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對繚綾而言,這世界實在無聊透頂,出生在二十世紀是件挺悲哀的衰事。

怎麼說呢?

人類在還沒進步到可以突破空間、時間的障礙,自由來去各個時空之前,便已嚴重地破壞大自然、製造各種污染,危害到人類自己的生存空間,使得原本就狹隘的地球可以居住的地方更少了。

若生在秦朝,或許她還可以會會秦始皇這老頭子,順便參觀秦陵的浩大工程:若生在元朝,她可以一睹成吉思汗橫掃萬軍的剽悍作風,並且找出至今成謎的成吉思汗陵墓究竟在何處。

總之,生長在工十世紀的今天,本質就是不幸;然而令她感到更加悲哀的是,地出生在一個非常不正常的家庭|所謂約有錢人家。

有錢人家?這名詞光聽就已令人感到俗不可耐,一旦真正見識到這些“有錢人”的花錢態度,她敢說有八成的普通“老百姓”會把剛吃下的晚餐給吐出來。

為什麼會吐?

因為令人反胃啊!

繚綾之所以會感到無聊,也是因為家裏過於有錢的緣故。

試想,若一個人出生后,衣食無缺、家庭美滿、兄友弟恭,甚至連未婚夫都給配好了,你會有何感想?

該死的是,繚綾被“保護”得死死的,就連交友、上學這些小事也無法和正常人一樣。

今年滿二十歲的她,已經大學畢業,並取得哈佛大學企管研究所的研究生資格,但是她並沒有乖乖去美國念書,反而為了逃避相親翹家跑去日本混了一年,百到她上禮拜在夏威夷參加羅綃的婚禮,被同樣也是去參加婚禮的哥哥逮個正着,她才心不甘情不願地被綁回家。

這一回來,她已有被“終生監禁”的覺悟,除非她嫁入,否則這一輩子是休想再單獨跨出家門半步了。

終日被關在家中,感到極度無聊的繚綾,只好以文筆友、讀詩詞、研究骨董來打發時繚綾繚綾何所似?不似羅綃與紈綺應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絕,地撲白煙花簇雪……繚綾無趣地站在房間外面的陽台上,隨口誦着白居易《新樂府》第三十一篇的(繚綾)這首詩,才低喃了前六句,她便已感到意興闌珊,呵欠連連。

中學時代的繚綾受到羅綃影響,非常喜愛這首詩。羅綃喜愛這首詩的原因是因為詩中的布料名稱“羅綃”和她的本名相同,所以她學生時代經常把這首詩掛在嘴邊,而和羅綃是好友的繚綾自然而然受到羅網影響,也對這首詩朗朗上口,在當初創立火天使時才會以“繚綾”做為代號,恰巧她的本名中也有“綾”這個字,因此繚綾這名字叫起來格外親切。至於本名申屠紫築的紈綺則是懶得想代號,乾脆就“撿”《繚綾》這首詩剩下的名稱來用,所以羅綃、繚綾、紈綺這些名詞皆是古代布料特有的名稱。

“真沒意思。”繚綾隨手將手中的《白氏長慶集》一丟,索性趴在陽台上發起呆來。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節,同時也是人天使四人小組的聚會日,這次聚會只剩下大姊洪薔、二姊紈綺以及她,小妹羅綃和新婚夫婿婁少昊度蜜月去了,少個人和她鬥嘴其實還挺寂寞的。

正當繚綾無聊到想撥電話去消防隊謊報火警時,一隻鴿子翩然降下,不怕生地停在繚繚右肩上。

原本懶散的繚綾精神忽然一振,大叫一聲,“情人,終於盼到你了:“

那雪白的信鴿似乎聽得懂人語,咕咕地回應繚綾。

“情人,你這次好慢喔,害繚綾望穿秋水,天天盼你出現,盼了一個多月。”繚綾邊說邊梳理信鴿的羽毛。

這隻名為“情人”的白鴿是綾所養的寵物。

兩年前的某日,她閑來無事為了一首詩綁在鴿子的右腳上,然後放它高飛,萬萬沒想到一星期後,自動飛回來的信鴿左腳上竟然綁着另一布狀信條。

繚綾連忙解下它,打開布條一看,差點驚訝得合不攏嘴。

呈現在她眼前的是一塊織着龍鳳圖案、質地柔軟的萌黃色絹布,上面躺着幾行蒼勁挺拔、氣勢非凡的漂亮字體美人:歸鴻聲斷殘雲壁,背窗雪落爐煙直口暮壁雲合,佳人殊未來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的英雄初見此絹布的她,當下以為有人故意惡作劇開她玩笑,可是她的眼光卻被絹布上的漂亮字體給深深吸引住。

