”凱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淺笑着走過來,坐到她邊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只胳膊繞着她的肩。
“你快過去吧。”柏樂怡扭扭身子,擺脫那隻令她尷尬的胳膊,因為一園子的人都在朝這邊瞧、有的已經開始低聲議論,可能是在探討她與這個牛郎之間的關係。
“我再去應酬兩句就可以走了。這家的主人……今天過生日,他以前幫過我,所以……”
“你的事與我無關。”她語氣冷冷地打斷他的解釋。
“要不要吃些點心?”他轉身離開,又忽然回頭一問:“我幫你取些過來。”
“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就變肥豬,”她蹬他,這傢伙,大庭廣眾的,幹嗎搞得這麼親密?
他聳聳肩,笑容變得有些澀了。不一會兒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時不時朝她這邊瞥一下。
仍然沒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儘管這時她發現已經有許多名門閨秀躍躍欲試。她安靜地坐着獨飲,看看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壓抑多久。
“嗨,以前奸像沒見過你,我姓溫。”終於有一個人上前跟她打招呼了,不過是—個男人。
他身材高大,擋住了園中諸人的部分視戲。柏樂怡昂起頭,猜想對方的身份,也慶幸自己終於多了一道屏障。
“你是阿凱的朋友嗎?”男人仲出手與她一握,“是剛從國外念書回來的嗎?”
要是告訴他自己並非進口的洋貨,而是本地的土產還是極便宜的那種,不知他會不會掉頭就走?
她一笑,“不是。”
她這種模糊的回答搞得這男人十分糊塗,但又不肯承認自己理解能力差,於是繼續浪費口舌,“今天家父過生日,匆忙了點沒準備什麼節目,很無聊是嗎?”
原來他是這家的少爺!怪不得明明滿臉掛着什麼都不放在眼眶的神情,卻又處處顯示出容忍的禮貌。他是替哪位紅顏知已來當探子的?總不至於對自己有意思吧?
柏樂怡才不願與他多搭活,迅速將目光滑開,落到不遠的草地上。
但是,這一落,使她全身驟然僵住。
綠茵上,站着一對璧人。男的笑容溫和,女的妝扮明艷。
是他們嗎?
呵,應該不會錯。雖然她盡量抹去那段記憶,但沒想到事隔多年,一切還彷彿昨日,如此清晰,就連他們說話的語氣、慣用的眼神也記得清清楚楚。似乎只要稍稍一閉眼,往事就像電影般,馬上轟轟烈烈的播放着。
聽說,他們畢業后便訂了婚。如今,他在她父親的公司里身居要職,被風采雜誌評為年度十大傑出青年,不久,等她完成海外的學業,他們將會有一場盛大的婚禮。
他更英俊了,穿着英式手工西裝,舉手投足間完全洗去了昔日窮學生的土氣,儼然駙馬爺的氣派。而她,從小就會打扮,現在又讀的是時裝設計,一向都是走在時代潮流的尖端,那麼耀眼,如夜空裏的明星。
柏樂怡感到杯里的酒在顫抖的手間潑灑出一滴,金色的水珠濺到綠葉上,在這一瞬間,他們無意中也看到了她。
六雙眼睛交會了好幾秒,不打招呼看來是不行了。
羅珊拉着未婚夫走過來,綻放笑顏,“樂樂,好久不見,最近在忙些什麼?”她用手肘頂了頂未婚夫,“快跟咱們的老同學問好呀!傻愣着幹什麼?樂樂你別見怪,他最近忙生意忙昏頭了,老是犯糊塗。”
翁家良蒼白的臉上泛起一絲微笑,“樂樂,你還好嗎?”這蒼白,不知是因為忙生意忙得累了,還是有別的原因。
不敢多看那張昔日再熟悉不過的俊顏,只把目光投向羅珊,柏樂怡聽見自己的聲音像是從天外飄過來似的,“珊珊,聽說你出國留學了,是去美國嗎?”