她那時也許正悶得緊,因此在完全不知道對方身分為何、所住何處的荒唐情況下,綾再度提筆為了一首詩,依相同的步驟回信給對方。

如果之前的一次是巧合,一個月後繚綾再度自情人腳上發現對方的來信時,軌絕對不能稱之為恰巧,因為對方真的回信了。

自那時候起,繚綾便瞞着家人以“飛鴿傳書”的方式偷偷和這位挺復古的神秘“筆友”

通信,平均一個月往返一封書信的兩人竟也已通信交往兩年。當然,扣去她翹家去日本的一年時間,她和英雄其實真正通倍往來的日子算起來只有一年。

她急急解下信鴿腳上所系的萌黃色絹布,想快點看到英雄這回為了些什麼|美人:暗淡輕責體性柔,情疏跡遠只香留何須淺碧深紅色,自是花中第一流英雄望見絹布上的字句,繚綾竟有股莫名的感動。她還記得自己上次寫給英雄的內容是在抱怨沒人懂得欣賞她,一句“杏花未肯無情思,何事行人最斷腸”道盡她的心中事,除了哥哥之外,她幾乎是孤獨一人了,沒想到英雄這次的回信內容竟然一語堪破它的心思,並且一如以往用寓意深遠的詩詞安慰她,令她動容。

是的,花姿綽約嬌艷的花不一定就是好花,只有當花凋零時,它那沁人心脾的馨香依然留存人間的花才是讓人讚賞的好花。這詩句表明了英雄他欣賞任何事物皆注重其精神之美、內在氣質,一時的孤芳自賞並不表示沒人懂得欣賞她,只是時機未到、緣分未達罷了。

繚繚反覆讀著書信內容十多遍后,才旋身進人房間,自書桌抽屜拿出原子筆和信紙,多愁善感地寫下這麼一段話英雄:寂寞深閨,柔腸一寸愁千縷藍橋何處覓雲英?只有多情流水伴人行美人寫好信后,繚綾小心翼翼地將估紙折好,系在情人腳上。

走至陽台,她一鬆手,情人立刻靈敏地展翅高飛,不一會兒便不見行蹤影。

“希望他這次也收得到。”繚綾祈禱着。

情人一飛離,敲門聲立即響起,推門而人的是一位器宇軒昂的挺拔男子。

“哥!你回來啦。”繚綾一見是哥哥,開心地跑進房間。

“阿綾,有沒有乖乖聽話地待在家裏?”司徒劍城笑着,捏了捏妹妹的俏鼻。

今年二十九歲的司徒劍城是司徒家族唯一的繼承人,司徒家向來人丁單薄,已經一連數代單傳了。在東南亞靠礦產及飯店業發跡的司徒家族傳至他手中后,他使大刀闊斧將事業擴展全台灣、日本、美國、香港、中國大陸等地,建立起屬於司徒家族的飯店王國。這些連鎖飯店統稱為Happyinternational,截至日前為止散佈在世界各地的happy旅館共有五百多家,其中尤以最近即將在北京紫禁城附近開幕的一家happyVillages(Beijing)五星級飯店最受人矚目。

“哥,我已經二十歲了咄,你不要老是把我當成二歲小孩好不好?”繚綾嘟着嘴,拉着司徒劍城的領帶,撒嬌地向他望去。

“在大哥的心日中,你這小鬼靈精永遠長長不大的丫頭。”司徒劍城溫柔地撥了撥她額前的秀髮,舉止充滿溺愛。

繚綾難得逮到機會能夠和哥哥單獨相處,連忙向他吐苦水,“哥,我好無聊喔,這幾天人家整天被關在家裏都快悶壞了。而且爺爺一百打電話要人家回吉隆坡,我都要被他煩死了。”

司徒劍城和繚綾原本是和他們的爺爺一起住在馬來西亞的,後來由於司徒家族的事業重心轉移到台灣,因此多年前司徒劍城便前來台灣發展,繚綾自然而然跟着哥哥一起到台灣來,而司徒老爺仍然留在馬來西亞管理那邊的礦產事業。

“誰教你翹家跑去世界各地鬼混,爺爺沒把你吊起來毒打一頓,你就該偷笑了。”司徒劍城捏她的頰,以示懲罰。

古靈精怪的寶貝妹妹離家在外那段時間,他雖然成天提心弔膽,擔心她會發生意外,不過由於他贊成阿綾的確應該暫時脫離家中的保護,去見識見識外面的世界,因此他沒有立刻派人去把寶貝妹妹逮回家,反而讓她在外面獨自混了整整一年。嚴格說來,她的離家是經過他默許的,不過遠在馬來西亞的爺爺並不知情,他老人家一直以為阿綾是為了逃避婚姻而離家出走,氣得他發誓一日一逮到這孫女就要將她監禁起來,直到她嫁人為止。

“哥,你別再幸災樂禍了,人家真的快悶瘋了。”繚綾咕噥着。

“阿綾,爺爺又替你安排相親了,聽說對方是位人品學識皆4W優秀的年輕人。”

“爺爺又來了,我才不去相親呢,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哪裏還有相親這骨董玩意?”她直搖頭,雖然她很敬重爺爺,但這件事打死她都不願屈服在它的權威下。

“我也不贊成爺爺的作法,你還年輕,終身大事不必急於一時。”司徒劍城小有同感。

爺爺他老人家太過主觀,他早已經就這件事和他談過許多次,可惜老人家不接納它的看法,依然硬要妹妹嫁入。

“哥,你真這麼認為?你不會嫌我太麻煩,巴不得早日把我嫁出去?”繚綾倒是很意外她一直以為老哥是站在爺爺那一邊的,希望把她早點嫁掉省得麻煩。

“你是我唯一的寶貝妹妹,我疼你都來不及了,怎會嫌你麻煩?”司徒劍城笑着搖頭。

如果他有多餘的時間,他一定會好好陪伴她。自從父母於十年前因交通意外事故雙亡后,阿綾一直很孤單,這一點他很清楚,無奈他一直沒有盡到代替父母照顧她的兄長職責。除了時間他能給的都給她了,包括他所有的愛。

“既然如此,哥,那麼我告訴你一件事情,你可不能發脾氣喔。”繚綾有點心虛地說。

“你又闖丁什麼禍?”他坐在妹妹閨房的太妃椅上抽起煙來。

“哥,你又抽煙了。”繚綾皺眉,搶走它的香煙。“不準抽!免得早死。”她捻熄它。

“我已經好幾天沒睡了,不抽點煙無法提神。”司徒劍城乾脆半躺在太妃椅上,閉眼休“哥,你先保證你聽了絕不會生氣。”繚綾先聞條件。

“0k,我保證絕不生氣。”他點頭,仍閉着眼。

“其實也沒什麼啦,因為我很無聊,閑着沒事做,所以就打電話到法國,用你的名義訂了一艘台幣七百萬元的新式遊艇,法國方面說一星期後就會把遊艇送到香港。”她先說無關緊要的小事。

“你一向很喜歡遊艇的,這沒關係,喜歡就買。”司徒劍城不認為這是什麼值得生氣的事,這小妮子後面一定還有話要說。

“還有一件事……”繚綾囁嚅着,難以啟齒。

看吧:他果然猜中了。

“我把你送我的那隻小玉成不小心弄丟了。”繚緩有些難過及過意不去,那隻稱作“青黛龍鳳玉環”的戒指是她十五歲生日那年哥哥送她的,他們兩人都相當喜愛那隻戒指。聽說那戒指共有一對,一龍一鳳分成男朋女用,不過日前僅存鳳戒,男用龍戒早已失傳。