“美國?”羅珊的聲音一向尖厲,像飽含諷刺,“開玩笑,我讀時裝設汁的去美國做什麼?你是沒見過美國學生設計的那些衣服,毫無創意可言,他們的畢業展簡直比百貨公司的賣場還平庸!這一科,要就不讀,否則一定要去巴黎。樂樂你有時間一定要來巴黎看看,我在賽納河畔買了幢房子,窗檯邊種了許多鬱金香。”
“有時間一定去。”幸好這些年到歐洲進貨從未遇見過她。
“怎麼,你們都認識呀?”溫大少上前湊熱鬧,羅珊白他一眼,並不理會。他只好訕訕地走開。
“樂樂,這個姓溫的是你的朋友!不要怪我沒提醒你,他可是個沒什麼品味的土包子,看過他新買的跑車嗎?居然是亮黃色的,把頂篷一蓋,開到馬路上會讓人誤以為是計程車。可笑吧?像不像七十年代的小太保?虧他老子還算有錢人,也不好好調教—下這個獨生子,看看他們辦的這是什麼花園宴會!”
羅珊從前在國內念大學的時候,就喜歡在校刊上發表批評文章,時政局勢,社會潮流。見人罵人,見鬼罵鬼,筆法十分犀利,被稱為“X大學文壇一把刀”。
柏樂怡搖頭淡笑。“我們剛剛認識,並不熟。”
尖銳的目光掠過她的胸口,尖厲的聲音又響起,“呀!樂樂,這新款項鏈前兩天才上市的,你就戴上了?不過,也難怪,聽說你最近常常跑歐洲進貨,花色換得比較快也是正常的事。”羅珊兩眼湊近,像在審視,“唔……其實用鑽石和珍珠鑲成花形也蠻漂亮的,珍珠的柔和、鑽石的透明,兼而有之。不過,怎麼總給人不夠大方的感覺……”
柏樂怕一邊聽着沒先沒了的品評,一邊飲着摻了酒精的飲料,眼皮有些發沉她感覺到站在旁邊的翁家良跟她—樣默默無言,她沒望他,他也不敢望她,兩人之間隔着羅珊的聲音,從許多年前。這聲音就像一條無形的大河,把他們曾經親密的關係隔斷了。
什麼也不能做,只能一杯接着—杯,她知道自己要醉了……
花園另—角落裏的凱森,正被一群小姐太太包圍得密不透風,年紀稍大的,便倚老賣老,像對待—個小男生那樣摸摸他的頭髮,或拍拍他的臉頰。衣角也被魔爪拉得發皺——
“凱凱,越長越帥啦,什麼時候請伯母喝喜酒呀……什麼?還沒意中人?不要緊,伯母給你介紹!我那幾個侄女隨你挑……怎麼?還在跟你爹他慪氣,不肯搬回家住呀?你大媽小媽最近都瘦了一大圈嘍……聽說你和人合資開了一間叫阿波羅的夜總會生意很好?改天請伯母們去玩玩?”
可憐的凱森苦笑着,學習戰鬥中的士兵,衝過層層封鎖線,待到終廳鑽出人牆之後,卻發現金色的水池邊,伊人已不見蹤影。
“樂樂——”心中—慌,他對着附近的綠林大叫數聲,不見回答,素來沉着的俊顏頓時抹上焦急的神色。
“阿凱,我爹地請你過去切蛋糕!”毫不知情的溫太少這時傻乎乎地靠近,伸出一隻找死的手,搭上那個心情焦慮的人的肩,於是,焦慮的人立即變得暴跳如雷——
“媽的,你把樂樂拐到哪裏去了!說!”他揪住他的領口。
“樂樂?誰呀?”溫大少脾氣好,沒生氣只愣愣地問。
“就是剛剛坐在這裏的那個女孩!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剛才只有你一個人跟她說過話,我在那邊看得清清楚楚!”
“剛剛坐在這裏的……”遲鈍的人思索良久,終於喚醒記憶,“穿紫色小禮服的那個?”
“媽的,少跟老子裝傻!”
“我是跟她說過話,不過後來又有兩個人跟她說了話,我就被其中一個女的趕走了。所以,我不是惟一一個跟她說話的。”他一本正經地表示自己的清白。
“我管你,說!她現在人呢?她要是弄丟了,就是在你們溫家弄丟的!我只找你們姓溫的要人!”