“丟了?在哪裏丟的?”司徒劍城睜開眼睛。那戒指可說是司徒家的傳家寶物,原本是該好好收藏起來的,但阿綾一直很喜歡它,所以他就送給她當生日禮物。

“我也不知道,當我忽然發現東西不在時,戒指早就不見了。”她滿臉歉意地回答。她知道傳家寶物不見,一日一爺爺怪罪下來,受罰的人會是哥哥。

“阿綾,青黛龍鳳玉環是價值連城的古物,用錢也買不到的,你怎麼這麼粗心?”司徒劍城輕嘆一聲。

“哥,對不起嘛,東西丟了,我也很難過,我會努力回想,儘力去找回的。”繚綾拉着司徒劍城的手猛撒嬌。

她一直在想會不會是把戒指遺留在樂園了?從離開那島上后,她一直戴在手上的心玉戒便不見了,或許是在忙着找尋羅綃時不小心弄掉沒注意吧,她明明記得在夏威夷時還好好戴在她手上的。

“阿綾,戒指的事情你再慢慢找看看,說不定是你一時忘了放在哪裏。”司徒劍城當然不忍責罵妹妹。“你啊,下次不要再一聲不響地翹家,你知不知道哥哥每天都好擔心你,害怕你一去不回。”前一陣子妹妹雖有回到台灣,但卻一直住在她的遊艇上,雖然她每個星期都用E.mail向他報乎安,但他仍然為她的安危憂心不已,畢竟她是個女孩子呀。

“哥,人家只足想趁年輕的時候,多到外面的世界看看罷了,可是爺爺一心只想把我嫁掉,又不準人家亂跑,在無計可施之下,我只好落跑啰。”她滿臉無辜地看着他。“別再談這碼子煩人的事了。哥,你現在帶我出門逛逛,好不好?我好久沒逛台北街頭了。”她向他撒嬌央求着。

“阿綾,哥哥現在沒時間,我等一下還有工作要忙。”司徒劍城歉然地搖頭。

“每次都這樣,你已經很久沒陪人家了。”繚綾不滿地抗議。

“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司徒劍城笑道。“今晚哥哥想帶你去參加一個私人晚宴,讓你多認識一些朋友。”

由於環境因素,繚綾從小生活圈子就很窄,她的朋友不多,知心朋友也沒幾人,因此造就她喜歡關在房間玩電腦的個性。據他所知,她的朋友除了中學時代的洪薔、羅綃、申屠紫築,以及羅氏集團的羅詩外,幾乎沒有其他人了:不過她的網路“朋友”倒不少,這些未曾謀面的朋友分佈在世界各地。他隱約知道阿綾自高中時就和洪薔她們三人組織了一個網路俱樂部,且對於這組織之事保密到極點,就連他也很少聽她主動提起。

“哥,你知道的嘛,我對參加宴會向來沒興趣。”繚綾搖頭。雖然她很想出去透透氣,卻不想去交際應酬。

“你一定會有興趣的,這次餐宴的主人是位骨董收藏家,他所珍藏的古物很少對外開放,只有在類似今晚的小型聚會上才會公開展示。而據我了解,他可是擁有許多令人垂涎的寶貝,就連元朝的骨董都逃不過它的收藏。”司徒劍城使用妙招“引誘”她。

“真的嗎?哥,你是說對方擁有出土量很少的元朝文物?”繚綾的眼睛瞬間發亮,像只突然聞到腥味的小貓。

見她神情如此可愛,司徒劍城不禁寵溺地捏捏她的臉蛋。“好好打扮打扮,我們六點準時出發。”說完,他立刻自椅上站起來,準備離開卧房。

繚綾還不想結束談話,連忙追上前去,“哥,聽說前陣子我不在家時,爺爺有介紹一位女孩子給你認識,這事是真是假?”她是從管家口中得知這件事的。

“嗯,的確有這麼一回事。”

“後來呢,你和那位姊姊有沒有交往?”

“沒有,我和她只是見個面、吃吃飯而已,談不上認識。”司徒劍城笑了笑。他知道阿綾又在打什麼歪主意了,只要他身邊一有“不明”女人出現,她立刻自會用電腦將那女人的身分背景調查得一清二楚,甚至連對方家中養了幾隻狗、幾隻貓都逃過她的追蹤。

“哥,你怎麼不試着交往看看?你的年紀不小啰,應該討老婆了。”繚絞總是這麼對他“哥哥整天忙着照顧公司和你這搗蛋鬼,哪有多餘的時間娶老婆?”他也總是這麼回答“說得也是,哥哥是超級大忙人,根本沒時間顧及兒女私情。”繚綾這才心滿意足地點點頭。

“只要你肯乖一點,哥哥我就阿彌陀佛了。”司徒劍城作了個“善哉”的手勢。

“討厭啦,哥哥又欺負可愛的妹妹。”繚綾嬌嗔一聲,輕錘他寬闊結實的背部。

“不敢。”司徒劍城連忙閃躲她的拳頭。

“別躲啦,哥,讓我發泄一下這幾天鬱積的悶氣。”她拉住它的西裝外套,又往他胸膛補上好幾拳。兄妹兩人頓時嬉鬧成一片,氣氛好不融洽愉快。

當司徒劍城和繚綾出現在晚宴會場時,兩人立刻成了宴會的焦點人物。

向來是社交場合王子的司徒劍城本來就深受歡迎,至於很少在公開場合露面的繚繚則是當下艷驚全場,成了最受矚目的焦點。

簡單地向眾人介紹完繚綾后,司徒劍城還來不及帶她去和主人寒暄問候,他身旁已圍了一群仰慕它的女人。

落單的繚綾在失去哥哥的保護后,不知該如何應付如蒼蠅般黏人的眾多男性愛慕者,只好落荒而逃,躲進女用化妝室。

“好可怕,怎麼才一年不在國內,台灣的男人就變成這副德行?”繚綾心有餘悸地鬆了一口氣。“哥說要帶人家來看骨董的。直是的,看來短時間內那群花痴是不會離開哥哥了,我還是自己去找骨董寶貝欣賞。”

當下決定自己去尋寶的繚綾,一溜煙地離開化妝室,自顧自地瀏覽起這棟金碧輝煌的歐式建築。

這棟私人別墅充滿古歐洲風格,鋪着地毯的走廊上擺着一個個著名的人物石雕,包括亞歷山大、維納斯女神、拿破崙、丘比特等等,懸挂着的水晶吊燈每隔兩公尺便有一盞,繚綾有得出來這些藝術精品並非只是裝飾品而已,全是貨真價實的古物,少說也有好幾百年歷史。

一抬頭,當視線觸及弧形天花板上的整片壁畫時,她簡直看呆了。這裏就像是法國羅浮宮的一隅,鑲金的精緻畫框裝飾着天花板上的名家畫作,畫風像極了法國路易十七時的宮廷筆法。

“該不會是真的吧?絕不可能是真的。”她驚嘆眼前的一切。

由於太過專註於欣賞身邊的建築擺設,走着走着,一不小心便誤闖進一問類似博物館展覽廳的房間。站在房內,繚綾放眼望去,房間內儘是無與倫比的珍奇古物,中國、西方的各式骨董都有。

“哇塞!這棟屋子的主人一定是個骨董痴。”

本身對骨董很有研究的繚綾幾乎要看呆了,造襄的收藏簡百是古物天堂。

懷着十分興奮的情緒,繚綾如人寶山地四處瀏覽,東摸摸、西碰碰的。正當她隨手拿起一面青銅雕花的古鏡,讚歎造物者的精緻手藝時,倏地一道青色閃光自鏡面直射出來。

就那麼一瞬閑,繚繚整個人突然被青色光芒團團包圍住,一股自鏡面發出的強大力量將她拉往光芒之中。

“不要!”

驚叫一聲,繚綾還來不及弄清楚是怎麼回事,整個人就被吸入鏡內,消失無蹤。

正在宴會大廳忙着和人寒暄應酬的司徒劍城,心中忽然一悸,彷彿聽見妹妹的呼叫聲。

抬起頭來,視線一掃,司徒劍城這才發現偌大的宴會廳內早已不見妹妹的蹤影。一股強烈的不祥預感湧上心頭,他連忙自簇擁的人群中脫身去尋找繚綾,此刻它的心如同失落重要寶物般慌亂不已……在一陣天旋地轉、劇烈搖晃后,繚綾張開眼睛,發現自己置身在一處荒郊野地,一個完全陌生、令她感到不安的地方。

“怎麼才一轉眼就跑到這個奇怪的地方?”她記得自己全身被一團刺眼的青光包圍后,再度張開眼睛時,便已來到此地。

這裏究竟是哪裏?哥哥呢?