“也許她喝了太多香檳,去洗手間了。”
“是嗎?”他懷疑的看着他。
“呃……先前好像看到她往車庫那邊去了。”他保證着,“真的,我以為她是想上洗手間但走錯了方向,正想指引,可是這時一群客人把我擋住了,等我突破重圍,發現她人已經不見了……耶,阿凱,你要跑去哪裏?我爹地在那邊等你切蛋糕……”
被弄得糊裏糊塗的溫大少,看見凱森飛也似的向車庫奔去。咦?阿凱為什麼要這麼緊張?只不過走丟了一個女人而已。他不是一直都說頭皮屑都比女人值錢嗎?他不是寧可翻箱倒櫃找一條失蹤的領帶,也不肯理會一個為他自殺的女人?今天真是奇了!溫太少掐了掐手腕,確定自己沒有在做夢。
“樂樂!”
車庫裏,凱森一眼就看到了依在他車子旁邊,吐得一塌糊塗的紫衣女孩。
她的髮髻鬆了,縷縷沾着汗水的髮絲貼着發青的面頰,眼睛不知怎麼地,又紅又腫,像水蜜桃。一陣酸澀的痛楚瀰漫了凱森的心,這種既疼痛又溫柔的感覺,他從沒體會過。
“樂樂。”他走過去,環住她的腰,發現聲音里有一絲哽咽。
“凱森?”柏樂怡回頭怔怔地看着他,慘淡一笑,“你回來了?”
“嗯,我回來了,再也不跟那幫啰嗦鬼胡糾變纏了,我們現在就回家。你不要到處亂跑了,懂不懂?我……我會擔心的。”臂膀的力道緊了緊,彷彿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讓他把眼前瘦小的人兒摟在懷裏,保護一輩子。
“園子裏太吵了,我想還是在車上等你比較好。幸虧我還認得你的車子。”她昏沉沉的腦袋直往下墜,擱到了他的肩上。
“聰明!”他把肩膀移近些,方便她的依靠。嘴角由於伊人無意中親昵的舉動而隱隱—笑。拉開車門,卻發現她並不上車,只低着頭,彷彿要在地上尋找什麼。
“怎麼了’”他不解。
“簪子……弄丟了。”柏樂怡忽然哭起來像個無助的小孩,“我不知道把你的簪子丟到哪裏去了。”
“不要緊的,丟了就丟了,我們再去買更漂亮的,”他拍着她的背,給予安慰。
直覺告訴他,她的傷心,並不是團為一隻簪子。
“我在草地上找了又找……來來回回地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是不是很沒用?”
她一定喝了很多酒,連呼吸中都帶着酒味。
“誰敢說你沒用?我找他算賬!”凱森將她拖入懷中,揉揉她凌亂的發,用指尖輕輕梳理。
“他說的,他說我沒用,不能幫他完成學業,給不了他一個大好前程。他說我……很沒用。”
他?是誰!跟她酒醉有關嗎?一股無明火自心中竄起,他很想把那個“他”湊個半死。
“我們回去找簪子好不好?我不想!不想這麼沒用。”柏樂怕掙扎着向前走兩步,卻一個踉蹌撲倒在地上,膝蓋驟然一撞,滲出血來。
凱森心中一緊,也跟着跪倒在地上,小心翼翼將她包里在自己的臂彎中。手邊沒有帕子,焦急之中,扯裂她裙擺的一角,纏繞那傷口,止住不斷滲出的血。
從前並非沒有見過血,只是從她膝蓋滲出的鮮紅讓他感到無比痛苦,一滴滴血像一根根針,無聲無息刺入他的心。
她愣愣地看了看自己的膝蓋,縱聲大哭。
“裙子……破了,裙子,好貴的……”脆弱在這哭泣中徹底釋放。
“不要緊,我們冉去買,買更貴的。”他吻着她的前額,哄着,勸着,用一種他自己聽了都會嚇—跳的溫柔語音。
語無倫次的人又哭了—陣,嘀噥了一陣,終於累了在他懷裏沉沉睡去。凱森心情複雜地凝望着她,將那嬌弱的身子抱至車子後座上。
草莓型的靠墊讓柏樂怡像個孩子—樣睡在軟綿綿的空間裏,晶瑩的淚珠掛在腮邊,更顯稚氣。他不敢相信平時兇巴巴的人,此刻居然如此安靜可愛,讓他忍不住想偷吻她。
她,到底是個怎樣的女孩?
抑住想吻她的衝動,他嘆了口氣,發動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