環顧周遭環境,除了高聳入天、綿延不絕的巨木外,空氣中還飄着些許薄霧,整個森林透露着一股詭譎氣息。

這裏的樹木棵棵皆巨大無比,枝幹粗大的程度令繚綾直感不可思議,阿里山上的神木跟這些比起來簡五是小巫見大巫。

膽子一向很大、總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她,竟然會對這處森林感到恐懼,放眼望夫,昏暗的森林深處彷彿有鬼魅棲息,讓她不寒而慄,打起冷顫。

“我的媽呀,這裏到底是什麼地方?”一刻也不願多待的她連忙拔腿就跑。

四周圍的霧氣愈來愈濃厚,能見度也更低了,胡亂跑沒幾步,她的雙腳便被地上的不明物體絆倒,整個人俯卧在地上,壓跌在一個觸感奇怪的物體上。

她睜大眼睛瞧個仔細,眼珠子卻差點沒掉下來,絆倒她的竟是一具全身是血、動也不動、衣着怪異的女人屍體!

“死……人?”她顫着聲,又驚又懼。

還沒搞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的她,竟又在這種陰森森的樹林裏遇見一具死屍。更糟的是,剛才這一摔跤,她身上、腳上因此沾染了這女子的鮮血,忱目驚心的紅色液體及血腥味讓她差點嘔吐出來。

正準備拔腿逃離這具女屍時,繚繚卻發現對方仍一息尚存,胸口有着規律的起伏。

“還活着?”知道對方尚未死去,繚絞連忙檢查她的傷勢。

還好,她傷得並不嚴重,除了左大腿及右肩的傷處仍然冒出鮮血外,其餘傷口均已自行凝固,不再流血。

簡單檢查過後,繚綾急忙解下頸上的絲巾,以熟練的技巧為那女子包紮傷口,暫時止住血流不停的傷處。這女子會昏厥是大量失血的緣故,這從她蒼白約臉色就可得知。

“其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自身難保的繚絞無奈地嘆口氣,隨後她便盡全身的力量將這昏迷不醒的女子背着走。

老天保佑!如果這是場勞就讓她早點醒來吧。如果不是,希望哥哥立刻出現。

“你說什麼?“愛琳亞在往神殿祈福的途中被山賊搶劫,現在生死未上、下落不明?”一名身着銀色披風、腰間佩着銀劍,黑色長發及腰的男子怒不可遏地吼道。

“是的,史都爾殿下,這消息是公主的貼身侍女拖着重傷回城,在斷氣前說出來的,小的已立刻派人去搜尋公主的下落。”身為銀鸑王國首席侍衛隊長的西蘇深覺有愧職守。芳齡十五歲的愛琳亞公主是史都爾殿下唯一的妹妹,也是他最疼愛的小女人,這件事情舉國皆知。

“西蘇,受琳亞有武裝侍衛跟隨,怎麼還會發生這種意外?”史都爾不悅地問,他那極具氣勢的神情讓人駭然。

“殿下,史坦利那靜山賊據山為王,作虎作威已有好一段時日,最近他們更是囂張,完全無視王法的存在。”西蘇據實以告。

“還不派人剷除掉:“史都爾吼道。

“早已派人去了,可是一直沒法拿下那頭頭。”西蘇汗如雨下。

“飯桶:現在國家正值多事之秋,和鄰國的戰事一觸即發,往後若還要分神于山賊之事,豈不徒費人力。”史都爾剛繼承王位不久,卻遭逢內亂外患的種種問題,也難怪他會感到頭痛震怒。

“殿下,屬下立刻啟程,保證一定不辱王命,在最短時間內將愛琳亞公主救回,並把那幫匪徒一綃打盡。”西蘇忠心地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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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愛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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